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4日丙辰日东汉诸葛亮著奇门金函玉镜图每日吉门出行 宜旺财运 求姻缘 求学上任找工作 求医 远行见贵人等诸事皆宜
“金函玉镜者,汉时诸葛孔明所著,当汉末黄巾之乱,天下豪杰并起,而曹氏父子、孙权、周瑜皆称召用兵之术,惟独孔明与蜀主往往行兵遇敌,并纵横于吴魏之间,以正维奇兵而获胜者何也,此乃出于金函玉镜一书,此书始自上古圣王轩辕氏破蚩尤不胜,斋戒上感九天玄女传授驱役六丁玉女之神,诸遁甲旬内逐日遁时,为八门以定吉凶,分内外胜负集为秘书一编,传至于世,而孔明得之于龙门山岩穴之间,孔明行军出阵用以取胜,魏吴诸将咸称其存焉。”上面这段话是从岳飞为《金函玉镜图》做的序中节选的。
诸葛亮在用兵方面,或许确实“奇谋为短”,但是其“以正合”的本事,当世应该是无人能出其右。所依仗的便是这《金函玉镜图》《金函玉镜》全名《诸葛武侯行兵遁甲金函玉镜图》,他的本质其实是“奇门遁甲”中的“奇门日局“。
奇门日局跟据奇门遁甲八卦方位所定的八个不同角度。休门、生门、伤门、杜门、景门、死门、惊门、开门各有不同的代表意义。其中,开、休、生、景为吉门,如求财,经商,求学,考试,求职,婚姻嫁取,求医,出国旅行,公司上市等都有很好的效果。
年家奇门可以准确的断出人的一生。
月家奇门可以用来断一个人一个流年中每一个月会遭遇何事。
时家奇门断具体事情很准,而且可以改运。
另外,用吉时来占卜推算事情更是出神入化,快速又准确。如果研究的人能够掌握其中奥秘使用起来那是神奇非凡。当然,除了以上叙述之外还有很多其它用途,端看使用者巧妙不同,并且布局调理改变现状。
开门(大吉)
一、开门居西北乾宫,五行属金。乾为父为天为首,乾纳甲壬,乾位有亥,亥为甲木长生之地,甲又为十干之首,所以将其命名为开门。取万物开始之意,大吉大利之门。考究历史,几乎所有开国之君,皆从西北乾位开创基业,此门名不虚传。
开门属金,旺于秋季,相于四季末,休于冬,囚于春,死于夏。居乾宫伏吟,居巽宫反吟,居艮宫入墓,居离宫受制,居坤宫大吉,居震宫为迫。
开门大吉,利于开业经商、远行、考学参军、婚娶乔迁、建筑贸易、添人进口、治病求医。此日往北方向吉门去 。需黄道吉时出行。
开门应验(古传):出开门必见贵人或有喜事、宴请为应。
休门(吉门)
二、休门居北方坎宫,五行属水。坎为中子,上兄下弟,为人清闲;坎宫冬季,万物休眠,故而命名休门。取休养生息之意,吉利之门。
休门属水,旺于冬,相于秋,休于春,囚于夏,死于四季土月。休门居坎宫伏吟,居离宫反吟,居巽宫入墓,居坤艮二宫受克,居乾兑二宫大吉,居震宫次吉。
休门也是吉门,利于拜见贵人,上官赴任,婚娶迁徙,经商建造,不利行刑断狱等诸事皆宜。此日往东北方向吉门去。需黄道吉时出行。
休门有生生不息的意思,故最适合求财作生意或有病求医。若有人身体不好或觉得运气不顺,可以天天早上选择吉方做出门,则可令身体建康运气顺利,若确实做到大约一礼拜即可见到效果。
休门应验(古传):出休门方位三十里处将见到身份高贵的人。或行五十里处将见到蛇、鼠及水中产物。
生门(吉门)
三、生门居东北艮宫,五行属土。正当立春之后,万物复苏,阳气上升,土生万物,所以命名为生门,大吉大利之门。
生门属土,旺于四季月,相于夏,休于秋,囚于冬,死于春。生门居艮宫伏吟,居坤宫反吟,居巽宫入墓,居震宫受克,居离宫大吉,居乾兑二宫次吉,居坎宫被迫。
生门大吉,利于求财。适宜房地产、种植业、养殖业、远行、等诸事皆宜,此日往东向吉门去。需黄道吉时出行。
吉门的气比较轻松,故很适合出外旅游或非正式的商业活动。
生门应验(古传):出生门六十里将见到身份高贵的人及高级汽车(古为车马,今少人乘马故改之)。或行五十里(有传为十五里)见公务人员、政府官员、干部为应。
伤门(凶门)
四、伤门居东方震宫,五行属木。卯月,甲木帝旺之时,刚则易折;又震为动,动则易伤故而命名伤门,伤门主凶,代表遭受疾病刑伤。
伤门属木,旺于春,相于冬,休于夏,囚于四季月,死于秋。伤门居震宫伏吟,居兑宫反吟,居坤宫入墓,居乾宫受克,居坎宫生旺大凶,居离宫泄气。
伤门为凶,不利经商、出行、赴任、修造、嫁娶,经商易破财,出行易招灾等。
伤门应验(古传):出伤门必见争吵斗伤,出血的人或事,或见被破坏损伤的东西为应。
杜门(平门)
五、杜门居东南巽宫,五行属木。巽为长女,与老父乾相冲,又克坤母,是双亲不和,故而杜塞不利。
杜门属木,旺于春,相于冬,休于夏,囚于四季月,死于秋。杜门居巽宫伏吟,居乾宫反吟,居坤宫入墓,居兑宫受克,居艮宫被迫,居坎宫受生,居震宫比和,居离宫泄气。
杜门小凶,也为中平。人事上多主保密性质的单位。杜门为藏匿之方,适宜躲避灾难、防洪筑堤等,其余皆不利。
杜门应验(古传):出杜门二十里将见身着青、绿色衣服的夫妻,或四十里(一传为十四里)将见到修筑,惊恐之事,或路途阻塞不通为应。
景门(小吉)
六、景门居南方离宫,五行属火。离为中女,克乾父,冲坎水夫宫,易动口舌,常有血光之灾;景门居离,如日中天,光芒万丈之时,烈日炎炎,难免酷暑;景门离宫与坎宫相对,坎万物休藏,离万物繁茂,故而命名景门。
景门属火,旺于夏,相于春,休于四季月,囚于秋,死于冬。居离宫伏吟,居坎宫反吟,居乾宫入墓,居兑宫被迫,居震巽二宫受生,居坤艮二宫生宫。
景门小吉,也为中平。宜于出门考试、筹谋献策、选贤举能、拜职遣使、广告宣传活动等诸事皆宜。景门多主文书。此日往西南方向吉门去 。需黄道吉时出行。
景门应验(古传):出景门必见惊恐或火光之事。或行二十里见红衣人为应。
死门(大凶)
七、死门居西南坤宫,属土。与生门艮宫相对,万物春生秋死,春种秋收,故而名死门。
死门属土,旺于未坤二月,相于夏,休于秋,囚于冬,死于春。死门居坤宫伏吟,居艮宫反吟,居巽宫入墓,居震宫受克,居离宫生旺大吉,居坎宫被迫大凶,居乾兑二宫为相生。
死门为凶门,不利吉事。
死门应验(古传):出死门必见丧葬、死人;或行二十里见哭泣、病人、囚犯为应。
惊门(凶门)
八、惊门居西方兑宫,属金。金秋肃杀之气,草木凋零,一片萧瑟之象;兑上缺,主破损;兑为口,主口舌是非。故而命名惊门,与伤门相对。
惊门属金,旺于秋,相于四季末,休于冬,囚于春,死于夏。居兑宫伏吟,居震宫反吟,居艮宫入墓,居离宫受制,居巽宫被迫,居坎宫泄气,居坤宫受生,居乾宫比和。
惊门主凶,为凶门,代表惊恐、创伤、官司等事。
惊门应验(古传):出惊门必见惊闹恐慌之事,或四十里见人打斗为应。
奇门日遁的最佳时机
密传的“奇门日遁”,总而言之不外乎两大步骤。首先是通过精密的推演定出某一日的吉门方位。其次则要从一天的十二时辰中选择出最佳的吉时来出入吉方。两者配合方能将“奇门”发福生祥,解厄消灾的效果与威力发挥至最大。
判断选择吉时的原则与方法:
1、“黄黑二道”共十二星神,六黄道吉,六黑道凶。
2、“喜神方位”为吉方,能增强吉门的效力。
3、“天乙贵人”为吉时,同时还可以将黑道凶星的破坏力化解转吉。
4、“五不遇”凶时,是奇门日遁最为忌讳的大凶时,绝对不可用事。
5、“截路空亡”为废时,吉不成吉,凶不成凶,凡事没有结果。
6、“日破”所在为凶时,破坏影响力很强。但“日破”遇“截路空亡”同在则破坏力大大减弱。遇黄道吉星和“天乙贵人”齐至则化凶为吉,遇“贵登天门”吉时同此。
7、“贵登天门”是最吉的时辰,其效力可以转化“黑道凶星”及“日破”的破坏力为吉,但遇“截路空亡”则效力在减,同样忌“五不遇”凶时。
8、时辰上吉星重会齐至,是吉上加吉,利有用事,兴旺福祥,吉气倍增。
9、时辰上凶星俱会同临,是凶上有凶,破坏力极强,用之必生灾殃祸事。
10、时辰上如有“黄道吉星”及“天乙贵人”或“贵登天门”两重吉星,则不惧截路空亡,可作吉时用事。
附注:
1, 八门效力每逢旺气倍增,逢生气略增,逢平气如常,逢死气太弱。
2, 出入八门行事,所做的事与门的效力相合谐则吉,相抵触违背则凶。
3, 八门应验法为古传口诀,经实践有一定的应验准确性,八门应验是检验是否进入八门正位和八门是否产生其作用,发挥其效力的标准。
4,切记:门吉星凶,可用;门凶星吉,不可用;门星俱凶,大忌;门星俱吉,大吉利。 https://t.cn/RJ7z7Qn
