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
在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有很多匪夷所思的悬案,这里面既有民间传说又有正史载录。这些内容到底可不可信,又如何判断和解读这段众说纷纭的历史呢?《疑案里的中国史》就是这样一部重新解读历史上的疑案,通过抽茧剥丝的方式,还原事实场景,力争带领读者最大程度地接近真相的作品。
这本书的作者是艾公子(原最爱君),是微信公众号“最爱历史”创作团队的集体笔名。书中选取的历史片段均为大众所熟知,但却一直悬而未决的公案。全书分为8个章节,分别以“帝王的生死之谜”“被遮蔽的皇嗣秘闻”“王朝夺权疑案”“将相结局奇案”“帝国惊天大案”“女名人疑案”“颠覆历史的悬案”“全民‘热搜’的离奇案”为主题,从先秦到晚清,上至帝王将相,下至三教九流,糅合史学、考古学、医学以及法学等多元学科视角,运用吊线跟踪、混合洗牌等刑侦手法,大胆推测、小心求证,穿越千年迷雾,力图为读者还原历史真相。
历史是否有真相?
明成祖朱棣成功夺取了建文帝朱允炆皇位后,为掩盖篡位的事实,塑造自己即位的合法性,他利用手中的权利对当朝和前朝的历史、档案进行了删削和修改。朱棣指使臣下销毁了建文朝时期的一切档案资料,并大量修改了《明太祖实录》。当时的史书,一概不成朱允炆为建文帝,要么直呼其名,要么成为“建文君”。连建文朝的年号也不用。朱棣将1402年的“建文四年”硬改为“洪武三十五年”。如此,洪武朝莫名延长了4年,而建文朝则“被抹掉了”。这样一顿操作,朱棣的永乐元年就无缝对接上了洪武三十五年。而他,则从明朝事实上的第三位皇帝,直接变成开国皇帝朱元璋之后的第二位皇帝。历史果然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秦始皇生父之谜,相传秦王嬴政并非秦庄襄王子楚的亲生子,而是吕不韦和其母赵姬的儿子。这一看似荒诞的故事并非出自稗官野史,而是起源于司马迁的《史记》,可以说是专家认证的皇室秘闻,但这真的可信吗?
司马迁的《史记》在记载子楚与赵姬的相遇时,留下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
《史记.秦始皇本纪》明确地说,秦始皇嬴政时子楚之子,生于秦昭襄王四十八年,正月。但在《史记.吕不韦列传》中司马迁却认为,嬴政是吕不韦与赵姬的私生子。吕不韦在明知赵姬怀有自己孩子的情况下,将她献给了子楚。这部正史在秦始皇的生父叙述上可说是一片混乱,而且《吕不韦列传》中这段记载本身存在漏洞,明显违背科学。原文记载赵姬嫁给子楚后,“至大期时,生子政”。大期,意为十个月或十二个月。正常胎儿在母体内的时间是280天左右,即“十月怀胎”。如果赵姬怀着吕不韦的儿子嫁给子楚,等到十二个月后才分娩,那就远远超出了分娩的周期。假设赵姬是在确认自己有身孕后才嫁给子楚的,那应该至少是在怀孕一个多月甚至两三个月后,如此她嫁给子楚后没几个月就足月分娩,子楚难道是傻子吗?
