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仲裁委员会临空经济仲裁院揭牌仪式成功举办】2020年12月10日,西安仲裁委员会临空经济仲裁院揭牌仪式在西咸新区举行。会上,西安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承办处处长张勇宣读西安仲裁委员会临空经济仲裁院批复文件。陕西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邢亢美、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兴平、西安仲裁委员会负责人白晓莉、空港新城党委政法工作部部长赵林虎共同为临空经济仲裁院揭牌。揭牌仪式后,西安仲裁委员会临空经济仲裁院与相关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宣传仲裁制度,进一步推动仲裁服务走向纵深。via陕西都市快报
【#西安市8个经济适用住房最新进展# 以及限价商品房项目最近进展情况 有项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近日将发布出售通告 !】#小布提示# 记者了解到,12月9号,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布了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项目进展情况及报名须知 。截止11月底,西安市8个经济适用住房(1、东城豪庭 2、正尚盛世家合南区 3、丰硕佳园二期 4、珠江新 城七组团 )、限价商品房项目(1、鸿基新城(24号、27号地块) 2、十里锦绣限价房 3、奇星御园二期( 中宝达·理想时光) 4、百姓家园二期(易居熙园二期))进展情况如下图:
所有新取得预售证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项目,必须按照公开登记和摇号方式销售,办理程序如下:
(一)发布通告
通过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西安住建”以及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可售房源公开 登记和摇号销售的通告。通告内容包括可售项目概况、登记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二)登记报名
登记报名家庭数少于等于房源套数300%的,按登记实际家庭数摇号;登记报名家庭数多于房源套数300%的, 按取得购房资格批准(备案)时间进行排序,原则上参加摇号的轮候家庭控制在房源套数的300%。
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 功、战时三等功及以上的轮候家庭,可持相关证明或证件,优先纳入摇号范围。
(三)资格复核
对参加摇号的家庭,进行联审复核,对不再符合购房资格的家庭取消本次摇号资格,并从轮候库中删除。
(四)公证摇号
在西安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公证机关、新闻媒体及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通过摇号随机确定选房顺序 号。摇号结果通过西安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公证处栏)、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西 安住建”向社会公示。
(五)公开选房
通过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西安住建”公开选房方案,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流程 等相关信息。西安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对选房过程全程监督,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取房源。未在规定等 时间内选房的,视同放弃本次选房,依次递补选房。(陕视新闻)
所有新取得预售证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项目,必须按照公开登记和摇号方式销售,办理程序如下:
(一)发布通告
通过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西安住建”以及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可售房源公开 登记和摇号销售的通告。通告内容包括可售项目概况、登记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二)登记报名
登记报名家庭数少于等于房源套数300%的,按登记实际家庭数摇号;登记报名家庭数多于房源套数300%的, 按取得购房资格批准(备案)时间进行排序,原则上参加摇号的轮候家庭控制在房源套数的300%。
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 功、战时三等功及以上的轮候家庭,可持相关证明或证件,优先纳入摇号范围。
(三)资格复核
对参加摇号的家庭,进行联审复核,对不再符合购房资格的家庭取消本次摇号资格,并从轮候库中删除。
(四)公证摇号
在西安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公证机关、新闻媒体及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通过摇号随机确定选房顺序 号。摇号结果通过西安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公证处栏)、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西 安住建”向社会公示。
(五)公开选房
通过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西安住建”公开选房方案,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流程 等相关信息。西安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对选房过程全程监督,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取房源。未在规定等 时间内选房的,视同放弃本次选房,依次递补选房。(陕视新闻)
【#西安仲裁委员会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工作座谈会成功举办#】2020年12月2日,西安仲裁委员会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工作座谈会在西安成功举办。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成群、西安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处处长张燕军、西安仲裁委员会负责人白晓莉、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区首席代表张寸渊、西安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秘书处处长窦鹏、西安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承办处处长张勇、西安仲裁委员会受理一部部长杨金华、西安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院院长杨阳、西安仲裁委员会陕西自贸区仲裁院院长刘红、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师怡、国际法学院博士周亚光、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郭雪平、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孙剑博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西安仲裁委员会负责人白晓莉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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