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中华州长到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检查指导春运安保工作https://t.cn/A6tPqE7H
2021春节将至,为确保全州人民春节期间安全出行,道路畅通有序。2月9日上午,楚雄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到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检查指导春运期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迟中华州长在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详细了解了春运期间全州交通民警执勤警力部署和值班备勤等情况,查看了当前楚雄州辖区道路通行状况,并专门询问了永仁方山省际检查站和州内主要道路的警力和勤务安排情况。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闫文在现场汇报了全州公安交警部门春运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春节期间安保工作的相关情况。听取汇报后,迟中华州长对交警部门的春运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称赞楚雄交警是一支能征善战的队伍,要持续保持良好状态,全力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
针对检查情况,就做好春运期间公安交管工作,迟中华州长指出,春节是万家团圆的传统佳节,对公安民警却意味着守护平安的重任。州委、州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和关注,全州交警部门和民警辅警要按照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每一个管理环节,严防死守,对可能出现的新挑战和新任务都要有充分的准备,确保春节期间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保障全州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最后,迟中华州长代表州委、州政府向坚守岗位的交通民警辅警致以新春的祝福和亲切的问候。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赵克义,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虹,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程鹏,州人民政府秘书长苏贤发等领导参加检查。
2021春节将至,为确保全州人民春节期间安全出行,道路畅通有序。2月9日上午,楚雄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到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检查指导春运期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迟中华州长在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详细了解了春运期间全州交通民警执勤警力部署和值班备勤等情况,查看了当前楚雄州辖区道路通行状况,并专门询问了永仁方山省际检查站和州内主要道路的警力和勤务安排情况。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闫文在现场汇报了全州公安交警部门春运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春节期间安保工作的相关情况。听取汇报后,迟中华州长对交警部门的春运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称赞楚雄交警是一支能征善战的队伍,要持续保持良好状态,全力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
针对检查情况,就做好春运期间公安交管工作,迟中华州长指出,春节是万家团圆的传统佳节,对公安民警却意味着守护平安的重任。州委、州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和关注,全州交警部门和民警辅警要按照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每一个管理环节,严防死守,对可能出现的新挑战和新任务都要有充分的准备,确保春节期间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保障全州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最后,迟中华州长代表州委、州政府向坚守岗位的交通民警辅警致以新春的祝福和亲切的问候。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赵克义,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虹,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程鹏,州人民政府秘书长苏贤发等领导参加检查。
#治庸·抗疫安边# 爱心企业捐献物资 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工作https://t.cn/A6AA5f2x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疫情防控工作仍在继续,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防护物资供应情况,爱心企业纷纷慷慨解囊,捐献各类抗疫防护物资。4月24日中午,楚雄市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捐赠6000只口罩,感谢车管所全体民警、辅警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坚守岗位、无私奉献。
自疫情期间恢复车管工作以来,车管所全体民警、辅警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工作安排,积极投入到持续推进抗击疫情的工作中,同时多举措开展便民利民的车驾管业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切实有效的解决了疫情期间广大车主和驾驶员对于车驾管业务办理的需求。
楚雄市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张昕表示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尽一点绵薄之力,在服务群众的同时,全体民警、辅警也能够保护好自己。
车管所负责人李海云代表车管所全体民警、辅警向张昕表示了衷心的感谢。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许多爱心企业纷纷对车管所奉献温暖,不仅带来了物资上的支持,更是一种精神上的鼓舞。车管所全体民警、辅警一定会带着爱心企业的温暖不断努力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把温暖继续奉献给每一位群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但疫情防控工作仍在继续,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防护物资供应情况,爱心企业纷纷慷慨解囊,捐献各类抗疫防护物资。4月24日中午,楚雄市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捐赠6000只口罩,感谢车管所全体民警、辅警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坚守岗位、无私奉献。
自疫情期间恢复车管工作以来,车管所全体民警、辅警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工作安排,积极投入到持续推进抗击疫情的工作中,同时多举措开展便民利民的车驾管业务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切实有效的解决了疫情期间广大车主和驾驶员对于车驾管业务办理的需求。
楚雄市通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张昕表示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尽一点绵薄之力,在服务群众的同时,全体民警、辅警也能够保护好自己。
车管所负责人李海云代表车管所全体民警、辅警向张昕表示了衷心的感谢。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许多爱心企业纷纷对车管所奉献温暖,不仅带来了物资上的支持,更是一种精神上的鼓舞。车管所全体民警、辅警一定会带着爱心企业的温暖不断努力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把温暖继续奉献给每一位群众。
全面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打造文明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全省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决定,自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消除一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查处一批致乱致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有效管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中秋、国庆假日出行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各项活动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严重交通拥堵,力争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有所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确保全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该专项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9月21日至10月20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部署严密 推动有力
为确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任组长,吉宏龙佳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州市公安局局长、厅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厅交警总队,由交警总队王方荣总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省厅《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相关警种及部门的职责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保山市公安局迅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以党委政府为主导、以全警参与为架构、以公安交警为主力,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版纳、楚雄、大理、临沧、怒江、曲靖、文山、玉溪、昭通、普洱等州(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州(市)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厅政治部、交警总队、治安总队、网安总队、法制总队、机场公安局等厅直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下工作指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源头监管 清除隐患
