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各省标准不同,省级标准互认如何开展?
2020年2月初,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对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目前多省陆续出台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以及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互认工作也正在进行中。而标准统一将导致准入门槛提高,4-5年之内,外行企业很难一窝蜂进入该领域,中药配方颗粒迎来巨大市场机会。
近日,湖北、云南、安徽陆续发布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细则),明确对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在本省销售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无国家药品标准的应当符合使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或认可的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同时要求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医保部门对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挂网采购、阳光交易。
对具有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或认可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其对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经专家评审纳入医保支付,参照乙类管理。
而在监管方面,各省也出台了相关细则。其中云南要求,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监管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配方颗粒生产企业要列入年度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符合性检查。对中药材来源及异地车间开展延伸检查,加大飞行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处罚结果。
安徽要求每年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进行全 覆盖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巡查,必要时开展专项检查。对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列入到重点检查计划中,必要时开展专项检查。
湖北明确要求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和储配企业以及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开展专项检查。对在湖北省生产与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到省级年度药品监督抽检范围。
同时明确存在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由省药监局取消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备案资料不真实,与生产、销售实际不一致;
经上市后评价,临床应用风险大于临床获益;
生产企业不具有相应生产条件或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注销、撤销、吊销的;
备案人申请取消备案的;
质量标准已废止或生产备案号已取消的;
备案后审查未通过的;
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取消备案的情形。
试点20年,中药配方颗粒迎来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省级标准或实现互认
一直以来国家层面都在关注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控制与标准研究。
在20年前,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325号),开启了国家层面组织、系统监管下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科研、生产、使用试点工作,基于严谨、科学、审慎的原则,这一试点政策一试就是20年时间之久。
经过了漫长的20年严谨试点、科学研究,在国家相关部门、6家国家试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的不懈努力及大量中医医院临床应用基础上,终于迎来了发展中药配方颗粒的统一政策。
2020年2月初,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决定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对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其质量监管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同时对配方颗粒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作出规范。
此次公告也释放出了几点信号:
中药配方颗粒试点20年,从试点走向标准统一且门槛提高;
由于门槛提高,在4-5年之内,外行企业很难一窝蜂涌入中药配方颗粒行业;
中药配方颗粒迎来巨大市场机会,现有各省配方颗粒企业抢先领跑,将成本省产业霸主和资本追逐目标。
2020年2月24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有关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通知》,将进一步加快组织中药配方颗粒药品国家标准审核的步伐,明确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药品标准的制修订。
《通知》显示目前已经形成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已完成公示,近期将按程序报国家药品监管局审批颁布。此外,还有39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正在审评过程中,另有246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已有企业正在开展标准研究。
《通知》要求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应当符合《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规定。各省局应当积极开展省级标准的制定工作,共同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中医临床需求。
2021年4月,经国家药监局批准,首批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正式颁布,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另自实施之日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2021年4月30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第二批)公示》,共涉及36个中药配方颗粒,公示期为三个月。
目前,各省陆续印发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省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积极落实《公告》要求。据蒲公英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21年9月19日,共15个省市发布1206个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征求意见稿。另外广东、四川两省发布136个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告。
随着各省标准逐步出炉,省级标准实现互认也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2021年9月16日,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互认研讨会在定西市陇西县举行。会议初步达成四项意向共识:
一是加快建立省级标准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制定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互认指南,加快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建设和互认工作。
二是积极探索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集团内共用前处理及提取车间的方式,是保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安全的积极举措,是落实各省监管责任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利措施。
三是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严格、完善的集团内共用前处理及提取车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确保中药配方颗粒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
四是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监管机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落实监管各方责任,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提高监管效率,保证共用前处理及提取车间责任清晰、监管措施到位。
随中药配方颗粒的统一,对企业硬件条件和技术条件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于一个从未发展过中药配方颗粒业务的“外行企业”如果想进入配方颗粒领域,单就时间成本上至少需要4、5年时间,中药配方颗粒市场虽然面临巨大的市场机会。
有业内人士分析,接下来,可以预见和看见的是,中药配方颗粒企业将迎来新一轮资本兼并、重组,资本推动全国市场布局,这将是配方颗粒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现有省级试点企业估值、溢价将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存在一定程度产业疏整促政策,但中医药医院市场份额巨大的省区,将是资本追逐争抢的热点区域。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2020年2月初,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对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目前多省陆续出台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以及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互认工作也正在进行中。而标准统一将导致准入门槛提高,4-5年之内,外行企业很难一窝蜂进入该领域,中药配方颗粒迎来巨大市场机会。