“金函玉镜者,汉时诸葛孔明所著,当汉末黄巾之乱,天下豪杰并起,而曹氏父子、孙权、周瑜皆称召用兵之术,惟独孔明与蜀主往往行兵遇敌,并纵横于吴魏之间,以正维奇兵而获胜者何也,此乃出于金函玉镜一书,此书始自上古圣王轩辕氏破蚩尤不胜,斋戒上感九天玄女传授驱役六丁玉女之神,诸遁甲旬内逐日遁时,为八门以定吉凶,分内外胜负集为秘书一编,传至于世,而孔明得之于龙门山岩穴之间,孔明行军出阵用以取胜,魏吴诸将咸称其存焉。”上面这段话是从岳飞为《金函玉镜图》做的序中节选的。
诸葛亮在用兵方面,或许确实“奇谋为短”,但是其“以正合”的本事,当世应该是无人能出其右。所依仗的便是这《金函玉镜图》《金函玉镜》全名《诸葛武侯行兵遁甲金函玉镜图》,他的本质其实是“奇门遁甲”中的“奇门日局“。
奇门日局跟据奇门遁甲八卦方位所定的八个不同角度。休门、生门、伤门、杜门、景门、死门、惊门、开门各有不同的代表意义。其中,开、休、生、景为吉门,如求财,经商,求学,考试,求职,婚姻嫁取,求医,出国旅行,公司上市等都有很好的效果。
年家奇门可以准确的断出人的一生。
月家奇门可以用来断一个人一个流年中每一个月会遭遇何事。
时家奇门断具体事情很准,而且可以改运。
另外,用吉时来占卜推算事情更是出神入化,快速又准确。如果研究的人能够掌握其中奥秘使用起来那是神奇非凡。当然,除了以上叙述之外还有很多其它用途,端看使用者巧妙不同,并且布局调理改变现状。
开门(大吉)
一、开门居西北乾宫,五行属金。乾为父为天为首,乾纳甲壬,乾位有亥,亥为甲木长生之地,甲又为十干之首,所以将其命名为开门。取万物开始之意,大吉大利之门。考究历史,几乎所有开国之君,皆从西北乾位开创基业,此门名不虚传。
开门属金,旺于秋季,相于四季末,休于冬,囚于春,死于夏。居乾宫伏吟,居巽宫反吟,居艮宫入墓,居离宫受制,居坤宫大吉,居震宫为迫。
开门大吉,利于开业经商、远行、考学参军、婚娶乔迁、建筑贸易、添人进口、治病求医。此日往北方向吉门去 。需黄道吉时出行。
开门应验(古传):出开门必见贵人或有喜事、宴请为应。
休门(吉门)
二、休门居北方坎宫,五行属水。坎为中子,上兄下弟,为人清闲;坎宫冬季,万物休眠,故而命名休门。取休养生息之意,吉利之门。
休门属水,旺于冬,相于秋,休于春,囚于夏,死于四季土月。休门居坎宫伏吟,居离宫反吟,居巽宫入墓,居坤艮二宫受克,居乾兑二宫大吉,居震宫次吉。
休门也是吉门,利于拜见贵人,上官赴任,婚娶迁徙,经商建造,不利行刑断狱等诸事皆宜。此日往东北方向吉门去。需黄道吉时出行。
休门有生生不息的意思,故最适合求财作生意或有病求医。若有人身体不好或觉得运气不顺,可以天天早上选择吉方做出门,则可令身体建康运气顺利,若确实做到大约一礼拜即可见到效果。
休门应验(古传):出休门方位三十里处将见到身份高贵的人。或行五十里处将见到蛇、鼠及水中产物。
生门(吉门)
三、生门居东北艮宫,五行属土。正当立春之后,万物复苏,阳气上升,土生万物,所以命名为生门,大吉大利之门。
生门属土,旺于四季月,相于夏,休于秋,囚于冬,死于春。生门居艮宫伏吟,居坤宫反吟,居巽宫入墓,居震宫受克,居离宫大吉,居乾兑二宫次吉,居坎宫被迫。
生门大吉,利于求财。适宜房地产、种植业、养殖业、远行、等诸事皆宜,此日往东向吉门去。需黄道吉时出行。
吉门的气比较轻松,故很适合出外旅游或非正式的商业活动。
生门应验(古传):出生门六十里将见到身份高贵的人及高级汽车(古为车马,今少人乘马故改之)。或行五十里(有传为十五里)见公务人员、政府官员、干部为应。
伤门(凶门)
四、伤门居东方震宫,五行属木。卯月,甲木帝旺之时,刚则易折;又震为动,动则易伤故而命名伤门,伤门主凶,代表遭受疾病刑伤。
伤门属木,旺于春,相于冬,休于夏,囚于四季月,死于秋。伤门居震宫伏吟,居兑宫反吟,居坤宫入墓,居乾宫受克,居坎宫生旺大凶,居离宫泄气。
伤门为凶,不利经商、出行、赴任、修造、嫁娶,经商易破财,出行易招灾等。
伤门应验(古传):出伤门必见争吵斗伤,出血的人或事,或见被破坏损伤的东西为应。
杜门(平门)
五、杜门居东南巽宫,五行属木。巽为长女,与老父乾相冲,又克坤母,是双亲不和,故而杜塞不利。
杜门属木,旺于春,相于冬,休于夏,囚于四季月,死于秋。杜门居巽宫伏吟,居乾宫反吟,居坤宫入墓,居兑宫受克,居艮宫被迫,居坎宫受生,居震宫比和,居离宫泄气。
杜门小凶,也为中平。人事上多主保密性质的单位。杜门为藏匿之方,适宜躲避灾难、防洪筑堤等,其余皆不利。
杜门应验(古传):出杜门二十里将见身着青、绿色衣服的夫妻,或四十里(一传为十四里)将见到修筑,惊恐之事,或路途阻塞不通为应。
景门(小吉)
六、景门居南方离宫,五行属火。离为中女,克乾父,冲坎水夫宫,易动口舌,常有血光之灾;景门居离,如日中天,光芒万丈之时,烈日炎炎,难免酷暑;景门离宫与坎宫相对,坎万物休藏,离万物繁茂,故而命名景门。
景门属火,旺于夏,相于春,休于四季月,囚于秋,死于冬。居离宫伏吟,居坎宫反吟,居乾宫入墓,居兑宫被迫,居震巽二宫受生,居坤艮二宫生宫。
景门小吉,也为中平。宜于出门考试、筹谋献策、选贤举能、拜职遣使、广告宣传活动等诸事皆宜。景门多主文书。此日往西南方向吉门去 。需黄道吉时出行。
景门应验(古传):出景门必见惊恐或火光之事。或行二十里见红衣人为应。
死门(大凶)
七、死门居西南坤宫,属土。与生门艮宫相对,万物春生秋死,春种秋收,故而名死门。
死门属土,旺于未坤二月,相于夏,休于秋,囚于冬,死于春。死门居坤宫伏吟,居艮宫反吟,居巽宫入墓,居震宫受克,居离宫生旺大吉,居坎宫被迫大凶,居乾兑二宫为相生。
死门为凶门,不利吉事。
死门应验(古传):出死门必见丧葬、死人;或行二十里见哭泣、病人、囚犯为应。
惊门(凶门)
八、惊门居西方兑宫,属金。金秋肃杀之气,草木凋零,一片萧瑟之象;兑上缺,主破损;兑为口,主口舌是非。故而命名惊门,与伤门相对。
惊门属金,旺于秋,相于四季末,休于冬,囚于春,死于夏。居兑宫伏吟,居震宫反吟,居艮宫入墓,居离宫受制,居巽宫被迫,居坎宫泄气,居坤宫受生,居乾宫比和。
惊门主凶,为凶门,代表惊恐、创伤、官司等事。
惊门应验(古传):出惊门必见惊闹恐慌之事,或四十里见人打斗为应。
奇门日遁的最佳时机
密传的“奇门日遁”,总而言之不外乎两大步骤。首先是通过精密的推演定出某一日的吉门方位。其次则要从一天的十二时辰中选择出最佳的吉时来出入吉方。两者配合方能将“奇门”发福生祥,解厄消灾的效果与威力发挥至最大。
判断选择吉时的原则与方法:
1、“黄黑二道”共十二星神,六黄道吉,六黑道凶。
2、“喜神方位”为吉方,能增强吉门的效力。
3、“天乙贵人”为吉时,同时还可以将黑道凶星的破坏力化解转吉。
4、“五不遇”凶时,是奇门日遁最为忌讳的大凶时,绝对不可用事。
5、“截路空亡”为废时,吉不成吉,凶不成凶,凡事没有结果。
6、“日破”所在为凶时,破坏影响力很强。但“日破”遇“截路空亡”同在则破坏力大大减弱。遇黄道吉星和“天乙贵人”齐至则化凶为吉,遇“贵登天门”吉时同此。
7、“贵登天门”是最吉的时辰,其效力可以转化“黑道凶星”及“日破”的破坏力为吉,但遇“截路空亡”则效力在减,同样忌“五不遇”凶时。
8、时辰上吉星重会齐至,是吉上加吉,利有用事,兴旺福祥,吉气倍增。
9、时辰上凶星俱会同临,是凶上有凶,破坏力极强,用之必生灾殃祸事。
10、时辰上如有“黄道吉星”及“天乙贵人”或“贵登天门”两重吉星,则不惧截路空亡,可作吉时用事。
附注:
1, 八门效力每逢旺气倍增,逢生气略增,逢平气如常,逢死气太弱。
2, 出入八门行事,所做的事与门的效力相合谐则吉,相抵触违背则凶。
3, 八门应验法为古传口诀,经实践有一定的应验准确性,八门应验是检验是否进入八门正位和八门是否产生其作用,发挥其效力的标准。
4,切记:门吉星凶,可用;门凶星吉,不可用;门星俱凶,大忌;门星俱吉,大吉利。 https://t.cn/RJ7z7Qn
重庆市铁路建设“十四五”规划暨中长期规划二次环评公示
