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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其险也如此,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李白《蜀道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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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
路不周以左转兮,指西海以为期。
屯余车其千乘兮,齐玉轪而并驰。(屈原《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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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
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
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屈原《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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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要为自己创造快乐的生活其实很简单,你只需要两种材料:一种简单的生活方式和一颗满足感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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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爆料#【亡人事故曝光】#这儿是安阳#
1、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08
2020年10月22日18时许,在安楚路安阳县永和集路段,朱*驾驶豫EH***8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3挂重型自卸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南向北跑着过路行人魏*海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魏*海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驾车行驶至吕村镇冯宿路段时被路人拦下,朱*立即返回事故现场报警。在医生到事故现场确认魏*海已经死亡并离去后,王*磊驾驶豫E7***5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经过事故现场时碾压了魏*海尸体。
魏*海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
朱*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
2、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14
2020年10月27日16时43分许,在安楚路安阳县吕村镇邮政银行路段,李*光驾驶豫EL***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C***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在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右侧同向王**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电动自行车受损,王**受伤,程**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王**承担同等责任。
李**承担同等责任。
程**不承担责任。
3、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15
2020年10月23日12时50分许,在G341国道578公里300米河南省安阳县白壁镇西裴村路口,计*民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从西裴村南村口进入G341国道,在道路左侧由南向北逆行至事发路口右转弯进入道路右侧时与由南向北张*杰驾驶的豫J1***7重型半挂牵引车/豫JZ***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三轮汽车乘坐人冯*香死亡,计*民受伤,车辆受损。
张*杰承担同等责任。
计*民承担同等责任。
冯*香不承担责任。
4、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18
2020年10月23日6时许,在G341国道(566公里)天之瑶路口,戴*海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事发路口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李*岗驾驶的冀DU***1重型半挂牵引车、豫J***0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右侧发生碰撞,致戴*海死亡,电动自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戴*海承担同等责任。
李*岗承担同等责任。
5、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60
2020年10月12日09时00分许,在河南省大林301省道89公里水冶镇金商花园小区路段,苏*峰驾驶载物超载的豫EH***1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6挂重型自卸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南向北行人卜*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卜*昌当场死亡。
卜*昌负事故主要责任。
苏*峰负事故次要责任。
6、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71
2020年10月15日05分32分许,英秦线(英烈南至秦小屯)水冶镇北固现村路段,邢*民驾驶豫E9***3重型半挂牵引车/冀D***2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北向南行驶到事发路段时,与同方向在前贾*只驾驶电动自行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受伤,贾*只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邢*民负事故主要责任。
贾*只负事故次要责任。
7、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74
2020年10月15日13时00分许,李*吉驾驶豫EF***8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1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英秦线(英烈南至秦小屯)10公里水冶镇寨子村路口时,与由东向西董*亭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董*亭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吉负事故主要责任。
董*亭负事故次要责任。
8、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93
2020年10月27日18时10分许,李*魁驾驶晋K4***6重型半挂牵引车/晋K***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安姚公路11公里磊口乡清池村路口时,与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王*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王*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魁负事故主要责任。
王*顺负事故次要责任。
9、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95
2020年10月22日7时30分,郭*明驾驶豫EY***9大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狄清线41公里安丰乡韦庄村路段时,与同方向在前谷*堂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谷*堂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郭*明负事故主要责任。
谷*堂负事故次要责任。
10、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01
2020年10月23日08时16分许,在安阳县水冶镇阜阜线北环路永通铁厂路口,林*生驾驶豫E6***8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Y**9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发发路口,向北右转弯时观察不周撞到右侧由东向西行驶的韩*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造成韩*生死亡,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林*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韩*生无责任。
来源:安阳县公安交警大队
1、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08
2020年10月22日18时许,在安楚路安阳县永和集路段,朱*驾驶豫EH***8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3挂重型自卸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南向北跑着过路行人魏*海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魏*海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驾车行驶至吕村镇冯宿路段时被路人拦下,朱*立即返回事故现场报警。在医生到事故现场确认魏*海已经死亡并离去后,王*磊驾驶豫E7***5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经过事故现场时碾压了魏*海尸体。
魏*海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
朱*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
2、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14
