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最好的养生是善忘
人生百年如朝露,活在当下。
前阵子,在网上看到一则提问:
“你身边那些每天快快乐乐的人,都有什么特征?”
高赞回答只有简单两个字:善忘。
的确,过日子就是麻烦叠着麻烦,烦恼追着烦恼。
到了中年,人生半坡,每天俗事缠身,精力也渐不如前。
越发觉得,想要拥有好身体和好心情,就得有个坏记性。
人活着,善忘才是最好的养生。
01
忘烦:烦恼本无根,不捡自然无。
听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
“每个你无法释怀的今天,都将成为你耿耿于怀的昨天。”
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过得不开心,就是因为记性太好。
工作上的一次小失利,现在想起来仍旧心有不甘;
被熟悉的朋友欺骗,过了好久还咽不下去这口气;
跟家人吵一次架,连续好几天看什么都不顺眼……
明明事情已经过去了,却仍然耿耿于怀。
可心不过拳头大小,烂事装久了,人会累,心受伤。
善忘,才是治愈内心的最好解药。
就像作家亦舒在书里提到的:
有次她去倪匡家作客,看到他家的绿植郁郁葱葱,特别喜欢。
于是,她就问道:“你家的盆栽养的那么好,有什么秘诀吗?”
倪匡笑着回答:“很简单,秘诀就是死的丢掉,再买新的。”
养盆栽如此,过日子其实也是这样。
想不开的事何苦一直想,让你伤心的事不如就痛快丢掉。
佛家讲的好:“烦恼本无根,不捡自然无,困惑本无源,不纠自轻松。”
人活着,忘烦是福,看开是路。
该放的放,人才舒坦;该忘的忘,心才解脱。
斩断过去的烦恼,才能腾出手来拥抱今天的幸福。
图片
02
忘情:昨天的太阳,晒不干今天的衣裳。
豆瓣上有个很火的帖子:“你当年深爱的那个人,怎么样了?”
不断涌入的留言,堆起了五千多层高楼。
有人在怀念初见的美好,有人在回想当年的遗憾,还有人在倾诉分别后的思念。
发帖人在看完所有的回复之后,在评论区写下了一段话:
“昨天的太阳,永远也晒不干今天的衣裳。
让所有的记忆都尘封在这个帖子里,明天醒来,我们重新上路吧。”
是啊,回忆再好,终究也只是回忆。
抱着它不肯放手,除了折磨自己,别的毫无用处。
那些绝情离开的人,不会因为你的撕心裂肺,就会回头。
一段有始无终的感情,也不是见你肝肠寸断,就能重来。
人与人之间,遇见往往猝不及防,离开却总是蓄谋已久。
不是所有的故事,都能等到属于它的结局。
也不是所有的念念不忘,都能等到那人的回响。
如果注定不能相濡以沫,不如就狠狠心,同他相忘于江湖。
就像那句话说的:
“园子里的花,谢了,就让它谢罢。
还会有再开的时候,还会有更多更香的花,别总念着那一朵。”
此处若是无缘,他处或有良缘。
放下过去,才能收获新生。
图片
03
忘言:别人的嘴,自己的路。
常言道:“佛有七张手,遮不住众人口。”
人这一生会遇见无数人,听到千言万语。
不是每个人都能跟你灵魂相投,三观相合。
你善良,有人会说你假;你厚道,有人会说你傻。
你喜欢岁月静好的小日子,会有人指责你不思进取;你拼命工作,又会被人酸溜溜地讽刺。
这世上有多少人,就有多少活法;有几张嘴,就有几种说法。
别人的话,听听就好,记在心上,你就输了。
要知道,有些人只会对你的生活评头论足,并不能真的替你生活。
你又何苦把那些话放在心上,在夜深人静时翻来覆去地琢磨?