《重庆市铁路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暨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重庆市铁路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暨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摘要如下:
一、规划的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重庆铁路加快发展的五年,铁路规划建设持续提速,形成“一枢纽十一干线两支线”总体格局,运营里程2326公里,复线率73%,电气化率100%,路网密度达282公里/万平方公里,覆盖30个区县,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铁路网络规划成果丰硕,高速铁路建设全面提速,铁路货运通道逐步打通,市域(郊)铁路起步建设,铁路枢纽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时期,虽然重庆铁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标对表党中央赋予重庆的战略定位及高质量发展要求,重庆铁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仍然突出。
一是高标准对外高铁通道尚未打通,旅客出行效率不高。“米”字型高铁网仅建成成渝高铁、渝万铁路 2 条,除西向至成都外,其余方向高铁线路尚未建成,导致与主要城市群的铁路联系效率不高。
二是铁路货运大通道不畅,货运经济性高效性偏低。东向沿江通道绕行远,渝利铁路货运功能尚未发挥,需绕行襄渝线至武汉;南向西部陆海新通道效率低,渝贵铁路仅承担旅客运输,尚未发挥货运功能,川黔线标准低、能力饱和,导致大量班列运输绕行渝怀铁路;北向通道客货混行,襄渝线客运功能强,货运列车需避让旅客列车,运行效率低;西南向快捷运输通道缺失,绕行远、标准低,衔接泛亚铁路联动东盟效率不高。
三是铁路网络覆盖不够,支撑保障能力不足。全市除中心城区外的29个区县中,多达21个区县无高铁直接服务,10个区县无货运铁路覆盖,主城都市区与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缺乏直连货运铁路通道。
四是铁路枢纽体系不完善,场站衔接融合不优。尚未形成层次清晰、功能完善、分工协作的枢纽布局体系,万州、黔江等枢纽能级不高;客运枢纽衔接协调不足,铁路站场与配套交通设施在空间布局、建设时序等方面统筹不够;货运枢纽多式联运短板突出,铁路与重要产业园区、港口和工矿企业衔接不够紧密,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不畅,货运分担比例低,铁路货运骨干作用未有效发挥。
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建设西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门户枢纽,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重庆市铁路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暨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
二、评价目的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根据规划布局和重庆市环境特点以及环境现状,识别出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和环境要素,为规划及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具体建设项目实施提供指导作用。
三、规划目标
到 2035 年,建成联通亚欧、通达全国、畅通周边的铁路战略通道;形成以重庆枢纽为中心,“米”字型高速铁路通道为骨架,“两环十一干线多联线”普速铁路为基础,快捷融合的城际和市域(郊)铁路为支撑的现代化铁路网络体系;全面实现“区区通高铁”“县县通铁路”;铁路网络规模约 7500公里,复线率及电气化率均达 100%。
到 2025 年,基本形成客货并重、内外联动、多向联通的铁路运输干线网络,“米”字型高铁通道初具雏形,“三主五辅”对外开放物流大通道基本形成,干线铁路运营里程超过 3100 公里。
四、规划年限及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范围包括重庆市全域。
五、规划符合性及协调性分析
1、与《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符合性分析
本规划以铁路交通强国试点为牵引,加快建设交通强市,实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主要城市1小时通达,重庆都市圈1小时通勤,“一区两群”中心城市1小时互联,重庆全域2小时互通。
构建“136”高铁出行圈,即1小时到达成都、贵阳,3小时到达西安、武汉、长沙、南宁、昆明、兰州,6小时到达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形成分工明确、功能清晰、衔接高效的“1+2+4”铁路枢纽系统布局。
2、与《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符合性分析
本规划着力推动成渝地区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铁路交通运输体系,发挥成渝双城经济圈作为增长极对周围区域的辐射和扩散作用,形成多通道、便捷化的交通走廊,促进内外连通、 通边达海,扩大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交通网络覆盖。
本规划全力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统筹铁公水空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建设高效率的综合客货运枢纽,形成功能完善、能力充分的多层级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推动枢纽与产业、城镇、商贸等深度融合发展。
本规划立足促进国内国际双向循环,推动出渝货运大通道建设,构建联通亚欧、陆海统筹的“三主五辅”出海出境开放物流通道体系,支撑重庆成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的战略性枢纽。
3、与《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在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规划的“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中,京昆、包(银)海、兰(西)广3纵主通道和沿江、厦渝2横主通道在重庆交汇。国家通道涉及的渝郑高铁、渝昆高铁、渝西高铁、渝贵高铁、成渝高铁、渝湘高铁、成渝中线等已列入国家铁路网中长期规划,再加上重庆市规划的成兰渝高铁、渝桂高铁等,总体上形成对外 8 个方向的“米”字型高铁网。
4、与《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协调性分析
本次规划铁路建设目标为建设国家综合性铁路枢纽,打通出渝高速铁路大通道、融入国家高速铁路网,推动形成“米”字型高铁网、“三主五辅”出海出境铁路货运通道,积极推进建 成“两环十一干线多联线”普速铁路网。