2020年10月27日16时43分许,在安楚路安阳县吕村镇邮政银行路段,李*光驾驶豫EL***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C***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在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右侧同向王**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电动自行车受损,王**受伤,程**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王**承担同等责任。
李**承担同等责任。
程**不承担责任。
3、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15
2020年10月23日12时50分许,在G341国道578公里300米河南省安阳县白壁镇西裴村路口,计*民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从西裴村南村口进入G341国道,在道路左侧由南向北逆行至事发路口右转弯进入道路右侧时与由南向北张*杰驾驶的豫J1***7重型半挂牵引车/豫JZ***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三轮汽车乘坐人冯*香死亡,计*民受伤,车辆受损。
张*杰承担同等责任。
计*民承担同等责任。
冯*香不承担责任。
4、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18
2020年10月23日6时许,在G341国道(566公里)天之瑶路口,戴*海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事发路口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李*岗驾驶的冀DU***1重型半挂牵引车、豫J***0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右侧发生碰撞,致戴*海死亡,电动自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戴*海承担同等责任。
李*岗承担同等责任。
5、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60
2020年10月12日09时00分许,在河南省大林301省道89公里水冶镇金商花园小区路段,苏*峰驾驶载物超载的豫EH***1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6挂重型自卸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南向北行人卜*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卜*昌当场死亡。
卜*昌负事故主要责任。
苏*峰负事故次要责任。
6、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71
2020年10月15日05分32分许,英秦线(英烈南至秦小屯)水冶镇北固现村路段,邢*民驾驶豫E9***3重型半挂牵引车/冀D***2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北向南行驶到事发路段时,与同方向在前贾*只驾驶电动自行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受伤,贾*只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邢*民负事故主要责任。
贾*只负事故次要责任。
7、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74
2020年10月15日13时00分许,李*吉驾驶豫EF***8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1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英秦线(英烈南至秦小屯)10公里水冶镇寨子村路口时,与由东向西董*亭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董*亭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吉负事故主要责任。
董*亭负事故次要责任。
8、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93
2020年10月27日18时10分许,李*魁驾驶晋K4***6重型半挂牵引车/晋K***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安姚公路11公里磊口乡清池村路口时,与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王*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王*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魁负事故主要责任。
王*顺负事故次要责任。
9、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95
2020年10月22日7时30分,郭*明驾驶豫EY***9大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狄清线41公里安丰乡韦庄村路段时,与同方向在前谷*堂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谷*堂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郭*明负事故主要责任。
谷*堂负事故次要责任。
10、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01
2020年10月23日08时16分许,在安阳县水冶镇阜阜线北环路永通铁厂路口,林*生驾驶豫E6***8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Y**9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发发路口,向北右转弯时观察不周撞到右侧由东向西行驶的韩*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造成韩*生死亡,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林*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韩*生无责任。
来源:安阳县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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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08
2020年10月22日18时许,在安楚路安阳县永和集路段,朱*驾驶豫EH***8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3挂重型自卸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南向北跑着过路行人魏*海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魏*海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驾车行驶至吕村镇冯宿路段时被路人拦下,朱*立即返回事故现场报警。在医生到事故现场确认魏*海已经死亡并离去后,王*磊驾驶豫E7***5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经过事故现场时碾压了魏*海尸体。
魏*海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
朱*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
2、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14
2020年10月27日16时43分许,在安楚路安阳县吕村镇邮政银行路段,李*光驾驶豫EL***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C***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在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右侧同向王**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电动自行车受损,王**受伤,程**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王**承担同等责任。
李**承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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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15
2020年10月23日12时50分许,在G341国道578公里300米河南省安阳县白壁镇西裴村路口,计*民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从西裴村南村口进入G341国道,在道路左侧由南向北逆行至事发路口右转弯进入道路右侧时与由南向北张*杰驾驶的豫J1***7重型半挂牵引车/豫JZ***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三轮汽车乘坐人冯*香死亡,计*民受伤,车辆受损。
张*杰承担同等责任。
计*民承担同等责任。
冯*香不承担责任。
4、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18
2020年10月23日6时许,在G341国道(566公里)天之瑶路口,戴*海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事发路口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李*岗驾驶的冀DU***1重型半挂牵引车、豫J***0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右侧发生碰撞,致戴*海死亡,电动自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戴*海承担同等责任。
李*岗承担同等责任。
5、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60
2020年10月12日09时00分许,在河南省大林301省道89公里水冶镇金商花园小区路段,苏*峰驾驶载物超载的豫EH***1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6挂重型自卸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南向北行人卜*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卜*昌当场死亡。
卜*昌负事故主要责任。
苏*峰负事故次要责任。
6、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71
