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播报#【未拴绳小狗导致车祸,死者家属索赔157万⋯⋯#不系犬绳引发的纠纷,怎么处理?#】一只未系犬绳的狗,导致了一场车祸,狗主人被索赔157万余元。9月23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长沟法庭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0年6月26日,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突遇一只未系犬绳的小狗,躲闪不及发生事故后死亡。司机家属认为狗主人未尽到相应管理义务,应当承担事故赔偿责任,故将其诉至法院,索赔157万余元。
抓伤咬伤行人,撞倒老人儿童,引发交通事故,咬伤其他犬只⋯⋯近年来,因为遛狗不系犬绳而引发的事故和纠纷屡有发生。
多位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宠物主人携带宠物到户外活动,应依法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尤其要注意避让老弱病残孕等群体。根据民法典、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若宠物造成他人损害,宠物主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宠物狗因未系犬绳而受到损害,也很难因此获得赔偿。
遛狗未系绳遭遇狗咬狗,饲养人不守规定担全责
李某在小区花园遛自己的泰迪狗时,遇到同小区的何某正在遛其饲养的哈士奇。哈士奇突然咬住了泰迪,李某见状赶紧上去想抱走泰迪,自己也不慎被哈士奇咬伤胳膊,双方随即报警。
民警到场后发现,何某饲养的哈士奇并无犬证,联系打狗队将哈士奇收禁,并将李、何二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当天,李某至医院就诊,接种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等共支出医疗费用1321.49元,并带泰迪至宠物医院就诊,泰迪被诊断为脊椎粉碎性骨折,其支出诊疗费共15906元。究竟是哈士奇太过凶残,还是泰迪主动惹事,双方争执不下,李某将何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由何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任杰说,根据民法典、《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系犬绳,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原告李某携带外出泰迪犬符合相关规定,被告何某携带外出哈士奇未系犬绳。此外,哈士奇属中型犬,本应有很高的注意义务。因此,法院判决由何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老人遭受宠物狗惊吓倒地,赔偿金额需考虑因果关系
刘老太在等电梯时,邻居饲养的博美犬突然窜出致其受惊倒地。老太送医诊断结果为两处骨折,需平卧静养一个月。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刘老太于某医院肿瘤科就医,诊断出多处疾病,后老太去世。
随后,老太女儿将邻居诉至法院,要求邻居承担医药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0余万元。法院依申请委托某鉴定机构就老太死亡原因进行鉴定,该鉴定机构经审查认为缺少尸体报告、死亡原因不明确,对鉴定委托不予受理。一审判决邻居对老太的骨折和死亡合计赔偿5万元,老太女儿不服,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孙凯茜说,邻居因未有效约束饲养的博美犬,造成老太摔倒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老太的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载明:死亡主要原因为呼吸衰竭;引发原因为肺部感染;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关的其他重要情况为“左侧耻骨骨折、左侧坐骨骨折、左乳肿块、右肺恶性肿瘤、高血压病3级、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尿路感染⋯⋯”。结合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和病历,老太死亡系多因导致,老太的女儿无法证明老太倒地摔伤与最终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原审法院基于案件事实及参与比例等,根据公平原则,酌定邻居对于老太的骨折及死亡合计赔偿5万元,并无不当。因此,上海一中院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宠物犬遭遇交通事故,主人未牵绳难获赔偿
