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万余人主动上交不当所得】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召开医疗领域专案座谈会,通报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与会人员围绕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漏洞、排查岗位廉洁风险、加强执业行为监管、建立不正之风纠偏长效机制等建言献策。
“建议规范线上诊疗服务,加大对药企、药商的监管,建立药企、药商、医药代表‘黑名单’制度……”专案座谈会既通报案情,又集思广益、找准病灶、以案促建,有效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巩固医疗系统不正之风整治成果。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群众反映强烈。云南省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深化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日前,该省先后查处昆明医科大学原党委书记袁斌、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文山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卢京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对12名涉嫌行贿人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马林昆违纪违法案件涉及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供应商数十人,对行贿数额大、屡教屡犯、拒不配合的行贿人,坚决采取留置措施。”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把严肃查处医疗领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在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过程中,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利益输送腐败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维护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据悉,云南省纪委监委自2019年以来,持续对全省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及不正之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相关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联合监督,督促全省2119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清理整治,深入部分医院开展“体验式”监督和“蹲点式”监督;对昆明、普洱、红河、保山、大理等州(市)卫健委和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突击检查、查阅材料、与相关人员谈话、听取汇报、随机走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督促解决问题。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腐败案件179起,审查调查1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1人;61所三级公立医院、235所县级医院、362所公共卫生单位、1461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3万余人主动上交了不当所得。
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反腐为民、反腐惠民。”云南省纪委监委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推动查办案件从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巩固深化全省医疗系统不正之风整治成果。
“在马林昆案查办过程中,我们有效整合案件查办相关单位、省级新闻媒体、省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门的力量,在案件查办、推进、通报等环节联动互动,充分挖掘案件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案件相关情况,实现警示和震慑效果的最大化,做实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以案促治。
开展警示教育过程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探索更加有效的警示惩戒方法和途径。文山州拍摄警示教育片《医不自“治”》,用“片中人”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全州医疗行业干部职工;勐海县撰写致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及家属的“家庭助廉倡议书”;双柏县组织该县卫健局全体干部、县级医疗机构班子成员、部分科室负责人以及乡镇卫生院长到廉洁教育基地接受现场警示教育,以案为戒、警钟长鸣。
消除监督盲区
在加强通报曝光、做好警示教育的同时,云南省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针对典型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以点带面压实行业部门整改责任,推动建立不正之风纠偏长效机制。
“发纪检监察建议只是第一步。”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袁斌、马林昆、卢京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涉及医疗领域中设备采购、药品配送、耗材供应、职务提拔、工程建设、开具虚假证明等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向相关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落实、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整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需要多方发力、形成合力。云南省纪委监委督促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推进制度“废改立”,修订完善和出台医疗卫生系统物资采购、招投标等相关制度和流程,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据介绍,全省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中,全面梳理排查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仪器等采购、使用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形成60多项制度建设的参考清单,督促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8391个,新建制度4940个。
在完善监督体系方面,云南省纪委监委发挥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联系地区、单位的便利条件和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加大对医疗卫生行业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相关制度的监督力度,消除腐败易发高发环节的监督“空白点”和“盲区”。
