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堂春 * 几回魂梦说情痴】
微尘风裹过闲池。空山凉意丝丝。
竹篱茅舍日迟迟。满目枯枝。
山外斜阳独好,夜阑明月回时。
几番魂梦说情痴。此恨谁知。
词林正韵第三部钦谱格一秦观体
双调四十七字,前段四句四平韵,后段四句三平韵
中平中仄仄平平。中平中仄平平。
仄平平仄仄平平。中仄平平。
中仄中平中仄,中平中仄平平。
中平中仄仄平平。中仄平平。
微尘风裹过闲池。空山凉意丝丝。
竹篱茅舍日迟迟。满目枯枝。
山外斜阳独好,夜阑明月回时。
几番魂梦说情痴。此恨谁知。
词林正韵第三部钦谱格一秦观体
双调四十七字,前段四句四平韵,后段四句三平韵
中平中仄仄平平。中平中仄平平。
仄平平仄仄平平。中仄平平。
中仄中平中仄,中平中仄平平。
中平中仄仄平平。中仄平平。
#咳嗽吃什么好#咳嗽可以喝得甫钦琰清茶 ,除此之外目前可以缓解快速止咳的偏方很多,比如将核桃和生芝麻捣成碎末用开水冲服,可以起到咳嗽作用。或者是用梨汁炖冬菇、梨丝拌萝卜、罗汉果泡水等,都能起到快速止咳的作用。
1、梨具有化痰、润燥的作用,还可清肺,对治疗咳嗽有很好的效果,同时还可止咳,对于百日咳也有一定的治疗作用,由于梨属凉性,所以,食用过程中建议与冰糖一起炖煮,这样可以将其中的凉性中和掉,如此更适合脾胃虚寒的朋友食用。
2、金桔则具有理气化痰的作用,对治疗小儿百日咳也有很好的作用,食用前可用水煎服,或是泡茶饮用,亦或是用冰糖腌制后压成饼来食用,患有百日咳的儿童也一样可以食用。患者也可将金桔在火上烤至表皮焦黑,然后扒皮食用里面的瓤,也一样可起到止咳作用。
3、萝卜更是治疗咳嗽的尚品,其具有小人参的美称,患者可将白萝卜和冰糖一起用水煎服,每天分三次服用,连续服用2-3日症状就会有所缓解,对于症状比较严重的患者则可增加食用量和食用频率,但对于有肠胃疾病且爱胀气的患者来说应慎用。
1、梨具有化痰、润燥的作用,还可清肺,对治疗咳嗽有很好的效果,同时还可止咳,对于百日咳也有一定的治疗作用,由于梨属凉性,所以,食用过程中建议与冰糖一起炖煮,这样可以将其中的凉性中和掉,如此更适合脾胃虚寒的朋友食用。
2、金桔则具有理气化痰的作用,对治疗小儿百日咳也有很好的作用,食用前可用水煎服,或是泡茶饮用,亦或是用冰糖腌制后压成饼来食用,患有百日咳的儿童也一样可以食用。患者也可将金桔在火上烤至表皮焦黑,然后扒皮食用里面的瓤,也一样可起到止咳作用。
3、萝卜更是治疗咳嗽的尚品,其具有小人参的美称,患者可将白萝卜和冰糖一起用水煎服,每天分三次服用,连续服用2-3日症状就会有所缓解,对于症状比较严重的患者则可增加食用量和食用频率,但对于有肠胃疾病且爱胀气的患者来说应慎用。
#明实录# 太祖卷二百十九,洪武二十五年七月。 壬午,申明靴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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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札记# 洪武前期也允許庶民穿靴,只是不准「裁制花樣、金線裝飾」。洪武二十五年,因富民商賈等違反官定靴樣,用「金線、藍條」裝飾,「亂貴賤之等」,太祖下令發布靴禁。除文武官員及其親屬、吏員、儒士等准許穿靴外,其餘「庶民、商賈、技藝、步軍」人等,只准穿皮劄 (一種無靿靴);唯北方寒冷地區,「人民許穿牛皮直縫靴」。一年之後,金陵市民私自改造政府頒定的皮劄 樣式,被五城兵馬司拿獲。刑部再次出榜申明靴禁:
