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这座新城,不搞工业“做慢功”,这番“蛰伏”为了啥?】
7月17日,烟台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心城区“12335”建设思路和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一核突破,两带提升,三环支撑,三港协同,五城驱动”的“12335”建设思路。作为烟台“1+233”工作体系和中心城区“12335”建设思路的重要组成板块,也是“五城驱动”中最有条件率先突破、最具发展潜力的城市新板块,开发区八角湾新城的建设正是烟台打造属于自己的科技引擎的深度筹谋。
“八角湾新城的建设,将跳出传统的产业梯度转移发展思维定势,不再是简单地承接产业溢出,而是更多地承接创新要素溢出。”推进服务中心副主任江荣说,新城将通过为区域发展提供更优质的要素支撑,以更好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可以说,八角湾新城将成为烟台谋求创新动能变革的“大脑”,进而支撑起烟台进入新时代后的一系列变革。
眼下,在这块14.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一个个科研院所加速集聚,一批批高端人才加速引进,一个个配套项目全力推进,一个个产业项目酝酿孵化……“创新之区、人才之城、会展之滨、活力之湾”的蓝图日益清晰,一个集人才培育、科技研发、技术转化、学术交流、创新创业于一体的创新高地正加速崛起,溢出效应正加速释放。
日前,记者走进八角湾新城,走进这片孕育着活力与潜力的发展新蓝海,探访八角湾的新未来,感受这里蓬勃的发展脉动。
拉开建设大框架
科教协同创新格局业已成型
10月27日上午,记者驱车走进位于八角湾新城内的烟大科教园区项目现场,入耳的是50多台机械设备此起彼伏的轰鸣声,眼前是400多名工人忙碌的身影,扑面而来的是澎湃发展的热浪。
作为八角湾新城重点引进的载体平台,烟大科教园区以烟台大学本部为依托,围绕烟台开发区产业格局,布局化学化工、生物食品、海洋科学、机械工程等学科群,是烟台开发区加强学科与城市发展需求契合度,共谋产教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
不只有烟大科教园区。承载着“创新驱动”的使命,八角湾新城已经成为“创新要素”的集合地:
10月29日,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开工建设。基地规划分批开办近海工程、城市规划、智能制造、新材料等专业学科,与相关行业和企业合作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学科共建,积极培育和申报建设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
首个落户的项目烟台哈工程研究院于2018年10月率先开工,已于2020年9月11日正式启用。院区以“大海工”为主要专业方向,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核心,围绕烟台市建设海洋强市、中国东方航天港及“百箱工程”重大项目需求,着力开展高水平专业型人才培养,努力打造成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培养基地和产学研创新平台。
正在建设中的山东省农科院胶东创新中心是八角湾新城内引进的第一所以特色农业为主题的科研院所,主要布局特色果蔬、葡萄与葡萄酒技术研发中心、蔬菜检测中心等板块,组建“三个100”人才创新团队,全面提升胶东半岛农业科技含金量。
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的烟台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实验室,以中科院兰化所优势学科为基础,通过搭建公共研发平台、研究中心,与企业建立联合研发中心等,重点开展高端装备润滑防护材料与技术、海洋资源高值化利用技术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和相关产品开发,全力支撑烟台市先进材料与资源化学领域科技创新。
……
“目前,新城内已有1个项目投用,13个项目在建,6个项目正在筹备中。”江荣说,眼下,八角湾新城已经形成了建成投用一个,开工建设一批,筹备落地一批的“三个一”良好发展态势,总建筑面积超26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超200亿元的大开发大建设框架全面拉开。
记者了解到,新城内已先后签约落户哈工程、中科院兰化所、烟台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华为、慧科教育等一批多元化、高水平的优质科教资源;建设全国首个核电核岛领域计量测试中心、全省首批省实验室、全省首家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产学研一体化科教协同创新格局快速成型,形成了带动全区、辐射全市的科技创新新引擎和高端人才集聚区。
瞄准未来布局现在
创新溢出效应正在显现
与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同频共振的,是正在加速释放的科技创新溢出效应。
走进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智慧化生产车间,生产线上一袋封口不严密的产品被“挑选”出来,整个过程全部由生产线自动完成。
支撑这种自动分拣实现的,是华为(烟台)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基于华为云企业人工智能服务为新时代打造的智能质量检测系统。
“我们生产的产品有近百种,工厂自动化程度高,但质检方面仍然依赖人工,特别是在粉剂类产品的封盒袋数检测和封口夹粉检测两个场景上,一直没有找到解决方案。”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CIO焦玉玺说。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为新时代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新可能。“依托华为云技术,我们为新时代打造了智能质检检测系统。”华为(烟台)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负责人介绍说。
“系统投用后,解决了现有人工抽检率低、实时性低、可靠性低的问题,抽检准确率和效率显著提升,每条产线100%无遗漏检测,检测时间达到毫秒级,实现全自动无人质检。”焦玉玺介绍说。
像新时代健康这样受益的企业还有很多。入驻八角湾新城一年多来,华为(烟台)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已经与烟台开发区的重点企业开展联合创新26项,带动企业自发投入资金5800余万元,涉及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等十大行业,实现了传统产业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融合,项目被华为总部评为2020年度“标杆案例”奖。
在烟台开发区、在烟台,每天都有大量的创新实践在发生,这种创新的溢出效应还在持续显现。
以烟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院为例,这是新城引进的第一所“211”高校合作项目,以“大海工”为主要方向,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核心。
目前,该研究院已经引入工信部重点实验室2个,达成校企合作项目49项,落地校企联合实验室8个;探索建立的“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研究生”模式入选首批自贸创新案例在全省推广。
正在建设的国际科创中心定位于国家级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孵化和加速载体,已经布局了八角湾实验室装备与材料研究中心、小分子药中试基地、省产研院烟台分院、北京绿圃孵化项目加速器等4个项目。
“新阶段的发展不能再依靠工业项目拉动税收、创造GDP来实现,而必须要搞科研,这就需要相对较长的周期。目前,新城建设产生的实际效益可能并不明显,但是我们更看重未来。”谈及新城“蛰伏”的背后,江荣如是说。
这一发展路径,正是烟台开发区对标苏州工业园,经过通盘考量后划定的。“瞄准创新的苏州工业园在十多年前就布局了大量的创新型、初创型的小萝卜头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实现井喷,越来越多的科技企业在这里集聚,上市企业已有48家。”江荣介绍说。
锚定先进地区,八角湾新城的未来也值得期待。眼下,这里还是马不停蹄的建设阶段,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载体平台以及其辐射的大大小小的企业,定当带来无穷无尽的放大效应。
举全区之力推进
释放湾区无限能量
八角湾新城是烟台破题创新要素集聚、提高区域创新浓度的关键布局。这样的初衷也奠定了新城建设的重心:不落户产业项目,而要为高端人才提供高品质宜业宜居的环境,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行走在八角湾新城,从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到产业文化中心·城市之窗,从威斯汀酒店群到八角河公园,所到之处都是繁忙的建设场景,勾勒起的正是新城日益清晰的未来。
这未来,藏在建设者的日夜劳动中,更藏在烟台开发区举全区之力的推进中。
烟台开发区成立了八角湾新城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牟树青任组长,分管人才、建设和教育工作的工委管委领导任副组长。为确保重点工作的落地落实,开发区完善实施了“三重”工作“10+1”调度推进机制。八角湾新城作为开发区的“三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推进过程中实行“10+1”调度推进机制,成立八角湾新城工作专班,以专班推进工作,坚持“一个周一调度、一个月一督导、两个月一集中汇报、三个月一现场观摩”。在建设过程中实行挂图作战机制,积极对上反映遇到的难题。中科院兰化所在建设过程中遭遇资金瓶颈,就是依托挂图作战平台在一个月内解决了1.36亿元的建设资金。
从机构设置到机制保障,烟台开发区举全区之力护航八角湾新城的建设。也正是这样的保驾护航,让这一湾区的建设始终走在前列。
在科研机构、项目的落地转化上,八角湾新城也很有一套。瞄准央企、知名上市公司、五百强企业,加大招引力度,采取产业与地块联动开发、PPP项目融资等模式建设科教园区、双创基地、人才社区,打造精品湾区。采取“园区+公司”的模式,组建双招双引平台公司,用于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展PPP项目建设和提供优质的人才服务。
