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要抓早抓小治“未病” }
清风网讯(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纪委监委:李陈晨)昨天下午,我正下乡督查,接到电话叫今天一早到专案组报到。说实话,来纪委监委一年多了,一直从事宣传工作,还没有真正参与过执纪审查调查,心里难免有点忐忑。
早上刚报到,就被分派到谈话组,让马上赴市里与相关人员谈话。我们一行3人,市检察院的刘主任是专家,另外一名是旗纪委委员,也曾当过乡镇纪委书记,有过办案经验,这让我放心不少。到了市里已经12点多,草草吃了一口饭就到市看守所排队等候提审谈话对象。因是临时受命,趁着这个空档,我赶紧把之前的相关谈话笔录和今天的谈话提纲简单过了一遍,这才发现谈话对象是一名女性,年纪不算大,受过高等教育,有过留学经历,这让我对她有些好奇。
2点半,我们准时进入谈话室,她看起来精神还不错,主动与我们说起看守所里的情形。她说自己从小成绩优秀、长得也好看,留学归国以后从事旅游工作,待遇丰厚,家庭美满,一直都自视清高,而在看守所住的房间里,关押的人有贩毒的、杀人的、诈骗的,感觉自己整个人生都完了。提起家人,她两度落泪,她的弟弟、前夫都在押,父亲已瘫痪多年,现在就年迈的母亲带着6岁的儿子。
离开前,我问她,如果当你一次又一次出现问题的时候,不是仅仅是罚款了事、轻描淡写,结局还会发展成这样吗?她说:“如果在第一次犯错的时候,能有人告诉我事情的严重性,我也不至于越陷越深,导致如今难以挽回的局面。这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我不怪任何人,也不在乎自己要判多久关多久,我只想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我儿子。”
常常会有群众在我们的微信平台留言,抱怨我们发布的通报都是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小问题,不是大案要案。社会上也不乏这种错误的认识和说法,认为纪委就是办案的、抓人的。没有参与调查谈话之前,我对监委成立的意义认识也还很粗浅,经过这次谈话之后,我明白了纪委的监督职责始终没有改变。纪委监委监督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我们做的大量工作,就是日常‘拉拉袖子’、提个醒的工作,是抓早抓小的工作,是防止人由犯小错误变成犯大错误。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紧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从严执纪执法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管到位、严到份,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
清风网讯(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纪委监委:李陈晨)昨天下午,我正下乡督查,接到电话叫今天一早到专案组报到。说实话,来纪委监委一年多了,一直从事宣传工作,还没有真正参与过执纪审查调查,心里难免有点忐忑。
早上刚报到,就被分派到谈话组,让马上赴市里与相关人员谈话。我们一行3人,市检察院的刘主任是专家,另外一名是旗纪委委员,也曾当过乡镇纪委书记,有过办案经验,这让我放心不少。到了市里已经12点多,草草吃了一口饭就到市看守所排队等候提审谈话对象。因是临时受命,趁着这个空档,我赶紧把之前的相关谈话笔录和今天的谈话提纲简单过了一遍,这才发现谈话对象是一名女性,年纪不算大,受过高等教育,有过留学经历,这让我对她有些好奇。
2点半,我们准时进入谈话室,她看起来精神还不错,主动与我们说起看守所里的情形。她说自己从小成绩优秀、长得也好看,留学归国以后从事旅游工作,待遇丰厚,家庭美满,一直都自视清高,而在看守所住的房间里,关押的人有贩毒的、杀人的、诈骗的,感觉自己整个人生都完了。提起家人,她两度落泪,她的弟弟、前夫都在押,父亲已瘫痪多年,现在就年迈的母亲带着6岁的儿子。
离开前,我问她,如果当你一次又一次出现问题的时候,不是仅仅是罚款了事、轻描淡写,结局还会发展成这样吗?她说:“如果在第一次犯错的时候,能有人告诉我事情的严重性,我也不至于越陷越深,导致如今难以挽回的局面。这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我不怪任何人,也不在乎自己要判多久关多久,我只想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我儿子。”
常常会有群众在我们的微信平台留言,抱怨我们发布的通报都是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小问题,不是大案要案。社会上也不乏这种错误的认识和说法,认为纪委就是办案的、抓人的。没有参与调查谈话之前,我对监委成立的意义认识也还很粗浅,经过这次谈话之后,我明白了纪委的监督职责始终没有改变。纪委监委监督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我们做的大量工作,就是日常‘拉拉袖子’、提个醒的工作,是抓早抓小的工作,是防止人由犯小错误变成犯大错误。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紧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从严执纪执法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管到位、严到份,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
#疏影如虹以文会友专栏[超话]##疏影如虹以文会友##疏影如虹以文会友专栏# :
【诗词中的平仄要求很严吗?必须得讲究平仄吗?】
诗词中的平仄要求严格,格律诗讲究平仄,填词要讲究平仄,古体诗除了押韵外不讲究平仄。
先秦到魏晋时期的诗与歌都是韵文,最早都是用来歌唱的,截止到魏晋时期,并没有平仄的概念。
关于四声、平仄的观念是从南北朝才开始有的,齐梁以前没有什么平仄,当然写诗也不考虑平仄。在齐朝永明时期,以“竟陵八友”为代表的永明体诗人开始注意四声:平上去入。其中平就是平声,上去入就是仄声。
在齐梁以后,诗人开始注意四声与平仄的应用,沈约等人甚至搞出了作诗要注意的“八病”,“八病”之说完全基于四声与平仄理论,不过后人对于八病并不是完全认可。
在初唐时期近体诗(格律诗)开始有了明确的规则,四种平仄相间的基本句式,按照对仗、黏连规则组合成了四种诗体。格律诗在唐高宗时期被纳入了科举考试,举子们作诗时“平仄”有问题就出局了,绝对不能有半点马虎。
不过即使是在唐朝,也不是所有的诗都要考虑平仄,很多诗人喜欢写不讲究格律的古体诗,这类诗体只需要注意韵脚的平仄,其他的字都不需要注意。
总结即齐梁以前的古人作诗不考虑平仄;齐梁以后的古人作诗分两种,作格律诗要注意平仄,作古体诗只需要注意韵脚的平仄即可。
(引自:我是谁will 2019.5.1.)