就像一位禅师说的:
“一斤米,在农妇眼中是饭,在厨师眼中是米饼,在酒家眼中又成了酒。
但是米还是米,同样地,不管别人怎么讲,你还是你。”
有人夸你是天才,有人骂你是笨蛋,可这不妨碍你依然是你。
是是非非,时间自有评断,自己理解自己就够了。
好的坏的,都是自己的感受,你心里舒坦最重要。
你要怎么活,怎么过,是自己的事,跟旁人无关。
鲁迅先生说:“唯沉默,才是最大的蔑视。”
对闲言碎语,只有忘却,才是最大的不屑。
图片
04
忘年:在变老的路上,一定要变好。
有人说,人在年少时总是自信人生二百年,觉得来日方长,未来可期。
可到了一定年纪后,看到时间从身边匆匆溜走。
有种感觉,像猫爪一样,突然就轻轻地挠在了心尖上。
很多人都有过这种感受:
到了一定年纪,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老人一点点老去。
年龄上的危机感,一天比一天更深。
你开始怀念青春的美好,担心身体的衰老,甚至日益恐惧提及死亡。
可就像三毛写的:“岁月极美,在于它必然的流逝:春花、秋月、夏日、冬雪。”
没谁可以阻止时光的逝去。
可人生的每一处,都有不一样的风光。
很多人最常犯的错,就是在四十岁时疯狂怀念十八岁的自己。
等到了垂垂老矣,又开始拼命后悔没有活好四十岁。
天天掰着指头计算年纪,只会在日复一日的焦虑里忘了感受现在。
我见过有人45岁那年拾起了画家梦,报了美术班,比画室的学生还要勤奋;
也见过有人40岁辞去别人艳羡的工作后创业,赶地铁还不忘听课。
有位漫画家说的好:
“所谓少年,青年,中年,都只是个概念,生活才是自己的事。
把日子过好,才是最高级的生活态度。”
时间无过,错在人心,忘记年龄,才能活出幸福。
过好当下,爱你所爱,做你所想,认真生活。
心若年轻,每天都可以是生命中最好的一天。
▽
很喜欢华严寺门前悬挂的一副楹联:
人生百年如朝露,活在当下。
世间万象皆浮云,乐住心中。
人生,就是一场边走边忘的旅行。
忘却烦扰,才能内心晴朗;
卸下枷锁,方能邂逅美好;
心里无忧,身体才能无恙。
点个在看,余生,愿你拥有善忘的智慧,淡看世上千百事。
在悠悠岁月里,以一颗善忘之心,遇喜乐,得安宁。
人生百年如朝露,活在当下。
前阵子,在网上看到一则提问:
“你身边那些每天快快乐乐的人,都有什么特征?”
高赞回答只有简单两个字:善忘。
的确,过日子就是麻烦叠着麻烦,烦恼追着烦恼。
到了中年,人生半坡,每天俗事缠身,精力也渐不如前。
越发觉得,想要拥有好身体和好心情,就得有个坏记性。
人活着,善忘才是最好的养生。
01
忘烦:烦恼本无根,不捡自然无。
听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
“每个你无法释怀的今天,都将成为你耿耿于怀的昨天。”
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过得不开心,就是因为记性太好。
工作上的一次小失利,现在想起来仍旧心有不甘;
被熟悉的朋友欺骗,过了好久还咽不下去这口气;
跟家人吵一次架,连续好几天看什么都不顺眼……
明明事情已经过去了,却仍然耿耿于怀。
可心不过拳头大小,烂事装久了,人会累,心受伤。
善忘,才是治愈内心的最好解药。
就像作家亦舒在书里提到的:
有次她去倪匡家作客,看到他家的绿植郁郁葱葱,特别喜欢。
于是,她就问道:“你家的盆栽养的那么好,有什么秘诀吗?”
倪匡笑着回答:“很简单,秘诀就是死的丢掉,再买新的。”
养盆栽如此,过日子其实也是这样。
想不开的事何苦一直想,让你伤心的事不如就痛快丢掉。
佛家讲的好:“烦恼本无根,不捡自然无,困惑本无源,不纠自轻松。”
人活着,忘烦是福,看开是路。
该放的放,人才舒坦;该忘的忘,心才解脱。
斩断过去的烦恼,才能腾出手来拥抱今天的幸福。
图片
02
忘情:昨天的太阳,晒不干今天的衣裳。
豆瓣上有个很火的帖子:“你当年深爱的那个人,怎么样了?”
