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素网摘# 【注意!新增18处,即将启用!】为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宿州市辖区道路新增电子警察设备5处、自动抓拍视频监控设备13处(详见附件)。
新增设备建设均已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合格检测,将于2021年11月23日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违法行为互联网查询网址:https://t.cn/RGDXCJC或登录“交管12123”APP进行查询处理。
新增设备建设均已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合格检测,将于2021年11月23日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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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警发布最新提示】随着兰州市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在途车辆持续上升,道路通行压力增大,目前需要尽快恢复有序的道路通行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兰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1、请尽快将违法停放的车辆驶离,自觉遵守停车秩序规范。2、请不要在禁停路段、市区主要行车路段违法停放。3、在道路两侧设置有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路段,请自觉遵守停车要求,做到“按位停放、统一朝向”。
#亮剑百日会战#【#典型案例曝光# 车辆超员危害大,安全岂能“挤一挤,真“刑”!客车严重超员, 驾驶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追责】#我为群众办实事#2021年 11月15日中午,@平安洛宁 交警大队执勤民警、辅警在伶伦桥与新宁大道交叉口处巡逻时,发现一辆豫CP****号中型普通客车有超员嫌疑,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接受检查。车门打开瞬间,民警发现车内竟挤满了学生。经现场清点,除驾驶员张某某以外,还有52名学生,而该车核载19人,实载53人,超核定人数的178%以上,属客运车辆严重超员。随后,民警联系车辆将学生安全转运。#法律之眼# 由于张某某驾驶营运客车载人超过20%(实际超过100%),严重超员,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三项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洛宁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超员超载,莫把安全当儿戏。#洛宁交警一线# #守法知礼平安行# 转发!@人民网@中国警察网@警民携手同行@中国警方在线@人民公安报@法治日报@中国长安网@法制网@新浪河南@中原盾@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河南交警 @洛阳交警 @平安中原 @平安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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