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理群:我们的大学正在培养一批不合格的人……
据给孩子最好文称:
在中国的大学里,包括最好的北大、清华,都正在培养一群20几岁就已经“油条”的学生。
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 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
一旦这些人掌握了权力,拥有了地位,带来的危害比昏官更大。
北大钱理群教授
著名学者、北大的钱理群教授退休之后,曾经义务到一些场合去讲学,钱教授是研究鲁迅的专家,讲的也是介绍鲁迅的课程。
但讲了不到一个月,从原来的座无虚席的教室,到只剩下三三两两的学生。
并不是钱教授的课不好,而是大家觉得,现在听鲁迅对于自己的升学、就业没有半点帮助,大家都很忙,哪有时间来听这些“没用”的课呢?
为此,钱教授感慨万千。
最著名的是他曾经攥文《大学里绝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把这种现象背后的本质揭露了出来。
他在文中警告说:“这样的人,一旦掌握了权力,其对国家、民族的损害,是大大超过那些昏官的。”
2007年有条新闻看得我毛骨悚然。
说新生未入学,家长和学生就忙成一团,通过一切途径,找各种关系以求打点、照应。
据说很多大学生,还没上大学,就开始打听:
大学英语课,是某某老师教的?
哪个给分数高?
团委和学生会哪一个比较有前途?
评奖学金是不是只看成绩还要在学生会混得很好?
还没进学校就开始打听这些消息。
据说有一个没有正式报到的新生,把学校里主要领导、团委书记、班主任都摸得清清楚楚。
这真让我目瞪口呆。
公关思维、搞关系思维,已经渗透到大学一年级学生中,这是不能不引起警戒的。
因为背后隐藏着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
这个问题和我们北大是有关系的,人们经常说北大是全国尖子的集中地,北大要培养尖子,要培养精英。
我自己并不一般地反对精英,但是就我个人来说,我更重视非精英,更重视普通的学生。
正像鲁迅所说,可能有天才,但是没有泥土就没有天才;而且,“天才大半是天赋的;独有这培养天才的泥土,似乎大家都可以做”。
但是像北大这样的学校,培养精英是无可厚非的。
我们现在需要讨论的是,我们要培养什么样的精英,或者我们每个同学要把自己培养成为什么样的尖子?
这个问题是更加重大,也许是更加严峻的。
我现在恰好对这些尖子学生非常担心,当然不是全体。
但是相当一部分尖子学生,也包括北大的尖子,让我感到忧虑。
在我看来,真正的精英应该有独立自由创造精神,也是上次我在北大中文系演讲时所提出的,要有自我的承担,要有对自己职业的承担,要有对国家、民族、社会、人类的承担。
这是我所理解和期待的精英。
但是我觉得我们现在的教育,特别是我刚才说的,实用主义、实利主义,虚无主义的教育,正在培养出一批我所概括的“绝对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所谓“绝对”,是指一己利益成为他们言行的唯一的绝对的直接驱动力,为他人做事,全部是一种投资。
所谓“精致”指什么呢?
他们有很高的智商,很高的教养,所做的一切都合理合法无可挑剔。
他们惊人地世故、老到、老成,故意做出忠诚姿态,很懂得配合、表演,很懂得利用体制的力量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坦白地说,我接触了很多这样的学生,甚至觉得这都成了一种新的社会典型,是可以作为一种文学的典型来加以概括的。
下面就是我的文学概括,并不具体指某一个人。
比如说吧,一天我去上课,看到一个学生坐在第一排,他对我点头微笑很有礼貌,然后我开始讲课。
在一个老师讲课的时候,他对教学效果是有一些期待的,讲到哪里学生会有什么样的反应,等等。
因此,我很快就注意到,这个学生总能够及时地作出反应,点头、微笑,等等,就是说他听懂我的课了,我很高兴,我就注意到这个学生了。
下课后他就迫不及待地跑到我的面前来,说“钱老师,今天的课讲得真好啊!”
