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身边事# 【平遥东城,废品收购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取缔!】近日,平遥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取缔了一家废品收购站。
近日,东城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废品收购站进行安全检查,在园艺街附近,民警发现一处无证经营的收购站,该站无任何消防设施,且民警对站内工作人员询问灭火器使用方式时,该收购站工作人员不能回答。
更为严重地是,该废品收购站设在危房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东城派出所民警下达了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业,取缔了该废品收购站。(via.晨报平遥)
近日,东城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废品收购站进行安全检查,在园艺街附近,民警发现一处无证经营的收购站,该站无任何消防设施,且民警对站内工作人员询问灭火器使用方式时,该收购站工作人员不能回答。
更为严重地是,该废品收购站设在危房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东城派出所民警下达了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业,取缔了该废品收购站。(via.晨报平遥)
#晋中身边事# 【平遥古城多家客栈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为了打造平遥景区、和谐社区,平遥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对古城内的客栈进行了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强化旅馆业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的“四实”登记制度,对辖区旅馆业进行全面清查。在检查发现有6家客栈在接待住宿的游客时,存在不上传、漏上传等问题,严重危害了辖区的治安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平遥警方对6家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客栈分别给予了治安处罚。
被处罚客栈:任家老院客栈、云花阁客栈、程宅客栈、
檀香阁客栈、德雅轩客栈、刘家小住客栈。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via.晨报平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平遥警方对6家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客栈分别给予了治安处罚。
被处罚客栈:任家老院客栈、云花阁客栈、程宅客栈、
檀香阁客栈、德雅轩客栈、刘家小住客栈。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via.晨报平遥)
#平遥古城# 「注意:平遥这6个路口新增电子监控设备!」
为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增强道路交通管理,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增了以下6个十字路口的监控设备:柳根街与滨河路口、双林大道与惠济路(东外环)口、双林大道与滨河路口、双林大道与春蕾路口、双林大道与顺城路口、双林大道与永安路口。
以上路口的电子监控设备已安装完毕,4月11日开始使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祝安全出行[兔子]幸福平安。
为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增强道路交通管理,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增了以下6个十字路口的监控设备:柳根街与滨河路口、双林大道与惠济路(东外环)口、双林大道与滨河路口、双林大道与春蕾路口、双林大道与顺城路口、双林大道与永安路口。
以上路口的电子监控设备已安装完毕,4月11日开始使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祝安全出行[兔子]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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