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夜激情惹得祸!”,陕西安康,发生了一件令人唏嘘的事儿。30多岁的男子张某和女子梁某原本是朋友,二人都已婚。
去年7月,张某得知梁某要去汉中,便借口顺路邀请梁某搭自己的车同行。万万没想到,没多久梁某竟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7万!原来,中途张某找理由开房和梁某发生了关系。
一个月后,梁某被确诊为宫外孕,张某陪同她做了右侧输卵管切除手术,支付了医药费并承诺给予一定赔偿。可迟迟不履行承诺。梁某老公知道此事后和张某离婚,并取得孩子抚养权。梁某认为,这一切都是张某不负责任造成的,于是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治疗费、赔偿金等共计17万余元。
然而,最终法院认为,双方自愿发生不正当关系应该自担责任,无法证明那次性关系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判决驳回了梁某的诉求。
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宫外孕或许值得同情,但就出轨而言,这样的结果只能是自食其果!夫妻之间本应互相忠诚、相互扶持。可是张某和梁某却无视法律与道德,双双出轨,两人都是“肇事者”,都应该被谴责!
梁某哭诉自己身体受到伤害,还为此失去丈夫和孩子,又能怪谁呢?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激情时可曾想过自己的美满家庭?可曾想过丈夫与年幼的孩子?
梁某起诉的是健康权侵权诉讼,既然是侵权诉讼,就要举证证明存在侵权事实、侵权后果以及侵权事实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张某承认和梁某发生性关系,但不承认宫外孕是那次性关系导致的。这种情况下,只能由梁某举证证明二者存在因果关系。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宫外孕手术后的胚胎DNA化验结果,但是因为时隔一段时间,当时在张某口口声声承诺给予赔偿下,也没有保留,事后无法再获得。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张某也够渣的。
但法院的判决没毛病。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双方是自愿发生的不当性关系。而且宫外孕是男、女双方在发生性关系之后产生的一项客观存在且难以预料的一种风险。说白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在做之前就应该充分考虑清楚会有什么样的风险,自己能不能承担这样的风险。
婚外情,是甜蜜的毒药。作为家庭的一员,我们要学会面对诱惑,恪守底线,千万不要让一时的冲动和激情,毁了和谐的婚姻、美满的家庭。
对此,您怎么看呢?
去年7月,张某得知梁某要去汉中,便借口顺路邀请梁某搭自己的车同行。万万没想到,没多久梁某竟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7万!原来,中途张某找理由开房和梁某发生了关系。
一个月后,梁某被确诊为宫外孕,张某陪同她做了右侧输卵管切除手术,支付了医药费并承诺给予一定赔偿。可迟迟不履行承诺。梁某老公知道此事后和张某离婚,并取得孩子抚养权。梁某认为,这一切都是张某不负责任造成的,于是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治疗费、赔偿金等共计17万余元。
然而,最终法院认为,双方自愿发生不正当关系应该自担责任,无法证明那次性关系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判决驳回了梁某的诉求。
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宫外孕或许值得同情,但就出轨而言,这样的结果只能是自食其果!夫妻之间本应互相忠诚、相互扶持。可是张某和梁某却无视法律与道德,双双出轨,两人都是“肇事者”,都应该被谴责!
梁某哭诉自己身体受到伤害,还为此失去丈夫和孩子,又能怪谁呢?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激情时可曾想过自己的美满家庭?可曾想过丈夫与年幼的孩子?
梁某起诉的是健康权侵权诉讼,既然是侵权诉讼,就要举证证明存在侵权事实、侵权后果以及侵权事实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张某承认和梁某发生性关系,但不承认宫外孕是那次性关系导致的。这种情况下,只能由梁某举证证明二者存在因果关系。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宫外孕手术后的胚胎DNA化验结果,但是因为时隔一段时间,当时在张某口口声声承诺给予赔偿下,也没有保留,事后无法再获得。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张某也够渣的。
但法院的判决没毛病。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双方是自愿发生的不当性关系。而且宫外孕是男、女双方在发生性关系之后产生的一项客观存在且难以预料的一种风险。说白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在做之前就应该充分考虑清楚会有什么样的风险,自己能不能承担这样的风险。
婚外情,是甜蜜的毒药。作为家庭的一员,我们要学会面对诱惑,恪守底线,千万不要让一时的冲动和激情,毁了和谐的婚姻、美满的家庭。
对此,您怎么看呢?