对这样的话,我是有警惕的,我也遇到很多人对我的课大加赞扬,但我总是有些怀疑,他是否真懂了,不过是吹捧而已。
但是,这个学生不同,他把我讲得好在哪里,说得头头是道,讲得全在点子上,说明他都听懂了,自然也就放心,不再警惕了。
而且老实说,老师讲的东西被学生听懂了,这是多大的快乐!
于是我对这个学生有了一个好感。
如此一次,两次,三次,我对他的好感与日俱增。
到第四次他来了:“钱先生,我要到美国去留学(课程),请你给我写推荐书。”
你说我怎么办?欣然同意!
但是,写完之后,这个学生不见了,再也不出现了。
于是我就明白了,他以前那些点头微笑等等等等,全是投资!
这就是鲁迅说的“精神的资本家”,投资收获了我的推荐信,然后就“拜拜”了,因为你对他已经没用了。
这是一个绝对的利己主义者,他的一切行为,都从利益出发,而且是精心设计。
但是他是高智商、高水平,他所做的一切都合理合法,我能批评他吗?我能发脾气吗?
我发脾气显得我小气,一个学生请你帮忙有什么不可以?这个学生有这个水平啊。
但是,我确实有上当受骗之感,我有苦难言。
这就是今天的北大培养出来的一部分尖子学生。
问题是,这样的学生,这样的“人才”,是我们的体制所欢迎的,因为他很能迎合体制的需要,而且他是高效率、高智商,可怕就在这里。
那些笨拙的、只会吹牛拍马的人其实体制并不需要,对不对?
就这种精致的、高水平的利己主义者,体制才需要。
这样的人,正在被我们培养成接班人。
我觉得这是最大的、我最担心的问题。
我讲这番话的意思,也不是要责备他们。
这也不是这些学生本身的问题,是我们的实用主义、实利主义、虚无主义的教育所培养出来的。
这是我们弊端重重的中小学教育、大学教育结出的恶果。
这是“罂粟花”,美丽而有毒,不能不引起警觉。
我今天讲这番话是希望在座的同学,你们应引以为戒,并且认真思考,自己究竟要追求什么,要把自己塑造成什么样的人才?
不要只注意提高自己的智力水平,而忽略了人格的塑造。
这样的绝对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的问题的要害,就在于没有信仰,没有超越一己私利的大关怀,大悲悯,责任感和承担意识,就必然将个人的私欲作为唯一的追求、目标。
这些人自以为很聪明,却恰恰“聪明反被聪明误”,从个人来说,其实是将自己套在“名缰利索”之中,是自我的庸俗化。
而这样的人,一旦掌握了权力,其对国家、民族的损害,是大大超过那些昏官的。
而我们的大学教育,我们北大的教育,培养出这样的“尖子人才”,就不仅是失职,那是会对未来国家、民族的发展带来不可预计的危害。从根本上说,是犯罪的。
问题是,我们的教育者对此毫无警戒,而我们的评价、选才机制,又恰恰最容易将这样的“有毒的罂粟花”选作接班!
老金深以为然:不仅仅是大学,首先是整个社会群体里最小的家庭单位,绝大多数家庭教育都是自私利己的,而且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害人利己的更可恶!你说在这种环境下能有`正人君子'吗?我是一个70年一直在外的打工者,很多工人自己不好好做,看到别人好好做还讥讽,排挤,还有打压的……你说中国的企业能长久生存下去吗?这不是个例!相当一部分人真可怕!怕他们这种`精神‘扩大!摧毁民族精神!……
现在会搞关系的就是精英,不是吗?只有老奸巨猾的行政才能教唆老奸巨猾的老师去培养同样的学生!
钱教授的提醒非常重要,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薰染,教育的结果!我觉得树立为国为民的大情怀要从娃娃开始抓起,从家长,幼儿园,小学老师抓起,如果不马上注意抓点紧,可不要中国的长城毁在自己手里!
您说呢?
