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新闻耳朵#【 “汇聚芦淞力量,焕发建宁之美”】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今天下午,芦淞区召开市容环境大扫除、大整治、大提质动员大会。
本次行动从7月开始,将持续四个月,其中包括城乡环境大扫除、城乡面貌大整治。城乡设施大提质三大方面18项工作任务
其中有道路、绿化带、行道树冲洗除尘“本色行动”,垃圾运输车辆“抛冒滴漏” 专项整治;公安、交警、公交岗亭、站亭维护、清洗;开展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整治行动。加大公益广告发布力度,打造公益广告宣传示范街。加强营造节日氛围,在建设路、新华路、沿江路、滨江路等主要道路灯杆悬挂国旗;在湘江风光带、中心广场、株洲大桥桥头等节点装置现代灯光小品等。
通过本次行动,将全面提升全区市容环境面貌,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1012记者小田 通讯员 周洲)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今天下午,芦淞区召开市容环境大扫除、大整治、大提质动员大会。
本次行动从7月开始,将持续四个月,其中包括城乡环境大扫除、城乡面貌大整治。城乡设施大提质三大方面18项工作任务
其中有道路、绿化带、行道树冲洗除尘“本色行动”,垃圾运输车辆“抛冒滴漏” 专项整治;公安、交警、公交岗亭、站亭维护、清洗;开展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整治行动。加大公益广告发布力度,打造公益广告宣传示范街。加强营造节日氛围,在建设路、新华路、沿江路、滨江路等主要道路灯杆悬挂国旗;在湘江风光带、中心广场、株洲大桥桥头等节点装置现代灯光小品等。
通过本次行动,将全面提升全区市容环境面貌,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1012记者小田 通讯员 周洲)
【区市场监管局跨部门联合检查烟草经营主体】近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对辖区销售烟草制品的经营主体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本次联合检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与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共检查营业主体65户,重点对营业主体证照情况、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烟草专卖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相关经营主体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烟草制品等违法行为。
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提醒商家要坚决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切实依法合规开展经营,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行为。
@区市场监管
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提醒商家要坚决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切实依法合规开展经营,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行为。
@区市场监管
#南通热线#【大快人心!南通两家散发小广告的按摩服务公司,被重罚40万元!】无视广告法,当街发放低俗小卡片招揽顾客。记者今天从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向组织散发小广告的两个按摩服务公司开出共计40万元的罚单,并责令销毁3000多张小广告宣传卡片。这也是今年以来该局对违反广告法案件做出的最高处罚。
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4月2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的《案件移送函》,反映南通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和南通某美容美体有限公司在公共停车场、小区周边散发大量小卡片,卡片上印有违反“公序良俗”内容的文字、图片。
经查,南通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南通某美容美体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对象主要是男性消费群体,向该群体提供足疗、按摩等服务。为招揽客户,两当事人在公司周边小区、道路及停靠的汽车玻璃上,对外发布含有色情服务暗示的文字和穿着性感暴露妖艳女士的图案。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发布如此易使人产生从事色情服务的低俗联想、有伤社会风化的小卡片,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对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产生了误导,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遂依法对两当事人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看这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来源:江海晚报
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4月2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的《案件移送函》,反映南通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和南通某美容美体有限公司在公共停车场、小区周边散发大量小卡片,卡片上印有违反“公序良俗”内容的文字、图片。
经查,南通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南通某美容美体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对象主要是男性消费群体,向该群体提供足疗、按摩等服务。为招揽客户,两当事人在公司周边小区、道路及停靠的汽车玻璃上,对外发布含有色情服务暗示的文字和穿着性感暴露妖艳女士的图案。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发布如此易使人产生从事色情服务的低俗联想、有伤社会风化的小卡片,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对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产生了误导,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遂依法对两当事人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看这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来源:江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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