“十四五”期,力争开工高铁920km、高铁通车及在建里程超过2000km。切实加强铁路客货枢纽建设,着力构建“四主两辅”客运枢纽(北站、西站、东站、重庆站为主站,科学城站、南彭站为辅站),形成“三主五辅”的出海出境铁路货运通道,符合相关要求。
来源:铁路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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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铁路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暨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重庆市铁路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暨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摘要如下:
一、规划的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重庆铁路加快发展的五年,铁路规划建设持续提速,形成“一枢纽十一干线两支线”总体格局,运营里程2326公里,复线率73%,电气化率100%,路网密度达282公里/万平方公里,覆盖30个区县,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铁路网络规划成果丰硕,高速铁路建设全面提速,铁路货运通道逐步打通,市域(郊)铁路起步建设,铁路枢纽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时期,虽然重庆铁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标对表党中央赋予重庆的战略定位及高质量发展要求,重庆铁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仍然突出。
一是高标准对外高铁通道尚未打通,旅客出行效率不高。“米”字型高铁网仅建成成渝高铁、渝万铁路 2 条,除西向至成都外,其余方向高铁线路尚未建成,导致与主要城市群的铁路联系效率不高。
二是铁路货运大通道不畅,货运经济性高效性偏低。东向沿江通道绕行远,渝利铁路货运功能尚未发挥,需绕行襄渝线至武汉;南向西部陆海新通道效率低,渝贵铁路仅承担旅客运输,尚未发挥货运功能,川黔线标准低、能力饱和,导致大量班列运输绕行渝怀铁路;北向通道客货混行,襄渝线客运功能强,货运列车需避让旅客列车,运行效率低;西南向快捷运输通道缺失,绕行远、标准低,衔接泛亚铁路联动东盟效率不高。
三是铁路网络覆盖不够,支撑保障能力不足。全市除中心城区外的29个区县中,多达21个区县无高铁直接服务,10个区县无货运铁路覆盖,主城都市区与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缺乏直连货运铁路通道。
四是铁路枢纽体系不完善,场站衔接融合不优。尚未形成层次清晰、功能完善、分工协作的枢纽布局体系,万州、黔江等枢纽能级不高;客运枢纽衔接协调不足,铁路站场与配套交通设施在空间布局、建设时序等方面统筹不够;货运枢纽多式联运短板突出,铁路与重要产业园区、港口和工矿企业衔接不够紧密,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不畅,货运分担比例低,铁路货运骨干作用未有效发挥。
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建设西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门户枢纽,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重庆市铁路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暨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
二、评价目的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根据规划布局和重庆市环境特点以及环境现状,识别出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和环境要素,为规划及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具体建设项目实施提供指导作用。
三、规划目标
到 2035 年,建成联通亚欧、通达全国、畅通周边的铁路战略通道;形成以重庆枢纽为中心,“米”字型高速铁路通道为骨架,“两环十一干线多联线”普速铁路为基础,快捷融合的城际和市域(郊)铁路为支撑的现代化铁路网络体系;全面实现“区区通高铁”“县县通铁路”;铁路网络规模约 7500公里,复线率及电气化率均达 100%。
到 2025 年,基本形成客货并重、内外联动、多向联通的铁路运输干线网络,“米”字型高铁通道初具雏形,“三主五辅”对外开放物流大通道基本形成,干线铁路运营里程超过 3100 公里。
四、规划年限及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年~2035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范围包括重庆市全域。
五、规划符合性及协调性分析
1、与《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符合性分析
本规划以铁路交通强国试点为牵引,加快建设交通强市,实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主要城市1小时通达,重庆都市圈1小时通勤,“一区两群”中心城市1小时互联,重庆全域2小时互通。
构建“136”高铁出行圈,即1小时到达成都、贵阳,3小时到达西安、武汉、长沙、南宁、昆明、兰州,6小时到达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形成分工明确、功能清晰、衔接高效的“1+2+4”铁路枢纽系统布局。
2、与《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符合性分析
本规划着力推动成渝地区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铁路交通运输体系,发挥成渝双城经济圈作为增长极对周围区域的辐射和扩散作用,形成多通道、便捷化的交通走廊,促进内外连通、 通边达海,扩大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交通网络覆盖。
本规划全力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统筹铁公水空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建设高效率的综合客货运枢纽,形成功能完善、能力充分的多层级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推动枢纽与产业、城镇、商贸等深度融合发展。
本规划立足促进国内国际双向循环,推动出渝货运大通道建设,构建联通亚欧、陆海统筹的“三主五辅”出海出境开放物流通道体系,支撑重庆成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的战略性枢纽。