据给孩子最好文称:
在中国的大学里,包括最好的北大、清华,都正在培养一群20几岁就已经“油条”的学生。
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 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
一旦这些人掌握了权力,拥有了地位,带来的危害比昏官更大。
北大钱理群教授
著名学者、北大的钱理群教授退休之后,曾经义务到一些场合去讲学,钱教授是研究鲁迅的专家,讲的也是介绍鲁迅的课程。
但讲了不到一个月,从原来的座无虚席的教室,到只剩下三三两两的学生。
并不是钱教授的课不好,而是大家觉得,现在听鲁迅对于自己的升学、就业没有半点帮助,大家都很忙,哪有时间来听这些“没用”的课呢?
为此,钱教授感慨万千。
最著名的是他曾经攥文《大学里绝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把这种现象背后的本质揭露了出来。
他在文中警告说:“这样的人,一旦掌握了权力,其对国家、民族的损害,是大大超过那些昏官的。”
2007年有条新闻看得我毛骨悚然。
说新生未入学,家长和学生就忙成一团,通过一切途径,找各种关系以求打点、照应。
据说很多大学生,还没上大学,就开始打听:
大学英语课,是某某老师教的?
哪个给分数高?
团委和学生会哪一个比较有前途?
评奖学金是不是只看成绩还要在学生会混得很好?
还没进学校就开始打听这些消息。
据说有一个没有正式报到的新生,把学校里主要领导、团委书记、班主任都摸得清清楚楚。
这真让我目瞪口呆。
公关思维、搞关系思维,已经渗透到大学一年级学生中,这是不能不引起警戒的。
因为背后隐藏着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
这个问题和我们北大是有关系的,人们经常说北大是全国尖子的集中地,北大要培养尖子,要培养精英。
我自己并不一般地反对精英,但是就我个人来说,我更重视非精英,更重视普通的学生。
正像鲁迅所说,可能有天才,但是没有泥土就没有天才;而且,“天才大半是天赋的;独有这培养天才的泥土,似乎大家都可以做”。
但是像北大这样的学校,培养精英是无可厚非的。
我们现在需要讨论的是,我们要培养什么样的精英,或者我们每个同学要把自己培养成为什么样的尖子?
这个问题是更加重大,也许是更加严峻的。
我现在恰好对这些尖子学生非常担心,当然不是全体。
但是相当一部分尖子学生,也包括北大的尖子,让我感到忧虑。
在我看来,真正的精英应该有独立自由创造精神,也是上次我在北大中文系演讲时所提出的,要有自我的承担,要有对自己职业的承担,要有对国家、民族、社会、人类的承担。
这是我所理解和期待的精英。
但是我觉得我们现在的教育,特别是我刚才说的,实用主义、实利主义,虚无主义的教育,正在培养出一批我所概括的“绝对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所谓“绝对”,是指一己利益成为他们言行的唯一的绝对的直接驱动力,为他人做事,全部是一种投资。
所谓“精致”指什么呢?
他们有很高的智商,很高的教养,所做的一切都合理合法无可挑剔。
他们惊人地世故、老到、老成,故意做出忠诚姿态,很懂得配合、表演,很懂得利用体制的力量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坦白地说,我接触了很多这样的学生,甚至觉得这都成了一种新的社会典型,是可以作为一种文学的典型来加以概括的。
下面就是我的文学概括,并不具体指某一个人。
比如说吧,一天我去上课,看到一个学生坐在第一排,他对我点头微笑很有礼貌,然后我开始讲课。
在一个老师讲课的时候,他对教学效果是有一些期待的,讲到哪里学生会有什么样的反应,等等。
因此,我很快就注意到,这个学生总能够及时地作出反应,点头、微笑,等等,就是说他听懂我的课了,我很高兴,我就注意到这个学生了。
下课后他就迫不及待地跑到我的面前来,说“钱老师,今天的课讲得真好啊!”