2020年11月的一天,在北京市西城区某道路,贺女士的宠物犬横穿道路,张先生驾驶小汽车刚好路过,宠物犬被车辆右后轮碾轧后死亡。贺女士与张先生未能就调解赔偿达成一致,后提起诉讼。
贺女士认为,张先生应能看到并避让宠物犬,而且张先生碰撞宠物犬后没有及时停车而是开车逃逸,导致宠物犬死亡。因此,张先生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应该赔偿。关于赔偿金额,贺女士认为自己的宠物犬属于名贵品种,而且事故后自己作为宠物犬主人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主张张先生赔偿自己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共12000元。张先生则抗辩称,当时没看到宠物犬,更没觉察到车轮碾轧。事发地点不是人行横道也不是路口。自己是正常行驶,不应该承担责任。最终,法院一审驳回贺女士的诉讼请求。后贺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林涛说,贺女士在户外遛狗未系牵引绳,放任宠物犬进入车流量较大的机动车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碰撞发生的地点不属于人行横道区域,司机没有减速观察行人的法定义务。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可见涉案宠物犬体型小,进入机动车道速度较快,从绿化带跑出时,直接碰撞到车辆右后侧,留给司机可供预判的时间和角度有限,因此不应认定张先生具有违法行为。对于贺女士所称司机逃逸行为,法院考虑到车轮轧到井盖等异物也会出现类似幅度颠簸,且后方还有车辆行驶,故张先生没有意识到碰撞的是活物并立即停车查看并不违反常理。因此,法院一审驳回了贺女士的诉讼请求。
来源:法治日报
2020年6月26日,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突遇一只未系犬绳的小狗,躲闪不及发生事故后死亡。司机家属认为狗主人未尽到相应管理义务,应当承担事故赔偿责任,故将其诉至法院,索赔157万余元。
抓伤咬伤行人,撞倒老人儿童,引发交通事故,咬伤其他犬只⋯⋯近年来,因为遛狗不系犬绳而引发的事故和纠纷屡有发生。
多位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宠物主人携带宠物到户外活动,应依法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尤其要注意避让老弱病残孕等群体。根据民法典、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若宠物造成他人损害,宠物主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宠物狗因未系犬绳而受到损害,也很难因此获得赔偿。
遛狗未系绳遭遇狗咬狗,饲养人不守规定担全责
李某在小区花园遛自己的泰迪狗时,遇到同小区的何某正在遛其饲养的哈士奇。哈士奇突然咬住了泰迪,李某见状赶紧上去想抱走泰迪,自己也不慎被哈士奇咬伤胳膊,双方随即报警。
民警到场后发现,何某饲养的哈士奇并无犬证,联系打狗队将哈士奇收禁,并将李、何二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当天,李某至医院就诊,接种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等共支出医疗费用1321.49元,并带泰迪至宠物医院就诊,泰迪被诊断为脊椎粉碎性骨折,其支出诊疗费共15906元。究竟是哈士奇太过凶残,还是泰迪主动惹事,双方争执不下,李某将何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由何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任杰说,根据民法典、《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系犬绳,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原告李某携带外出泰迪犬符合相关规定,被告何某携带外出哈士奇未系犬绳。此外,哈士奇属中型犬,本应有很高的注意义务。因此,法院判决由何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老人遭受宠物狗惊吓倒地,赔偿金额需考虑因果关系