“建议规范线上诊疗服务,加大对药企、药商的监管,建立药企、药商、医药代表‘黑名单’制度……”专案座谈会既通报案情,又集思广益、找准病灶、以案促建,有效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巩固医疗系统不正之风整治成果。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医疗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群众反映强烈。云南省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深化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日前,该省先后查处昆明医科大学原党委书记袁斌、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文山州人民医院原院长卢京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对12名涉嫌行贿人员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马林昆违纪违法案件涉及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供应商数十人,对行贿数额大、屡教屡犯、拒不配合的行贿人,坚决采取留置措施。”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把严肃查处医疗领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在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过程中,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利益输送腐败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维护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据悉,云南省纪委监委自2019年以来,持续对全省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及不正之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相关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联合监督,督促全省2119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清理整治,深入部分医院开展“体验式”监督和“蹲点式”监督;对昆明、普洱、红河、保山、大理等州(市)卫健委和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突击检查、查阅材料、与相关人员谈话、听取汇报、随机走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督促解决问题。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腐败案件179起,审查调查1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1人;61所三级公立医院、235所县级医院、362所公共卫生单位、1461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3万余人主动上交了不当所得。
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反腐为民、反腐惠民。”云南省纪委监委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推动查办案件从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巩固深化全省医疗系统不正之风整治成果。
“在马林昆案查办过程中,我们有效整合案件查办相关单位、省级新闻媒体、省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门的力量,在案件查办、推进、通报等环节联动互动,充分挖掘案件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案件相关情况,实现警示和震慑效果的最大化,做实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以案促治。
开展警示教育过程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探索更加有效的警示惩戒方法和途径。文山州拍摄警示教育片《医不自“治”》,用“片中人”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全州医疗行业干部职工;勐海县撰写致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及家属的“家庭助廉倡议书”;双柏县组织该县卫健局全体干部、县级医疗机构班子成员、部分科室负责人以及乡镇卫生院长到廉洁教育基地接受现场警示教育,以案为戒、警钟长鸣。
消除监督盲区
在加强通报曝光、做好警示教育的同时,云南省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针对典型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以点带面压实行业部门整改责任,推动建立不正之风纠偏长效机制。
“发纪检监察建议只是第一步。”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袁斌、马林昆、卢京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涉及医疗领域中设备采购、药品配送、耗材供应、职务提拔、工程建设、开具虚假证明等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向相关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落实、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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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度目标
7.打卡记录
8.心情随笔
9.备考书籍记录
10.网课直播记录
11.笔记本使用记录
12.密码记录
13.账簿
14.欲望清单
15.科目(因高数专业课在考试安排中也用科目一二代表所以不另外做高数专业课的版本了)
16.Notebook(横线/空白/点阵/方格/康奈尔均有)
17.错题本
18.艾宾浩斯
19.观影记录
20.读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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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第一线# 【#解决护士“编制内”、“编制外”待遇差异# 全国人大代表陈香美院士建议:#保障护士权益 制定颁布《护士法》# 】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解放军总医院陈香美教授接受中国妇女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护士高离职率一直是医疗卫生单位的痛点之一,要解决护士“编制内”、“编制外”待遇差异,建议制定颁布《护士法》,加强护理队伍建设。
护士是承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数最多的医务人员,护理工作直接关系到患者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2008年颁布、2020年修订的《护士条例》,填补了我国护士职业立法的空白,体现了国家对护理队伍建设的重视,为维护护士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医疗护理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百姓对医疗卫生需求的不断提高,护理职业内涵和所需技能不断扩大;并且,护士群体的年龄、性别、职业要求和面临的风险都有着突出的特殊性。因此,《护士条例》已经不能满足445万护士(2019年底注册护士数)的执业保障以及护士群体的队伍建设和维护合法权益的需求,迫切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陈香美建议:增强护士执业认同感,推行平等待遇,促进权益保护,稳定护士队伍;按照床位数量等比例匹配护士数量,解决护士配备不足,工作负担较重问题;重视专科护士培养,扩宽护理执业范围,延伸护理职业发展路径。
目前国内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因为编制问题,普遍存在“编制内”、“编制外”的身份和待遇差异,在护理岗位尤其明显。
“这种身份和待遇的差异,导致护士对执业认同感低下、职业发展受限、缺乏前景,使得护理队伍不稳定、医疗机构护士流动性大、离职率高。推动《护士法》的制定和颁布,创造护士公平就业、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稳定护士队伍,迫在眉睫!”