对这样的话,我是有警惕的,我也遇到很多人对我的课大加赞扬,但我总是有些怀疑,他是否真懂了,不过是吹捧而已。
但是,这个学生不同,他把我讲得好在哪里,说得头头是道,讲得全在点子上,说明他都听懂了,自然也就放心,不再警惕了。
而且老实说,老师讲的东西被学生听懂了,这是多大的快乐!
于是我对这个学生有了一个好感。
如此一次,两次,三次,我对他的好感与日俱增。
到第四次他来了:“钱先生,我要到美国去留学(课程),请你给我写推荐书。”
你说我怎么办?欣然同意!
但是,写完之后,这个学生不见了,再也不出现了。
于是我就明白了,他以前那些点头微笑等等等等,全是投资!
这就是鲁迅说的“精神的资本家”,投资收获了我的推荐信,然后就“拜拜”了,因为你对他已经没用了。
这是一个绝对的利己主义者,他的一切行为,都从利益出发,而且是精心设计。
但是他是高智商、高水平,他所做的一切都合理合法,我能批评他吗?我能发脾气吗?
我发脾气显得我小气,一个学生请你帮忙有什么不可以?这个学生有这个水平啊。
但是,我确实有上当受骗之感,我有苦难言。
这就是今天的北大培养出来的一部分尖子学生。
问题是,这样的学生,这样的“人才”,是我们的体制所欢迎的,因为他很能迎合体制的需要,而且他是高效率、高智商,可怕就在这里。
那些笨拙的、只会吹牛拍马的人其实体制并不需要,对不对?
就这种精致的、高水平的利己主义者,体制才需要。
这样的人,正在被我们培养成接班人。
我觉得这是最大的、我最担心的问题。
我讲这番话的意思,也不是要责备他们。
这也不是这些学生本身的问题,是我们的实用主义、实利主义、虚无主义的教育所培养出来的。
这是我们弊端重重的中小学教育、大学教育结出的恶果。
这是“罂粟花”,美丽而有毒,不能不引起警觉。
我今天讲这番话是希望在座的同学,你们应引以为戒,并且认真思考,自己究竟要追求什么,要把自己塑造成什么样的人才?
不要只注意提高自己的智力水平,而忽略了人格的塑造。
这样的绝对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的问题的要害,就在于没有信仰,没有超越一己私利的大关怀,大悲悯,责任感和承担意识,就必然将个人的私欲作为唯一的追求、目标。
这些人自以为很聪明,却恰恰“聪明反被聪明误”,从个人来说,其实是将自己套在“名缰利索”之中,是自我的庸俗化。
而这样的人,一旦掌握了权力,其对国家、民族的损害,是大大超过那些昏官的。
而我们的大学教育,我们北大的教育,培养出这样的“尖子人才”,就不仅是失职,那是会对未来国家、民族的发展带来不可预计的危害。从根本上说,是犯罪的。
问题是,我们的教育者对此毫无警戒,而我们的评价、选才机制,又恰恰最容易将这样的“有毒的罂粟花”选作接班!
老金深以为然:不仅仅是大学,首先是整个社会群体里最小的家庭单位,绝大多数家庭教育都是自私利己的,而且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害人利己的更可恶!你说在这种环境下能有`正人君子'吗?我是一个70年一直在外的打工者,很多工人自己不好好做,看到别人好好做还讥讽,排挤,还有打压的……你说中国的企业能长久生存下去吗?这不是个例!相当一部分人真可怕!怕他们这种`精神‘扩大!摧毁民族精神!……
现在会搞关系的就是精英,不是吗?只有老奸巨猾的行政才能教唆老奸巨猾的老师去培养同样的学生!
钱教授的提醒非常重要,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薰染,教育的结果!我觉得树立为国为民的大情怀要从娃娃开始抓起,从家长,幼儿园,小学老师抓起,如果不马上注意抓点紧,可不要中国的长城毁在自己手里!
您说呢?
买二手房省钱秘诀!满两年和满五年唯一有哪些区别?
小美
满两年啥意思?满五唯一又是啥?
小北
呃...这些都是够购买二手房时的一些专业名词,下面的这篇文章会为您详细解释这方面的知识!
