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还是很容易陷入情感的茧房。
下午收拾东西,翻到了去年十月份写的一份分析,大概内容就是:我为什么想回去复读。
现状、优势与劣势分析得清清楚楚,但是,最后我没有凭借它说服家里人。
关于传,那时候,家里人觉得,这只是我为了高考而树立的一个目标,前进的动力,考没考上也许对于我来说没那么重要。
是的,它是一个目标,但是它对于我而言早就不是一个高考目标那么简单,从我在2018年4月说“我要考中国传媒大学的新闻学”的那时候起,我就认定了,传媒是我想迈入的事业。
下课回宿舍的路上,所有的情绪哽在喉咙里无法宣泄,这个感觉和一年前一模一样。
我大概有四个多月没有看传的官网、微博、公众号或是相关的内容。那时候,终于打算向前看,选择考研,我鼓起勇气去打开传的微博,然后哭了一整个下午。
家里没有人能想到我居然会这么执着,也许是我高中时期的表现显得太乖乖女了,所以大家都觉得我会和家里其他女生一样,学一个“适合女生”的专业,大学毕业就结婚。而不是选择一个“适合男生”并且时常被挂上“无良”称号的工种。
也是20年那个夏天与冬天的经历让我缄口,除了微博和最好的那一群朋友们,我已经很少提起“中传”二字了。
丹心何须言在口。我走好我的路就行,我已经不想要什么理解了。
以及,真的很感谢我的好朋友们一直鼓励我考传,没有他们我应该没这么容易走到今天。还有广电专业的老师们,从转专业的手续开始到现在,真的感受到了热情、学到了很多。
悲伤之后,还是往前走吧,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
下午收拾东西,翻到了去年十月份写的一份分析,大概内容就是:我为什么想回去复读。
现状、优势与劣势分析得清清楚楚,但是,最后我没有凭借它说服家里人。
关于传,那时候,家里人觉得,这只是我为了高考而树立的一个目标,前进的动力,考没考上也许对于我来说没那么重要。
是的,它是一个目标,但是它对于我而言早就不是一个高考目标那么简单,从我在2018年4月说“我要考中国传媒大学的新闻学”的那时候起,我就认定了,传媒是我想迈入的事业。
下课回宿舍的路上,所有的情绪哽在喉咙里无法宣泄,这个感觉和一年前一模一样。
我大概有四个多月没有看传的官网、微博、公众号或是相关的内容。那时候,终于打算向前看,选择考研,我鼓起勇气去打开传的微博,然后哭了一整个下午。
家里没有人能想到我居然会这么执着,也许是我高中时期的表现显得太乖乖女了,所以大家都觉得我会和家里其他女生一样,学一个“适合女生”的专业,大学毕业就结婚。而不是选择一个“适合男生”并且时常被挂上“无良”称号的工种。
也是20年那个夏天与冬天的经历让我缄口,除了微博和最好的那一群朋友们,我已经很少提起“中传”二字了。
丹心何须言在口。我走好我的路就行,我已经不想要什么理解了。
以及,真的很感谢我的好朋友们一直鼓励我考传,没有他们我应该没这么容易走到今天。还有广电专业的老师们,从转专业的手续开始到现在,真的感受到了热情、学到了很多。
悲伤之后,还是往前走吧,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
#法律小知识#湖南岳阳,刘女士与丈夫廖某结婚8年,但一直膝下无子,村里的闲言闲语也越来越多,为了打消村里人的疑虑,也为了给爱自己的丈夫争口面子,刘女士在朋友的撺掇下,把心一横,与男子老刘发生了性关系,并有了身孕,刘女士谎称自己遇到了神医,将孩子生了下来。
原以为二人的美好生活即将来临,可随着孩子渐渐的张大,村里的闲言碎语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甚至刘女士的婆家人都发现了端倪,这个孩子长相比较丑,丝毫不像刘女士的丈夫廖某。
在公婆的质疑声中,刘女士失去了理智,当即说道“这个孩子不是廖某的,廖某长的这么丑,生不出这么可爱的孩子,自己出此下策是不想让廖某绝后!”