司马迁埋下的雷,引爆了此后两千多年的争论。很多学者持反对意见,主要有以下观点:
第一,嬴政是吕不韦之子的说法,仅见于《史记》一书,没有任何旁证。
第二,吕不韦的传闻与春申君移花接木的故事情节雷同,存在好事者依样画葫芦的嫌疑。
第三,就是前面提到的关于“大期生子政”的记载经不起推敲。
梁启超先生认为,考据学有个方法叫做“情断”,即使说在史料不足的情况下,以情理来推断某一事件的真伪。以此案为例,首先吕不韦这精明的商人,他不惜投入自己所有的财产和整个人生来帮助子楚就是看中这个落难贵族身上的秦王血脉。子楚的血统是吕不韦最大的筹码,如果将一个私生子安插进秦国王室,除了给他这场豪赌增加风险,并得不到更多的好处;其次作为当事人的子楚,从来没有怀疑过赵姬和嬴政,如果真有偏差,他不可能一点都没有察觉;最后一点是嬴政即位的意外性,吕不韦投资异人时秦昭襄王还是嬴政的曾祖父,中间隔了两代,因为秦昭襄王和秦庄襄王在短短三年相继去世,13岁的嬴政才被推上王位,这样的结果显然时吕不韦无法预料的。
经过以上的种种推断,吕不韦是嬴政亲生父亲的说法其实站不住脚。用这种推理的方法看待历史,是不是让你又多了一个辨别事物真伪的技能。
历史有太多常人难以观测到的阴暗角落。真相,远没有这么简单。书中选取了“烛光斧影—赵匡胤死亡之谜、狸猫换太子—宋仁宗的身世之谜、赵氏孤儿的真相、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等40个历史疑案,这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历史悬案,每一个案件都有可能颠覆你原有的认知,每一个案件都了揭露人间的真相。
阅读前,我本以为这是一部主打猎奇和野史八卦内容的快餐书,但实际阅读下来远远超出我的预期。看似网红文的标题,对史实的论证过程却是史有料、有理有据,不得不让人信服。不愧是曾经创全网5亿次阅读量,头部历史自媒体“最爱历史”公众号,笼聚逾百万粉丝,跻身微信原创历史类公众号前三名,主创人员的最新力作。能把历史当作推理书来看,是这本书的最大特点,猎奇的同时又不失严谨,是非常推荐的一本好书。
在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有很多匪夷所思的悬案,这里面既有民间传说又有正史载录。这些内容到底可不可信,又如何判断和解读这段众说纷纭的历史呢?《疑案里的中国史》就是这样一部重新解读历史上的疑案,通过抽茧剥丝的方式,还原事实场景,力争带领读者最大程度地接近真相的作品。
这本书的作者是艾公子(原最爱君),是微信公众号“最爱历史”创作团队的集体笔名。书中选取的历史片段均为大众所熟知,但却一直悬而未决的公案。全书分为8个章节,分别以“帝王的生死之谜”“被遮蔽的皇嗣秘闻”“王朝夺权疑案”“将相结局奇案”“帝国惊天大案”“女名人疑案”“颠覆历史的悬案”“全民‘热搜’的离奇案”为主题,从先秦到晚清,上至帝王将相,下至三教九流,糅合史学、考古学、医学以及法学等多元学科视角,运用吊线跟踪、混合洗牌等刑侦手法,大胆推测、小心求证,穿越千年迷雾,力图为读者还原历史真相。
历史是否有真相?
明成祖朱棣成功夺取了建文帝朱允炆皇位后,为掩盖篡位的事实,塑造自己即位的合法性,他利用手中的权利对当朝和前朝的历史、档案进行了删削和修改。朱棣指使臣下销毁了建文朝时期的一切档案资料,并大量修改了《明太祖实录》。当时的史书,一概不成朱允炆为建文帝,要么直呼其名,要么成为“建文君”。连建文朝的年号也不用。朱棣将1402年的“建文四年”硬改为“洪武三十五年”。如此,洪武朝莫名延长了4年,而建文朝则“被抹掉了”。这样一顿操作,朱棣的永乐元年就无缝对接上了洪武三十五年。而他,则从明朝事实上的第三位皇帝,直接变成开国皇帝朱元璋之后的第二位皇帝。历史果然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秦始皇生父之谜,相传秦王嬴政并非秦庄襄王子楚的亲生子,而是吕不韦和其母赵姬的儿子。这一看似荒诞的故事并非出自稗官野史,而是起源于司马迁的《史记》,可以说是专家认证的皇室秘闻,但这真的可信吗?