小美
好的!好的!
俗话说,事关房子无小事,在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会接触到很多很多的专业名词,相信大多数听到这些名词的购房者,都会下意识的忽略掉!殊不知,这些专业名词里面可事关着“省钱”的秘诀哦!!
那么,
究竟是哪些“省钱”秘诀呢?
我们接着向下看
▼
什么是满两年&满五年唯一呢?
满两年
首先解释下满两年,满两年指从不动产权证出证日或契税票出票日至今的时间已经时隔两年,符合前面所说的条件就是“满两年”了。时间就是从缴纳契税出具契税发票的日期开始算起!
满五年唯一
其次再说说满五年唯一,满五是指从不动产权证出证日或契税票出票日算“起始日期”,时间满五年或超过五年。可以从不动产权证出证日或契税票出票日到至今,如果已经时隔五年了,即为满五。
综上,房子满两年和满五年唯一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税费上的不同。
“满两年”需缴纳的税费
* 契税:首套房/二套房≤90㎡,征收计税价的1%;首套房>90㎡,征收计税价的1.5%;二套房>90㎡,征收计税价的2%。
*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税的价格×1%(或是1.5%、3%),或者是两次交易差额的20%。
* 中介费:征收成交价的1%-3%不等。
注意!不动产证“满两年”免征增值税;如果不动产证未满2年,征收计税价的5.6%。
“满五年唯一”需缴纳的税费
* 契税:首套房/二套房≤90㎡,征收计税价的1%;首套房>90㎡,征收计税价的1.5%;二套房>90㎡,征收计税价的2%。
* 中介费:征收成交价的1%-3%不等。
不动产证或契税票出票“满五年唯一”能免征普通住宅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总的来说,如果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买到“满两年”的房子(普通住宅),那么可以省下缴纳增值税的费用;如果买到“满五年唯一”的房子(普通住宅),那么可以省下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
这也就是为什么购房者在选购二手房的时候,喜欢购买“满两年”和“满五年唯一”房子的原因了。
怎么判断房子满五年唯一?
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
首先可查看房子的契税发票开具时间,其次可查看不动产权证的登记时间。这两者任一都可以视为产权起始时间。
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又称“房改房”,它的情况相对复杂。房改房的购买价分为三种,分别是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
* 市场购买:
如果是以市场价买的,则属于完全个人产权,跟普通商品房的认定方式完全一致。
* 成本价购买:
如果是以成本价买的,必须满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也就不存在“满五”的问题了。
* 标准价购买:
如果是以标准价买的,业主只拥有部分产权(原产权单位也享有部分产权),也是满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原单位有优先回购权。
房改房的产权时间确定有三种方式,分别是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原始的购房合同和首笔购房房款,选择任一即可。
其他类型
其他类型的房产以继承和赠与的房产为主。继承的房子产权时间是以被继承人获得产权时间为准,核准产权时间需要提供原房产证和继承公证材料。
赠与的房子又分为两种情况:
1. 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产权时间以原不动产权证为起始点。
2. 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则以新不动产权证为准。
总的来说,满五年唯一的房子交易成本比较低,的确是二手房中最抢手的一类房源,但在交易前特别是交定金的时候,核实房子是否为满五年唯一,是很关键的一点,别因为自己的疏忽徒增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也可以将“是否满五年唯一”写入补充协议,并附上相应的违约条款。
资料来源: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图片来源于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上北区房.CN,3分钟淘好房
www.bqfang.cn
千名置业顾问为您服务,帮您精心挑选
北区房.CN,
愿为更多人实现一个家的梦想!
小美
满两年啥意思?满五唯一又是啥?
小北
呃...这些都是够购买二手房时的一些专业名词,下面的这篇文章会为您详细解释这方面的知识!
小美
好的!好的!
俗话说,事关房子无小事,在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会接触到很多很多的专业名词,相信大多数听到这些名词的购房者,都会下意识的忽略掉!殊不知,这些专业名词里面可事关着“省钱”的秘诀哦!!