2020年10月15日05分32分许,英秦线(英烈南至秦小屯)水冶镇北固现村路段,邢*民驾驶豫E9***3重型半挂牵引车/冀D***2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北向南行驶到事发路段时,与同方向在前贾*只驾驶电动自行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受伤,贾*只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邢*民负事故主要责任。
贾*只负事故次要责任。
7、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74
2020年10月15日13时00分许,李*吉驾驶豫EF***8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1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英秦线(英烈南至秦小屯)10公里水冶镇寨子村路口时,与由东向西董*亭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董*亭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吉负事故主要责任。
董*亭负事故次要责任。
8、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93
2020年10月27日18时10分许,李*魁驾驶晋K4***6重型半挂牵引车/晋K***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安姚公路11公里磊口乡清池村路口时,与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王*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王*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魁负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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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95
2020年10月22日7时30分,郭*明驾驶豫EY***9大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狄清线41公里安丰乡韦庄村路段时,与同方向在前谷*堂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谷*堂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郭*明负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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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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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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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阳县公安交警大队
1、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08
2020年10月22日18时许,在安楚路安阳县永和集路段,朱*驾驶豫EH***8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3挂重型自卸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南向北跑着过路行人魏*海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魏*海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驾车行驶至吕村镇冯宿路段时被路人拦下,朱*立即返回事故现场报警。在医生到事故现场确认魏*海已经死亡并离去后,王*磊驾驶豫E7***5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经过事故现场时碾压了魏*海尸体。
魏*海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
朱*承担此事故同等责任。
2、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14
2020年10月27日16时43分许,在安楚路安阳县吕村镇邮政银行路段,李*光驾驶豫EL***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C***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在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右侧同向王**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电动自行车受损,王**受伤,程**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王**承担同等责任。
李**承担同等责任。
程**不承担责任。
3、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15
2020年10月23日12时50分许,在G341国道578公里300米河南省安阳县白壁镇西裴村路口,计*民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从西裴村南村口进入G341国道,在道路左侧由南向北逆行至事发路口右转弯进入道路右侧时与由南向北张*杰驾驶的豫J1***7重型半挂牵引车/豫JZ***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三轮汽车乘坐人冯*香死亡,计*民受伤,车辆受损。
张*杰承担同等责任。
计*民承担同等责任。
冯*香不承担责任。
4、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18
2020年10月23日6时许,在G341国道(566公里)天之瑶路口,戴*海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事发路口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李*岗驾驶的冀DU***1重型半挂牵引车、豫J***0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右侧发生碰撞,致戴*海死亡,电动自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戴*海承担同等责任。
李*岗承担同等责任。
5、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60
2020年10月12日09时00分许,在河南省大林301省道89公里水冶镇金商花园小区路段,苏*峰驾驶载物超载的豫EH***1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6挂重型自卸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由南向北行人卜*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卜*昌当场死亡。
卜*昌负事故主要责任。
苏*峰负事故次要责任。
6、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71
2020年10月15日05分32分许,英秦线(英烈南至秦小屯)水冶镇北固现村路段,邢*民驾驶豫E9***3重型半挂牵引车/冀D***2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北向南行驶到事发路段时,与同方向在前贾*只驾驶电动自行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受伤,贾*只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邢*民负事故主要责任。
贾*只负事故次要责任。
7、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74
2020年10月15日13时00分许,李*吉驾驶豫EF***8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1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英秦线(英烈南至秦小屯)10公里水冶镇寨子村路口时,与由东向西董*亭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董*亭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吉负事故主要责任。
董*亭负事故次要责任。
8、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93
2020年10月27日18时10分许,李*魁驾驶晋K4***6重型半挂牵引车/晋K***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安姚公路11公里磊口乡清池村路口时,与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王*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王*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魁负事故主要责任。
王*顺负事故次要责任。
9、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395
2020年10月22日7时30分,郭*明驾驶豫EY***9大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狄清线41公里安丰乡韦庄村路段时,与同方向在前谷*堂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谷*堂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郭*明负事故主要责任。
谷*堂负事故次要责任。
10、事故编号:410522120200000401
2020年10月23日08时16分许,在安阳县水冶镇阜阜线北环路永通铁厂路口,林*生驾驶豫E6***8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Y**9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发发路口,向北右转弯时观察不周撞到右侧由东向西行驶的韩*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造成韩*生死亡,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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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阳县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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