不断涌入的留言,堆起了五千多层高楼。
有人在怀念初见的美好,有人在回想当年的遗憾,还有人在倾诉分别后的思念。
发帖人在看完所有的回复之后,在评论区写下了一段话:
“昨天的太阳,永远也晒不干今天的衣裳。
让所有的记忆都尘封在这个帖子里,明天醒来,我们重新上路吧。”
是啊,回忆再好,终究也只是回忆。
抱着它不肯放手,除了折磨自己,别的毫无用处。
那些绝情离开的人,不会因为你的撕心裂肺,就会回头。
一段有始无终的感情,也不是见你肝肠寸断,就能重来。
人与人之间,遇见往往猝不及防,离开却总是蓄谋已久。
不是所有的故事,都能等到属于它的结局。
也不是所有的念念不忘,都能等到那人的回响。
如果注定不能相濡以沫,不如就狠狠心,同他相忘于江湖。
就像那句话说的:
“园子里的花,谢了,就让它谢罢。
还会有再开的时候,还会有更多更香的花,别总念着那一朵。”
此处若是无缘,他处或有良缘。
放下过去,才能收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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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忘言:别人的嘴,自己的路。
常言道:“佛有七张手,遮不住众人口。”
人这一生会遇见无数人,听到千言万语。
不是每个人都能跟你灵魂相投,三观相合。
你善良,有人会说你假;你厚道,有人会说你傻。
你喜欢岁月静好的小日子,会有人指责你不思进取;你拼命工作,又会被人酸溜溜地讽刺。
这世上有多少人,就有多少活法;有几张嘴,就有几种说法。
别人的话,听听就好,记在心上,你就输了。
要知道,有些人只会对你的生活评头论足,并不能真的替你生活。
你又何苦把那些话放在心上,在夜深人静时翻来覆去地琢磨?
就像一位禅师说的:
“一斤米,在农妇眼中是饭,在厨师眼中是米饼,在酒家眼中又成了酒。
但是米还是米,同样地,不管别人怎么讲,你还是你。”
有人夸你是天才,有人骂你是笨蛋,可这不妨碍你依然是你。
是是非非,时间自有评断,自己理解自己就够了。
好的坏的,都是自己的感受,你心里舒坦最重要。
你要怎么活,怎么过,是自己的事,跟旁人无关。
鲁迅先生说:“唯沉默,才是最大的蔑视。”
对闲言碎语,只有忘却,才是最大的不屑。
图片
04
忘年:在变老的路上,一定要变好。
有人说,人在年少时总是自信人生二百年,觉得来日方长,未来可期。
可到了一定年纪后,看到时间从身边匆匆溜走。
有种感觉,像猫爪一样,突然就轻轻地挠在了心尖上。
很多人都有过这种感受:
到了一定年纪,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老人一点点老去。
年龄上的危机感,一天比一天更深。
你开始怀念青春的美好,担心身体的衰老,甚至日益恐惧提及死亡。
可就像三毛写的:“岁月极美,在于它必然的流逝:春花、秋月、夏日、冬雪。”
没谁可以阻止时光的逝去。
可人生的每一处,都有不一样的风光。
很多人最常犯的错,就是在四十岁时疯狂怀念十八岁的自己。
等到了垂垂老矣,又开始拼命后悔没有活好四十岁。
天天掰着指头计算年纪,只会在日复一日的焦虑里忘了感受现在。
我见过有人45岁那年拾起了画家梦,报了美术班,比画室的学生还要勤奋;
也见过有人40岁辞去别人艳羡的工作后创业,赶地铁还不忘听课。
有位漫画家说的好:
“所谓少年,青年,中年,都只是个概念,生活才是自己的事。
把日子过好,才是最高级的生活态度。”
时间无过,错在人心,忘记年龄,才能活出幸福。
过好当下,爱你所爱,做你所想,认真生活。
心若年轻,每天都可以是生命中最好的一天。
▽
很喜欢华严寺门前悬挂的一副楹联:
人生百年如朝露,活在当下。
世间万象皆浮云,乐住心中。
人生,就是一场边走边忘的旅行。
忘却烦扰,才能内心晴朗;
卸下枷锁,方能邂逅美好;
心里无忧,身体才能无恙。
点个在看,余生,愿你拥有善忘的智慧,淡看世上千百事。
在悠悠岁月里,以一颗善忘之心,遇喜乐,得安宁。
“住宅”变“公寓”?学区房成“糟心房”!
