【200亿元投资氢能业务?美锦能源收关注函:有这支付能力?蹭热点?】美锦能源7月1日收深交所关注函,据公告最近6个月内,公司披露涉及氢能业务的框架性协议金额超过200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具备相应投资资金支付能力;说明美锦氢能汽车产业园相关投资计划、具体时间表及后续进展;是否存在蹭热点或概念炒作情形等。
最近6个月内,公司披露涉及氢能业务的框架性协议金额超过200亿元,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公司净利润为20.69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2.32亿元。https://t.cn/Ai0CoXcd
最近6个月内,公司披露涉及氢能业务的框架性协议金额超过200亿元,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公司净利润为20.69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2.32亿元。https://t.cn/Ai0CoXcd
【美锦能源收关注函 要求说明是否具备200亿元氢能业务投资资金支付能力】美锦能源(000723.SZ)收深交所关注函,据公告,最近6个月内,公司披露涉及氢能业务的框架性协议金额超过200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具备相应投资资金支付能力;说明美锦氢能汽车产业园相关投资计划、具体时间表及后续进展;是否存在蹭热点或概念炒作情形等。
#商丘爆料# 【再关注:商丘汇豪天下“飞线充电”竟是社区支部委员会“大王”默许,真牛逼!】
来源:商丘新闻客户端
6月29日,记者以题为《商丘汇豪天下小区:居民“飞线充电”隐患重重,物业管理视而不见》关注商丘宋城路汇豪天下小区“飞线”充电问题,而就在7月1日上午,记者再次收到该小区业主傅女士投诉,称该小区“飞线”充电是自称“汇豪社区支部委员会”成员、该小区业主群内名称为“大王“默许行为。
记者据该小区傅女士提供的小区业主群内聊天记录看到,该群内一个名为“大王“发文称:“请各位广大居民注意,私拉电线充电器的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晚上10点到早上7点使用。尽量充电在充电桩里充电,晾晒衣物杂物请在自己窗内晾晒,文明行文从身边做起。”而当业主回复质疑晚上10点到早上7点允许飞线充电行为时,名为“大王“的工作人员则回复该业主不要咬文爵字,有问题到社区办公室当面反映。
傅女士说:“这个社区工作人员群内这样说就是默许晚上能充电,还说我咬文嚼字,现在天气那么炎热,还到了雨季,昨天还看到商丘一小区因为私扯电线充电导致失火的新闻,作为我们小区的领导,他说这样的话就是不负责!”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对于违反该条款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新闻多一点:(之前报道)
家住睢阳区宋城路汇豪天下小区马先生向记者反映,他所居住的汇豪天下小区内,8号楼,15号楼业主从楼上私扯电线至楼下为电动车充电现象严重,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物业办公室紧挨8号楼,却视而不见。
绑在车棚上的“飞线”,远处30米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入口处。绑在车棚上的“飞线”,远处30米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入口处。
绑在车棚上的“飞线”,远处30米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入口处。
“汇豪天下小区私扯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的情况特别严重。”马先生说,汇豪天下小区不少业主从楼上将电线扯到楼下为电动车充电。“15号楼电线有几十根,密密麻麻一大堆,跟蜘蛛网一样。还有8号楼扯的也都是,8号楼紧挨着小区的6号综合楼物业办公室,他们物业上下班都得从这过,不可能看不见,物业就是视而不见,不想管。”
汇豪天下小区15号楼“飞线”充电现象严重汇豪天下小区15号楼“飞线”充电现象严重
汇豪天下小区15号楼“飞线”充电现象严重
马先生说,这些从楼上扯下来的电线,存在着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万一发生火灾,受损失的还是我们业主,给物业打过几次电话反应,物业答应的怪好,就是不处理。”
接到马先生反映的问题后,6月29日一早记者来到该小区,记者看到该小区15号楼下停放着不少电动车,部分电动车正在充电,电线有的是从二楼、三楼扯下来,有的是从六楼、七楼扯下来的。(如下图)记者注意到该栋楼东侧50米处就有充电车棚,而且该小区大多数单元楼前有小型充电桩。
绑在路灯上的充电线绑在路灯上的充电线
绑在路灯上的充电线
在该小区的8号楼单元楼洞口附近,记者看到一个从楼上扯下来充电插座紧挨变电箱。在该栋楼单元门口建有充电车棚,此单元楼距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入口处不足50米。(如下图)。
紧挨变电箱的临时插座。紧挨变电箱的临时插座。
紧挨变电箱的临时插座。
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入口处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入口处
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入口处
