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营销信息调查:退订仍会遭到骚扰,短信没停电话又来】#电商通过短信电话对用户轮番营销# 据@法制日报 报道,1258条——这是北京市海淀区居民戴莹手机里未读短信的数量,基本都是各类电商的营销短信。26岁的戴莹大学时开始接触线上购物,网购已经成为其生活的一部分,也带来了很多的烦恼。其中,电商的营销短信、电话,特别是临近“双11”“6·18”等节点前的轰炸,更是让她不堪其扰。
“你看看,几乎全是购物平台的商家推广信息。”11月1日,面对前来采访的《法治日报》记者,她拿起手机打开短信界面说道,“手机都要炸了,真的烦死了”。
戴莹的遭遇,很多网络购物发烧友也正在经历。多位受访者说,这两年来,越来越多的电商以发送短信的形式,告知店铺的上新情况、优惠活动等信息,节点前的短信轰炸已经成为常态。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称,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营销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未经用户同意或超限、超范围发送营销短信,则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安宁权。治理短信、电话营销现象,既需要完善治理体系顶层设计,依法深入推进综合治理,也需要电商平台、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等主体的自我监管与配合。
短信电话轮番轰炸,退订仍会遭到骚扰
“以前收到这类短信,我还会点开看看,然后删除。后来这类短信越来越多,删都删不过来。尤其赶上购物节时,电商一个接一个短信发过来,有的还连发好几条。”戴莹说,今年“双11”电商平台开始预售前,她的手机叮叮咚咚响了一天,开视频会时还在不停地弹短信窗口,特别影响心情。
记者浏览戴莹手机上的这些短信发现,内容大同小异:先在开头表明是哪个商家,然后要么说自己最近要上新品,欢迎选购,要么介绍最近有什么满减活动,并直接附上店铺链接。
“如果我真要买这个东西的话,我不需要商家提醒也会买,如果我不想买的话,发再多短信我也不会动心,只会拉低我对这家店的好感。”戴莹“吐槽”道。
北京市朝阳区居民田桥对此也深有同感。田桥注意到,给她发的推销短信大多来自她曾经注册过会员或购物过的电商,哪怕只是申请过免费的试用装小样。让她特别不满的是,她给自己父母网购过几次,结果父母的手机上也经常收到推销短信。
“我爸妈年纪比较大了,平时用短信比较少,收到的垃圾短信多了会感到很烦躁,他们跟我抱怨过好多次了。”田桥说。
为此,田桥特别留心短信的退订问题,她发现这些短信基本上还是留有退订方式的,即回复“N”或“TD”等字母。但实际上,退订不是每次都管用的,“我印象特别深刻,有几家店我回复了退订之后,还是能收到他们发来的短信。不仅搭进去短信费,还不见成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信息,近年来,“双11”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相关投诉占比高达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较为突出,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
面对层出不穷的营销短信,网友们调侃道:“今天收到的促销短信保守估计上百条”“‘双11’也‘内卷’了吗,今天被短信轰炸的同时竟然还接到了电话”……
天津的唐女士经营一家网店,她告诉记者,群发短信是需要付费的,费用不低,规模不大的个人店铺一般还不太舍得花钱去发短信、打电话,通常都是比较大的品牌旗舰店愿意花这笔钱。多位受访者也证实了其说法:收到的短信和电话,一般都是较为大牌的美妆、护肤品等商家发送的。
短信没停电话又来,侵犯消费者安宁权
采访过程中,多位消费者向记者抱怨道:短信轰炸也就罢了,现在一些商家开始采用打电话的方式推销,直接点对点联系,如此骚扰令人头疼不已。
10月28日,田桥收到了某护肤品旗舰店的来电,电话中,充满磁性的男导购热情地感谢田桥对其品牌的支持,随后声情并茂地介绍了该品牌“双11”的优惠活动和热销产品,“期待您的光临”。
这已经是田桥最近接到的第3通营销电话了。这3通电话分别来自3家不同的护肤品店铺,接通后对方都是声音富有磁性的青年男子,营销话术也大同小异。
从短信到电话,田桥感到十分无奈:“一看是陌生号码,我还以为是快递或者其他重要电话,结果一接竟然是××品牌的营销电话。电话还不能像短信那样选择退订或无视,真的太烦了!”
