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身边事##辽源爆料##侵略者在辽源建亭子真正# 【龙山公园内现存“河本亭”?真相来了!】 河本大作,日本人,“九一八”事变后来到辽源(原西安县),从事疯狂掠夺东北煤炭资源的罪恶行径。
近日,一则关于“龙山公园内现存凉亭是以日本侵略者河本大作名字命名的‘河本亭’”的信息流传,记者从辽源市档案馆及东北沦陷时期辽源矿工墓陈列馆《满洲炭矿株式会社西安矿业所十年史》了解到,辽源市(原西安县)解放前龙首山上建有4座凉亭,即龙门亭、乐育亭(大疙瘩亭)、万和亭、河本亭。
其中,“河本亭”为伪满时期日本侵略者为河本大作修建的一座木质凉亭,位置在今龙山公园西门附近,1947年被拆除。龙门亭、乐育亭(大疙瘩亭)、万和亭均未留存下来。
解放后,园内陆续建造了多个凉亭,“河本亭”依然存在的说法为谣传。
近日,一则关于“龙山公园内现存凉亭是以日本侵略者河本大作名字命名的‘河本亭’”的信息流传,记者从辽源市档案馆及东北沦陷时期辽源矿工墓陈列馆《满洲炭矿株式会社西安矿业所十年史》了解到,辽源市(原西安县)解放前龙首山上建有4座凉亭,即龙门亭、乐育亭(大疙瘩亭)、万和亭、河本亭。
其中,“河本亭”为伪满时期日本侵略者为河本大作修建的一座木质凉亭,位置在今龙山公园西门附近,1947年被拆除。龙门亭、乐育亭(大疙瘩亭)、万和亭均未留存下来。
解放后,园内陆续建造了多个凉亭,“河本亭”依然存在的说法为谣传。
#辽源爆料##辽源身边事# 【东丰县这些路段限速 限行 测速 禁停【
11月15日,记者从东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东丰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即日起,东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县区内部分道路对机动车辆实行单向行驶、限速、限行、禁止停车、限时停车和对行人通行道路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单向行驶
1、吉鹿街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驶入,可由电力胡同、南福胡同驶出,禁止逆向行驶。
2、丰隆胡同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驶入,可由向阳路原中医院门前道路驶出,禁止逆向行驶。
3、南昌胡同(一中门前)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驶入,可由南通胡同西端或新华胡同驶出,禁止逆向行驶。
4、南通胡同(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驶入,可由南通胡同西端或新华胡同驶出,禁止逆向行驶。
二、限速行驶
(一)区间测速
1.集阿公路241公里加200米至227公里加700米路段,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
2.东草公路4公里加900米至东草公路20公里加500米路段,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
3.那小公路69公里加400米至那小公路101公里加100米路段,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
(二)雷达测速
1.东草公路20公里加500米处,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
2.集阿公路东丰县萨瓦迪卡水上世界至远航加油站危险路段区域,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3.东风路植物油厂路口东300米处,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4.那小公路69公里加400米处,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
5.河堤路东西路段,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
三、机动车礼让行人
(一)路口
1.东风路与建设大街交汇处(海通证券)
2.东风路与丰城街交汇处(丰贸城北)
3.江城大路与兴隆街交汇处(公路段)
4.东风路与药业大街交汇处(武装部)
5.东风路与兴隆街交汇处(三百货)
(二)路段
1.兴隆街中心小学
2.鑫达路与吉丰街交汇处(新城小学)
3.江城大路与药业大街交汇处(第一中学)
4.东风路与金鹿大街交汇处(第三中学)
5.广场路与丰城街交汇处(第四中学)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四、禁止、限时停放机动车路段
(一)禁止停放机动车路段
1.江城大路、宏宇路、向阳路、朝阳路、东风路、广场路、鑫达路、吉祥路、福康路、和平路、两侧河堤路;金鹿大街、兴隆街、丰城街、吉鹿街、药业大街、建设大街、盈河街、锦绣街、鹿乡大街、鹿乡一条街;东华胡同、东滨胡同、丰隆胡同、北泰胡同、北裕胡同、北影胡同、东明胡同、西余胡同、西荣胡同、北新胡同、南昌胡同、南通胡同、南乐胡同、新华胡同、电力胡同、南福胡同。以上路段除停车泊位外全路段禁止停车。
2.鑫达路北站交通局门前客车专用停车场禁止非营运客车停放。
3.货运车辆城区内禁止停放。
4.城区内禁止机动车、农用车、电瓶车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及停车泊位经营。
(二)限时停车路段
第三幼儿园东门前停车泊位属接送学生车辆专用,7:00-9:00;15:00-17:30专属停车泊位可以停放车辆。
五、禁止、限制通行路段路口
1、货运车辆、低速车、农用车辆行经东丰镇城区东风路(东风路青龙立交桥至东风路与兴业街交汇处)、创业街、兴业街、东宁路、东兴路、兴隆街(兴隆街与东兴路交汇处至兴隆街与东盛路交汇处)、药业大街(药业大街与Y006乡道交汇处至药业大街与集阿线交汇处)、丰源路、民主街、东风路(东风路与民主街交汇处至东风路与鹿乡大街交汇处)、鹿乡大街(鹿乡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处至鹿乡大街与江城大路交汇处)、江城大路允许通行,城区内其余路段7:00-19:00禁止通行。
2、8:00-8:30;16:20-17:20东风路与兴隆街交汇处至东风路与药业大街交汇处路段禁止各类三轮车通行。东风路、兴隆街、药业大街、丰城街禁止人力三轮车通行。
3、福康路与东风路交汇(东铁道口)7:00-18:00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行驶。
4、根据气象部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通告,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在国、省、县主要公路采取临时限制通行措施,发布临时限行通告,限行时段内禁止七座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通行。
六、对行人不按规定通行和闯红灯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同时纳入征信系统。
七、东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在上述路段新增高清视频取证系统,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https://t.cn/R2W66Uv
11月15日,记者从东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东丰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即日起,东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县区内部分道路对机动车辆实行单向行驶、限速、限行、禁止停车、限时停车和对行人通行道路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单向行驶
1、吉鹿街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驶入,可由电力胡同、南福胡同驶出,禁止逆向行驶。
2、丰隆胡同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驶入,可由向阳路原中医院门前道路驶出,禁止逆向行驶。
