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布“双减”工作专项举报电话和邮箱】11月7日,海口市教育局公布市教育局和各区“双减”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双减”相关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如下图。
可举报的问题包括:
1.中小学校不落实手机、作业、睡眠、读物和体质“五项”管理要求,校内课后服务不规范,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等不规范办学行为。
2.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开展经营活动,线下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1:0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等违规办学行为。
3.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不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培训费用的,发布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举措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双减”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市教育局将对有关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https://t.cn/A6x2CvbC
可举报的问题包括:
1.中小学校不落实手机、作业、睡眠、读物和体质“五项”管理要求,校内课后服务不规范,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等不规范办学行为。
2.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开展经营活动,线下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1:0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等违规办学行为。
3.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不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培训费用的,发布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举措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双减”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市教育局将对有关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https://t.cn/A6x2CvbC
【#海口公布双减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话筒]】11月7日,海口市教育局公布市教育局和各区“双减”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双减”相关问题线索。#海口新闻#
可举报的问题包括:
1.中小学校不落实手机、作业、睡眠、读物和体质“五项”管理要求,校内课后服务不规范,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等不规范办学行为。
2.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开展经营活动,线下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1:0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等违规办学行为。
3.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不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培训费用的,发布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记者计思佳)
点击图片,查看举报电话和邮箱↓
可举报的问题包括:
1.中小学校不落实手机、作业、睡眠、读物和体质“五项”管理要求,校内课后服务不规范,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等不规范办学行为。
2.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开展经营活动,线下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1:0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等违规办学行为。
3.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不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培训费用的,发布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记者计思佳)
点击图片,查看举报电话和邮箱↓
【海南公布“双减”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可反映这些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近日,省教育厅及各市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了“双减”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
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举报电话和邮箱反映以下问题线索:
1.中小学校不落实手机、作业、睡眠、读物和体质“五项管理”要求,校内课后服务不规范,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等不规范办学行为。
2.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开展经营活动,线下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0时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1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等违规办学行为。
3.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不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培训费用的,发布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省教育厅将对有关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近日,省教育厅及各市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了“双减”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
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举报电话和邮箱反映以下问题线索:
1.中小学校不落实手机、作业、睡眠、读物和体质“五项管理”要求,校内课后服务不规范,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等不规范办学行为。
2.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开展经营活动,线下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0时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超过21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等违规办学行为。
3.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不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培训费用的,发布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省教育厅将对有关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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