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防办制定出台进一步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迅速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持续深入推进人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泰安市人防办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泰防发〔2021〕18号)文件,对持续深入抓好人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作为人防部门头号工程、头号任务来抓。要求全市人防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书记杨洪涛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全面深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各级人防部门的头号工程、头号任务来抓。市人防办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做好人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推进等工作。县级人防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承办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人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是主动对标对表,进一步提升人防领域“办理建筑许可”服务水平。对标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对标先进地区成功做法,对标“办理建筑许可”评价指标要求,积极与审批部门对接衔接,进一步梳理“办理建筑许可”人防事项改革到位情况和“三减一并”情况,实施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办理建筑许可”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继续巩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与建设项目审管深度融合联动机制,将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纳入建设用地划拨、转让《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将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纳入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将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纳入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办理,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核准和质量监督纳入建筑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入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推进落实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入“多审合一”、人防工程竣工测绘并入“多测合一”,积极服从联合验收牵头部门的时间、内容安排要求,落实专责科室、专门人员实施“联合验收”。做好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免于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政策落地,实现人防报建“零成本”。
三是践行有解思维,主动落实人防政务数据信息共享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践行有解思维,把实现人防政府服务数据共享放在重要位置,突破数据共享难点,强力打通“数据壁垒”。依托市智慧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数据管理平台,及时主动录入人防政务数据信息,涉密信息数据按要求做好过滤后共享,不能直接监管的数据,可以采取定期推送的方式实现共享。进一步落实市国动委《泰安市人防战备数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以优化业务工作流程、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切入点,持续深入开展数据流程再造、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依法依规做好数据采集、共享、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建立健全人防政务数据共享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服务中心,强化人防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中心任务,突出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这一工作重点,实施防空地下室建设全程动态精准管理,严密高效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全程跟踪服务,提高监管服务水平。①积极对接行政审批部门,主动将人防审批事项纳入监管范围,实施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设计、施工、质监、竣工备案等环节全程动态精准管理,确保建设单位依法履行人防工程建设义务。②主动做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服务,实行专班负责制、上门服务制和全程服务制,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质量监督服务。③跟踪做好政策支持服务。将政策支持服务与事中事后监管相融合,在实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防执法等监管行为中,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及时告知建设单位人防政策和违法风险点,确保建设单位合规合法开展项目建设。④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市人防办《关于在人防执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对企业等当事人轻微、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社会危害或及时改正的,在人防执法领域实施首次不罚、首次轻罚,实施潜在违法行为预先告知制,杜绝以罚代管。
五是积极担当作为,高标准完成优化营商环境迎评参评相关任务。将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迎评推进落实工作机制,积极对接牵头部门,主动认领填报录入、后台支持等任务,安排业务骨干力量提前熟练掌握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方式、办理建筑许可考评考核办事流程,提前精心研判评价指标,逐项弄清弄准填报要求,切实提升迎评参评能力,全力以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迎评参评相关任务。
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考核奖惩。把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作为“头等大事”“头号任务”,增强主责单位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相关职责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推进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作为检验干部政治觉悟、业务素质、工作作风、落实能力的“试金石”和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单位和个人,即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与个人提拔使用、评先树优挂钩,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效导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迅速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持续深入推进人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泰安市人防办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泰防发〔2021〕18号)文件,对持续深入抓好人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作为人防部门头号工程、头号任务来抓。要求全市人防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书记杨洪涛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全面深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各级人防部门的头号工程、头号任务来抓。市人防办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做好人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推进等工作。县级人防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承办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人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是主动对标对表,进一步提升人防领域“办理建筑许可”服务水平。