如何提升新城对人才的吸引力,八角湾新城也有着充分考量。接下来,八角湾新城将按照“国际一流、国内最好”标准,筹划启动八角湾国际医院、八角湾体育公园、东岛咀海岸公园“三大民生引领工程”建设,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发达的交通路网,真正打造成为面向未来的城市精品。
未来已来。随着中央商务区、科技创新区、会展文旅区三大板块一步步从蓝图变为现实。不久的将来,这片湾区定能释放令人震惊的巨大能量。
来源:烟台日报
7月17日,烟台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心城区“12335”建设思路和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一核突破,两带提升,三环支撑,三港协同,五城驱动”的“12335”建设思路。作为烟台“1+233”工作体系和中心城区“12335”建设思路的重要组成板块,也是“五城驱动”中最有条件率先突破、最具发展潜力的城市新板块,开发区八角湾新城的建设正是烟台打造属于自己的科技引擎的深度筹谋。
“八角湾新城的建设,将跳出传统的产业梯度转移发展思维定势,不再是简单地承接产业溢出,而是更多地承接创新要素溢出。”推进服务中心副主任江荣说,新城将通过为区域发展提供更优质的要素支撑,以更好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可以说,八角湾新城将成为烟台谋求创新动能变革的“大脑”,进而支撑起烟台进入新时代后的一系列变革。
眼下,在这块14.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一个个科研院所加速集聚,一批批高端人才加速引进,一个个配套项目全力推进,一个个产业项目酝酿孵化……“创新之区、人才之城、会展之滨、活力之湾”的蓝图日益清晰,一个集人才培育、科技研发、技术转化、学术交流、创新创业于一体的创新高地正加速崛起,溢出效应正加速释放。
日前,记者走进八角湾新城,走进这片孕育着活力与潜力的发展新蓝海,探访八角湾的新未来,感受这里蓬勃的发展脉动。
拉开建设大框架
科教协同创新格局业已成型
10月27日上午,记者驱车走进位于八角湾新城内的烟大科教园区项目现场,入耳的是50多台机械设备此起彼伏的轰鸣声,眼前是400多名工人忙碌的身影,扑面而来的是澎湃发展的热浪。
作为八角湾新城重点引进的载体平台,烟大科教园区以烟台大学本部为依托,围绕烟台开发区产业格局,布局化学化工、生物食品、海洋科学、机械工程等学科群,是烟台开发区加强学科与城市发展需求契合度,共谋产教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
不只有烟大科教园区。承载着“创新驱动”的使命,八角湾新城已经成为“创新要素”的集合地:
10月29日,山东建筑大学产学研基地开工建设。基地规划分批开办近海工程、城市规划、智能制造、新材料等专业学科,与相关行业和企业合作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学科共建,积极培育和申报建设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
首个落户的项目烟台哈工程研究院于2018年10月率先开工,已于2020年9月11日正式启用。院区以“大海工”为主要专业方向,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核心,围绕烟台市建设海洋强市、中国东方航天港及“百箱工程”重大项目需求,着力开展高水平专业型人才培养,努力打造成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培养基地和产学研创新平台。
正在建设中的山东省农科院胶东创新中心是八角湾新城内引进的第一所以特色农业为主题的科研院所,主要布局特色果蔬、葡萄与葡萄酒技术研发中心、蔬菜检测中心等板块,组建“三个100”人才创新团队,全面提升胶东半岛农业科技含金量。
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的烟台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山东省实验室,以中科院兰化所优势学科为基础,通过搭建公共研发平台、研究中心,与企业建立联合研发中心等,重点开展高端装备润滑防护材料与技术、海洋资源高值化利用技术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和相关产品开发,全力支撑烟台市先进材料与资源化学领域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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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城内已有1个项目投用,13个项目在建,6个项目正在筹备中。”江荣说,眼下,八角湾新城已经形成了建成投用一个,开工建设一批,筹备落地一批的“三个一”良好发展态势,总建筑面积超26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超200亿元的大开发大建设框架全面拉开。
记者了解到,新城内已先后签约落户哈工程、中科院兰化所、烟台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华为、慧科教育等一批多元化、高水平的优质科教资源;建设全国首个核电核岛领域计量测试中心、全省首批省实验室、全省首家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产学研一体化科教协同创新格局快速成型,形成了带动全区、辐射全市的科技创新新引擎和高端人才集聚区。
瞄准未来布局现在
创新溢出效应正在显现
与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同频共振的,是正在加速释放的科技创新溢出效应。
走进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智慧化生产车间,生产线上一袋封口不严密的产品被“挑选”出来,整个过程全部由生产线自动完成。
支撑这种自动分拣实现的,是华为(烟台)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基于华为云企业人工智能服务为新时代打造的智能质量检测系统。
“我们生产的产品有近百种,工厂自动化程度高,但质检方面仍然依赖人工,特别是在粉剂类产品的封盒袋数检测和封口夹粉检测两个场景上,一直没有找到解决方案。”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CIO焦玉玺说。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为新时代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新可能。“依托华为云技术,我们为新时代打造了智能质检检测系统。”华为(烟台)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负责人介绍说。
“系统投用后,解决了现有人工抽检率低、实时性低、可靠性低的问题,抽检准确率和效率显著提升,每条产线100%无遗漏检测,检测时间达到毫秒级,实现全自动无人质检。”焦玉玺介绍说。
像新时代健康这样受益的企业还有很多。入驻八角湾新城一年多来,华为(烟台)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已经与烟台开发区的重点企业开展联合创新26项,带动企业自发投入资金5800余万元,涉及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等十大行业,实现了传统产业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融合,项目被华为总部评为2020年度“标杆案例”奖。
在烟台开发区、在烟台,每天都有大量的创新实践在发生,这种创新的溢出效应还在持续显现。
以烟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院为例,这是新城引进的第一所“211”高校合作项目,以“大海工”为主要方向,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核心。
目前,该研究院已经引入工信部重点实验室2个,达成校企合作项目49项,落地校企联合实验室8个;探索建立的“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研究生”模式入选首批自贸创新案例在全省推广。
正在建设的国际科创中心定位于国家级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孵化和加速载体,已经布局了八角湾实验室装备与材料研究中心、小分子药中试基地、省产研院烟台分院、北京绿圃孵化项目加速器等4个项目。
“新阶段的发展不能再依靠工业项目拉动税收、创造GDP来实现,而必须要搞科研,这就需要相对较长的周期。目前,新城建设产生的实际效益可能并不明显,但是我们更看重未来。”谈及新城“蛰伏”的背后,江荣如是说。
这一发展路径,正是烟台开发区对标苏州工业园,经过通盘考量后划定的。“瞄准创新的苏州工业园在十多年前就布局了大量的创新型、初创型的小萝卜头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实现井喷,越来越多的科技企业在这里集聚,上市企业已有48家。”江荣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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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湾区无限能量
八角湾新城是烟台破题创新要素集聚、提高区域创新浓度的关键布局。这样的初衷也奠定了新城建设的重心:不落户产业项目,而要为高端人才提供高品质宜业宜居的环境,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行走在八角湾新城,从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到产业文化中心·城市之窗,从威斯汀酒店群到八角河公园,所到之处都是繁忙的建设场景,勾勒起的正是新城日益清晰的未来。
这未来,藏在建设者的日夜劳动中,更藏在烟台开发区举全区之力的推进中。
烟台开发区成立了八角湾新城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主任牟树青任组长,分管人才、建设和教育工作的工委管委领导任副组长。为确保重点工作的落地落实,开发区完善实施了“三重”工作“10+1”调度推进机制。八角湾新城作为开发区的“三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推进过程中实行“10+1”调度推进机制,成立八角湾新城工作专班,以专班推进工作,坚持“一个周一调度、一个月一督导、两个月一集中汇报、三个月一现场观摩”。在建设过程中实行挂图作战机制,积极对上反映遇到的难题。中科院兰化所在建设过程中遭遇资金瓶颈,就是依托挂图作战平台在一个月内解决了1.36亿元的建设资金。
从机构设置到机制保障,烟台开发区举全区之力护航八角湾新城的建设。也正是这样的保驾护航,让这一湾区的建设始终走在前列。