【在职教师违规兼职被调离,网友替他们喊冤,殊不知教师更需敬畏心】
教师可以兼职贴补家用吗?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教师兼职,也就是说,教师可以兼职,但是如果这份兼职是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者兼职工作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就坚决不行。
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第四条第八点规定,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然而,北京昭阳区和通州区共有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却知法违法,私自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东窗事发后,这几位教师都被调离教师岗位,失去教师资格。
让我惊讶的是,在这起新闻的留言区,有几个网友表示:“教师也有生活难处,兼职无需惩罚那么重,老师太冤了。”
然而,我想说的是,这几位老师被这样处罚是不冤的。
一,教师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爱国守法,为人师表。
新课程标准下教师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爱国守法,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教师要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然而,北京这5位中小学在职教师私自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已经违背了教师道德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另外,今年“双减”政策大规模开展,教育部三申五令校外机构不得开展学科培训,各大主流媒体也一直在配合宣传,我相信任何一个有分寸的教师都会恪守底线,而不是去触碰甚至践踏国家教育法律法规。
当教师知法违法的情况下,只能说明他们心存侥幸,心无敬畏。
二,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主导者,更需要心存敬畏。
明代著名思想家方孝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归,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凡是知道畏惧的人,一定自身行为端正,说话有分寸,行为不冲动,偶尔有些出格的行为,也不会有太大的过失。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教育中常常强调要培养孩子敬畏心的原因。心存敬畏,意味着有底线,这样一来,孩子们为人处事就会有分寸、有原则。
那么,作为教书育人的教师,如果心无敬畏会怎么样呢?
美国教育学家布鲁纳在《教育过程》一书中曾这样谈到:“教师也是教育过程中最直接的有象征意义的人物,是学生可以视为榜样并拿来同自己作比较的人物。”
对于那些把老师视为权威、可靠、信赖的人物来尊崇的心智尚未成熟的学生来说,教师的一言一行,他们会潜移默化地受到感染。如果教师心无敬畏,行无所止,那么他们给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恶劣且深远的。我想,谁都不希望有一天从践踏底线的孩子口中说出“老师也这么做,为什么我不可以?”
因此,作为教育主导者的教师,比起传授知识,更需要有一颗敬畏心。这也是为什么这几年来整个国家和社会都更看重师德的因素。
总之,北京这几位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兼职被处理,一点都不冤。当然,这个事件也给广大在职教师警醒:心存敬畏,方能远行。既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当然,教师是普通人,提出更高职业道德要求的同时,也要有对应保障。
近几年,很多清华北大的硕博毕业生纷纷应聘进入北上深的中小学成为一名教师,这让很多人都认为“大材小用”,也指责他们为了高薪辜负了国家和高校那么多年培养。然而,我个人比较认可知名教师李永乐老师说的话:“名校高材生也是普通人,他们需要体面的生活,社会也没有那么多的科研岗位给他们做研究。”
而这里,我想说,很多教师也只是普通人。目前,有些地区教师岗位的薪资是不足以支撑教师过上体面生活的,特别是教师上有老下有小的情况下。我们在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职业道德要求的同时,也应该为他们提供相应的保障。唯有如此,他们才能安心地、无所顾忌地在教育一线奋战。
对此,你们觉得呢?欢迎大家一起留言探讨。#教育[超话]# #北京11家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线下培训# #创作热爱者计划#
教师可以兼职贴补家用吗?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教师兼职,也就是说,教师可以兼职,但是如果这份兼职是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者兼职工作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就坚决不行。
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第四条第八点规定,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然而,北京昭阳区和通州区共有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却知法违法,私自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东窗事发后,这几位教师都被调离教师岗位,失去教师资格。
让我惊讶的是,在这起新闻的留言区,有几个网友表示:“教师也有生活难处,兼职无需惩罚那么重,老师太冤了。”
然而,我想说的是,这几位老师被这样处罚是不冤的。
一,教师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爱国守法,为人师表。
新课程标准下教师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爱国守法,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教师要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然而,北京这5位中小学在职教师私自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已经违背了教师道德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另外,今年“双减”政策大规模开展,教育部三申五令校外机构不得开展学科培训,各大主流媒体也一直在配合宣传,我相信任何一个有分寸的教师都会恪守底线,而不是去触碰甚至践踏国家教育法律法规。
当教师知法违法的情况下,只能说明他们心存侥幸,心无敬畏。
二,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主导者,更需要心存敬畏。
明代著名思想家方孝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归,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凡是知道畏惧的人,一定自身行为端正,说话有分寸,行为不冲动,偶尔有些出格的行为,也不会有太大的过失。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教育中常常强调要培养孩子敬畏心的原因。心存敬畏,意味着有底线,这样一来,孩子们为人处事就会有分寸、有原则。
那么,作为教书育人的教师,如果心无敬畏会怎么样呢?