强化源头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对辖区内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建立重点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督促车主或企业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对找不到车主的,及时将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查缉;对重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集中排查,责令限期整改;对辖区“营转非”大客车,逐一见车见人,完善提示标识,书面告知车主相关法律责任;对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及时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组织辖区“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校车驾驶人分批开展吸毒检测排查,对因吸毒成瘾依法依规被注销驾驶资格的。各地联合治安、反恐、交警等警种,会同当地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依照《反恐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客货运输企业、站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实车辆动态监控、驾驶人安全教育、车辆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强力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排查重点车辆12万余辆,整改重点车辆安全隐患3511个;排查重点车辆驾驶人6.9万余人,开展重点车辆驾驶人吸毒检测排查5147人,督促企业整改存在问题179个,约谈问题企业107家,处罚违法企业3家,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路面管控 严查违法
全省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紧紧抓住“两客一危”车辆、“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6至9座小型客车(面包车)、重(中)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严查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报废或未参加定期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毒驾、假(套)牌假证、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化品运输车辆不配备押运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一是启动了所有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依托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服务区,以及国省干线公路关键节点设置临时执勤点,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现场查处率,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严查货车超载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严重超载“百吨王”货车上路行驶。三是全面强化农村地区道路管控。整合警力,组织执法小分队,结合农村交通规律特点,突出学校放(上)学、节假日、赶集赶街、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学校、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查处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摩托车违法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四是结合中秋、国庆假日群众集中出行实际,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为重点,把好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加强对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的执法检查。五是根据辖区危化品运输特点,对危化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单位)集中地区周边道路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主要通行线路管控。六是组织交警、特警、治安、禁毒等警种力量,组织开展整治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等方式,组织开展跨区查处酒驾醉驾毒驾行动。七是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规范化建设,提高劝导员到位率、管事率,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摩托车违法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上路行驶。八是组织城市交通文明志愿者、交通协管员,在城市主要路口集中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活动。
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围绕路面主战场,做到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和装备投入路面一线,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警力30万余人次、出动警车5.7万余辆次,启动公安检查站(含交警执法站、边防检查站)242个,设置临时执勤点2248个,组织执法小分队1124支,组织多警种联合执法786次,启动交通安全劝导站6958个,出动劝导员2.5万余人。查处交通违法89.6万余起,严厉查处1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2.6万余起。
强化宣传 营造氛围
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宣传氛围,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五大行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开展全媒体“大宣传”行动。通过开办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或专版)、制作悬挂宣传标语、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随警采访等方式在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宣传报道、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营造宣传氛围,宣传典型事迹,争取群众支持。二是开展新媒体宣传“大矩阵”行动。利用公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工作动态、典型案例或天气情况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预警,加大违法危害、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形成全省公安新媒体宣传矩阵规模效应。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大警示”行动。按照州(市)每年3次、县(市、区)每年6次的要求组织开展“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和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的,并利用12123短信平台对重点车辆驾驶人开展点对点安全警示提示。四是开展公安交管执法“大直播”行动。结合违法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利用一直播、蓝鲸直播等直播平台开展执法直播行动,以案说法,取得“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进一步提升交警队伍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五是开展“大曝光”行动。全省各地通过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介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驾驶人名单,公告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扩大专项行动的震慑作用。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省共召开省、市两级新闻媒体新闻通气会20余次,在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版47个,刊发播出新闻稿件4817篇(条),通过微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2.2万余条,通过电视台播出电视新闻1626条、滚动播出宣传提示字幕2354条(次),通过广播电台播出宣传稿件信息4082篇(条),开展动态曝光违法行为3.2万余次,曝光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6340余人次,曝光“两客一危”企业、车辆交通违法行为2032起。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全体民警辅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道路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四项指数”同比分别减少37起、61人、88人、72.98万元,下降4.39%、15.6%、9.54%、17.95%,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打造文明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全省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决定,自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消除一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查处一批致乱致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有效管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中秋、国庆假日出行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各项活动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严重交通拥堵,力争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有所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确保全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该专项行动开展一个月以来(9月21日至10月20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部署严密 推动有力
