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司法局深入包联村开展推进乡村振兴及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图)】为深入开展“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全区平安建设百日攻坚,利用临渭区“人才服务月”开展系列服务基层活动的契机,2021年11月4日上午,临渭区司法局局党组副书记文逸平带队,局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参加,并组织全区9家律所主任及律师、公证处工作人员到乡村振兴包联的阎村镇西王村开展推进乡村振兴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https://t.cn/A6xZVLZE
10月26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联合民一庭、刑三庭、立案庭、执行局的法官志愿者到金湖社区开展“司法暖民心 共建美好社区”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首先由两名法官志愿者开展专题讲座。民一庭的张芳法官根据社区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用发生在居民生活小区和老百姓身边的生动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民法典增设和明确的高空抛物、自助行为、好意同乘以及小区停车位归属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刑三庭的郝欣欣以“守住老百姓钱袋子,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为主题,向社区群众详细讲解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及防范措施,宣传非法集资的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讲座后,高院法官志愿者现场接待社区群众的法律咨询,认真解答社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向社区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非法集资的案例和防范措施宣传单等普法资料。
每年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已经成为了自治区高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常规动作。本次普法活动以民法典和防范非法集资为重点,目的是进一步宣传民法典中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在社区群众中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活动中,首先由两名法官志愿者开展专题讲座。民一庭的张芳法官根据社区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用发生在居民生活小区和老百姓身边的生动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民法典增设和明确的高空抛物、自助行为、好意同乘以及小区停车位归属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刑三庭的郝欣欣以“守住老百姓钱袋子,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为主题,向社区群众详细讲解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及防范措施,宣传非法集资的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讲座后,高院法官志愿者现场接待社区群众的法律咨询,认真解答社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向社区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非法集资的案例和防范措施宣传单等普法资料。
每年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已经成为了自治区高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常规动作。本次普法活动以民法典和防范非法集资为重点,目的是进一步宣传民法典中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在社区群众中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为了进一步增强幼儿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11月3日,淄川区司法局走进淄川区实验幼儿园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普法志愿者结合幼儿的认知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小朋友进行面对面交流,讲解日常生活中法律常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和在遇到危险应该怎样求救和自救等,以儿歌的形式引导小朋友学会自我保护,并送上了普法小礼物。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激发了幼儿学法、懂法、手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下一步,淄川区司法局将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为实现幼儿阶段健康快乐成长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活动中普法志愿者结合幼儿的认知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小朋友进行面对面交流,讲解日常生活中法律常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和在遇到危险应该怎样求救和自救等,以儿歌的形式引导小朋友学会自我保护,并送上了普法小礼物。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激发了幼儿学法、懂法、手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下一步,淄川区司法局将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为实现幼儿阶段健康快乐成长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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