刘老太在等电梯时,邻居饲养的博美犬突然窜出致其受惊倒地。老太送医诊断结果为两处骨折,需平卧静养一个月。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刘老太于某医院肿瘤科就医,诊断出多处疾病,后老太去世。
随后,老太女儿将邻居诉至法院,要求邻居承担医药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0余万元。法院依申请委托某鉴定机构就老太死亡原因进行鉴定,该鉴定机构经审查认为缺少尸体报告、死亡原因不明确,对鉴定委托不予受理。一审判决邻居对老太的骨折和死亡合计赔偿5万元,老太女儿不服,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孙凯茜说,邻居因未有效约束饲养的博美犬,造成老太摔倒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老太的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载明:死亡主要原因为呼吸衰竭;引发原因为肺部感染;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关的其他重要情况为“左侧耻骨骨折、左侧坐骨骨折、左乳肿块、右肺恶性肿瘤、高血压病3级、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尿路感染⋯⋯”。结合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和病历,老太死亡系多因导致,老太的女儿无法证明老太倒地摔伤与最终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原审法院基于案件事实及参与比例等,根据公平原则,酌定邻居对于老太的骨折及死亡合计赔偿5万元,并无不当。因此,上海一中院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宠物犬遭遇交通事故,主人未牵绳难获赔偿
2020年11月的一天,在北京市西城区某道路,贺女士的宠物犬横穿道路,张先生驾驶小汽车刚好路过,宠物犬被车辆右后轮碾轧后死亡。贺女士与张先生未能就调解赔偿达成一致,后提起诉讼。
贺女士认为,张先生应能看到并避让宠物犬,而且张先生碰撞宠物犬后没有及时停车而是开车逃逸,导致宠物犬死亡。因此,张先生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应该赔偿。关于赔偿金额,贺女士认为自己的宠物犬属于名贵品种,而且事故后自己作为宠物犬主人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主张张先生赔偿自己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共12000元。张先生则抗辩称,当时没看到宠物犬,更没觉察到车轮碾轧。事发地点不是人行横道也不是路口。自己是正常行驶,不应该承担责任。最终,法院一审驳回贺女士的诉讼请求。后贺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林涛说,贺女士在户外遛狗未系牵引绳,放任宠物犬进入车流量较大的机动车道是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碰撞发生的地点不属于人行横道区域,司机没有减速观察行人的法定义务。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可见涉案宠物犬体型小,进入机动车道速度较快,从绿化带跑出时,直接碰撞到车辆右后侧,留给司机可供预判的时间和角度有限,因此不应认定张先生具有违法行为。对于贺女士所称司机逃逸行为,法院考虑到车轮轧到井盖等异物也会出现类似幅度颠簸,且后方还有车辆行驶,故张先生没有意识到碰撞的是活物并立即停车查看并不违反常理。因此,法院一审驳回了贺女士的诉讼请求。
来源:法治日报
【欺她坐轮椅不便60岁男抢80岁嬷 警撒网1小时逮捕】台南市26日傍晚突来一场暴雨,80岁邱姓阿嬷坐轮椅在中西区保安路一处骑楼下躲雨,突然遭身旁男子扯下颈上金项链,骑单车逃逸,阿嬷惊吓报警,警方1小时后在西门路与府纬街将犯下抢案的庄姓男子逮捕,庄男已61岁,因身上没钱,当时又觉得邱女坐轮椅有机可趁,才临时起意行抢。
#印度变异毒株已传至40多国和地区##印度目前存在多国变异毒株混杂局面#
5 月 10 日,WHO 正式将 B.1.617 突变株列为全球关注变体(Variant of Concern,VOC)。
从去年 10 月首次被发现到现在,印度变异毒株已传至 40 多国和地区,仅通过测序证实的感染者就有 4500 多人。我国浙江、重庆等地也先后检测出 B.1.617 突变株,一些初步证据显示该突变株具有更强的传播力和致病性,很可能掀起一场不亚于此前 B.1.1.7 毒株的大流行。
目前在亚太地区,突变新冠病毒中已有超过 30% 为 B.1.617;而英国过去一周的新冠感染中,仅 B.1.617 毒株的亚型 2(B.1.617.2)就占了超过 5%,「风头」大有盖过英国本土发现的 B.1.1.7 的趋势。(图 1:新冠变异株 B.1.617.2 在欧洲的流行趋势,其中英国(灰色线)已成为欧洲受该毒株困扰最深的国家)