近日,湖北、云南、安徽陆续发布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细则),明确对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在本省销售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无国家药品标准的应当符合使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或认可的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同时要求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医保部门对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实施挂网采购、阳光交易。
对具有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或认可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其对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经专家评审纳入医保支付,参照乙类管理。
而在监管方面,各省也出台了相关细则。其中云南要求,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监管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配方颗粒生产企业要列入年度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符合性检查。对中药材来源及异地车间开展延伸检查,加大飞行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处罚结果。
安徽要求每年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进行全 覆盖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巡查,必要时开展专项检查。对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列入到重点检查计划中,必要时开展专项检查。
湖北明确要求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和储配企业以及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开展专项检查。对在湖北省生产与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到省级年度药品监督抽检范围。
同时明确存在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由省药监局取消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备案资料不真实,与生产、销售实际不一致;
经上市后评价,临床应用风险大于临床获益;
生产企业不具有相应生产条件或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注销、撤销、吊销的;
备案人申请取消备案的;
质量标准已废止或生产备案号已取消的;
备案后审查未通过的;
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取消备案的情形。
试点20年,中药配方颗粒迎来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省级标准或实现互认
一直以来国家层面都在关注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控制与标准研究。
在20年前,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325号),开启了国家层面组织、系统监管下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科研、生产、使用试点工作,基于严谨、科学、审慎的原则,这一试点政策一试就是20年时间之久。
经过了漫长的20年严谨试点、科学研究,在国家相关部门、6家国家试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的不懈努力及大量中医医院临床应用基础上,终于迎来了发展中药配方颗粒的统一政策。
2020年2月初,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决定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对配方颗粒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其质量监管纳入中药饮片管理范畴。同时对配方颗粒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作出规范。
此次公告也释放出了几点信号:
中药配方颗粒试点20年,从试点走向标准统一且门槛提高;
由于门槛提高,在4-5年之内,外行企业很难一窝蜂涌入中药配方颗粒行业;
中药配方颗粒迎来巨大市场机会,现有各省配方颗粒企业抢先领跑,将成本省产业霸主和资本追逐目标。
2020年2月24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有关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通知》,将进一步加快组织中药配方颗粒药品国家标准审核的步伐,明确鼓励企业参与国家药品标准的制修订。
《通知》显示目前已经形成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草案,已完成公示,近期将按程序报国家药品监管局审批颁布。此外,还有39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正在审评过程中,另有246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已有企业正在开展标准研究。
《通知》要求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应当符合《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规定。各省局应当积极开展省级标准的制定工作,共同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中医临床需求。
2021年4月,经国家药监局批准,首批160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正式颁布,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另自实施之日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2021年4月30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第二批)公示》,共涉及36个中药配方颗粒,公示期为三个月。
目前,各省陆续印发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省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积极落实《公告》要求。据蒲公英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21年9月19日,共15个省市发布1206个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征求意见稿。另外广东、四川两省发布136个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告。
随着各省标准逐步出炉,省级标准实现互认也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2021年9月16日,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互认研讨会在定西市陇西县举行。会议初步达成四项意向共识:
一是加快建立省级标准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制定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互认指南,加快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建设和互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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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严格、完善的集团内共用前处理及提取车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确保中药配方颗粒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
四是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监管机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落实监管各方责任,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提高监管效率,保证共用前处理及提取车间责任清晰、监管措施到位。
随中药配方颗粒的统一,对企业硬件条件和技术条件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于一个从未发展过中药配方颗粒业务的“外行企业”如果想进入配方颗粒领域,单就时间成本上至少需要4、5年时间,中药配方颗粒市场虽然面临巨大的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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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隐形矫正##沈阳牙套#【上爱优牙,查牙齿矫正案例】分享自 @爱优牙牙齿矫正平台
正畸好医生系列 | 做牙齿.矫正,为什么要选择有【同理心】的正畸医生?
正畸是两年左右的诊治流程,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段不那么舒服的旅程,茫然,疼痛,忐忑不安,这个时候,一个有同理心的医生,将是你整牙路上的好陪伴。
很多人,在正畸过程,遇到问题不敢问医生,或者联系不上医生,或者医生很敷衍的回答,这往往是因为遇到了一个“缺乏患者同理心”的医生。医生忙并不是理由,治-疗关系一旦建立,医生的义务就是医病治心。忙可以少接一点患者,保证自己有足够的精力服务现有患者,或者,安排助理跟进患者的服务。
因此,面诊时:
1. 医生对主诉的了解是否全-面,是否帮助你分析主诉,同理心强的医生能够更愿意了解病人,也能够做出更准确的诊断;
2. 在你的主诉之外,医生是否立足跨学科思维,挖掘你的口腔健康问题;
3. 医生在思考治-疗目标,和思路时,是否有体现出对你个体的关注,从健康,费用和体验等多个角度考虑你的利益;
4. 讲解方案的时候,医生是否足够耐心仔细,对你的问题都有详细充分的解答?
