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政策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切实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t.cn/A6xUb9jK
#夏都西宁# #西宁分享# 【事关电价!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进一步完善
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充分利用分时电价价格杠杆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我省发用电负荷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3日,为期7天,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号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
邮政编码:810008
电子邮箱:qhfgwjgc@163.com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支持!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利用分时电价价格杠杆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我省发用电负荷情况,通过调整峰谷时段划分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整峰谷时段
目前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是每天用电时间分为高峰、低谷、平段三个时段,每个时段各为8小时。即:高峰:9:00-12:00,18:00-23:00;低谷:0:00-8:00,其余时间为平段。
为适应我省电力系统特性变化,服务我省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省内部分大工业用户生产特性,适当调整我省峰谷时段。拟对我省铁合金、碳化硅、水泥等具有灵活调整生产时间的行业,调整峰谷时段,具体为高峰:7:00-9:00,17:00-23:00;低谷:9:00-17:00;其余时间为平段。其他行业用户峰谷时段保持不变。
二、拉大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
2021年10月25日起,我省已按照国家要求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中要求当地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差原则不低于4:1要求,将我省执行单一制的一般工商业用户现行峰谷电价差浮动比例提高至4.4:1,与其他工商业用户持平,即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
三、设立尖峰电价机制
对目前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春季和冬季早、晚高峰时段中各选择一小时制定尖峰时段,即每年1至3月、10至12月8:00-9:00和20: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四、其他事项
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当地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进一步完善
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充分利用分时电价价格杠杆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我省发用电负荷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3日,为期7天,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号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
邮政编码:810008
电子邮箱:qhfgwjgc@163.com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支持!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利用分时电价价格杠杆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我省发用电负荷情况,通过调整峰谷时段划分进一步完善青海电网峰谷分时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整峰谷时段
目前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是每天用电时间分为高峰、低谷、平段三个时段,每个时段各为8小时。即:高峰:9:00-12:00,18:00-23:00;低谷:0:00-8:00,其余时间为平段。
为适应我省电力系统特性变化,服务我省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结合省内部分大工业用户生产特性,适当调整我省峰谷时段。拟对我省铁合金、碳化硅、水泥等具有灵活调整生产时间的行业,调整峰谷时段,具体为高峰:7:00-9:00,17:00-23:00;低谷:9:00-17:00;其余时间为平段。其他行业用户峰谷时段保持不变。
二、拉大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
2021年10月25日起,我省已按照国家要求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中要求当地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差原则不低于4:1要求,将我省执行单一制的一般工商业用户现行峰谷电价差浮动比例提高至4.4:1,与其他工商业用户持平,即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
三、设立尖峰电价机制
对目前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春季和冬季早、晚高峰时段中各选择一小时制定尖峰时段,即每年1至3月、10至12月8:00-9:00和20:00-21:0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四、其他事项
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当地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盐城爆料# 【省政府批复!盐城一条新铁路即将开建!】该项目建设对于进一步完善盐城港大丰港区疏运体系,促进运输结构调整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大丰港铁路支线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9〕1445 号)文中明确的重点铁路支线项目,盐城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省铁路集团计划今年全线开工建设。
根据批复,大丰港铁路支线起自新长铁路大丰西站南端,止于大丰港站,正线线路全长 50.622 公里,新建铁路正线、大丰港站以及大丰港物流中心,接轨改建既有新长铁路大丰西站,预留大丰南站,技术标准为国铁 II 级,单线。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4亿元,批复建设工期为2.5年。
项目概况: 大丰港铁路支线项目的建设是配合国家沿海发展战略,响应国家推动运输结构调整的需要,对于完善盐城港大丰港区集疏运体系,对打通大丰港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促进大丰港及其临港产业开发建设完善江苏沿海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铁路集疏运能力,促进运输结构调整,推动港产城协调,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大丰港铁路支线是规划建设三门峡经禹州至江苏沿海港口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盐城唯一与新长铁路直接相连的铁路专用线,是盐城大市区铁路干线路网的有效补充,是大丰港集疏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的重要交通配套设施。
来源:大丰发布#同城爆料# #同城报料#
大丰港铁路支线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9〕1445 号)文中明确的重点铁路支线项目,盐城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省铁路集团计划今年全线开工建设。
根据批复,大丰港铁路支线起自新长铁路大丰西站南端,止于大丰港站,正线线路全长 50.622 公里,新建铁路正线、大丰港站以及大丰港物流中心,接轨改建既有新长铁路大丰西站,预留大丰南站,技术标准为国铁 II 级,单线。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4亿元,批复建设工期为2.5年。
项目概况: 大丰港铁路支线项目的建设是配合国家沿海发展战略,响应国家推动运输结构调整的需要,对于完善盐城港大丰港区集疏运体系,对打通大丰港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促进大丰港及其临港产业开发建设完善江苏沿海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铁路集疏运能力,促进运输结构调整,推动港产城协调,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大丰港铁路支线是规划建设三门峡经禹州至江苏沿海港口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盐城唯一与新长铁路直接相连的铁路专用线,是盐城大市区铁路干线路网的有效补充,是大丰港集疏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的重要交通配套设施。
来源:大丰发布#同城爆料# #同城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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