那么,
究竟是哪些“省钱”秘诀呢?
我们接着向下看
▼
什么是满两年&满五年唯一呢?
满两年
首先解释下满两年,满两年指从不动产权证出证日或契税票出票日至今的时间已经时隔两年,符合前面所说的条件就是“满两年”了。时间就是从缴纳契税出具契税发票的日期开始算起!
满五年唯一
其次再说说满五年唯一,满五是指从不动产权证出证日或契税票出票日算“起始日期”,时间满五年或超过五年。可以从不动产权证出证日或契税票出票日到至今,如果已经时隔五年了,即为满五。
综上,房子满两年和满五年唯一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税费上的不同。
“满两年”需缴纳的税费
* 契税:首套房/二套房≤90㎡,征收计税价的1%;首套房>90㎡,征收计税价的1.5%;二套房>90㎡,征收计税价的2%。
*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税的价格×1%(或是1.5%、3%),或者是两次交易差额的20%。
* 中介费:征收成交价的1%-3%不等。
注意!不动产证“满两年”免征增值税;如果不动产证未满2年,征收计税价的5.6%。
“满五年唯一”需缴纳的税费
* 契税:首套房/二套房≤90㎡,征收计税价的1%;首套房>90㎡,征收计税价的1.5%;二套房>90㎡,征收计税价的2%。
* 中介费:征收成交价的1%-3%不等。
不动产证或契税票出票“满五年唯一”能免征普通住宅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总的来说,如果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买到“满两年”的房子(普通住宅),那么可以省下缴纳增值税的费用;如果买到“满五年唯一”的房子(普通住宅),那么可以省下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
这也就是为什么购房者在选购二手房的时候,喜欢购买“满两年”和“满五年唯一”房子的原因了。
怎么判断房子满五年唯一?
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
首先可查看房子的契税发票开具时间,其次可查看不动产权证的登记时间。这两者任一都可以视为产权起始时间。
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又称“房改房”,它的情况相对复杂。房改房的购买价分为三种,分别是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
* 市场购买:
如果是以市场价买的,则属于完全个人产权,跟普通商品房的认定方式完全一致。
* 成本价购买:
如果是以成本价买的,必须满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也就不存在“满五”的问题了。
* 标准价购买:
如果是以标准价买的,业主只拥有部分产权(原产权单位也享有部分产权),也是满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原单位有优先回购权。
房改房的产权时间确定有三种方式,分别是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原始的购房合同和首笔购房房款,选择任一即可。
其他类型
其他类型的房产以继承和赠与的房产为主。继承的房子产权时间是以被继承人获得产权时间为准,核准产权时间需要提供原房产证和继承公证材料。
赠与的房子又分为两种情况:
1. 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产权时间以原不动产权证为起始点。
2. 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则以新不动产权证为准。
总的来说,满五年唯一的房子交易成本比较低,的确是二手房中最抢手的一类房源,但在交易前特别是交定金的时候,核实房子是否为满五年唯一,是很关键的一点,别因为自己的疏忽徒增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也可以将“是否满五年唯一”写入补充协议,并附上相应的违约条款。
资料来源: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图片来源于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上北区房.CN,3分钟淘好房
www.bqfang.cn
千名置业顾问为您服务,帮您精心挑选
北区房.CN,
愿为更多人实现一个家的梦想!
#我顾问# “一房二卖”也要坐牢?