3、与《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在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规划的“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中,京昆、包(银)海、兰(西)广3纵主通道和沿江、厦渝2横主通道在重庆交汇。国家通道涉及的渝郑高铁、渝昆高铁、渝西高铁、渝贵高铁、成渝高铁、渝湘高铁、成渝中线等已列入国家铁路网中长期规划,再加上重庆市规划的成兰渝高铁、渝桂高铁等,总体上形成对外 8 个方向的“米”字型高铁网。
4、与《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协调性分析
本次规划铁路建设目标为建设国家综合性铁路枢纽,打通出渝高速铁路大通道、融入国家高速铁路网,推动形成“米”字型高铁网、“三主五辅”出海出境铁路货运通道,积极推进建 成“两环十一干线多联线”普速铁路网。
“十四五”期,力争开工高铁920km、高铁通车及在建里程超过2000km。切实加强铁路客货枢纽建设,着力构建“四主两辅”客运枢纽(北站、西站、东站、重庆站为主站,科学城站、南彭站为辅站),形成“三主五辅”的出海出境铁路货运通道,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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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布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0年12月成都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问题的治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5187件,查扣违法食品107吨,罚款3957万余元,其中案值50万元以上案件7件,移送公安机关54件。通过案件查办,曝光典型案例,销毁假冒伪劣食品,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有效震慑,增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力助推了成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日前,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社)公布了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查处叶某贵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21年4月20日凌晨3点,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位于郫都区唐某镇原建丰村8组34号一处农房内正在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当事人叶某贵正在租用的农房内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房主杨某林,已另案处理),非法屠宰现场有21头生猪和死猪(净重3100公斤,货值7万元左右),且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当事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因已达到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此案于2021年6月17日移送至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公安机关于7月1日立案。
案例二:成都市简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1年6月2日,简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关于“简阳市简城镇某香坊火锅店涉嫌循环回收使用厨余废弃油脂”的投诉举报后,联合简阳市公安局对该店开展突击检查。在店内发现有过滤设备、过滤油、熬制油,共扣押收款凭证等证据材料10件、抽样送检7个样品、查封回收油61.85公斤。6月2日,简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火锅店涉嫌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案立案调查,并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简阳市公安局。
案例三:成都市公安局查处5.31生产、销售伪劣牛肉干系列案
2021年5月,成都市公安局接省公安厅线索,在某知名电商平台发现多个成都商家涉嫌销售伪劣牛肉干。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核查,经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快检现勘实验室对涉案商家产品检测,查出鸭源性、猪源性成分,随即立案侦查。5月31日,市公安局组织天府新区、成华区、郫都区、新都区公安分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在天府新区、郫都区、新都区等地抓获涉案人员26人,捣毁生产伪劣牛肉干生产窝点5个,现场查获假冒伪劣牛肉干若干。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于2020年3月以来,从市场购进散装风干猪肉干、鸭肉干,自行进行切割、称重,并自行购买印有风干手撕牛肉的包装袋进行再次包装,以猪肉干、鸭肉干冒充牛肉干的方式,通过电商平台对外销售,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公安部已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林某等8名嫌疑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四:成都市公安局查处施某敏、王某东等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0年12月,成都市公安局在市市场监管局的配合下,侦破施某某、王某某等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在成都市双流区、新都区和资阳市乐至县多个非法冻库窝点查获走私入境问题牛肚食品70余吨,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施某某、王某某等7人。经查,2020年4月以来,以施某某为首的非法销售境外冷链食品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成都、资阳等地租用多个非法运营的冻品仓库,存放从外省上家处购买的非法进口的境外问题牛肚食品,并在成都市场销售。犯罪嫌疑人施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目前,犯罪嫌疑人施某某、王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五: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明知从事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仍为其提供贮存条件案