新华每日电讯 2021-01-26
“住宅”变“公寓”?学区房成“糟心房”!
业主、开发商、管理部门各执一词,到底谁在忽悠
临沂兰山区后园馨园小区E区,左侧为1号楼1到3单元“住宅楼”,右侧为5号楼“酒店式公寓楼”。记者贾云鹏摄
近日,一些网友通过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栏目反映,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后园馨园E区376户业主的“住宅”变成了“酒店式公寓”,导致业主孩子无法就读片区内的优质学校。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爆料涉及的购房合同不一致、房屋查询证明前后矛盾、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等关键信息,业主、开发商、管理部门各执一词,让这起持续一年多的纠纷疑点重重、扑朔迷离。
有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处理。
业主和开发商购房合同不一致,谁在制造“阴阳合同”?
2019年6月,山东临沂兰山区后园馨园E区的业主孙女士在为孩子上小学报名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却被学校拒绝,理由是:房子不是学区房,而是40年产权的公寓。“买的时候,宣称是学区房、70年产权,怎么突然变成了公寓?”这个消息让部分业主愤懑不已。
日前,记者走进后园馨园E区看到,居民楼外观上没有任何不同,都是碧瓦朱檐,鳞次栉比。据小区业主介绍,后园馨园E区共有1号、2号、3号、5号四栋楼,其中1号楼为住宅楼,存有争议的是2号、3号、5号楼,共涉及376户业主。
记者翻看业主和开发商各自提供的购房合同发现,同一栋楼、同一单元、同一门牌、同一面积,购房合同上其他表述一模一样,唯独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一栏不同。业主拿出的购房合同上写着“住宅”,而开发商拿出的合同上,规划用途里却写着“公寓”。
据悉,土地和房屋的性质取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科长王临生说:“2010年,后园馨园E区的项目规划用途为批发零售和城镇住宅,通俗地来说就是有商用、有住宅。”
在原临沂市规划局2013年11月25日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记者看到,后园馨园E区1号楼为住宅楼,2号、3号、5号等楼为酒店式公寓商业楼。王临生说,根据城乡规划法等规定,非因政府原因,不可以更改其规划用途。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董鹏飞告诉记者,住建部门的系统上能够查询到后园馨园E区项目的合同。“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他们的合同都是由住建部门提供。”
记者在临沂市住建局的系统上看到,2号、3号、5号楼的购房合同上规划用途为公寓。临沂市住建局表示,房屋用途在系统中不可更改。“经调查核实,从办理商品预售许可证时,这些楼的规划就是公寓。”董鹏飞说。
部分业主还提供了房屋是“住宅”的更多证据。如孙女士和其他业主通过银行调取的贷款合同上,抵押物名称为“住宅”;水电价格按照住宅来收;开发商的合同原件有被重新装订的痕迹。
为何业主和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不一致?哪一份合同是真的?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后园馨园E区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合同纠纷责任不好认定,建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官方查询结果前后矛盾,33次全是工作人员“失误”?