在科研机构、项目的落地转化上,八角湾新城也很有一套。瞄准央企、知名上市公司、五百强企业,加大招引力度,采取产业与地块联动开发、PPP项目融资等模式建设科教园区、双创基地、人才社区,打造精品湾区。采取“园区+公司”的模式,组建双招双引平台公司,用于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展PPP项目建设和提供优质的人才服务。
如何提升新城对人才的吸引力,八角湾新城也有着充分考量。接下来,八角湾新城将按照“国际一流、国内最好”标准,筹划启动八角湾国际医院、八角湾体育公园、东岛咀海岸公园“三大民生引领工程”建设,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发达的交通路网,真正打造成为面向未来的城市精品。
未来已来。随着中央商务区、科技创新区、会展文旅区三大板块一步步从蓝图变为现实。不久的将来,这片湾区定能释放令人震惊的巨大能量。
来源:烟台日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特色小镇应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环节,提升产业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哈哈][围观]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的通知。通知提出,特色小镇应聚焦产业细分门类,结合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个最有基础、最具潜力的门类作为主导产业,打造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
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
近年来各地区特色小镇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涌现出一批精品特色小镇,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但也出现了部分特色小镇概念混淆、内涵不清、主导产业薄弱等问题。为加强对特色小镇发展的指导引导、规范管理和激励约束,结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实践探索,现围绕特色小镇发展定位、空间布局、质量效益、管理方式和底线约束等方面,提出普适性操作性的基本指引。
一、发展定位
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发展定位,明确概念内涵、功能作用和主导产业,将之作为发展特色小镇的基础和前提。
(一)概念内涵。特色小镇是现代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新型产业布局形态,是规划用地面积一般为几平方公里的微型产业集聚区,既非行政建制镇、也非传统产业园区。特色小镇重在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吸引人才、技术、资金等先进要素集聚,具有细分高端的鲜明产业特色、产城人文融合的多元功能特征、集约高效的空间利用特点,是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新型发展空间。
(二)功能作用。特色小镇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依托小尺度空间集聚细分产业和企业,促进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生产力布局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载体,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就业生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就近城镇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承接城市要素转移,支撑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三)产业主导。特色小镇应秉持少而精、少而专方向,在确实具备客观实际基础条件的前提下确立主导产业,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游则游,找准优势、凸显特色,切不可重复建设、千镇一面,切不可凭空硬造、走样变形,切不可一哄而上、贪多求全。制造业发达地区可着重发展先进制造类特色小镇,先进要素集聚地区可着重发展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数字经济及金融服务类特色小镇,拥有相应资源禀赋地区可着重发展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体育运动及三产融合类特色小镇。
二、空间布局
遵循经济规律、城镇化规律和城乡融合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合理谋划设计特色小镇空间布局。
(四)区位条件。特色小镇布局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立足不同地区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在拥有相对发达块状经济或相对稀缺资源的区位进行布局。科学严谨论证布局选址可行性,以优化发展原有产业集聚区为主、以培育发展新兴区域为辅,重点布局在城市群、都市圈等优势区域或其他有条件区域,重点关注市郊区域、城市新区及交通沿线、景区周边等区位。
(五)建设边界。特色小镇应边界清晰、集中连片、空间相对独立、四至范围精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持合理比例。在严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同时,特色小镇规划用地面积下限原则上不少于1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2平方公里,保障生产生活所需空间和多元功能需要;规划用地面积上限原则上不多于5平方公里,保障打造形成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需要,文化旅游、体育运动及三产融合等类型特色小镇规划用地面积上限可适当提高。鼓励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强化老旧厂区和老旧街区等存量片区改造。
(六)空间功能。特色小镇应在聚力发展主导产业的基础上,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产业社区文化旅游“四位一体”,打造优质服务圈和繁荣商业圈。叠加现代社区功能,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结合教育医疗养老育幼资源整体布局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完善商贸流通和家政等商业服务。叠加文化功能,挖掘工业文化等产业衍生文化,建设展示整体图景和文化魅力的公共空间,赋予独特文化内核及印记,推动文化资源社会化利用。叠加旅游功能,促进产业与旅游相结合,寓景观于产业场景,增加景观节点和开敞空间,实现实用功能与审美功能相统一。
(七)风貌形态。特色小镇建设应体现风貌整体性、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尊重原有自然格局,促进地形地貌、传统风貌与现代美学相融合。推进多维度全域增绿,建设“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绿化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30%,有条件的可依托既有水系营造蓝绿交织的空间形态。体现建筑外观风格特色化和整体性,控制适宜的建筑体量和高度。注重塑造色彩体系,加强屋顶、墙体、道路等公共空间美化亮化。
三、质量效益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确保特色小镇投入强度够、质效水平高、创新活力足、低碳效应强。
(八)投入强度。特色小镇应聚焦产业细分门类,结合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个最有基础、最具潜力的门类作为主导产业,打造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做强做精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投资占总投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培育竞争优势强的领航企业。确保投资具备一定强度,建设期内建设用地亩均累计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亩,有条件地区可进一步提高,避免将一般项目组团甚至单体项目命名为“特色小镇”。
(九)质效水平。特色小镇应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环节,提升产业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人。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单个特色小镇吸纳就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00人。建设用地亩均缴纳税收额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年,有条件地区可进一步提高。文化旅游类特色小镇接待游客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万人次/年。
(十)创新活力。特色小镇应聚焦创新创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0%。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数字经济类特色小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原则上不低于2.5%。健全研发设计、成果孵化、金融导入、场景应用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公共设施和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公共设施基本实现智能化。
(十一)绿色低碳。特色小镇应按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有条件的可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行清洁取暖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和绿色建材,推进绿色施工。加强再生水利用。