对标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对标先进地区成功做法,对标“办理建筑许可”评价指标要求,积极与审批部门对接衔接,进一步梳理“办理建筑许可”人防事项改革到位情况和“三减一并”情况,实施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办理建筑许可”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继续巩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与建设项目审管深度融合联动机制,将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纳入建设用地划拨、转让《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将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纳入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将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纳入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办理,将防空地下室施工图核准和质量监督纳入建筑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入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推进落实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入“多审合一”、人防工程竣工测绘并入“多测合一”,积极服从联合验收牵头部门的时间、内容安排要求,落实专责科室、专门人员实施“联合验收”。做好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免于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政策落地,实现人防报建“零成本”。
三是践行有解思维,主动落实人防政务数据信息共享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践行有解思维,把实现人防政府服务数据共享放在重要位置,突破数据共享难点,强力打通“数据壁垒”。依托市智慧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数据管理平台,及时主动录入人防政务数据信息,涉密信息数据按要求做好过滤后共享,不能直接监管的数据,可以采取定期推送的方式实现共享。进一步落实市国动委《泰安市人防战备数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以优化业务工作流程、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切入点,持续深入开展数据流程再造、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依法依规做好数据采集、共享、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建立健全人防政务数据共享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服务中心,强化人防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中心任务,突出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这一工作重点,实施防空地下室建设全程动态精准管理,严密高效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全程跟踪服务,提高监管服务水平。①积极对接行政审批部门,主动将人防审批事项纳入监管范围,实施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设计、施工、质监、竣工备案等环节全程动态精准管理,确保建设单位依法履行人防工程建设义务。②主动做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服务,实行专班负责制、上门服务制和全程服务制,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质量监督服务。③跟踪做好政策支持服务。将政策支持服务与事中事后监管相融合,在实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防执法等监管行为中,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及时告知建设单位人防政策和违法风险点,确保建设单位合规合法开展项目建设。④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市人防办《关于在人防执法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对企业等当事人轻微、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社会危害或及时改正的,在人防执法领域实施首次不罚、首次轻罚,实施潜在违法行为预先告知制,杜绝以罚代管。
五是积极担当作为,高标准完成优化营商环境迎评参评相关任务。将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迎评推进落实工作机制,积极对接牵头部门,主动认领填报录入、后台支持等任务,安排业务骨干力量提前熟练掌握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方式、办理建筑许可考评考核办事流程,提前精心研判评价指标,逐项弄清弄准填报要求,切实提升迎评参评能力,全力以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迎评参评相关任务。
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考核奖惩。把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作为“头等大事”“头号任务”,增强主责单位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相关职责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推进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作为检验干部政治觉悟、业务素质、工作作风、落实能力的“试金石”和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单位和个人,即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与个人提拔使用、评先树优挂钩,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效导向。
#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超话]#
河北邢台临城认可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
#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超话]#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玩了英雄联盟手游后的体验感#
河北邢台临城认可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
#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超话]#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玩了英雄联盟手游后的体验感#
【湖里区发布疫情防控第21号通告】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程和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社区封控管控解除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评估研判,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决定:
一、自2021年10月7日15时起,对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安兜社87号解除封控管理,对安兜社53号、53-101号、55号、55-1号、55-101号、55-1-101号、55-1-103号、55-1-104号、55-1-105号、57号、75-102号、77号、77-101号、77-102号、77-103号、77-105号、81号、81-106号解除管控管理。
二、解封后,调整为重点防范区,实行挂牌管理,严格按市指挥部第7号、第9号等有关通告和区指挥部第12号、第15号通告要求,落实小区闭环管理各项措施,积极创建“无疫小区”。
厦门市湖里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7日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程和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社区封控管控解除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评估研判,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决定:
一、自2021年10月7日15时起,对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安兜社87号解除封控管理,对安兜社53号、53-101号、55号、55-1号、55-101号、55-1-101号、55-1-103号、55-1-104号、55-1-105号、57号、75-102号、77号、77-101号、77-102号、77-103号、77-105号、81号、81-106号解除管控管理。
二、解封后,调整为重点防范区,实行挂牌管理,严格按市指挥部第7号、第9号等有关通告和区指挥部第12号、第15号通告要求,落实小区闭环管理各项措施,积极创建“无疫小区”。
厦门市湖里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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