公开资料显示,后园馨园E区四栋楼作为整体进行预售,统一命名为1号楼。该小区于2015年6月5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为80526.37平方米、预售套数927套,其中住宅面积59303.46平方米、住宅套数532套。“住建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说明,我们的房子当初是作为住宅进行预售的。”有业主表示。
临沂市住建局对此称,由于后园馨园E区项目在物理上是一个整体——即各栋楼的二层以下裙房连在一起,因而只能作为一个整体出具测绘报告。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各楼统一命名为1号楼。1号楼对应1号楼的1到3单元,2号楼对应1号楼的4、5单元,3号楼对应1号楼的6单元,5号楼对应1号楼的7单元。
但蹊跷的是,2016年9月,有业主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证明和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时,显示房屋规划用途均为“住宅”;而在2019年6月,该业主进行同样查询操作时,房屋证明却显示为“公寓”。
消费者遇到矛盾困惑,到当地房管部门查询商品房性质,这是惯常做法。然而,后园馨园E区部分业主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查询结果前后矛盾,让人颇感不解。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经调查,从2016年5月到2019年8月,后园馨园E区1号楼共进行了361次查询操作,其中33次查询记录显示为“住宅”,与系统登记的规划性质不一致。
“因该项目属于规划功能分区较复杂的综合体项目,工作人员在电脑屏幕上查看房屋信息时容易产生混淆。另外,房屋查询业务量大,工作环境嘈杂,要求即来即办、即办即结,查询证明需工作人员手工复制粘贴,且出现错误的查询记录是由19名不同工作人员在不同时间分别出具,初步认定为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该负责人说。
这个说法显然不能让业主满意。有当地市民告诉记者,在2018年6月份之前,后园馨园E区买了“公寓房”的业主孩子也可以上学,但2019年之后就行不通了,“听说是因为教育资源收紧,不接受住公寓房的孩子上学了。”
开发商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多位业主向记者提供的视频、录音、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显示,临沂市汇源企业总公司的销售人员宣称,“不用担心,都走1号楼的住宅手续,签合同都是70年。”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调查人员收听了录音后,认为由于播放时间短,单凭这些话语暂时无法认定为虚假宣传。同时,调查人员还调取了后园馨园E区1号楼7单元的营销资料,如营销方案展板图、建设规划公示图等,公寓和住宅位置标示明确清晰,查阅“后园馨园彼岸”微信公众号内容,未发现有虚假宣传行为。
临沂市汇源企业总公司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业主提供声称为原销售人员的录音资料,无法辨别真伪。
但业主并不买账,他们认为房地产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业主们提供的开发商宣传信息上写着:“后园馨园在售房源1号、2号、3号、5号……工程已经封顶,孩子上学成长无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开发商在销售时应如实告知商品房是“住宅”还是“公寓”,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误导。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凡麟说,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对外宣称是学区房,有意隐瞒事实真相、不如实告知商品房的规划性质,则构成欺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可以主张解约,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部分“公寓房”业主表示,当时购房时,自己买的价格要比1号楼1、2、3单元的价格低一些。记者在住建部门系统显示的交易价格中看到,相邻位置,公寓楼的价格比住宅的价格平均每平方米低600至1000元不等。
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调查
记者了解到,临沂市委市政府对后园馨园“住宅”变“公寓”、孩子不能入学等问题高度重视,责成临沂市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方案。20日,有关部门就业主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回应。
例如,有业主质疑,自己所购买房屋面积有180多平方米,明显超出了一般公寓的建设面积。临沂市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作出回应:对于公寓设计标准,国家没有明确要求。对该项目公寓户型、面积与住宅相似的问题,属于开发企业正常开发建设经营行为。
对于376户公寓业主孩子面临的上学问题,小组表示,作为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条件的房产,其权证性质须为住宅。招生方案明确规定:“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据了解,后园馨园E区的入学招生工作,每年均由后园居委会告知公寓业主,将孩子户籍迁入后园馨园,以户籍参与划片招生。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有18名、29名、20名适龄儿童少年升入片区内小学(临沂北园路涑河小学)、初中(临沂十二中),两所学校均为临沂城区的优质教育资源。
这一入学路径是根据后园馨园E区所在的兰山区统一规定,实行划片招生,常住人口子女以其父母一方的“居住证+社保(或纳税申报)”积分入学,政府统筹学位,家长自愿申报学校,相关学校根据积分情况录取,保证区域内适龄学生应入尽入。
相关工作人员称,兰山区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只要家长不“择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即不存在“上学难”“无学上”的问题。
调查人员还发现部分业主提供的合同与网签备案不一致,存在业主另行签署合同以获取更高额度贷款以及低利息的嫌疑。针对此类问题,需要对业主进一步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处理。
临沂市表示,将组织市信访、住建、自然资源与规划、教育、市场监管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就该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市民诉求以及信访办理过程等有关问题解释清楚,并继续开展有关情况调查处理。对涉及的合同造假、“阴阳合同”等问题,将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对查询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工作人员,将依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记者杨文、贾云鹏)
(责任编辑:杨奕)
新华每日电讯 2021-01-26
“住宅”变“公寓”?学区房成“糟心房”!