真是奇葩!虽然说不孝有三,无子为大,但也不能如此肆意妄为,从表面来看,廖某是有了孩子,但这是廖某想要的结果吗?刘女士以为丈夫好为由,与他人在外发生不雅关系,不仅违背了基本的公序良俗,也违反了《民法典》中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
经过此事,纵使刘女士有一万个理由,也很难在廖某家待下去了,廖某也因此提出了离婚。虽然说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离婚冷静期,但就本案而言,刘女士不仅婚后出轨,而且在事情发生之后,双方已经分居一年,所以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同时,由于刘女士有错在先,廖某在离婚时,还可以申请一定的损害赔偿。理由是根据《民法典》1091条规定,夫妻之间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申请有过错方进行必要的赔偿。
当然,这种赔偿并不是漫天要价的赔偿,也要考虑赔偿人是否有经济能力,毕竟孩子没有错,如果因为赔偿,导致刘女士无力抚养孩子,法院在判决时,多数会酌情考虑较低赔偿数额。
最后,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既然成为夫妻,就要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就拿本案而言,刘女士以求子心切为由,决定被判丈夫,最终是犯下了大错,虽然说其在事后诚心悔过,但这个家早没有了刘女士的地位,其亲生父亲也将刘女士赶出家门,真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那么亲爱的读者,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原以为二人的美好生活即将来临,可随着孩子渐渐的张大,村里的闲言碎语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甚至刘女士的婆家人都发现了端倪,这个孩子长相比较丑,丝毫不像刘女士的丈夫廖某。
在公婆的质疑声中,刘女士失去了理智,当即说道“这个孩子不是廖某的,廖某长的这么丑,生不出这么可爱的孩子,自己出此下策是不想让廖某绝后!”
真是奇葩!虽然说不孝有三,无子为大,但也不能如此肆意妄为,从表面来看,廖某是有了孩子,但这是廖某想要的结果吗?刘女士以为丈夫好为由,与他人在外发生不雅关系,不仅违背了基本的公序良俗,也违反了《民法典》中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
经过此事,纵使刘女士有一万个理由,也很难在廖某家待下去了,廖某也因此提出了离婚。虽然说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离婚冷静期,但就本案而言,刘女士不仅婚后出轨,而且在事情发生之后,双方已经分居一年,所以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同时,由于刘女士有错在先,廖某在离婚时,还可以申请一定的损害赔偿。理由是根据《民法典》1091条规定,夫妻之间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申请有过错方进行必要的赔偿。
当然,这种赔偿并不是漫天要价的赔偿,也要考虑赔偿人是否有经济能力,毕竟孩子没有错,如果因为赔偿,导致刘女士无力抚养孩子,法院在判决时,多数会酌情考虑较低赔偿数额。
最后,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既然成为夫妻,就要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就拿本案而言,刘女士以求子心切为由,决定被判丈夫,最终是犯下了大错,虽然说其在事后诚心悔过,但这个家早没有了刘女士的地位,其亲生父亲也将刘女士赶出家门,真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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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广州网友说偶遇过晓峰哥哥,他称自己很想去广州的“小蛮腰”、东山口和海心沙看看,而让他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广州的地铁三号线。他有一次去搭广州三号线,哪知道是上下班高峰期,人多到让他起鸡皮疙瘩,让他见识了一回传说中的“地狱三号线”。[泪][允悲]
好多广州网友说偶遇过晓峰哥哥,他称自己很想去广州的“小蛮腰”、东山口和海心沙看看,而让他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广州的地铁三号线。他有一次去搭广州三号线,哪知道是上下班高峰期,人多到让他起鸡皮疙瘩,让他见识了一回传说中的“地狱三号线”。[泪][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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