记者走访小区一周看到,该小区多栋楼存在“飞线”充电问题。不少住户看到也都担心这样会存在火灾隐患。“这样确实不安全,小区内大多数单元楼前有小型充电桩。有些车主就是不自觉,物业也不管,而且大多数车主一般下班回家就开始给车充电,为图省事,第二天早上上班才拔下电源,充电时间基本超过12个小时以上。”住户周女士提出了自己的担忧。“都是邻居,作为业主也不方便说,上周小区内两位业主因为飞线充电的问题,两家吵的不可开交。物业真该重视这个问题,否则引起火灾可不是小事。”
据文化路一家电动车维修店的工作人员介绍:“电动车一次性充电不宜超过12个小时,如果充电时间过长,很容易引起电瓶起火或爆炸。”
据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对于违反该条款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记者 吴先锋
来源:商丘新闻客户端
6月29日,记者以题为《商丘汇豪天下小区:居民“飞线充电”隐患重重,物业管理视而不见》关注商丘宋城路汇豪天下小区“飞线”充电问题,而就在7月1日上午,记者再次收到该小区业主傅女士投诉,称该小区“飞线”充电是自称“汇豪社区支部委员会”成员、该小区业主群内名称为“大王“默许行为。
记者据该小区傅女士提供的小区业主群内聊天记录看到,该群内一个名为“大王“发文称:“请各位广大居民注意,私拉电线充电器的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晚上10点到早上7点使用。尽量充电在充电桩里充电,晾晒衣物杂物请在自己窗内晾晒,文明行文从身边做起。”而当业主回复质疑晚上10点到早上7点允许飞线充电行为时,名为“大王“的工作人员则回复该业主不要咬文爵字,有问题到社区办公室当面反映。
傅女士说:“这个社区工作人员群内这样说就是默许晚上能充电,还说我咬文嚼字,现在天气那么炎热,还到了雨季,昨天还看到商丘一小区因为私扯电线充电导致失火的新闻,作为我们小区的领导,他说这样的话就是不负责!”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对于违反该条款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新闻多一点:(之前报道)
家住睢阳区宋城路汇豪天下小区马先生向记者反映,他所居住的汇豪天下小区内,8号楼,15号楼业主从楼上私扯电线至楼下为电动车充电现象严重,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物业办公室紧挨8号楼,却视而不见。
绑在车棚上的“飞线”,远处30米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入口处。绑在车棚上的“飞线”,远处30米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入口处。
绑在车棚上的“飞线”,远处30米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入口处。
“汇豪天下小区私扯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的情况特别严重。”马先生说,汇豪天下小区不少业主从楼上将电线扯到楼下为电动车充电。“15号楼电线有几十根,密密麻麻一大堆,跟蜘蛛网一样。还有8号楼扯的也都是,8号楼紧挨着小区的6号综合楼物业办公室,他们物业上下班都得从这过,不可能看不见,物业就是视而不见,不想管。”
汇豪天下小区15号楼“飞线”充电现象严重汇豪天下小区15号楼“飞线”充电现象严重
汇豪天下小区15号楼“飞线”充电现象严重
马先生说,这些从楼上扯下来的电线,存在着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万一发生火灾,受损失的还是我们业主,给物业打过几次电话反应,物业答应的怪好,就是不处理。”
接到马先生反映的问题后,6月29日一早记者来到该小区,记者看到该小区15号楼下停放着不少电动车,部分电动车正在充电,电线有的是从二楼、三楼扯下来,有的是从六楼、七楼扯下来的。(如下图)记者注意到该栋楼东侧50米处就有充电车棚,而且该小区大多数单元楼前有小型充电桩。
绑在路灯上的充电线绑在路灯上的充电线
绑在路灯上的充电线
在该小区的8号楼单元楼洞口附近,记者看到一个从楼上扯下来充电插座紧挨变电箱。在该栋楼单元门口建有充电车棚,此单元楼距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入口处不足50米。(如下图)。
紧挨变电箱的临时插座。紧挨变电箱的临时插座。
紧挨变电箱的临时插座。
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入口处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入口处
该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入口处
记者走访小区一周看到,该小区多栋楼存在“飞线”充电问题。不少住户看到也都担心这样会存在火灾隐患。“这样确实不安全,小区内大多数单元楼前有小型充电桩。有些车主就是不自觉,物业也不管,而且大多数车主一般下班回家就开始给车充电,为图省事,第二天早上上班才拔下电源,充电时间基本超过12个小时以上。”住户周女士提出了自己的担忧。“都是邻居,作为业主也不方便说,上周小区内两位业主因为飞线充电的问题,两家吵的不可开交。物业真该重视这个问题,否则引起火灾可不是小事。”
据文化路一家电动车维修店的工作人员介绍:“电动车一次性充电不宜超过12个小时,如果充电时间过长,很容易引起电瓶起火或爆炸。”
据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对于违反该条款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记者 吴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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