司马迁的《史记》在记载子楚与赵姬的相遇时,留下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
《史记.秦始皇本纪》明确地说,秦始皇嬴政时子楚之子,生于秦昭襄王四十八年,正月。但在《史记.吕不韦列传》中司马迁却认为,嬴政是吕不韦与赵姬的私生子。吕不韦在明知赵姬怀有自己孩子的情况下,将她献给了子楚。这部正史在秦始皇的生父叙述上可说是一片混乱,而且《吕不韦列传》中这段记载本身存在漏洞,明显违背科学。原文记载赵姬嫁给子楚后,“至大期时,生子政”。大期,意为十个月或十二个月。正常胎儿在母体内的时间是280天左右,即“十月怀胎”。如果赵姬怀着吕不韦的儿子嫁给子楚,等到十二个月后才分娩,那就远远超出了分娩的周期。假设赵姬是在确认自己有身孕后才嫁给子楚的,那应该至少是在怀孕一个多月甚至两三个月后,如此她嫁给子楚后没几个月就足月分娩,子楚难道是傻子吗?
司马迁埋下的雷,引爆了此后两千多年的争论。很多学者持反对意见,主要有以下观点:
第一,嬴政是吕不韦之子的说法,仅见于《史记》一书,没有任何旁证。
第二,吕不韦的传闻与春申君移花接木的故事情节雷同,存在好事者依样画葫芦的嫌疑。
第三,就是前面提到的关于“大期生子政”的记载经不起推敲。
梁启超先生认为,考据学有个方法叫做“情断”,即使说在史料不足的情况下,以情理来推断某一事件的真伪。以此案为例,首先吕不韦这精明的商人,他不惜投入自己所有的财产和整个人生来帮助子楚就是看中这个落难贵族身上的秦王血脉。子楚的血统是吕不韦最大的筹码,如果将一个私生子安插进秦国王室,除了给他这场豪赌增加风险,并得不到更多的好处;其次作为当事人的子楚,从来没有怀疑过赵姬和嬴政,如果真有偏差,他不可能一点都没有察觉;最后一点是嬴政即位的意外性,吕不韦投资异人时秦昭襄王还是嬴政的曾祖父,中间隔了两代,因为秦昭襄王和秦庄襄王在短短三年相继去世,13岁的嬴政才被推上王位,这样的结果显然时吕不韦无法预料的。
经过以上的种种推断,吕不韦是嬴政亲生父亲的说法其实站不住脚。用这种推理的方法看待历史,是不是让你又多了一个辨别事物真伪的技能。
历史有太多常人难以观测到的阴暗角落。真相,远没有这么简单。书中选取了“烛光斧影—赵匡胤死亡之谜、狸猫换太子—宋仁宗的身世之谜、赵氏孤儿的真相、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等40个历史疑案,这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历史悬案,每一个案件都有可能颠覆你原有的认知,每一个案件都了揭露人间的真相。
阅读前,我本以为这是一部主打猎奇和野史八卦内容的快餐书,但实际阅读下来远远超出我的预期。看似网红文的标题,对史实的论证过程却是史有料、有理有据,不得不让人信服。不愧是曾经创全网5亿次阅读量,头部历史自媒体“最爱历史”公众号,笼聚逾百万粉丝,跻身微信原创历史类公众号前三名,主创人员的最新力作。能把历史当作推理书来看,是这本书的最大特点,猎奇的同时又不失严谨,是非常推荐的一本好书。
#佛教[超话]#《大方等大集经》录出
尔时,海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是大乘经能多利益无量众生。何以故?一切众生因大乘故,得人天乐及涅槃乐。世尊!夫大乘者,何法摄取?何法利益、何法难得、何法障碍、何因缘故名为大乘?
