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乌海“一带一路”世界沙漠葡萄酒节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5月29日,中国乌海“一带一路”世界沙漠葡萄酒节新闻发布会暨世界沙漠葡萄酒巡回品鉴会在北京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员朱俐萍、乌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武也文、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宋玥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在京领导、乌海市相关部门领导、葡萄酒界国内外专家和葡萄酒销售商、旅行商等近200人汇聚一堂。https://t.cn/AiKdrkhj
5月29日,中国乌海“一带一路”世界沙漠葡萄酒节新闻发布会暨世界沙漠葡萄酒巡回品鉴会在北京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员朱俐萍、乌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武也文、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宋玥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在京领导、乌海市相关部门领导、葡萄酒界国内外专家和葡萄酒销售商、旅行商等近200人汇聚一堂。https://t.cn/AiKdrkhj
#内蒙古快报#【2019乌海国际帆板大赛开幕!】昨天上午,“2019乌海国际帆板大赛”在乌海市盛大开幕,来自国内外130位选手及裁判齐聚乌海湖畔“风帆水岸”,带来一场精彩绝伦的帆板盛宴。上午9点,随着发令枪响起,由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乌海市人民政府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水上运动中心、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承办的“2019乌海国际帆板大赛”在乌海湖“风帆水岸”盛大开幕。来源:内蒙古新闻广播
公平正义离我还有多远
我叫自万勤,是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居民。2003年我承包了一项修路工程,完工后因工程结算与出包方产生了纠纷,然后我将对方诉至法院,在判决过程中,一等就是三年。三年后,判决书出炉了,判我败诉。
这是一桩原乌海市领导白向群、侯风岐和原海勃湾区法院院长沈向东三位落马官员在职期间所造成的冤假错案,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枉法办案、腐败严重是典型的司法机关的“灯下黑”。
案件情况如下:
2003年,本人原告乌海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海区工程项目部白万勤与被告乌海市金沙湾旅游区法人代表张祥签订了修建旅游区道路3.1公里的协议,完工后于2003年6月20日经双方核对工程量后,做出了工程决算书,其中包含合同承包价、增加延伸路段、控调土方、控方段,路槽洒水、碾压以及天然砂石采垫层等费用,工程按成本核算总造价:458186元,这之后直到2007年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分六次付给原告182110元,后经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后于2007年6月11日将被告(拖欠工程款276076元)诉至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双方申请由法院委托相关权威机构“乌海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工程作出了鉴定价474215元,但被告对此鉴定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核,于2009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中心复核的结果是475477元(高于原来鉴定的结果)这为法院提供有力的办案依据,可是从2007年8月至2009年1月近两年的时间,案情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在此期间原告多次到法院咨询案情进展,审判长孟庆光都以案件涉及的人、事十分复杂,安抚原告需要耐心等待,并建议原告去找院长和市政府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无法判决。法院依法判案为什么需要找政府领导,这说明有人干扰案件,权大于法。
2009年1月19日一审法院再次开庭,较之前下欠的276076元,提高以乌海价格中心鉴定的结果474215元为准,让原告补交诉讼费2625元,原告也如数交付了,这说明法院当时对涉案金额475477元是确认的,原告给法院两次交纳诉讼费8066元。
2009年5月内蒙古价格中心出具复核结果文书后,此案本应结案,但办案人一拖再拖,并说案外势力干扰,正常判决难度大,在这三年当中,法院不能以法律事实为依据,其中有原区检察院检察长胡尚田和一审法院院长到处拉关系、找权力、暗箱操作三年之久…………(字数有限,详情见图片) https://t.cn/RyhONou
我叫自万勤,是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居民。2003年我承包了一项修路工程,完工后因工程结算与出包方产生了纠纷,然后我将对方诉至法院,在判决过程中,一等就是三年。三年后,判决书出炉了,判我败诉。
这是一桩原乌海市领导白向群、侯风岐和原海勃湾区法院院长沈向东三位落马官员在职期间所造成的冤假错案,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枉法办案、腐败严重是典型的司法机关的“灯下黑”。
案件情况如下:
2003年,本人原告乌海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海区工程项目部白万勤与被告乌海市金沙湾旅游区法人代表张祥签订了修建旅游区道路3.1公里的协议,完工后于2003年6月20日经双方核对工程量后,做出了工程决算书,其中包含合同承包价、增加延伸路段、控调土方、控方段,路槽洒水、碾压以及天然砂石采垫层等费用,工程按成本核算总造价:458186元,这之后直到2007年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分六次付给原告182110元,后经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后于2007年6月11日将被告(拖欠工程款276076元)诉至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双方申请由法院委托相关权威机构“乌海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工程作出了鉴定价474215元,但被告对此鉴定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核,于2009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中心复核的结果是475477元(高于原来鉴定的结果)这为法院提供有力的办案依据,可是从2007年8月至2009年1月近两年的时间,案情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在此期间原告多次到法院咨询案情进展,审判长孟庆光都以案件涉及的人、事十分复杂,安抚原告需要耐心等待,并建议原告去找院长和市政府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无法判决。法院依法判案为什么需要找政府领导,这说明有人干扰案件,权大于法。
2009年1月19日一审法院再次开庭,较之前下欠的276076元,提高以乌海价格中心鉴定的结果474215元为准,让原告补交诉讼费2625元,原告也如数交付了,这说明法院当时对涉案金额475477元是确认的,原告给法院两次交纳诉讼费8066元。
2009年5月内蒙古价格中心出具复核结果文书后,此案本应结案,但办案人一拖再拖,并说案外势力干扰,正常判决难度大,在这三年当中,法院不能以法律事实为依据,其中有原区检察院检察长胡尚田和一审法院院长到处拉关系、找权力、暗箱操作三年之久…………(字数有限,详情见图片) https://t.cn/RyhON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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