事实上,每逢促销节点,电商平台及一些商家过量的短信、电话营销,已成为消费者的一大痛点。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21年“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在6月1日至6月20日共计20天舆情监测期内,共收集有关广告短信类负面信息近6.5万条。
报告称,广种薄收式的短信轰炸技术含量低、骚扰频次高。事实上,这种低成本制造“信息垃圾场”的短视行为就算偶有收益,其“变现”能力也相当有限,更多的还是惹人烦、讨人厌,最终也必将遭人弃。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认为,短信、电话营销作为商业广告的一种载体,本身没有“原罪”。营销短信发展到如今“人见人厌”的地步,主要在于发送行为并未建立在消费者知情和同意的基础之上。消费者相对于平台和商家,往往显得十分被动。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韬律师告诉记者,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营销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未经用户同意或超限、超范围发送营销短信,则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宁权。
张韬说,民法典中将安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进行了规定和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这种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过度营销的行为,还可能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相关权益和隐私权。”
群发产业链条成熟,商家可以批量购买
“我已经收到你们家无数条短信了,为什么还要打电话?你们这样已经造成骚扰了知道吗?!”最近,在接到推销电话后,忍无可忍的田桥发火了。电话那头先是一愣,表示很抱歉给她带来了不好的消费体验,具体情况会反馈给店家。
田桥又向该品牌旗舰店反映这一情况,客服称这是会员服务内容。对于“是否征得消费者同意”的问题,客服表示自己不清楚,会就此问题向专员反映。
记者查询包括该品牌旗舰店在内的10家网店发现,入会条件均要求消费者授权其获取并使用用户手机号等信息。《会员授权协议》《会员规则与隐私协议》等文件中往往有这样的表述:“您授权本平台将您提交的信息存储并提供给店铺使用,同意此店铺向您发送邮件、短信、致电或专属客服信息”“您知悉并同意,商家/品牌将通过短信、专属客服等渠道向您发送品牌及店铺最新消息”。
而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文件往往均以超链形式存在,需要用户主动点开查看,而用户是否查看并不影响授权确认。“当时根本没注意到有这个协议。”多位受访者说。
11月1日,记者致电一家电商平台,以消费者身份向其反映近日收到大量营销短信、电话,希望“平台能管管”。其人工客服表示情况已知悉,平台对于过度营销行为也持反对态度,会如实记录下来。而对“有无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的提问,其表示“不清楚”“暂无相关规定”。
张韬认为,商家和平台在会员注册的相关隐私协议中,将用户“知悉并同意”商家通过短信等渠道发送店铺营销信息,作为用户开通会员、享受服务的前置条件,且这一条件是不可跳过、不可选“否”的,这么做看似“合法”,实则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
对于这么多骚扰短信到底是谁发出来的问题,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存在不少为电商提供短信群发服务的网店,批量购买的费用也并不高。
记者在搜索引擎、购物平台等输入“短信群发”“活动短信”等关键词,能轻易搜到一批相关网店,店铺显著位置标明了“购物节营销类短信群发”等广告语。
记者点击进入一家号称“短信营销领域专家”的通信公司官网,上面打着“双11备战活动,预售低价存量~短信、彩信、400电话、空号检测全部低价”“你的好产品不做推广不打广告,你自己用吗”等广告。
根据该网站提供的微信号,记者添加了其客户经理。据客户经理介绍,公司提供的短信套餐最低1万条起充,“双11”有优惠,原价550元/万条的基础套餐现在仅售450元,“这个短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您充值以后可以慢慢使用,用完为止”。
一家提供群发短信服务的网店,资料显示营业时间已达9年。客服介绍,他们的业务大致分为通知网关和广告网关,通知网关不带任何促销性质的词汇,如通知取快递,发货提醒等;广告网关发行业的促销信息。广告营销短信群发50元/千条起售,全5分好评后可再赠送50条。
“超高质量、超快速度,支持三网,亲付款后我们3分钟内给您开好一个独立的账户,由您自己登录平台发的哦,操作非常简单的哦(我们平台里面有详细的截图教程)。确保稳定及时到达!支持定时、支持回复!”客服的文字中透着热情。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说,对于电商而言,“双11”等大促活动是每年最重要的一个节点,希望通过发送营销短信的方式吸引用户,特别是将之前曾经消费过的用户寻回,同时市面上有非常成熟的产业链进行短信群发服务,为商家提供便利,简直是“一拍即合”。
处罚少威慑力不大,治理仍需多方协作
10月25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召开行政指导会强调,各主要电商平台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承担起平台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宁权。
这并非官方对营销短信问题第一次发声。今年“6·18”大促期间,工信部就曾发布消息,提出规范电商平台“6·18”短信营销行为,尽快遏制垃圾短信蔓延趋势。
实际上,无论是民法典还是《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都明令禁止擅自发送商业营销短信这一行为。而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在官方关注与法律规定的双重压力下,电商对消费者的“轰炸”为何仍屡禁不止?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看来,短信营销违法行为隐蔽,查处有难度。一些平台随意改号,使得垃圾短信更具隐蔽性,增加了监管和溯源的难度。同时,监管技术和治理水平也有待提升,治理短信营销,光靠行政执法不行,需要政府、企业、电信运营商、公民、行业协会形成合力。