四、管理方式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统筹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全环节管控,建立特色小镇全生命期管理机制。
(十二)方案编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导则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组织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单个特色小镇建设方案,明确特色产业、四至范围、功能分区、投资运营主体、重点项目、建设方式、投融资模式、盈利模式等事项,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地块用途、容积率等管控要求。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规性进行把关,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必要时以公布方案草案、组织听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
(十三)清单管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严定标准、统一管理原则,建立本省份特色小镇清单。纳入清单的应具备本导则提出的基础条件,建设完成后应达到本导则明确的各项指标要求。坚持严控数量、提高质量,人均GDP少于1万美元省份的清单内特色小镇原则上不多于50个,鼓励控制在30个以内。每年年底前公布清单,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纳入全国特色小镇信息库。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实行“窗口指导”,加强监督、引导和督促调整。未纳入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的,各单位各机构不得自行冠名“特色小镇”或自行开工建设。
(十四)动态调整。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方面,切实做好存量特色小镇管理,对此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市场主体已建设或命名的特色小镇进行全面审核,将符合本导则要求及本省份管理细则的特色小镇纳入清单,不符合的进行清理或更名。加强增量特色小镇管理,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动态报送的每个特色小镇建设方案进行及时审核,将通过审核的特色小镇纳入清单。对清单内特色小镇进行定期评估,实行有进有退、优胜劣汰。
(十五)建设方式。坚持市场化运作、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鼓励通过政策激励引导、盘活存量资产、挖掘土地潜在价值等方式,培育专业性的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主体,引导大中小微企业联动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需要引导平台公司参与,加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依规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布局管网、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开展综合体项目整体立项、建设用地多功能复合利用等探索试验。
(十六)投融资模式。建立以工商资本及金融资本为主、以政府有效精准投资为辅的投融资模式。现金流健康的经营性项目、具备一定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准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主体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通过申请注册发行企业债券、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参与等方式予以中长期融资支持。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各级财政资金予以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按规定分别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五、底线约束
加强对特色小镇建设的动态监管,有效防范各类潜在风险,确保不突破各项红线底线。
(十七)合规用地底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不得改变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空间管控内容,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持土地有偿使用,按宗地确定土地用途,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不得设置排他性竞买条件。
(十八)生态环保底线。严格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修复监管,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严禁违法违规占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严禁挖湖造景。严防污染物偷排和超标排放,防控噪声和扬尘污染,因地制宜配备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收集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
(十九)债务防控底线。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县级政府法定债务风险预警地区不得通过政府举债建设,不得以地方政府回购承诺或信用担保等方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考虑地方现有财力、资金筹措和还款来源,稳妥把握公共设施开工建设节奏。
(二十)房住不炒底线。严防房地产化倾向,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发展特色产业,其中住宅用地主要用于满足特色小镇内就业人员自住需求和职住平衡要求。除原有传统民居外,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鼓励控制在25%以下。结合所在市县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时序。
(二十一)安全生产底线。严格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全规划、选址、建设、运维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
(二十二)监测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动态监管,对违反以上五条底线的行为要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的要抓紧清理;对行政建制镇错误命名的虚假“特色小镇”、单纯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自我冠名的“某某小镇”,以及停留在纸面上、并未开工建设的虚拟“特色小镇”,要立即除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开展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时,应加强对项目名称的把关指导,规范使用特色小镇全称、防止简称为小镇,防止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外项目命名为“特色小镇”。
国办发〔2021〕33号文件和本导则,是全国特色小镇发展的基本遵循。各省份可以此为依据,制定本省份特色小镇管理细则。本导则发布之日起,此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印发的特色小镇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主要类型特色小镇建设规范性要求 (详见发改委网站)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的通知。通知提出,特色小镇应聚焦产业细分门类,结合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个最有基础、最具潜力的门类作为主导产业,打造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
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
近年来各地区特色小镇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涌现出一批精品特色小镇,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但也出现了部分特色小镇概念混淆、内涵不清、主导产业薄弱等问题。为加强对特色小镇发展的指导引导、规范管理和激励约束,结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实践探索,现围绕特色小镇发展定位、空间布局、质量效益、管理方式和底线约束等方面,提出普适性操作性的基本指引。
一、发展定位
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发展定位,明确概念内涵、功能作用和主导产业,将之作为发展特色小镇的基础和前提。
(一)概念内涵。特色小镇是现代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新型产业布局形态,是规划用地面积一般为几平方公里的微型产业集聚区,既非行政建制镇、也非传统产业园区。特色小镇重在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吸引人才、技术、资金等先进要素集聚,具有细分高端的鲜明产业特色、产城人文融合的多元功能特征、集约高效的空间利用特点,是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新型发展空间。