2021年1月8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分局对成都市双流区空港五路610号由当事人经营的冻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冻库存有无中文标签的冷链牛副产品,且无法提供以上牛副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经立案调查,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未向所在地双流区局备案且明知徐某军、浦某丽和甘某货主三人(三人另案查处)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仍为其提供牛副产品贮存业务。当事人明知从事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仍为其提供贮存条件的行为和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分别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2021年7月7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没款21.4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林某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毛肚案
2020年12月17日,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公安机关线索通报,称在金牛区金芙蓉大道开展检查时发现林某(货主)驾驶车辆上装载约1吨重可能涉疫的鲜毛肚。金牛局随即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批毛肚共1070公斤(已全部扣押,未流入市场)来自伊朗,系林某通过微信联系购货,在双流航空港自行取货,取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取得检验检疫《进口通关证》、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证明等文件。因当事人林某经营未经检疫的毛肚、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等规定,2021年3月22日,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对林某销售未经检疫的毛肚案做出警告、没收涉案毛肚,并处罚款208.59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成都市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查处王某华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21年1月17日,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都江堰市聚源镇迎祥村有人私自屠宰生猪。1月18日凌晨2时许,都江堰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随即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位于都江堰市聚源镇原迎祥村1组一场所内正在从事生猪屠宰活动(1头净重130公斤生猪且已屠宰,用于销售),且该场所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当事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2021年6月9日,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王某华作出没收生猪产品130千克、屠宰刀具3把、刮毛刀3把、铁钩17个并处罚款2.00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4月28日、5月10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别收到举报,称在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通济桥下街161号的某购物超市购买食品(伊达巧芙逗脆软心棉花糖、雪健原质味鸡蛋面)等已超过保质期,且该超市经营的至尊羔羊肉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对商家进行查处。天府新区局随即展开调查,经查,在其货架上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共计43袋(把),及时进行扣押。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7月22日,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某超市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3袋(把)、罚没款7.1087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2020年10月14日,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风干牛肉”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经立案调查,“风干牛肉”只是产品的名称,并非是产品的类别,生产厂家是按酱卤肉制品取得的生产许可证,涉案产品中添加亚硝酸钠不属于非法添加。但是涉案产品“风干牛肉(香辣味)”外包装标签上标注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2021年3月18日,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对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作出罚没款4.104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刘某未经许可从事生湿面制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2020年12月17日,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当事人刘某未经许可从事面条、饺子皮、抄手皮等生湿面制品生产经营活动,随即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现场有生湿面制品成品(已包装)4种、生湿面制品半成品(未包装)9种、面粉65袋、设施设备9种、精制长寿面150g(日日鲜)标签的包装袋200个、标签若干。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生湿面制品生产加工活动及伪造产品产地和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行为分别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2021年3月25日,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对刘某作出没收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加工的工具、设备,并处罚款11.26734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康沙 图片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