业主、开发商、管理部门各执一词,到底谁在忽悠
临沂兰山区后园馨园小区E区,左侧为1号楼1到3单元“住宅楼”,右侧为5号楼“酒店式公寓楼”。记者贾云鹏摄
近日,一些网友通过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栏目反映,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后园馨园E区376户业主的“住宅”变成了“酒店式公寓”,导致业主孩子无法就读片区内的优质学校。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爆料涉及的购房合同不一致、房屋查询证明前后矛盾、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等关键信息,业主、开发商、管理部门各执一词,让这起持续一年多的纠纷疑点重重、扑朔迷离。
有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处理。
业主和开发商购房合同不一致,谁在制造“阴阳合同”?
2019年6月,山东临沂兰山区后园馨园E区的业主孙女士在为孩子上小学报名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却被学校拒绝,理由是:房子不是学区房,而是40年产权的公寓。“买的时候,宣称是学区房、70年产权,怎么突然变成了公寓?”这个消息让部分业主愤懑不已。
日前,记者走进后园馨园E区看到,居民楼外观上没有任何不同,都是碧瓦朱檐,鳞次栉比。据小区业主介绍,后园馨园E区共有1号、2号、3号、5号四栋楼,其中1号楼为住宅楼,存有争议的是2号、3号、5号楼,共涉及376户业主。
记者翻看业主和开发商各自提供的购房合同发现,同一栋楼、同一单元、同一门牌、同一面积,购房合同上其他表述一模一样,唯独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一栏不同。业主拿出的购房合同上写着“住宅”,而开发商拿出的合同上,规划用途里却写着“公寓”。
据悉,土地和房屋的性质取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科长王临生说:“2010年,后园馨园E区的项目规划用途为批发零售和城镇住宅,通俗地来说就是有商用、有住宅。”
在原临沂市规划局2013年11月25日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记者看到,后园馨园E区1号楼为住宅楼,2号、3号、5号等楼为酒店式公寓商业楼。王临生说,根据城乡规划法等规定,非因政府原因,不可以更改其规划用途。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董鹏飞告诉记者,住建部门的系统上能够查询到后园馨园E区项目的合同。“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他们的合同都是由住建部门提供。”
记者在临沂市住建局的系统上看到,2号、3号、5号楼的购房合同上规划用途为公寓。临沂市住建局表示,房屋用途在系统中不可更改。“经调查核实,从办理商品预售许可证时,这些楼的规划就是公寓。”董鹏飞说。
部分业主还提供了房屋是“住宅”的更多证据。如孙女士和其他业主通过银行调取的贷款合同上,抵押物名称为“住宅”;水电价格按照住宅来收;开发商的合同原件有被重新装订的痕迹。
为何业主和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不一致?哪一份合同是真的?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后园馨园E区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合同纠纷责任不好认定,建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官方查询结果前后矛盾,33次全是工作人员“失误”?
公开资料显示,后园馨园E区四栋楼作为整体进行预售,统一命名为1号楼。该小区于2015年6月5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为80526.37平方米、预售套数927套,其中住宅面积59303.46平方米、住宅套数532套。“住建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说明,我们的房子当初是作为住宅进行预售的。”有业主表示。
临沂市住建局对此称,由于后园馨园E区项目在物理上是一个整体——即各栋楼的二层以下裙房连在一起,因而只能作为一个整体出具测绘报告。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各楼统一命名为1号楼。1号楼对应1号楼的1到3单元,2号楼对应1号楼的4、5单元,3号楼对应1号楼的6单元,5号楼对应1号楼的7单元。
但蹊跷的是,2016年9月,有业主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证明和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时,显示房屋规划用途均为“住宅”;而在2019年6月,该业主进行同样查询操作时,房屋证明却显示为“公寓”。
消费者遇到矛盾困惑,到当地房管部门查询商品房性质,这是惯常做法。然而,后园馨园E区部分业主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查询结果前后矛盾,让人颇感不解。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经调查,从2016年5月到2019年8月,后园馨园E区1号楼共进行了361次查询操作,其中33次查询记录显示为“住宅”,与系统登记的规划性质不一致。
“因该项目属于规划功能分区较复杂的综合体项目,工作人员在电脑屏幕上查看房屋信息时容易产生混淆。另外,房屋查询业务量大,工作环境嘈杂,要求即来即办、即办即结,查询证明需工作人员手工复制粘贴,且出现错误的查询记录是由19名不同工作人员在不同时间分别出具,初步认定为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该负责人说。
这个说法显然不能让业主满意。有当地市民告诉记者,在2018年6月份之前,后园馨园E区买了“公寓房”的业主孩子也可以上学,但2019年之后就行不通了,“听说是因为教育资源收紧,不接受住公寓房的孩子上学了。”