为确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任组长,吉宏龙佳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州市公安局局长、厅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厅交警总队,由交警总队王方荣总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省厅《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相关警种及部门的职责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保山市公安局迅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以党委政府为主导、以全警参与为架构、以公安交警为主力,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版纳、楚雄、大理、临沧、怒江、曲靖、文山、玉溪、昭通、普洱等州(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州(市)公安机关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厅政治部、交警总队、治安总队、网安总队、法制总队、机场公安局等厅直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下工作指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源头监管 清除隐患
强化源头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对辖区内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建立重点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督促车主或企业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对找不到车主的,及时将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布控查缉;对重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集中排查,责令限期整改;对辖区“营转非”大客车,逐一见车见人,完善提示标识,书面告知车主相关法律责任;对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及时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组织辖区“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校车驾驶人分批开展吸毒检测排查,对因吸毒成瘾依法依规被注销驾驶资格的。各地联合治安、反恐、交警等警种,会同当地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依照《反恐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客货运输企业、站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实车辆动态监控、驾驶人安全教育、车辆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强力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排查重点车辆12万余辆,整改重点车辆安全隐患3511个;排查重点车辆驾驶人6.9万余人,开展重点车辆驾驶人吸毒检测排查5147人,督促企业整改存在问题179个,约谈问题企业107家,处罚违法企业3家,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路面管控 严查违法
全省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紧紧抓住“两客一危”车辆、“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6至9座小型客车(面包车)、重(中)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严查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报废或未参加定期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毒驾、假(套)牌假证、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化品运输车辆不配备押运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一是启动了所有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依托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服务区,以及国省干线公路关键节点设置临时执勤点,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现场查处率,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严查货车超载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严重超载“百吨王”货车上路行驶。三是全面强化农村地区道路管控。整合警力,组织执法小分队,结合农村交通规律特点,突出学校放(上)学、节假日、赶集赶街、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学校、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查处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摩托车违法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四是结合中秋、国庆假日群众集中出行实际,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为重点,把好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加强对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的执法检查。五是根据辖区危化品运输特点,对危化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单位)集中地区周边道路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主要通行线路管控。六是组织交警、特警、治安、禁毒等警种力量,组织开展整治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等方式,组织开展跨区查处酒驾醉驾毒驾行动。七是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规范化建设,提高劝导员到位率、管事率,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摩托车违法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上路行驶。八是组织城市交通文明志愿者、交通协管员,在城市主要路口集中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活动。
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围绕路面主战场,做到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和装备投入路面一线,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警力30万余人次、出动警车5.7万余辆次,启动公安检查站(含交警执法站、边防检查站)242个,设置临时执勤点2248个,组织执法小分队1124支,组织多警种联合执法786次,启动交通安全劝导站6958个,出动劝导员2.5万余人。查处交通违法89.6万余起,严厉查处1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2.6万余起。
强化宣传 营造氛围
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宣传氛围,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五大行动”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开展全媒体“大宣传”行动。通过开办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或专版)、制作悬挂宣传标语、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随警采访等方式在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宣传报道、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营造宣传氛围,宣传典型事迹,争取群众支持。二是开展新媒体宣传“大矩阵”行动。利用公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工作动态、典型案例或天气情况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预警,加大违法危害、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形成全省公安新媒体宣传矩阵规模效应。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大警示”行动。按照州(市)每年3次、县(市、区)每年6次的要求组织开展“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和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的,并利用12123短信平台对重点车辆驾驶人开展点对点安全警示提示。四是开展公安交管执法“大直播”行动。结合违法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利用一直播、蓝鲸直播等直播平台开展执法直播行动,以案说法,取得“处理一例、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进一步提升交警队伍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五是开展“大曝光”行动。全省各地通过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介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驾驶人名单,公告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扩大专项行动的震慑作用。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省共召开省、市两级新闻媒体新闻通气会20余次,在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版47个,刊发播出新闻稿件4817篇(条),通过微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2.2万余条,通过电视台播出电视新闻1626条、滚动播出宣传提示字幕2354条(次),通过广播电台播出宣传稿件信息4082篇(条),开展动态曝光违法行为3.2万余次,曝光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6340余人次,曝光“两客一危”企业、车辆交通违法行为2032起。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全体民警辅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道路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四项指数”同比分别减少37起、61人、88人、72.98万元,下降4.39%、15.6%、9.54%、17.95%,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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