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0年12月成都市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问题的治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查处相关案件5187件,查扣违法食品107吨,罚款3957万余元,其中案值50万元以上案件7件,移送公安机关54件。通过案件查办,曝光典型案例,销毁假冒伪劣食品,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有效震慑,增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力助推了成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日前,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社)公布了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查处叶某贵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21年4月20日凌晨3点,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位于郫都区唐某镇原建丰村8组34号一处农房内正在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当事人叶某贵正在租用的农房内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房主杨某林,已另案处理),非法屠宰现场有21头生猪和死猪(净重3100公斤,货值7万元左右),且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当事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因已达到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此案于2021年6月17日移送至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公安机关于7月1日立案。
案例二:成都市简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1年6月2日,简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关于“简阳市简城镇某香坊火锅店涉嫌循环回收使用厨余废弃油脂”的投诉举报后,联合简阳市公安局对该店开展突击检查。在店内发现有过滤设备、过滤油、熬制油,共扣押收款凭证等证据材料10件、抽样送检7个样品、查封回收油61.85公斤。6月2日,简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火锅店涉嫌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案立案调查,并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简阳市公安局。
案例三:成都市公安局查处5.31生产、销售伪劣牛肉干系列案
2021年5月,成都市公安局接省公安厅线索,在某知名电商平台发现多个成都商家涉嫌销售伪劣牛肉干。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核查,经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快检现勘实验室对涉案商家产品检测,查出鸭源性、猪源性成分,随即立案侦查。5月31日,市公安局组织天府新区、成华区、郫都区、新都区公安分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在天府新区、郫都区、新都区等地抓获涉案人员26人,捣毁生产伪劣牛肉干生产窝点5个,现场查获假冒伪劣牛肉干若干。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等人于2020年3月以来,从市场购进散装风干猪肉干、鸭肉干,自行进行切割、称重,并自行购买印有风干手撕牛肉的包装袋进行再次包装,以猪肉干、鸭肉干冒充牛肉干的方式,通过电商平台对外销售,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公安部已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林某等8名嫌疑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四:成都市公安局查处施某敏、王某东等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0年12月,成都市公安局在市市场监管局的配合下,侦破施某某、王某某等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在成都市双流区、新都区和资阳市乐至县多个非法冻库窝点查获走私入境问题牛肚食品70余吨,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施某某、王某某等7人。经查,2020年4月以来,以施某某为首的非法销售境外冷链食品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成都、资阳等地租用多个非法运营的冻品仓库,存放从外省上家处购买的非法进口的境外问题牛肚食品,并在成都市场销售。犯罪嫌疑人施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目前,犯罪嫌疑人施某某、王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五: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明知从事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仍为其提供贮存条件案