(二)功能作用。特色小镇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依托小尺度空间集聚细分产业和企业,促进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生产力布局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载体,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就业生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就近城镇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承接城市要素转移,支撑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三)产业主导。特色小镇应秉持少而精、少而专方向,在确实具备客观实际基础条件的前提下确立主导产业,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游则游,找准优势、凸显特色,切不可重复建设、千镇一面,切不可凭空硬造、走样变形,切不可一哄而上、贪多求全。制造业发达地区可着重发展先进制造类特色小镇,先进要素集聚地区可着重发展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数字经济及金融服务类特色小镇,拥有相应资源禀赋地区可着重发展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体育运动及三产融合类特色小镇。
二、空间布局
遵循经济规律、城镇化规律和城乡融合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合理谋划设计特色小镇空间布局。
(四)区位条件。特色小镇布局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立足不同地区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在拥有相对发达块状经济或相对稀缺资源的区位进行布局。科学严谨论证布局选址可行性,以优化发展原有产业集聚区为主、以培育发展新兴区域为辅,重点布局在城市群、都市圈等优势区域或其他有条件区域,重点关注市郊区域、城市新区及交通沿线、景区周边等区位。
(五)建设边界。特色小镇应边界清晰、集中连片、空间相对独立、四至范围精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持合理比例。在严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同时,特色小镇规划用地面积下限原则上不少于1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2平方公里,保障生产生活所需空间和多元功能需要;规划用地面积上限原则上不多于5平方公里,保障打造形成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需要,文化旅游、体育运动及三产融合等类型特色小镇规划用地面积上限可适当提高。鼓励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强化老旧厂区和老旧街区等存量片区改造。
(六)空间功能。特色小镇应在聚力发展主导产业的基础上,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产业社区文化旅游“四位一体”,打造优质服务圈和繁荣商业圈。叠加现代社区功能,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结合教育医疗养老育幼资源整体布局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完善商贸流通和家政等商业服务。叠加文化功能,挖掘工业文化等产业衍生文化,建设展示整体图景和文化魅力的公共空间,赋予独特文化内核及印记,推动文化资源社会化利用。叠加旅游功能,促进产业与旅游相结合,寓景观于产业场景,增加景观节点和开敞空间,实现实用功能与审美功能相统一。
(七)风貌形态。特色小镇建设应体现风貌整体性、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尊重原有自然格局,促进地形地貌、传统风貌与现代美学相融合。推进多维度全域增绿,建设“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绿化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30%,有条件的可依托既有水系营造蓝绿交织的空间形态。体现建筑外观风格特色化和整体性,控制适宜的建筑体量和高度。注重塑造色彩体系,加强屋顶、墙体、道路等公共空间美化亮化。
三、质量效益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确保特色小镇投入强度够、质效水平高、创新活力足、低碳效应强。
(八)投入强度。特色小镇应聚焦产业细分门类,结合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个最有基础、最具潜力的门类作为主导产业,打造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做强做精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投资占总投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培育竞争优势强的领航企业。确保投资具备一定强度,建设期内建设用地亩均累计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亩,有条件地区可进一步提高,避免将一般项目组团甚至单体项目命名为“特色小镇”。
(九)质效水平。特色小镇应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环节,提升产业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人。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单个特色小镇吸纳就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00人。建设用地亩均缴纳税收额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年,有条件地区可进一步提高。文化旅游类特色小镇接待游客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万人次/年。
(十)创新活力。特色小镇应聚焦创新创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0%。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数字经济类特色小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原则上不低于2.5%。健全研发设计、成果孵化、金融导入、场景应用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公共设施和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公共设施基本实现智能化。
(十一)绿色低碳。特色小镇应按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有条件的可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行清洁取暖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和绿色建材,推进绿色施工。加强再生水利用。
四、管理方式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统筹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的全环节管控,建立特色小镇全生命期管理机制。
(十二)方案编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导则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组织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单个特色小镇建设方案,明确特色产业、四至范围、功能分区、投资运营主体、重点项目、建设方式、投融资模式、盈利模式等事项,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地块用途、容积率等管控要求。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规性进行把关,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必要时以公布方案草案、组织听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
(十三)清单管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严定标准、统一管理原则,建立本省份特色小镇清单。纳入清单的应具备本导则提出的基础条件,建设完成后应达到本导则明确的各项指标要求。坚持严控数量、提高质量,人均GDP少于1万美元省份的清单内特色小镇原则上不多于50个,鼓励控制在30个以内。每年年底前公布清单,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纳入全国特色小镇信息库。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实行“窗口指导”,加强监督、引导和督促调整。未纳入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的,各单位各机构不得自行冠名“特色小镇”或自行开工建设。
(十四)动态调整。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方面,切实做好存量特色小镇管理,对此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市场主体已建设或命名的特色小镇进行全面审核,将符合本导则要求及本省份管理细则的特色小镇纳入清单,不符合的进行清理或更名。加强增量特色小镇管理,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动态报送的每个特色小镇建设方案进行及时审核,将通过审核的特色小镇纳入清单。对清单内特色小镇进行定期评估,实行有进有退、优胜劣汰。
(十五)建设方式。坚持市场化运作、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鼓励通过政策激励引导、盘活存量资产、挖掘土地潜在价值等方式,培育专业性的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主体,引导大中小微企业联动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需要引导平台公司参与,加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依规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布局管网、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开展综合体项目整体立项、建设用地多功能复合利用等探索试验。