美国教育学家布鲁纳在《教育过程》一书中曾这样谈到:“教师也是教育过程中最直接的有象征意义的人物,是学生可以视为榜样并拿来同自己作比较的人物。”
对于那些把老师视为权威、可靠、信赖的人物来尊崇的心智尚未成熟的学生来说,教师的一言一行,他们会潜移默化地受到感染。如果教师心无敬畏,行无所止,那么他们给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恶劣且深远的。我想,谁都不希望有一天从践踏底线的孩子口中说出“老师也这么做,为什么我不可以?”
因此,作为教育主导者的教师,比起传授知识,更需要有一颗敬畏心。这也是为什么这几年来整个国家和社会都更看重师德的因素。
总之,北京这几位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兼职被处理,一点都不冤。当然,这个事件也给广大在职教师警醒:心存敬畏,方能远行。既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当然,教师是普通人,提出更高职业道德要求的同时,也要有对应保障。
近几年,很多清华北大的硕博毕业生纷纷应聘进入北上深的中小学成为一名教师,这让很多人都认为“大材小用”,也指责他们为了高薪辜负了国家和高校那么多年培养。然而,我个人比较认可知名教师李永乐老师说的话:“名校高材生也是普通人,他们需要体面的生活,社会也没有那么多的科研岗位给他们做研究。”
而这里,我想说,很多教师也只是普通人。目前,有些地区教师岗位的薪资是不足以支撑教师过上体面生活的,特别是教师上有老下有小的情况下。我们在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职业道德要求的同时,也应该为他们提供相应的保障。唯有如此,他们才能安心地、无所顾忌地在教育一线奋战。
对此,你们觉得呢?欢迎大家一起留言探讨。#教育[超话]# #北京11家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线下培训# #创作热爱者计划#
初雪,所以所有的谎言都可以被原谅。嗯,我不想念。我相信你也是恪守道德底线的人,但是我希望能恢复到之前的关系,我希望你可以跟之前一样开开心心地笑,跟普通朋友一样聊天,可以不刻意回避彼此的视线。你不会跟其他人一样会嘴我带不好小孩,这点我还非常感激你,因为你很喜欢他。我从来不觉得现实中我会失态,但我低估了我自己,上周见面因为实在没有防备,直到听到你的声音,我才发现你也在,之前我已经开始刻意回避跟你碰面的机会,一时之下真的慌了,嘴里也不知道在胡乱敷衍着说了些什么,我一开始觉得自己掩饰的还不错,直到看见她眼神中的五味杂陈。我也没想到你会守在外面街边说再见,一时之间落荒而逃。疫情会让人清醒,一周没有见面,刚好我也还没整理好下次该用什么样的情绪面对你,希望可以跟原来一样。我想不通,你平时是非常严厉也不苟言笑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在我眼前显出孩子气的一面,笑的还那么好看,希望你还能跟之前一样。我能听听你的声音就已经很好了,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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