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这6辆车的机动车牌证已作废!
11月8日,记者从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海经济开发区大队获悉,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海经济开发区大队发布机动车牌证作废公告,公告6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第四条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其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报废手续,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来源:闪电新闻
11月8日,记者从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海经济开发区大队获悉,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海经济开发区大队发布机动车牌证作废公告,公告6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第四条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其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报废手续,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来源:闪电新闻
【操作指南来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事项互联网申报流程】依据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自2021年10月8日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事项申报流程更新如下。
【#济宁# 多次反映问题至今没有结果 ,梁山回应】
您好:针对我农机局家属院距离卧室一米左右被安装变压器的事情,我们已多次提出让该变压器远离民房,问题一次次的被责任单位敷衍。我们房屋建设时,农机局这个设备不存在,责任单位院内那么大的地方,后来竟移到距离我住房如此之近的距离。现在责任单位仍然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说设备挪移要花钱,并让别人给我们讲,不要再反映。责任单位几次说已咨询电力、环保、防火等单位说这样的设备对我们无危险无危害,但是至今也没有拿出相关单位无危险、无危害签字盖章的文书来。国内外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且国内外都没有一个肯定的完整的证据能说明,变压器附近居民没有影响。这些专家的提示,责任单位竟视而不见。恳请领导介入,监督落实我们已多次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建房居住时此设备不存在,哪里迁移来的回到哪里去,远离民房,还我们底层百姓一个公道!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济宁市梁山县进行了办理,回复如下:梁山县安排县农机中心调查处理。经核实,问题反映变压器为额定输入电压10KV,频率50Hz的油浸式民用变压器,2002年安装在原县农机监理站二楼最南端房屋内,距今已19年。该房屋面积约12㎡,变压器距离房屋南墙1.02米,房屋外墙距蔡女士房屋外墙为1.73米,房屋正上方及正下方分别为维纳斯专业女子养生馆和寿张集煎包店,北邻一墙之隔为县农机中心科技教育科办公室。该变压器由原梁山县电业局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及电力安装标准施工安装。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县农机中心已多次咨询了电力、环保等相关部门并积极查阅国家相关标准。经咨询县环保局,环保局给予“10KV变压器安装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无需环保部门审批”的答复。经咨询县供电公司,10KV的民用变压器在安装时仅针对安全用电(防触电)方面有距离要求,安全距离为0.7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了1-10千伏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为1.5米,工单中反映的变压器离最近的建筑物满足水平安全距离。因此,该变压器符合国家环保及电力安装要求。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第五条“豁免范围”中明确指出: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角度,“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可免于管理”。同时,国家环保部、国家电网、央视网等多家官方媒体和权威网站,均对50Hz民用变压器或变电站“辐射”问题给与了辟谣和科普。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县农机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已与您及家人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现农机中心已与相关电力建设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待现场查看确定合理方案后予以落实。
您好:针对我农机局家属院距离卧室一米左右被安装变压器的事情,我们已多次提出让该变压器远离民房,问题一次次的被责任单位敷衍。我们房屋建设时,农机局这个设备不存在,责任单位院内那么大的地方,后来竟移到距离我住房如此之近的距离。现在责任单位仍然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说设备挪移要花钱,并让别人给我们讲,不要再反映。责任单位几次说已咨询电力、环保、防火等单位说这样的设备对我们无危险无危害,但是至今也没有拿出相关单位无危险、无危害签字盖章的文书来。国内外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且国内外都没有一个肯定的完整的证据能说明,变压器附近居民没有影响。这些专家的提示,责任单位竟视而不见。恳请领导介入,监督落实我们已多次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建房居住时此设备不存在,哪里迁移来的回到哪里去,远离民房,还我们底层百姓一个公道!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济宁市梁山县进行了办理,回复如下:梁山县安排县农机中心调查处理。经核实,问题反映变压器为额定输入电压10KV,频率50Hz的油浸式民用变压器,2002年安装在原县农机监理站二楼最南端房屋内,距今已19年。该房屋面积约12㎡,变压器距离房屋南墙1.02米,房屋外墙距蔡女士房屋外墙为1.73米,房屋正上方及正下方分别为维纳斯专业女子养生馆和寿张集煎包店,北邻一墙之隔为县农机中心科技教育科办公室。该变压器由原梁山县电业局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及电力安装标准施工安装。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县农机中心已多次咨询了电力、环保等相关部门并积极查阅国家相关标准。经咨询县环保局,环保局给予“10KV变压器安装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无需环保部门审批”的答复。经咨询县供电公司,10KV的民用变压器在安装时仅针对安全用电(防触电)方面有距离要求,安全距离为0.7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了1-10千伏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为1.5米,工单中反映的变压器离最近的建筑物满足水平安全距离。因此,该变压器符合国家环保及电力安装要求。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第五条“豁免范围”中明确指出: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角度,“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可免于管理”。同时,国家环保部、国家电网、央视网等多家官方媒体和权威网站,均对50Hz民用变压器或变电站“辐射”问题给与了辟谣和科普。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县农机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已与您及家人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现农机中心已与相关电力建设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待现场查看确定合理方案后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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