(十六)投融资模式。建立以工商资本及金融资本为主、以政府有效精准投资为辅的投融资模式。现金流健康的经营性项目、具备一定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准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主体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通过申请注册发行企业债券、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参与等方式予以中长期融资支持。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各级财政资金予以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按规定分别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五、底线约束
加强对特色小镇建设的动态监管,有效防范各类潜在风险,确保不突破各项红线底线。
(十七)合规用地底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不得改变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空间管控内容,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持土地有偿使用,按宗地确定土地用途,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不得设置排他性竞买条件。
(十八)生态环保底线。严格落实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修复监管,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严禁违法违规占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严禁挖湖造景。严防污染物偷排和超标排放,防控噪声和扬尘污染,因地制宜配备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收集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
(十九)债务防控底线。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县级政府法定债务风险预警地区不得通过政府举债建设,不得以地方政府回购承诺或信用担保等方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考虑地方现有财力、资金筹措和还款来源,稳妥把握公共设施开工建设节奏。
(二十)房住不炒底线。严防房地产化倾向,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发展特色产业,其中住宅用地主要用于满足特色小镇内就业人员自住需求和职住平衡要求。除原有传统民居外,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鼓励控制在25%以下。结合所在市县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时序。
(二十一)安全生产底线。严格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健全规划、选址、建设、运维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建立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
(二十二)监测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动态监管,对违反以上五条底线的行为要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的要抓紧清理;对行政建制镇错误命名的虚假“特色小镇”、单纯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自我冠名的“某某小镇”,以及停留在纸面上、并未开工建设的虚拟“特色小镇”,要立即除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开展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时,应加强对项目名称的把关指导,规范使用特色小镇全称、防止简称为小镇,防止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外项目命名为“特色小镇”。
国办发〔2021〕33号文件和本导则,是全国特色小镇发展的基本遵循。各省份可以此为依据,制定本省份特色小镇管理细则。本导则发布之日起,此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印发的特色小镇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主要类型特色小镇建设规范性要求 (详见发改委网站)
【鼓励民营、外资及国企等积极投资!北京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大动作】北京市关于促进高精尖产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保持疏解一般制造业和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战略定力,促进产业基础再造提升和产业链优化升级,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鼓励投资高精尖产业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鼓励民营、外资企业及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投资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做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医药健康两个国际引领支柱产业,做强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与装备、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北京智造”特色优势产业,抢先布局光电子、前沿新材料、量子信息等领域未来前沿产业。(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建立重大项目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高精尖产业重大项目落地统筹协调机制,负责研究重大产业政策、审定重大项目方案、协调重大项目落地。由市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项目库,对全市高精尖产业项目实行集中管理,为日常跟踪调度和服务提供支撑。(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投资促进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建设产业投资大数据服务平台
整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及土地、用工、能耗、排放等数据,分区域、分行业建立要素资源投入产出评价体系,提高项目准入标准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引导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精准匹配。制作产业地图,发布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产业布局、工业用地分布、厂房楼宇点位、项目准入标准等内容,促进项目与要素资源、政策措施精准匹配。(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建立项目管家服务机制
将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项目库中的项目纳入市、区两级“服务包”覆盖范围。对市级重大项目,建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服务机制,指定服务管家,做好项目落地全流程跟踪服务。通过市、区统筹,依法依规做好相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的落户、住房等保障。针对重大项目的人才引进,“一事一议”给予保障。(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五、实施项目落地“首谈制”
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含)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项目,探索实施“首谈制”。市级发现招商线索的项目,根据各区主导产业定位和资源禀赋确定项目优先落地区。各区发现招商线索的项目,经市产业主管部门认定项目首谈区后,由该区负责洽谈;洽谈超过3个月仍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由市产业主管部门统筹,另行择优选择落地区。各区在招商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本区产业定位或不具备承载条件的项目,应积极向市产业主管部门推送,经认定后视同该区项目谋划引进成果。(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六、试点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试点实施“政府定标准、强服务、严监管,企业做承诺、守信用、担主责”的新型管理模式。在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等区域,对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社会投资类仓库和厂房项目(包含生产线、生产设备投资等产业化内容),在项目核准和规划许可方面,试行基于“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告知承诺审批模式。(责任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怀柔区政府)
七、提升产业用地保障能力