佛言:善男子!有一法摄取大乘,所谓初发菩提之心,既发心已修不放逸。
复有一法,明信业果。
复有一法,观十二缘。
复有一法,于诸众生其心平等乐修大慈。
复有一法,谓不退失菩提之心。
复有一法,所谓念佛。
复有一法,如法住已念于正法。
复有一法,以不退心念于众僧。
复有一法,不失道心念于净戒。
复有一法,远离烦恼心念于舍。
复有一法,欲得无量寂静之身专念于天。
复有一法,念欲安隐一切众生。
复有一法,勤行精进。
复有一法,欲令众生悉得解脱,得解脱已受于喜乐。
复有一法,乐求正法。
复有一法,远离退心为众说法。
复有一法,于听法者生爱念心。
复有一法,于说法者乐为供券。
复有一法,于正法中生药树想。
复有一法,于自己身生大医想。
复有一法,至心专念护持正法。
复有一法,绍隆三宝不令断绝。
复有一法,远离懈怠。
复有一法,所谓知足。
复有一法,于一切财无贪悭想。
复有一法,自持戒已能化毁禁。
复有一法,自修忍已,能化众生令离瞋心。
复有一法,得少利益生大恩想。
复有一法,少得恩分生大报想。
复有一法,自持净戒不轻毁禁。
福有一法,破于憍慢。
复有一法,至心求觅听法之人。
复有一法,离恶知识。
复有一法,至心修善。
复有一法,不随他意。
复有一法,调伏诸根。
复有一法,于法师心如如来想。
复有一法,不惜身命护持正法。
复有一法,行于世法不为沾污。
复有一法,不惜身命求于正法。
复有一法,调伏众生受苦不恨。
复有一法,众生不请乐为善友。
复有一法,于好物中心无贪着。
复有一法,乐念出家。
复有一法,乐称人善。
复有一法,乐求庄严菩提之法。
复有一法,于同师同学心无嫉妒。
复有一法,教化众生发菩提心,心无悔退。
复有一法,覆藏他过。
复有一法,求一切语。
复有一法,求一切作。
复有一法,所谓实语。
复有一法,发言之后要终其事。
复有一法,于善法所心无厌足。
复有一法,随所得物悉与人共。
复有一法,善知魔界。
复有一法,破坏憍慢修真实知。
复有一法,心乐寂静。
复有一法,离我我所。
复有一法,不自赞叹。
复有一法,随俗而行。
复有一法,修正命已乐于寂静。
复有一法,持净戒已思惟善法。
复有一法,修多闻已不生情慢。
复有一法,修善行已即住初地。
复有一法,修空三昧观于法性。
复有一法,得供养已其心不高。
复有一法,乐说世者不与同止。
复有一法,得如法物与同学共。
复有一法,真实方便。
复有一法,一切知已不生贪想。
复有一法,未学学已心不生悔。
复有一法,既学知已心不轻慢。
复有一法,遇骂辱已心不生瞋。
复有一法,供养、骂辱其心无二。
复有一法,闻说正法称赞善哉。
复有一法,为欲具足六波罗蜜常求庄严。
复有一法,信心不退。
复有一法,为菩提道求于庄严。
复有一法,受供养已常净己心,为令施主得大利益。
复有一法,具足七财。
复有一法,能破众生贫穷困苦。
复有一法,以善方便调伏众生。
复有一法,以四摄法摄取众生。
复有一法,不与众生而共诤讼。
复有一法,闻法之时于法师所不求其短。
复有一法,未得无上沙门果证心不生悔。
复有一法,常行世间,不为八法之所染污。
复有一法,常观己过。
复有一法,于举罪者不生瞋恚。
复有一法,见世间法其心生舍。
复有一法,不诳善友。
复有一法,先净其心教他令净。
复有一法,不为利养受持净戒。
复有一法,为增善法修集寂静。
复有一法,为于善法修净庄严。
复有一法,为净功德而修庄严。
复有一法,为净智慧而修庄严。
复有一法,修集无想三昧方便。
复有一法,如法而忍。
复有一法,修三解脱。
复有一法,知处非处。
复有一法,修舍摩他,为欲庄严毗婆舍那。
复有一法,知于解脱。
复有一法,观于三世等。
复有一法,谓不分别一切法界。
复有一法,一切法性不生不灭。菩萨摩诃萨观是百法,如是名为摄取大乘。
尔时,海慧菩萨白佛言:世尊!是大乘经能多利益无量众生。何以故?一切众生因大乘故,得人天乐及涅槃乐。世尊!夫大乘者,何法摄取?何法利益、何法难得、何法障碍、何因缘故名为大乘?