B.1.617 毒株存在三个具一定程度突变差异的亚株。三者均携带 L452R 和 P681R 「双突变」,亚株 1(B.1.617.1)和亚株 3(B.1.617.3)额外携带了 E484Q 突变,亚株 2(B.1.617.2)则额外携带了 T478K 突变。
目前,在印度流行的主要为 B.1.617.1,而 B.1.617.2 目前已经广泛传播至欧美国家,B.1.617.3 相对少见,其特性也更接近于 B.1.617.1。(图 2:B.1.617 毒株的不同亚株在全球(上)和印度本土(下)的流行趋势)
B.1.617 传播能力强、发生免疫逃逸的基本特性,与 L452R 和 P681R 两处突变密切相关。
在针对新冠病毒刺突蛋白的体外分析中,B.1.671 所有亚株均携带的 L452R 可以通过破坏刺突蛋白抗体与刺突蛋白受体结合域(RBD)的结合反应,增强病毒逃避抗体的能力。
而 P681R 突变本身并不在 RBD 中,其不会干扰抗体对 RBD 的作用,但可间接增强刺突蛋白介导的病毒入侵细胞过程,从而增加病毒的传染力。
由于突变携带存在差异,B.1.617.1 和 B.1.617.2 的特性并不尽相同。在英国等地区广泛扩散的 B.1.617.2 很可能更复杂。
B.1.617.1 所携带的 E484Q 同样可抑制 RBD 与抗体发生相互作用,且与 L452R 很可能作用于同一位点;相比之下,B.1.617.2 所携带的 T478K 突变,可能会直接增强 RBD 和 ACE2 的相互作用,并以此逃避免疫系统监视。
这一假说得到了体外培养试验的初步验证:T478K 更容易在低滴度抗体环境下发生二次突变。除此之外,T478K 突变通常与其他复杂突变(如核衣壳蛋白的 RG203KR 突变,或涉及病毒 RNA 依赖的 RNA 聚合酶 NSP12 的突变)共存,因此 T478K 也可能是复杂突变病毒的「前哨」基因。
4 月 22 日,印度国家疾控中心的一篇论文上传至 bioRxiv,对去年 12 月至今年 1 月印度收集到的病毒样本进行基因测序。
结果发现,B.1.617 突变株携带的 D111D、G142D、L452R、E484Q、D614G 和 P681R 等突变中,S 蛋白上的 452、484 和 681 残基位点突变在全球其他地区流行的突变株谱系也有报道,这些位点的突变可能标志了新冠病毒的「趋同进化」。
今年 3 月至 4 月期间,印度一家医疗机构共有 33 名接种过 AZD1222 疫苗的工作人员出现了突破性感染,随后的测序证实大部分患者感染的正是 B.1.617.2 毒株。
5 月 10 日,一项最新的研究结果被上传至 bioRxiv。研究团队使用康复者血清、Moderna 疫苗 mRNA-1273 接种者血清、辉瑞疫苗 BNT162b2 接种这血清分别对 B.1.617 活病毒进行中和。(图 3:中和试验结果)
结果发现,康复者血清的 FRNT50 几何平均滴度从对标准株的 514 下降到 79,中和能力下降 6.5 倍;Moderna 疫苗接种者血清的 FRNT50 几何平均滴度从 1332 下降到 190,中和能力下降 7 倍;辉瑞疫苗接种者血清的 FRNT50 几何平均滴度从 1176 下降到 164,中和能力下降 7 倍。
不过,虽然抗体滴度的数值有下降,但研究同时认为,两种疫苗接种者的血清都对 B.1.617 突变株具有显著的中和活性。
从当前资料来看,B.1.617 毒株对疫情防控带来的挑战不容忽视,该毒株对免疫系统的逃逸作用可大大增加新冠病毒既往感染者再感染的可能性,倘若印度的疫苗覆盖度继续这样糟糕下去,印度疫情很有可能会陷入「再感染」模式。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 B.1.617 已经成为了「无解病毒」。
首先,考虑到疫苗诱导的免疫往往会产生相当高滴度的抗体,对于妥当接种了疫苗且产生了保护力的人群,B.1.617 虽然在体外的中和试验展现出了一定的逃逸能力,但不一定能在体内形成有意义的免疫逃避。
其次,目前已知的接种疫苗后感染 B.1.617 的「突破性感染」病例中,尚无重症新冠肺炎报道,这也可能说明 B.1.617 更多的是影响病毒的传染力而不是毒性,也为接种疫苗防护严重新冠肺炎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B.1.617 仍给我们留下了不少疑问。不过,深刻探索 B.1.617 固然十分重要,但在当前仍然面对严峻疫情的印度等国,实施有效的防疫手段遏制其传播,可能比等待实验室传出结果更有意义。#洞见计划#
5 月 10 日,WHO 正式将 B.1.617 突变株列为全球关注变体(Variant of Concern,VOC)。
从去年 10 月首次被发现到现在,印度变异毒株已传至 40 多国和地区,仅通过测序证实的感染者就有 4500 多人。我国浙江、重庆等地也先后检测出 B.1.617 突变株,一些初步证据显示该突变株具有更强的传播力和致病性,很可能掀起一场不亚于此前 B.1.1.7 毒株的大流行。