很多人有这样的观念“有房就有家”,家是用一砖一瓦砌起来的,总要有屋檐遮风挡雨才像一个家。这种观念也就造就了一个问题,大众对房子的需求量不断飙升,房价不断地上涨,对于一般的打工族来说,要在偌大的城市有自己的落脚处,那就要拼命地赚钱买房,成为房奴。能在偌大的城市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成为房奴又何妨,最怕的是连房子都买不起。对于这一部分人遇到一些房子的售价比市场价低就会一头载进去,掉进一个“一房二卖”的陷阱。一房二卖究竟是什么呢?先看一则案例:
案例
陈某沉迷于赌博无法自拔,古语云,十赌九输,不料陈某欠下了一屁股债,由于急需要钱还赌债,打起了卖房子的念头,在网上发了一则售房广告,房价比市场价低很多,很快陈某与张某于2017年5月2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价80万双方约定在5月5日张某把房价的50万给陈某,剩余的价款待陈某在6月5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再付清,双方没有做预告登记。陈某收到钱后,萌生了一种想法,赚多一笔,便与谢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6月1日陈某将该房屋以120万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谢某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
很多人看到这里就懵逼了,陈某与张某、谢某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这个房子怎么分割?归谁啊?莫心急,请看小编为你分析:
案例分析
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物权优于债权。是不是又进入懵逼模式?
首先要清楚一点,并不是谁先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就可以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更不能说对房子进行分割,分清楚以下情况再主张自己的权利吧:
01
第一种情况:如果陈某尚未把房屋交付给张某、谢某的情况下,谢某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便拥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如果张某能够收集证明谢某与陈某存在恶意串通的证据,可以主张陈某与谢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进而要求陈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02
第二种情况:如果张某、谢某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房屋尚未交付,但谢某已经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应归谢某所有。预告登记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的有效期只有3个月,在此期间务必完成不动产登记。
03
第三种情况:如果张某、谢某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预告登记,谢某先实际占有房屋的,拥有房屋所有权。
04
第四种情况:如果张某、谢某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谢某预先支付房屋价款的,拥有房屋所有权。
05
第五种情况:如果谢某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张某交付了标的物房屋。谢某拥有房屋所有权。
06
第六种情况:如果张某先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且房屋已实际交付使用,但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谢某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未实际交付房屋,但办理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谢某拥有房屋所有权。
07
第七种情况:张某已办理过户后陈某又把房屋卖给谢某的情况下,因此时陈某已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所以陈某与谢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中明确指出审理一房数卖纠纷案件时,如果数份合同均有效且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履行。
一般应按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合同履行情况、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但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
维权之计
看完分析之后,有人会觉得亏了,明明给了钱,就因为不懂法,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实际占有该房屋,就不能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很不公平,那要怎么办?
首先,协商
在上述案例中,张某可以尝试跟陈某协商沟通,告知其“一房二卖”的严重性,张某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陈某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其次,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陈某有转移财产逃避赔偿的意图,张某可在提起诉讼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也可在法院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
最后,诉讼
张某需要收集有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一房二卖”原则上不涉及犯罪,这是顾左右而言他,还是真的不懂法?先看看下面一则判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2014)民二终字第142号
关于大连市公安局某甲子分局对某公司”一房二卖”的合同诈骗案件立案侦查的问题。因某公司抵押的房产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没有设立,而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到某公司涉及”一房二卖”的相关房产的处置,故该刑事案件的侦查与本案某公司对某乙公司偿还屈某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关。
赔偿or坐牢
看完判例后,有人会问,为什么有些人“一房二卖”只要赔偿了就没事了,有些人不仅要赔偿还要坐牢呢?这就要区分好一般的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
一般的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别就在于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一是签订合同前的行为表现;二是收受财物后的处置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无对价地占有他人财物;民事欺诈则是通过欺诈方法,谋取一定利益。至于行为人是否无对价的占有他人财物则需要考察行为人签约前后表现以及收受财物后的处置情况。
做人切勿“贪”,“一房二卖”暂时骗了别人,但是永远骗不了自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一房二卖”轻则赔偿,重则蹲牢房。同时,买房被骗了,不用慌,更不要自认倒霉,要积极拿起法律的工具进行维权,《我顾问》为您保驾护航!