【诗词中的平仄要求很严吗?必须得讲究平仄吗?】
诗词中的平仄要求严格,格律诗讲究平仄,填词要讲究平仄,古体诗除了押韵外不讲究平仄。
先秦到魏晋时期的诗与歌都是韵文,最早都是用来歌唱的,截止到魏晋时期,并没有平仄的概念。
关于四声、平仄的观念是从南北朝才开始有的,齐梁以前没有什么平仄,当然写诗也不考虑平仄。在齐朝永明时期,以“竟陵八友”为代表的永明体诗人开始注意四声:平上去入。其中平就是平声,上去入就是仄声。
在齐梁以后,诗人开始注意四声与平仄的应用,沈约等人甚至搞出了作诗要注意的“八病”,“八病”之说完全基于四声与平仄理论,不过后人对于八病并不是完全认可。
在初唐时期近体诗(格律诗)开始有了明确的规则,四种平仄相间的基本句式,按照对仗、黏连规则组合成了四种诗体。格律诗在唐高宗时期被纳入了科举考试,举子们作诗时“平仄”有问题就出局了,绝对不能有半点马虎。
不过即使是在唐朝,也不是所有的诗都要考虑平仄,很多诗人喜欢写不讲究格律的古体诗,这类诗体只需要注意韵脚的平仄,其他的字都不需要注意。
总结即齐梁以前的古人作诗不考虑平仄;齐梁以后的古人作诗分两种,作格律诗要注意平仄,作古体诗只需要注意韵脚的平仄即可。
(引自:我是谁will 2019.5.1.)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进行时#
【扫黑除恶进行时】甘肃省检察院公布近期提起公诉的六起典型涉黑涉恶案件
记者从甘肃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职责,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19年6月18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613件2316人,批准逮捕210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96件2854人,提起公诉332件2243人,其中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219件1547人,以黑社会性质犯罪提起公诉16件361人。提前介入侦查354件,立案监督27件75人,纠正漏捕122人,追加起诉157人,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535条,提出检察建议140条。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波介绍,截至6月1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重点督办的80件涉黑涉恶案件,77件已全部提起公诉,另外3件因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已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参与办案37件,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33件,提前介入侦查76件,发出检察建议34条,发现“保护伞”线索19条,均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杨波表示,在此次行动中,围绕中央和省委确定的12类打击重点,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在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应捕尽捕、应诉尽诉,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组建专门办案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在办案组全面审查案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和上级检察院的把关作用,建立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报批机制,在办案过程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打击精准有力。
检察机关近期提起公诉的六起典型涉黑涉恶案件:
案件一:白银市会宁县牟某某等3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19年6月18日,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牟某某等3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被告人牟某某自2015年起,招揽劳改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成立某商贸有限公司,长期在兰州市、白银市、临夏州、宁夏固原地区、山东淄博市等地,专门插手民间借贷、介入经济纠纷,通过非法扣押、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攫取非法经济利益。该组织人数众多,组织结构分明,骨干成员固定,共实施犯罪28起,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诈骗等7项罪名,非法敛财344万余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
案件二:定西市李某某等26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19年6月18日,定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26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某某自2016年刑满释放后,以其在当地的“影响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插手房地产征地拆迁,暴力追债讨账等活动,形成组织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清晰、势力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017年以来,该组织先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9起,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抢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6项罪名,非法敛财13万余元,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三:武威市李某某、刘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9年6月17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李某某、刘某为首的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某某于2015年开始,纠集刘某、雷某等6人,以“套路贷”形式向不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款,通过滋扰、纠缠、尾随跟踪、公开蹲守盯梢、言语威胁、殴打等方式,索要债务及高额利息,逐渐形成以李某某、刘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15年至案发,该犯罪集团共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1起,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3项罪名,严重扰乱了当地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
案件四:平凉市灵台县魏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9年6月17日,平凉市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魏某为首的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被告人魏某于2012年成立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吸纳张某某、何某某等7人入股,下设三个分公司,聘用社会闲散人员从事高利放贷业务,组织公司成员讨债,以攫取巨额利润。该犯罪集团共实施违法犯罪98起,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抢劫、帮助毁灭证据等6项罪名,涉案金额110万余元,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
案件五:武威市凉州区沈某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年6月9日,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沈某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自2014年以来,被告人沈某某等人长期盘踞在武威火车站附近,对该区域出租车业务形成垄断运营,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高额收取出租车费,对进入该区域载客的异地出租车或私家车辆随意拦截、辱骂、敲诈、殴打。沈某某等13人共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13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六:平凉市崇信县于某某等4人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年6月17日,平凉市崇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于某某为首的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被告人于某甲、于某乙、于某丙、于某丁4人系同宗族兄弟,自2006年以来,4人经常纠集,多次随意殴打本村村民及其他人员,实施寻衅滋事行为20起。于某甲、于某乙长期以拦筑土坝方式私自占有集体农用地28.75亩,在修建国道征地过程中,无理要求提高补偿标准,通过阻碍施工方式迫使施工项目部同意征用其中26.429亩农用地,非法获利100余万元,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共指控于某甲等4人共实施违法犯罪23起,涉嫌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4项罪名。(消息来源:每日甘肃网)