2021年1月8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分局对成都市双流区空港五路610号由当事人经营的冻库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冻库存有无中文标签的冷链牛副产品,且无法提供以上牛副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经立案调查,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未向所在地双流区局备案且明知徐某军、浦某丽和甘某货主三人(三人另案查处)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仍为其提供牛副产品贮存业务。当事人明知从事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仍为其提供贮存条件的行为和未按规定备案的行为分别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2021年7月7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没款21.4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林某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毛肚案
2020年12月17日,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公安机关线索通报,称在金牛区金芙蓉大道开展检查时发现林某(货主)驾驶车辆上装载约1吨重可能涉疫的鲜毛肚。金牛局随即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批毛肚共1070公斤(已全部扣押,未流入市场)来自伊朗,系林某通过微信联系购货,在双流航空港自行取货,取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取得检验检疫《进口通关证》、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证明等文件。因当事人林某经营未经检疫的毛肚、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等规定,2021年3月22日,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对林某销售未经检疫的毛肚案做出警告、没收涉案毛肚,并处罚款208.59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成都市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查处王某华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21年1月17日,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都江堰市聚源镇迎祥村有人私自屠宰生猪。1月18日凌晨2时许,都江堰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随即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位于都江堰市聚源镇原迎祥村1组一场所内正在从事生猪屠宰活动(1头净重130公斤生猪且已屠宰,用于销售),且该场所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当事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2021年6月9日,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王某华作出没收生猪产品130千克、屠宰刀具3把、刮毛刀3把、铁钩17个并处罚款2.00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4月28日、5月10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别收到举报,称在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通济桥下街161号的某购物超市购买食品(伊达巧芙逗脆软心棉花糖、雪健原质味鸡蛋面)等已超过保质期,且该超市经营的至尊羔羊肉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对商家进行查处。天府新区局随即展开调查,经查,在其货架上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共计43袋(把),及时进行扣押。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7月22日,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某超市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3袋(把)、罚没款7.1087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2020年10月14日,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风干牛肉”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经立案调查,“风干牛肉”只是产品的名称,并非是产品的类别,生产厂家是按酱卤肉制品取得的生产许可证,涉案产品中添加亚硝酸钠不属于非法添加。但是涉案产品“风干牛肉(香辣味)”外包装标签上标注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2021年3月18日,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对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作出罚没款4.104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刘某未经许可从事生湿面制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2020年12月17日,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当事人刘某未经许可从事面条、饺子皮、抄手皮等生湿面制品生产经营活动,随即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现场有生湿面制品成品(已包装)4种、生湿面制品半成品(未包装)9种、面粉65袋、设施设备9种、精制长寿面150g(日日鲜)标签的包装袋200个、标签若干。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生湿面制品生产加工活动及伪造产品产地和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行为分别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2021年3月25日,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对刘某作出没收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加工的工具、设备,并处罚款11.26734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康沙 图片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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