目前在亚太地区,突变新冠病毒中已有超过 30% 为 B.1.617;而英国过去一周的新冠感染中,仅 B.1.617 毒株的亚型 2(B.1.617.2)就占了超过 5%,「风头」大有盖过英国本土发现的 B.1.1.7 的趋势。(图 1:新冠变异株 B.1.617.2 在欧洲的流行趋势,其中英国(灰色线)已成为欧洲受该毒株困扰最深的国家)
B.1.617 毒株存在三个具一定程度突变差异的亚株。三者均携带 L452R 和 P681R 「双突变」,亚株 1(B.1.617.1)和亚株 3(B.1.617.3)额外携带了 E484Q 突变,亚株 2(B.1.617.2)则额外携带了 T478K 突变。
目前,在印度流行的主要为 B.1.617.1,而 B.1.617.2 目前已经广泛传播至欧美国家,B.1.617.3 相对少见,其特性也更接近于 B.1.617.1。(图 2:B.1.617 毒株的不同亚株在全球(上)和印度本土(下)的流行趋势)
B.1.617 传播能力强、发生免疫逃逸的基本特性,与 L452R 和 P681R 两处突变密切相关。
在针对新冠病毒刺突蛋白的体外分析中,B.1.671 所有亚株均携带的 L452R 可以通过破坏刺突蛋白抗体与刺突蛋白受体结合域(RBD)的结合反应,增强病毒逃避抗体的能力。
而 P681R 突变本身并不在 RBD 中,其不会干扰抗体对 RBD 的作用,但可间接增强刺突蛋白介导的病毒入侵细胞过程,从而增加病毒的传染力。
由于突变携带存在差异,B.1.617.1 和 B.1.617.2 的特性并不尽相同。在英国等地区广泛扩散的 B.1.617.2 很可能更复杂。
B.1.617.1 所携带的 E484Q 同样可抑制 RBD 与抗体发生相互作用,且与 L452R 很可能作用于同一位点;相比之下,B.1.617.2 所携带的 T478K 突变,可能会直接增强 RBD 和 ACE2 的相互作用,并以此逃避免疫系统监视。
这一假说得到了体外培养试验的初步验证:T478K 更容易在低滴度抗体环境下发生二次突变。除此之外,T478K 突变通常与其他复杂突变(如核衣壳蛋白的 RG203KR 突变,或涉及病毒 RNA 依赖的 RNA 聚合酶 NSP12 的突变)共存,因此 T478K 也可能是复杂突变病毒的「前哨」基因。
4 月 22 日,印度国家疾控中心的一篇论文上传至 bioRxiv,对去年 12 月至今年 1 月印度收集到的病毒样本进行基因测序。
结果发现,B.1.617 突变株携带的 D111D、G142D、L452R、E484Q、D614G 和 P681R 等突变中,S 蛋白上的 452、484 和 681 残基位点突变在全球其他地区流行的突变株谱系也有报道,这些位点的突变可能标志了新冠病毒的「趋同进化」。
今年 3 月至 4 月期间,印度一家医疗机构共有 33 名接种过 AZD1222 疫苗的工作人员出现了突破性感染,随后的测序证实大部分患者感染的正是 B.1.617.2 毒株。
5 月 10 日,一项最新的研究结果被上传至 bioRxiv。研究团队使用康复者血清、Moderna 疫苗 mRNA-1273 接种者血清、辉瑞疫苗 BNT162b2 接种这血清分别对 B.1.617 活病毒进行中和。(图 3:中和试验结果)
结果发现,康复者血清的 FRNT50 几何平均滴度从对标准株的 514 下降到 79,中和能力下降 6.5 倍;Moderna 疫苗接种者血清的 FRNT50 几何平均滴度从 1332 下降到 190,中和能力下降 7 倍;辉瑞疫苗接种者血清的 FRNT50 几何平均滴度从 1176 下降到 164,中和能力下降 7 倍。
不过,虽然抗体滴度的数值有下降,但研究同时认为,两种疫苗接种者的血清都对 B.1.617 突变株具有显著的中和活性。
从当前资料来看,B.1.617 毒株对疫情防控带来的挑战不容忽视,该毒株对免疫系统的逃逸作用可大大增加新冠病毒既往感染者再感染的可能性,倘若印度的疫苗覆盖度继续这样糟糕下去,印度疫情很有可能会陷入「再感染」模式。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 B.1.617 已经成为了「无解病毒」。
首先,考虑到疫苗诱导的免疫往往会产生相当高滴度的抗体,对于妥当接种了疫苗且产生了保护力的人群,B.1.617 虽然在体外的中和试验展现出了一定的逃逸能力,但不一定能在体内形成有意义的免疫逃避。
其次,目前已知的接种疫苗后感染 B.1.617 的「突破性感染」病例中,尚无重症新冠肺炎报道,这也可能说明 B.1.617 更多的是影响病毒的传染力而不是毒性,也为接种疫苗防护严重新冠肺炎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B.1.617 仍给我们留下了不少疑问。不过,深刻探索 B.1.617 固然十分重要,但在当前仍然面对严峻疫情的印度等国,实施有效的防疫手段遏制其传播,可能比等待实验室传出结果更有意义。#洞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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