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台航空货运发展财政补贴办法】记者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海南省航空货运发展财政补贴办法》近日印发,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用于鼓励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和琼海博鳌机场的全货机航线(包含客改货航线,下同)以及货邮集货业务发展,补贴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航空公司、包机商、货运代理企业等。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用于鼓励开通当期无航空公司执飞的新航线航班。同时,每条全货机航线设年度补贴上限,境内航线为1200万元,境外航线为1.2亿元。
据介绍,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针对连续执行不少于26周、每周不少于1班(起、降各计为0.5班,下同)的全货机航线航班,明确航班补贴标准,并结合执行率确认补贴额度。
该办法还针对执行全货机航线的企业,按进出港货运量,给予货运量补贴。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和货运量补贴按半年结算,货运代理企业集货增量补贴按年度结算。
此外,海南省交通运输部门还将定期组织开展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违反补贴资金领取规定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失信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追究相应责任。
据介绍,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针对连续执行不少于26周、每周不少于1班(起、降各计为0.5班,下同)的全货机航线航班,明确航班补贴标准,并结合执行率确认补贴额度。
该办法还针对执行全货机航线的企业,按进出港货运量,给予货运量补贴。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和货运量补贴按半年结算,货运代理企业集货增量补贴按年度结算。
此外,海南省交通运输部门还将定期组织开展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违反补贴资金领取规定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失信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追究相应责任。
【海南省出台航空货运发展财政补贴办法】记者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海南省航空货运发展财政补贴办法》近日印发,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用于鼓励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和琼海博鳌机场的全货机航线(包含客改货航线,下同)以及货邮集货业务发展,补贴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航空公司、包机商、货运代理企业等。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用于鼓励开通当期无航空公司执飞的新航线航班。同时,每条全货机航线设年度补贴上限,境内航线为1200万元,境外航线为1.2亿元。
据介绍,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针对连续执行不少于26周、每周不少于1班(起、降各计为0.5班,下同)的全货机航线航班,明确航班补贴标准,并结合执行率确认补贴额度。
该办法还针对执行全货机航线的企业,按进出港货运量,给予货运量补贴。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和货运量补贴按半年结算,货运代理企业集货增量补贴按年度结算。
此外,海南省交通运输部门还将定期组织开展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违反补贴资金领取规定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失信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追究相应责任。
据介绍,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针对连续执行不少于26周、每周不少于1班(起、降各计为0.5班,下同)的全货机航线航班,明确航班补贴标准,并结合执行率确认补贴额度。
该办法还针对执行全货机航线的企业,按进出港货运量,给予货运量补贴。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和货运量补贴按半年结算,货运代理企业集货增量补贴按年度结算。
此外,海南省交通运输部门还将定期组织开展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违反补贴资金领取规定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失信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追究相应责任。
【#海南将补贴境内航线最高1200万元# 境外航线最高1.2亿元】海南省政府决定设立航空货运发展财政补贴资金,为规范补贴资金管理,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海南省航空货运发展财政补贴办法》。根据《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用于鼓励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和琼海博鳌机场的全货机航线(包含客改货航线)以及货邮集货业务发展,补贴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航空公司、包机商、货运代理企业等。#海南建设自贸港#
其中,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用于鼓励开通当期无航空公司执飞的新航线航班。同时,每条全货机航线设年度补贴上限,境内航线为1200万元,境外航线为1.2亿元。(作者:邵长春 潘彤彤)详戳→https://t.cn/A6xU2qHJ
其中,全货机航线航班补贴用于鼓励开通当期无航空公司执飞的新航线航班。同时,每条全货机航线设年度补贴上限,境内航线为1200万元,境外航线为1.2亿元。(作者:邵长春 潘彤彤)详戳→https://t.cn/A6xU2q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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