3、南昌胡同(一中门前)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驶入,可由南通胡同西端或新华胡同驶出,禁止逆向行驶。
4、南通胡同(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驶入,可由南通胡同西端或新华胡同驶出,禁止逆向行驶。
二、限速行驶
(一)区间测速
1.集阿公路241公里加200米至227公里加700米路段,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
2.东草公路4公里加900米至东草公路20公里加500米路段,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
3.那小公路69公里加400米至那小公路101公里加100米路段,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
(二)雷达测速
1.东草公路20公里加500米处,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
2.集阿公路东丰县萨瓦迪卡水上世界至远航加油站危险路段区域,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3.东风路植物油厂路口东300米处,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4.那小公路69公里加400米处,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
5.河堤路东西路段,双向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
三、机动车礼让行人
(一)路口
1.东风路与建设大街交汇处(海通证券)
2.东风路与丰城街交汇处(丰贸城北)
3.江城大路与兴隆街交汇处(公路段)
4.东风路与药业大街交汇处(武装部)
5.东风路与兴隆街交汇处(三百货)
(二)路段
1.兴隆街中心小学
2.鑫达路与吉丰街交汇处(新城小学)
3.江城大路与药业大街交汇处(第一中学)
4.东风路与金鹿大街交汇处(第三中学)
5.广场路与丰城街交汇处(第四中学)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四、禁止、限时停放机动车路段
(一)禁止停放机动车路段
1.江城大路、宏宇路、向阳路、朝阳路、东风路、广场路、鑫达路、吉祥路、福康路、和平路、两侧河堤路;金鹿大街、兴隆街、丰城街、吉鹿街、药业大街、建设大街、盈河街、锦绣街、鹿乡大街、鹿乡一条街;东华胡同、东滨胡同、丰隆胡同、北泰胡同、北裕胡同、北影胡同、东明胡同、西余胡同、西荣胡同、北新胡同、南昌胡同、南通胡同、南乐胡同、新华胡同、电力胡同、南福胡同。以上路段除停车泊位外全路段禁止停车。
2.鑫达路北站交通局门前客车专用停车场禁止非营运客车停放。
3.货运车辆城区内禁止停放。
4.城区内禁止机动车、农用车、电瓶车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及停车泊位经营。
(二)限时停车路段
第三幼儿园东门前停车泊位属接送学生车辆专用,7:00-9:00;15:00-17:30专属停车泊位可以停放车辆。
五、禁止、限制通行路段路口
1、货运车辆、低速车、农用车辆行经东丰镇城区东风路(东风路青龙立交桥至东风路与兴业街交汇处)、创业街、兴业街、东宁路、东兴路、兴隆街(兴隆街与东兴路交汇处至兴隆街与东盛路交汇处)、药业大街(药业大街与Y006乡道交汇处至药业大街与集阿线交汇处)、丰源路、民主街、东风路(东风路与民主街交汇处至东风路与鹿乡大街交汇处)、鹿乡大街(鹿乡大街与东风路交汇处至鹿乡大街与江城大路交汇处)、江城大路允许通行,城区内其余路段7:00-19:00禁止通行。
2、8:00-8:30;16:20-17:20东风路与兴隆街交汇处至东风路与药业大街交汇处路段禁止各类三轮车通行。东风路、兴隆街、药业大街、丰城街禁止人力三轮车通行。
3、福康路与东风路交汇(东铁道口)7:00-18:00禁止机动车由北向东左转行驶。
4、根据气象部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通告,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在国、省、县主要公路采取临时限制通行措施,发布临时限行通告,限行时段内禁止七座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通行。
六、对行人不按规定通行和闯红灯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同时纳入征信系统。
七、东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在上述路段新增高清视频取证系统,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https://t.cn/R2W66Uv
#辽源身边事##辽源爆料# 【辽源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创业就业目标】今年以来,我市一直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的工作思路,把促进就业、稳定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强化政府引导、加强政策扶持、聚力平台搭建、畅通就业渠道、优化公共服务等多种举措,扎实有效推动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开花结果,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全年各项就业创业目标任务。
截至10月末,我市城镇新增就业46354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40.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703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45.1%;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369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45.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比省计划降低了1.5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5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8.9%;创业担保贷款发放6715万元,完成了省计划的117.8%;创业培训4960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34.1%;解决零就业家庭比例达到了100%,就业创业工作呈现出创新竞进、蓬勃发展、成果丰硕的崭新局面。
截至10月末,我市城镇新增就业46354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40.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703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45.1%;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369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45.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比省计划降低了1.5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5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8.9%;创业担保贷款发放6715万元,完成了省计划的117.8%;创业培训4960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34.1%;解决零就业家庭比例达到了100%,就业创业工作呈现出创新竞进、蓬勃发展、成果丰硕的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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