系统性开展全市工业用地现状梳理,编制全市工业用地专项规划;树立工业用地底线思维,研究划定全市工业用地保护控制线;分级实施禁止调整、调整必补偿的措施。新增工业用地不得建设非制造业项目。各区具备出让条件的工业用地储备不应低于当年度工业用地供应计划。鼓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房山、顺义、昌平、大兴等平原新城实施产业用地标准化改革,推出一批完成区域综合评估、明确项目准入标准、市政配套完善的工业用地,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区级统筹和市级协调,支持重大项目落地。(责任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八、支持腾退和低效空间再利用
鼓励利用工业腾退空间、老旧厂房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或相关创新服务。鼓励市、区属国有企业积极收购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所产生负债可不计入对该国有企业的考核。由市产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允许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区落地先进制造业企业总部和研发设计、小批量试产、调试组装、系统集成等非生产加工环节的先进制造业项目。(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九、支持项目承载空间建设和提升
高标准建设中日、中德等国际合作产业园,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平台等符合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项目。经授权的产业园区开发企业结合所在区主导产业建设的重要标准厂房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支持承载重大项目的产业园区提升道路、污水处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加大市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
对于市级重大项目,由市产业主管部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支持方案,明确资金支持规模、方式等,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优先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项目落地,并结合项目贡献情况对企业给予落地奖励。(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一、加大普惠性产业资金支持力度
完善标准明确、达标即享的普惠性支持政策,通过贷款贴息、达标奖励、保费补贴、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企业以疏解提质为目标,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技改升级、智能化绿色化诊断评估和数字化赋能,提高产业基础水平,建设制造业创新平台,推广“首台(套)、首试产、首流片、首批次”等创新产品应用。对在京纳统的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按照不超过2%的利率标准给予贷款贴息,重大项目可全额贴息。各区应建立相应普惠性产业资金配套支持机制。(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二、发挥各类产业基金引导作用
优化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运行机制,加大项目直投力度,统筹用好产业领域各类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落地。鼓励针对特定产业园区定向设立产业子基金。对市级相关领域产业基金,特别是新设基金,明确投资先进制造业规模下限和支持落地先进制造业项目的要求。鼓励各类产业基金提供先进制造业项目线索,对实现项目落地的,经市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可根据其贡献程度将部分投资计为该基金的在京投资。(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十三、扩大优质金融信贷供给
依托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项目库建立市产业主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融资服务对接平台,共享项目和企业信息,建立投贷联动服务机制。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金融机构与在库项目精准对接,设计专属融资服务产品,加大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探索将高精尖产业融资服务情况纳入对金融机构的考核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与市产业主管部门共享高精尖产业企业融资情况。(责任部门: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四、支持精准导入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
大力推进产业开放、园区开放创新政策落地,支持中外机构联合建立双向创新平台、项目服务平台、投资平台。发挥北京应用场景丰富、创新资源聚集的优势,通过全域场景创新,积极引入新技术、新产品,推进应用场景项目落地。支持高精尖产业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在京导入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对确有必要的配套项目,可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一事一议”给予准入支持。(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五、对重大项目引进予以奖励
经过首谈认定且成功引进的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在京新增实缴资本不低于50亿元或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亿美元的,由所在区对提供项目引进全程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给予单个项目不低于1000万元的奖励。鼓励各区进一步制定完善本区项目引进的奖励政策。(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六、建立项目落地考核激励机制
鼓励各区主动承担项目谋划和招商任务,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本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将先进制造业项目落地情况作为市级财政支持各区财源建设的重要依据。对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区,优先考虑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并在专项资金、规划土地指标、能源指标等方面适当倾斜。各区要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落地;积极探索设立区域产业经理人,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有效发掘优质项目;建立完善项目引进落地的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来源:首都之窗网站
为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保持疏解一般制造业和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战略定力,促进产业基础再造提升和产业链优化升级,推进制造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鼓励投资高精尖产业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鼓励民营、外资企业及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投资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做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医药健康两个国际引领支柱产业,做强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与装备、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北京智造”特色优势产业,抢先布局光电子、前沿新材料、量子信息等领域未来前沿产业。(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建立重大项目统筹协调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高精尖产业重大项目落地统筹协调机制,负责研究重大产业政策、审定重大项目方案、协调重大项目落地。由市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项目库,对全市高精尖产业项目实行集中管理,为日常跟踪调度和服务提供支撑。(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投资促进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建设产业投资大数据服务平台
整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及土地、用工、能耗、排放等数据,分区域、分行业建立要素资源投入产出评价体系,提高项目准入标准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引导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精准匹配。制作产业地图,发布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产业布局、工业用地分布、厂房楼宇点位、项目准入标准等内容,促进项目与要素资源、政策措施精准匹配。(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建立项目管家服务机制