很多人有这样的观念“有房就有家”,家是用一砖一瓦砌起来的,总要有屋檐遮风挡雨才像一个家。这种观念也就造就了一个问题,大众对房子的需求量不断飙升,房价不断地上涨,对于一般的打工族来说,要在偌大的城市有自己的落脚处,那就要拼命地赚钱买房,成为房奴。能在偌大的城市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成为房奴又何妨,最怕的是连房子都买不起。对于这一部分人遇到一些房子的售价比市场价低就会一头载进去,掉进一个“一房二卖”的陷阱。一房二卖究竟是什么呢?先看一则案例:
案例
陈某沉迷于赌博无法自拔,古语云,十赌九输,不料陈某欠下了一屁股债,由于急需要钱还赌债,打起了卖房子的念头,在网上发了一则售房广告,房价比市场价低很多,很快陈某与张某于2017年5月2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价80万双方约定在5月5日张某把房价的50万给陈某,剩余的价款待陈某在6月5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再付清,双方没有做预告登记。陈某收到钱后,萌生了一种想法,赚多一笔,便与谢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6月1日陈某将该房屋以120万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谢某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
很多人看到这里就懵逼了,陈某与张某、谢某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这个房子怎么分割?归谁啊?莫心急,请看小编为你分析:
案例分析
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物权优于债权。是不是又进入懵逼模式?
首先要清楚一点,并不是谁先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就可以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更不能说对房子进行分割,分清楚以下情况再主张自己的权利吧:
01
第一种情况:如果陈某尚未把房屋交付给张某、谢某的情况下,谢某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便拥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如果张某能够收集证明谢某与陈某存在恶意串通的证据,可以主张陈某与谢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进而要求陈某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02
第二种情况:如果张某、谢某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房屋尚未交付,但谢某已经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应归谢某所有。预告登记首要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的有效期只有3个月,在此期间务必完成不动产登记。
03
第三种情况:如果张某、谢某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预告登记,谢某先实际占有房屋的,拥有房屋所有权。
04
第四种情况:如果张某、谢某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谢某预先支付房屋价款的,拥有房屋所有权。
05
第五种情况:如果谢某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张某交付了标的物房屋。谢某拥有房屋所有权。
06
第六种情况:如果张某先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且房屋已实际交付使用,但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谢某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未实际交付房屋,但办理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谢某拥有房屋所有权。
07
第七种情况:张某已办理过户后陈某又把房屋卖给谢某的情况下,因此时陈某已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所以陈某与谢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中明确指出审理一房数卖纠纷案件时,如果数份合同均有效且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履行。
一般应按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合同履行情况、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但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
维权之计
看完分析之后,有人会觉得亏了,明明给了钱,就因为不懂法,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实际占有该房屋,就不能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很不公平,那要怎么办?
首先,协商
在上述案例中,张某可以尝试跟陈某协商沟通,告知其“一房二卖”的严重性,张某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陈某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其次,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陈某有转移财产逃避赔偿的意图,张某可在提起诉讼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也可在法院立案后,申请财产保全。
最后,诉讼
张某需要收集有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一房二卖”原则上不涉及犯罪,这是顾左右而言他,还是真的不懂法?先看看下面一则判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2014)民二终字第142号
关于大连市公安局某甲子分局对某公司”一房二卖”的合同诈骗案件立案侦查的问题。因某公司抵押的房产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没有设立,而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到某公司涉及”一房二卖”的相关房产的处置,故该刑事案件的侦查与本案某公司对某乙公司偿还屈某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关。
赔偿or坐牢
看完判例后,有人会问,为什么有些人“一房二卖”只要赔偿了就没事了,有些人不仅要赔偿还要坐牢呢?这就要区分好一般的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
一般的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别就在于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一是签订合同前的行为表现;二是收受财物后的处置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无对价地占有他人财物;民事欺诈则是通过欺诈方法,谋取一定利益。至于行为人是否无对价的占有他人财物则需要考察行为人签约前后表现以及收受财物后的处置情况。
做人切勿“贪”,“一房二卖”暂时骗了别人,但是永远骗不了自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一房二卖”轻则赔偿,重则蹲牢房。同时,买房被骗了,不用慌,更不要自认倒霉,要积极拿起法律的工具进行维权,《我顾问》为您保驾护航!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