5. 医生是否让你感觉很好,阳光向上,或者温和细腻,有一些拉踩同行的医生,要警惕。
同理心是个双向的过程,大家在面诊医生前,做起码的知识积累,梳理好自己的问题。面诊时,注意尊重医生的时间和专-业性,简单明了和直接的表达诉求,医生也是人,我们不要苛求既技术好,又要行为上像服务行业,论心不论迹,医生对患者同理心的体现是关注患者健康,设身处地为患者着想。
爱优牙有大量通俗易懂的科普视频,能帮大家助做面诊前需要了解的基础常识,提升医患沟通效率。
不清楚戳我,详细为您解答。或者联系@爱优牙牙齿矫正平台 上爱优牙,预约好牙医:爱优牙严格按照标准(学历、执业职称、行业资质、案例数、患者评价等)挑选医生,不求速度,注重质量。目前已覆盖全国大中型城市40多个,314+医生供您选择,更多好医生持续引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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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你的主诉之外,医生是否立足跨学科思维,挖掘你的口腔健康问题;
3. 医生在思考治-疗目标,和思路时,是否有体现出对你个体的关注,从健康,费用和体验等多个角度考虑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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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周围有哪些惊掉人下巴的八卦#碰到有同事问你,你父母是做什么的?家里几口人啊?房子买在哪了?家里有没有公务员的?你千万别以为他是在关心你,就傻乎乎地实话实说。
他问这些问题,就是在打探你的底细背景,你要是让他知道你家里条件不错,有什么资源,以后他找你借钱或者帮忙,你躲都躲不了;如果你家里条件比较差,别以为他会同情你、帮助你,你只会成为他闲聊时嘲笑的对象,甚至还会欺负你,把脏活累活都压到你头上,反正知道你也没啥背景,不能把他怎么着。
那以后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呢?我教你3招,让他乖乖闭嘴!
第一招,半真半假的模糊回应。比如他问“你家房子多少钱买的?”你就说“嗐,我也不是很清楚,估计和市场价差不多吧”,再比如他问“你家里有没有当领导的?”你就说“老一辈的关系我都不怎么过问的,不太清楚啊。”
如果对方还要死缠着追问你,你就用第二招,甚至还能反将他一军。比如他问“你家里是做什么的”,你说“做点小生意,小买卖”,他要是追问“具体做什么小生意?”你就用不解的眼神盯着他,“你打听这干啥?是准备换行跳槽了?”先给他扣个大帽子,让他忙于自证清白,也就没空来烦你了。
除此之外,再给你个狠招,就是如果对方问了你不想回答的隐私性问题,你就问他“你嘴严吗?”他肯定给你打包票啊,“老严了,我不给别人说啊”。然后你就和他说“我告诉你啊,我比你还严呢。”给他个眼神,让他自己体会。
学会了吗?永远记住,当别人打听你家庭情况或隐私的时候,你一定要控制住炫耀的虚荣心,千万不要说自己有多好有多好,别人希望你过得好,但见不得你过得比他好,千万别小看了人性中的嫉妒心。
他问这些问题,就是在打探你的底细背景,你要是让他知道你家里条件不错,有什么资源,以后他找你借钱或者帮忙,你躲都躲不了;如果你家里条件比较差,别以为他会同情你、帮助你,你只会成为他闲聊时嘲笑的对象,甚至还会欺负你,把脏活累活都压到你头上,反正知道你也没啥背景,不能把他怎么着。
那以后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呢?我教你3招,让他乖乖闭嘴!
第一招,半真半假的模糊回应。比如他问“你家房子多少钱买的?”你就说“嗐,我也不是很清楚,估计和市场价差不多吧”,再比如他问“你家里有没有当领导的?”你就说“老一辈的关系我都不怎么过问的,不太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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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再给你个狠招,就是如果对方问了你不想回答的隐私性问题,你就问他“你嘴严吗?”他肯定给你打包票啊,“老严了,我不给别人说啊”。然后你就和他说“我告诉你啊,我比你还严呢。”给他个眼神,让他自己体会。
学会了吗?永远记住,当别人打听你家庭情况或隐私的时候,你一定要控制住炫耀的虚荣心,千万不要说自己有多好有多好,别人希望你过得好,但见不得你过得比他好,千万别小看了人性中的嫉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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