将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项目库中的项目纳入市、区两级“服务包”覆盖范围。对市级重大项目,建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服务机制,指定服务管家,做好项目落地全流程跟踪服务。通过市、区统筹,依法依规做好相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的落户、住房等保障。针对重大项目的人才引进,“一事一议”给予保障。(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五、实施项目落地“首谈制”
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含)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项目,探索实施“首谈制”。市级发现招商线索的项目,根据各区主导产业定位和资源禀赋确定项目优先落地区。各区发现招商线索的项目,经市产业主管部门认定项目首谈区后,由该区负责洽谈;洽谈超过3个月仍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由市产业主管部门统筹,另行择优选择落地区。各区在招商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本区产业定位或不具备承载条件的项目,应积极向市产业主管部门推送,经认定后视同该区项目谋划引进成果。(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六、试点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试点实施“政府定标准、强服务、严监管,企业做承诺、守信用、担主责”的新型管理模式。在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等区域,对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社会投资类仓库和厂房项目(包含生产线、生产设备投资等产业化内容),在项目核准和规划许可方面,试行基于“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告知承诺审批模式。(责任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怀柔区政府)
七、提升产业用地保障能力
系统性开展全市工业用地现状梳理,编制全市工业用地专项规划;树立工业用地底线思维,研究划定全市工业用地保护控制线;分级实施禁止调整、调整必补偿的措施。新增工业用地不得建设非制造业项目。各区具备出让条件的工业用地储备不应低于当年度工业用地供应计划。鼓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房山、顺义、昌平、大兴等平原新城实施产业用地标准化改革,推出一批完成区域综合评估、明确项目准入标准、市政配套完善的工业用地,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区级统筹和市级协调,支持重大项目落地。(责任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八、支持腾退和低效空间再利用
鼓励利用工业腾退空间、老旧厂房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或相关创新服务。鼓励市、区属国有企业积极收购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所产生负债可不计入对该国有企业的考核。由市产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允许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区落地先进制造业企业总部和研发设计、小批量试产、调试组装、系统集成等非生产加工环节的先进制造业项目。(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九、支持项目承载空间建设和提升
高标准建设中日、中德等国际合作产业园,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平台等符合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项目。经授权的产业园区开发企业结合所在区主导产业建设的重要标准厂房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给予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支持承载重大项目的产业园区提升道路、污水处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加大市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
对于市级重大项目,由市产业主管部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支持方案,明确资金支持规模、方式等,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优先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项目落地,并结合项目贡献情况对企业给予落地奖励。(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一、加大普惠性产业资金支持力度
完善标准明确、达标即享的普惠性支持政策,通过贷款贴息、达标奖励、保费补贴、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企业以疏解提质为目标,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技改升级、智能化绿色化诊断评估和数字化赋能,提高产业基础水平,建设制造业创新平台,推广“首台(套)、首试产、首流片、首批次”等创新产品应用。对在京纳统的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按照不超过2%的利率标准给予贷款贴息,重大项目可全额贴息。各区应建立相应普惠性产业资金配套支持机制。(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二、发挥各类产业基金引导作用
优化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运行机制,加大项目直投力度,统筹用好产业领域各类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落地。鼓励针对特定产业园区定向设立产业子基金。对市级相关领域产业基金,特别是新设基金,明确投资先进制造业规模下限和支持落地先进制造业项目的要求。鼓励各类产业基金提供先进制造业项目线索,对实现项目落地的,经市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可根据其贡献程度将部分投资计为该基金的在京投资。(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十三、扩大优质金融信贷供给
依托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项目库建立市产业主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融资服务对接平台,共享项目和企业信息,建立投贷联动服务机制。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金融机构与在库项目精准对接,设计专属融资服务产品,加大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探索将高精尖产业融资服务情况纳入对金融机构的考核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与市产业主管部门共享高精尖产业企业融资情况。(责任部门: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四、支持精准导入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
大力推进产业开放、园区开放创新政策落地,支持中外机构联合建立双向创新平台、项目服务平台、投资平台。发挥北京应用场景丰富、创新资源聚集的优势,通过全域场景创新,积极引入新技术、新产品,推进应用场景项目落地。支持高精尖产业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在京导入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对确有必要的配套项目,可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情况,“一事一议”给予准入支持。(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五、对重大项目引进予以奖励
经过首谈认定且成功引进的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在京新增实缴资本不低于50亿元或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亿美元的,由所在区对提供项目引进全程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给予单个项目不低于1000万元的奖励。鼓励各区进一步制定完善本区项目引进的奖励政策。(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六、建立项目落地考核激励机制
鼓励各区主动承担项目谋划和招商任务,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本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将先进制造业项目落地情况作为市级财政支持各区财源建设的重要依据。对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区,优先考虑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并在专项资金、规划土地指标、能源指标等方面适当倾斜。各区要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落地;积极探索设立区域产业经理人,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有效发掘优质项目;建立完善项目引进落地的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来源:首都之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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