开发商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多位业主向记者提供的视频、录音、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显示,临沂市汇源企业总公司的销售人员宣称,“不用担心,都走1号楼的住宅手续,签合同都是70年。”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调查人员收听了录音后,认为由于播放时间短,单凭这些话语暂时无法认定为虚假宣传。同时,调查人员还调取了后园馨园E区1号楼7单元的营销资料,如营销方案展板图、建设规划公示图等,公寓和住宅位置标示明确清晰,查阅“后园馨园彼岸”微信公众号内容,未发现有虚假宣传行为。
临沂市汇源企业总公司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业主提供声称为原销售人员的录音资料,无法辨别真伪。
但业主并不买账,他们认为房地产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业主们提供的开发商宣传信息上写着:“后园馨园在售房源1号、2号、3号、5号……工程已经封顶,孩子上学成长无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开发商在销售时应如实告知商品房是“住宅”还是“公寓”,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误导。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凡麟说,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对外宣称是学区房,有意隐瞒事实真相、不如实告知商品房的规划性质,则构成欺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可以主张解约,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部分“公寓房”业主表示,当时购房时,自己买的价格要比1号楼1、2、3单元的价格低一些。记者在住建部门系统显示的交易价格中看到,相邻位置,公寓楼的价格比住宅的价格平均每平方米低600至1000元不等。
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调查
记者了解到,临沂市委市政府对后园馨园“住宅”变“公寓”、孩子不能入学等问题高度重视,责成临沂市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方案。20日,有关部门就业主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回应。
例如,有业主质疑,自己所购买房屋面积有180多平方米,明显超出了一般公寓的建设面积。临沂市集中处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作出回应:对于公寓设计标准,国家没有明确要求。对该项目公寓户型、面积与住宅相似的问题,属于开发企业正常开发建设经营行为。
对于376户公寓业主孩子面临的上学问题,小组表示,作为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条件的房产,其权证性质须为住宅。招生方案明确规定:“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据了解,后园馨园E区的入学招生工作,每年均由后园居委会告知公寓业主,将孩子户籍迁入后园馨园,以户籍参与划片招生。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有18名、29名、20名适龄儿童少年升入片区内小学(临沂北园路涑河小学)、初中(临沂十二中),两所学校均为临沂城区的优质教育资源。
这一入学路径是根据后园馨园E区所在的兰山区统一规定,实行划片招生,常住人口子女以其父母一方的“居住证+社保(或纳税申报)”积分入学,政府统筹学位,家长自愿申报学校,相关学校根据积分情况录取,保证区域内适龄学生应入尽入。
相关工作人员称,兰山区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只要家长不“择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即不存在“上学难”“无学上”的问题。
调查人员还发现部分业主提供的合同与网签备案不一致,存在业主另行签署合同以获取更高额度贷款以及低利息的嫌疑。针对此类问题,需要对业主进一步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处理。
临沂市表示,将组织市信访、住建、自然资源与规划、教育、市场监管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就该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市民诉求以及信访办理过程等有关问题解释清楚,并继续开展有关情况调查处理。对涉及的合同造假、“阴阳合同”等问题,将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对查询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工作人员,将依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记者杨文、贾云鹏)
(责任编辑:杨奕)
中国有句古语: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活在这世上,没有什么事物能够困住我们,除了自己的内心。
只要摆脱世俗的束缚,平静地看待世间百态,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我们的心灵便能回归一片宁静。
只要停止对快感的追求,心中无所欲,无喜无悲,无忧无愤,便不会在浮躁的世间迷失,不会被困惑和茫然困扰。
只要停止流连过去,担忧将来,自在洒脱、没有任何挂碍地活在当下的一秒钟,全心全意融入当下的每一刻,就不会错过眼前的美好与爱。
愿你我都能笑看世间纷扰,不被浮沉障目,用最纯粹的心,去迎接世界的好与坏、爱与美;愿每个人都能拥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方宁静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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