佛言:善男子!有一法摄取大乘,所谓初发菩提之心,既发心已修不放逸。
复有一法,明信业果。
复有一法,观十二缘。
复有一法,于诸众生其心平等乐修大慈。
复有一法,谓不退失菩提之心。
复有一法,所谓念佛。
复有一法,如法住已念于正法。
复有一法,以不退心念于众僧。
复有一法,不失道心念于净戒。
复有一法,远离烦恼心念于舍。
复有一法,欲得无量寂静之身专念于天。
复有一法,念欲安隐一切众生。
复有一法,勤行精进。
复有一法,欲令众生悉得解脱,得解脱已受于喜乐。
复有一法,乐求正法。
复有一法,远离退心为众说法。
复有一法,于听法者生爱念心。
复有一法,于说法者乐为供券。
复有一法,于正法中生药树想。
复有一法,于自己身生大医想。
复有一法,至心专念护持正法。
复有一法,绍隆三宝不令断绝。
复有一法,远离懈怠。
复有一法,所谓知足。
复有一法,于一切财无贪悭想。
复有一法,自持戒已能化毁禁。
复有一法,自修忍已,能化众生令离瞋心。
复有一法,得少利益生大恩想。
复有一法,少得恩分生大报想。
复有一法,自持净戒不轻毁禁。
福有一法,破于憍慢。
复有一法,至心求觅听法之人。
复有一法,离恶知识。
复有一法,至心修善。
复有一法,不随他意。
复有一法,调伏诸根。
复有一法,于法师心如如来想。
复有一法,不惜身命护持正法。
复有一法,行于世法不为沾污。
复有一法,不惜身命求于正法。
复有一法,调伏众生受苦不恨。
复有一法,众生不请乐为善友。
复有一法,于好物中心无贪着。
复有一法,乐念出家。
复有一法,乐称人善。
复有一法,乐求庄严菩提之法。
复有一法,于同师同学心无嫉妒。
复有一法,教化众生发菩提心,心无悔退。
复有一法,覆藏他过。
复有一法,求一切语。
复有一法,求一切作。
复有一法,所谓实语。
复有一法,发言之后要终其事。
复有一法,于善法所心无厌足。
复有一法,随所得物悉与人共。
复有一法,善知魔界。
复有一法,破坏憍慢修真实知。
复有一法,心乐寂静。
复有一法,离我我所。
复有一法,不自赞叹。
复有一法,随俗而行。
复有一法,修正命已乐于寂静。
复有一法,持净戒已思惟善法。
复有一法,修多闻已不生情慢。
复有一法,修善行已即住初地。
复有一法,修空三昧观于法性。
复有一法,得供养已其心不高。
复有一法,乐说世者不与同止。
复有一法,得如法物与同学共。
复有一法,真实方便。
复有一法,一切知已不生贪想。
复有一法,未学学已心不生悔。
复有一法,既学知已心不轻慢。
复有一法,遇骂辱已心不生瞋。
复有一法,供养、骂辱其心无二。
复有一法,闻说正法称赞善哉。
复有一法,为欲具足六波罗蜜常求庄严。
复有一法,信心不退。
复有一法,为菩提道求于庄严。
复有一法,受供养已常净己心,为令施主得大利益。
复有一法,具足七财。
复有一法,能破众生贫穷困苦。
复有一法,以善方便调伏众生。
复有一法,以四摄法摄取众生。
复有一法,不与众生而共诤讼。
复有一法,闻法之时于法师所不求其短。
复有一法,未得无上沙门果证心不生悔。
复有一法,常行世间,不为八法之所染污。
复有一法,常观己过。
复有一法,于举罪者不生瞋恚。
复有一法,见世间法其心生舍。
复有一法,不诳善友。
复有一法,先净其心教他令净。
复有一法,不为利养受持净戒。
复有一法,为增善法修集寂静。
复有一法,为于善法修净庄严。
复有一法,为净功德而修庄严。
复有一法,为净智慧而修庄严。
复有一法,修集无想三昧方便。
复有一法,如法而忍。
复有一法,修三解脱。
复有一法,知处非处。
复有一法,修舍摩他,为欲庄严毗婆舍那。
复有一法,知于解脱。
复有一法,观于三世等。
复有一法,谓不分别一切法界。
复有一法,一切法性不生不灭。菩萨摩诃萨观是百法,如是名为摄取大乘。
爱情永远都是稀缺的,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不要让欲望,物质,新鲜感玷污它,因为实在是让人恶心,世界很大,一生遇不到也很正常,世界很小,遇见了爱情,但得而不惜者,都该死,也不配拥有它,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人不应该还在低级趣味和低俗欲望中沉沦,如果你真的很穷,希望你穷的是物质,而不是精神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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