【扫黑除恶进行时】甘肃省检察院公布近期提起公诉的六起典型涉黑涉恶案件
记者从甘肃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职责,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19年6月18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613件2316人,批准逮捕210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96件2854人,提起公诉332件2243人,其中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219件1547人,以黑社会性质犯罪提起公诉16件361人。提前介入侦查354件,立案监督27件75人,纠正漏捕122人,追加起诉157人,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535条,提出检察建议140条。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波介绍,截至6月1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重点督办的80件涉黑涉恶案件,77件已全部提起公诉,另外3件因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已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参与办案37件,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33件,提前介入侦查76件,发出检察建议34条,发现“保护伞”线索19条,均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杨波表示,在此次行动中,围绕中央和省委确定的12类打击重点,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在车站码头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应捕尽捕、应诉尽诉,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组建专门办案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在办案组全面审查案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和上级检察院的把关作用,建立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报批机制,在办案过程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打击精准有力。
检察机关近期提起公诉的六起典型涉黑涉恶案件:
案件一:白银市会宁县牟某某等3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19年6月18日,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牟某某等3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被告人牟某某自2015年起,招揽劳改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成立某商贸有限公司,长期在兰州市、白银市、临夏州、宁夏固原地区、山东淄博市等地,专门插手民间借贷、介入经济纠纷,通过非法扣押、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攫取非法经济利益。该组织人数众多,组织结构分明,骨干成员固定,共实施犯罪28起,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诈骗等7项罪名,非法敛财344万余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
案件二:定西市李某某等26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19年6月18日,定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26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某某自2016年刑满释放后,以其在当地的“影响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插手房地产征地拆迁,暴力追债讨账等活动,形成组织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清晰、势力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017年以来,该组织先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9起,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抢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6项罪名,非法敛财13万余元,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三:武威市李某某、刘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9年6月17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李某某、刘某为首的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某某于2015年开始,纠集刘某、雷某等6人,以“套路贷”形式向不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款,通过滋扰、纠缠、尾随跟踪、公开蹲守盯梢、言语威胁、殴打等方式,索要债务及高额利息,逐渐形成以李某某、刘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15年至案发,该犯罪集团共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1起,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3项罪名,严重扰乱了当地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
案件四:平凉市灵台县魏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9年6月17日,平凉市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魏某为首的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被告人魏某于2012年成立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吸纳张某某、何某某等7人入股,下设三个分公司,聘用社会闲散人员从事高利放贷业务,组织公司成员讨债,以攫取巨额利润。该犯罪集团共实施违法犯罪98起,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抢劫、帮助毁灭证据等6项罪名,涉案金额110万余元,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
案件五:武威市凉州区沈某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年6月9日,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沈某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自2014年以来,被告人沈某某等人长期盘踞在武威火车站附近,对该区域出租车业务形成垄断运营,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高额收取出租车费,对进入该区域载客的异地出租车或私家车辆随意拦截、辱骂、敲诈、殴打。沈某某等13人共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13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六:平凉市崇信县于某某等4人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年6月17日,平凉市崇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于某某为首的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被告人于某甲、于某乙、于某丙、于某丁4人系同宗族兄弟,自2006年以来,4人经常纠集,多次随意殴打本村村民及其他人员,实施寻衅滋事行为20起。于某甲、于某乙长期以拦筑土坝方式私自占有集体农用地28.75亩,在修建国道征地过程中,无理要求提高补偿标准,通过阻碍施工方式迫使施工项目部同意征用其中26.429亩农用地,非法获利100余万元,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共指控于某甲等4人共实施违法犯罪23起,涉嫌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4项罪名。(消息来源:每日甘肃网)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