陈香美表示,护理人员数量不足既是护理行业的老问题,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她介绍,《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提出,到2020年全国注册护士人数预期达到445万,三级综合医院“护士:床位”比应达到“0.8:1”。尽管目前全国注册护士数已经达到目标,但“护士:床位”比却还停留在10年前“0.4:1”的水平。
究其原因,医疗机构床位扩张速度超过注册护士的培养速度,这是一个原因,因此,需要以立法形式落实“护士:床位”比0.8:1的标准,减轻护士工作负担,保障护士权益和护理工作的医疗安全。
护理工作不仅包含着人文关怀的服务性质,同时也体现着很强的专业技术性。优秀的专科护士在慢性伤口护理、慢性疾病的随访管理、居家治疗管路的长期维护、慢性治疗药物的注射给药、等医疗行为中,往往比医生具有更丰富的经验,也更便于临床实施。但是,目前护士执业规范限制了护理人员独立承担此类工作,包括:不具备处方权,不能对慢性随访患者开具长期常规用药;不具备操作权,对压疮等慢性伤口不具备清创处理权限等。由于医院没有足够的医生从事此类工作,只能将患者拒之门外,导致患者利益受到损害。
因此,陈香美建议,《护士法》应合理扩充专科护士的执业范畴。例如:综合医院可以开设专科护理门诊、有条件的对专科护理人员开放部分药品的处方权、开放执行治疗项目等。
“这对于保留护理人才队伍、改善护理职业发展路径、让患者得到更专业更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陈香美说。(中国妇女报 全媒体记者 耿兴敏)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解放军总医院陈香美教授接受中国妇女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护士高离职率一直是医疗卫生单位的痛点之一,要解决护士“编制内”、“编制外”待遇差异,建议制定颁布《护士法》,加强护理队伍建设。
护士是承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数最多的医务人员,护理工作直接关系到患者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2008年颁布、2020年修订的《护士条例》,填补了我国护士职业立法的空白,体现了国家对护理队伍建设的重视,为维护护士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医疗护理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百姓对医疗卫生需求的不断提高,护理职业内涵和所需技能不断扩大;并且,护士群体的年龄、性别、职业要求和面临的风险都有着突出的特殊性。因此,《护士条例》已经不能满足445万护士(2019年底注册护士数)的执业保障以及护士群体的队伍建设和维护合法权益的需求,迫切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陈香美建议:增强护士执业认同感,推行平等待遇,促进权益保护,稳定护士队伍;按照床位数量等比例匹配护士数量,解决护士配备不足,工作负担较重问题;重视专科护士培养,扩宽护理执业范围,延伸护理职业发展路径。
目前国内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因为编制问题,普遍存在“编制内”、“编制外”的身份和待遇差异,在护理岗位尤其明显。
“这种身份和待遇的差异,导致护士对执业认同感低下、职业发展受限、缺乏前景,使得护理队伍不稳定、医疗机构护士流动性大、离职率高。推动《护士法》的制定和颁布,创造护士公平就业、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稳定护士队伍,迫在眉睫!”
陈香美表示,护理人员数量不足既是护理行业的老问题,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她介绍,《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提出,到2020年全国注册护士人数预期达到445万,三级综合医院“护士:床位”比应达到“0.8:1”。尽管目前全国注册护士数已经达到目标,但“护士:床位”比却还停留在10年前“0.4:1”的水平。
究其原因,医疗机构床位扩张速度超过注册护士的培养速度,这是一个原因,因此,需要以立法形式落实“护士:床位”比0.8:1的标准,减轻护士工作负担,保障护士权益和护理工作的医疗安全。
护理工作不仅包含着人文关怀的服务性质,同时也体现着很强的专业技术性。优秀的专科护士在慢性伤口护理、慢性疾病的随访管理、居家治疗管路的长期维护、慢性治疗药物的注射给药、等医疗行为中,往往比医生具有更丰富的经验,也更便于临床实施。但是,目前护士执业规范限制了护理人员独立承担此类工作,包括:不具备处方权,不能对慢性随访患者开具长期常规用药;不具备操作权,对压疮等慢性伤口不具备清创处理权限等。由于医院没有足够的医生从事此类工作,只能将患者拒之门外,导致患者利益受到损害。
因此,陈香美建议,《护士法》应合理扩充专科护士的执业范畴。例如:综合医院可以开设专科护理门诊、有条件的对专科护理人员开放部分药品的处方权、开放执行治疗项目等。
“这对于保留护理人才队伍、改善护理职业发展路径、让患者得到更专业更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陈香美说。(中国妇女报 全媒体记者 耿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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