〔顏鎖住等三十八人〕故將原定到皮剳 樣制,更改作半截靴、短靿靴,裏兒與靴靿一般長,安上抹口,俱各穿着,或賣與人,仍前自便,於飲酒宿娼,行走搖擺,致被兵馬司拿獲,送問罪名。本部切詳,先為官民人等一概穿靴,不分貴賤,致使奸頑無藉,假裝官員人等,挾詐騙人,擾害良善,所以朝廷命禮部出榜曉諭,軍民商賈技藝、官下家人火者,並不許穿靴,只許穿皮剳 ,違者處以極刑。此等靴樣一傳於外,必致制度紊亂,宜加顯戮。洪武二十六年八月初三日欽奉聖旨:這等亂法度,都押去本家門首梟令了,全家遷入雲南。
《明太祖實錄》收錄的靴禁,經過文臣藻飾,語氣已經溫和得多。《南京刑部志》收載的這篇榜文是未加改竄的原始文告,辭氣之凌厲,讓人真切地感受到在重典治國的氛圍下,對逾越官民服飾等級的防範是何等嚴格。時任吏部尚書的詹徽(1334–1393),即以家人「時常穿着靴街上行走」,違背「官下家人不許穿靴」之禁令為由,施之以刖足酷刑。這些禁令不僅在京城執行,在地方上也得遵守。擔任監察御史的崑山人王英(1360–1422),「嘗微服入郡城,時禁庶民服靴,門者縛英。英曰:『我官人也。』取舟中冠帶示之,始釋」。在厲禁之下,穿靴逐漸演變為明清兩代官吏和生員的身份象徵。——張佳《重整冠裳:洪武時期的服飾改革》,《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 Journal of Chinese Studies No. 58 - January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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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札记# 洪武前期也允許庶民穿靴,只是不准「裁制花樣、金線裝飾」。洪武二十五年,因富民商賈等違反官定靴樣,用「金線、藍條」裝飾,「亂貴賤之等」,太祖下令發布靴禁。除文武官員及其親屬、吏員、儒士等准許穿靴外,其餘「庶民、商賈、技藝、步軍」人等,只准穿皮劄 (一種無靿靴);唯北方寒冷地區,「人民許穿牛皮直縫靴」。一年之後,金陵市民私自改造政府頒定的皮劄 樣式,被五城兵馬司拿獲。刑部再次出榜申明靴禁:
〔顏鎖住等三十八人〕故將原定到皮剳 樣制,更改作半截靴、短靿靴,裏兒與靴靿一般長,安上抹口,俱各穿着,或賣與人,仍前自便,於飲酒宿娼,行走搖擺,致被兵馬司拿獲,送問罪名。本部切詳,先為官民人等一概穿靴,不分貴賤,致使奸頑無藉,假裝官員人等,挾詐騙人,擾害良善,所以朝廷命禮部出榜曉諭,軍民商賈技藝、官下家人火者,並不許穿靴,只許穿皮剳 ,違者處以極刑。此等靴樣一傳於外,必致制度紊亂,宜加顯戮。洪武二十六年八月初三日欽奉聖旨:這等亂法度,都押去本家門首梟令了,全家遷入雲南。
《明太祖實錄》收錄的靴禁,經過文臣藻飾,語氣已經溫和得多。《南京刑部志》收載的這篇榜文是未加改竄的原始文告,辭氣之凌厲,讓人真切地感受到在重典治國的氛圍下,對逾越官民服飾等級的防範是何等嚴格。時任吏部尚書的詹徽(1334–1393),即以家人「時常穿着靴街上行走」,違背「官下家人不許穿靴」之禁令為由,施之以刖足酷刑。這些禁令不僅在京城執行,在地方上也得遵守。擔任監察御史的崑山人王英(1360–1422),「嘗微服入郡城,時禁庶民服靴,門者縛英。英曰:『我官人也。』取舟中冠帶示之,始釋」。在厲禁之下,穿靴逐漸演變為明清兩代官吏和生員的身份象徵。——張佳《重整冠裳:洪武時期的服飾改革》,《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 Journal of Chinese Studies No. 58 - January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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