“营销短信无孔不入背后多是发送方的利益考量。大数据时代,浏览即‘留痕’,绘制用户画像进行精准推送不再是难事,广撒网的营销短信,又可以作为辅助手段触达尽可能多的用户群体。”任超说,对商家来说,短信推广是精准度极高且低成本的营销手段,因此很多商家对此乐此不疲。
任超说,尽管擅自发布营销短信已成为普遍现象,但却鲜有企业和商家因此受到处罚,而且顶格3万元的罚款,在可观的利润预期面前,威慑力也不大。
在张韬看来,治理营销短信是一项系统工程,很难一蹴而就。过量电信营销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打法律的擦边球,用户维权的时间成本与预期效果极其不匹配,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还有必要进一步提升等。
姚志伟建议,主管部门需要加大对非法采集、过度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等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针对电商平台和电信企业双管齐下,从源头进行治理。
“商家群发短信是依托电商平台获取的用户信息,而群发行为则是通过电信企业进行的。电商平台可以利用虚拟号码的技术,探索防止店家获得消费者真实号码的模式,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当然,由于网络交易的环节比较长,且涉及店家、快递等多个主体,这种模式的实现具有一定难度。同时,电信企业也应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高频电话、短信进行检测,必要时可以进行拦截。”姚志伟说。
郑宁建议,政府和企业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预警监测、防范拦截等机制,帮助用户免受垃圾短信侵扰。同时,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
“治理短信、电话营销乱象,需要完善治理体系顶层设计,依法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同时,充分发挥信用管理的作用,增强监管威慑效果。不管是平台还是商家的经营活动,都应该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越法律底线,无底线侵扰只会将消费者越推越远。”张韬说。(观察者网)
“你看看,几乎全是购物平台的商家推广信息。”11月1日,面对前来采访的《法治日报》记者,她拿起手机打开短信界面说道,“手机都要炸了,真的烦死了”。
戴莹的遭遇,很多网络购物发烧友也正在经历。多位受访者说,这两年来,越来越多的电商以发送短信的形式,告知店铺的上新情况、优惠活动等信息,节点前的短信轰炸已经成为常态。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称,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营销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未经用户同意或超限、超范围发送营销短信,则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安宁权。治理短信、电话营销现象,既需要完善治理体系顶层设计,依法深入推进综合治理,也需要电商平台、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等主体的自我监管与配合。
短信电话轮番轰炸,退订仍会遭到骚扰
“以前收到这类短信,我还会点开看看,然后删除。后来这类短信越来越多,删都删不过来。尤其赶上购物节时,电商一个接一个短信发过来,有的还连发好几条。”戴莹说,今年“双11”电商平台开始预售前,她的手机叮叮咚咚响了一天,开视频会时还在不停地弹短信窗口,特别影响心情。
记者浏览戴莹手机上的这些短信发现,内容大同小异:先在开头表明是哪个商家,然后要么说自己最近要上新品,欢迎选购,要么介绍最近有什么满减活动,并直接附上店铺链接。
“如果我真要买这个东西的话,我不需要商家提醒也会买,如果我不想买的话,发再多短信我也不会动心,只会拉低我对这家店的好感。”戴莹“吐槽”道。
北京市朝阳区居民田桥对此也深有同感。田桥注意到,给她发的推销短信大多来自她曾经注册过会员或购物过的电商,哪怕只是申请过免费的试用装小样。让她特别不满的是,她给自己父母网购过几次,结果父母的手机上也经常收到推销短信。
“我爸妈年纪比较大了,平时用短信比较少,收到的垃圾短信多了会感到很烦躁,他们跟我抱怨过好多次了。”田桥说。
为此,田桥特别留心短信的退订问题,她发现这些短信基本上还是留有退订方式的,即回复“N”或“TD”等字母。但实际上,退订不是每次都管用的,“我印象特别深刻,有几家店我回复了退订之后,还是能收到他们发来的短信。不仅搭进去短信费,还不见成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信息,近年来,“双11”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相关投诉占比高达九成,且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类垃圾信息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发送营销短信等问题较为突出,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
面对层出不穷的营销短信,网友们调侃道:“今天收到的促销短信保守估计上百条”“‘双11’也‘内卷’了吗,今天被短信轰炸的同时竟然还接到了电话”……
天津的唐女士经营一家网店,她告诉记者,群发短信是需要付费的,费用不低,规模不大的个人店铺一般还不太舍得花钱去发短信、打电话,通常都是比较大的品牌旗舰店愿意花这笔钱。多位受访者也证实了其说法:收到的短信和电话,一般都是较为大牌的美妆、护肤品等商家发送的。
短信没停电话又来,侵犯消费者安宁权
采访过程中,多位消费者向记者抱怨道:短信轰炸也就罢了,现在一些商家开始采用打电话的方式推销,直接点对点联系,如此骚扰令人头疼不已。
10月28日,田桥收到了某护肤品旗舰店的来电,电话中,充满磁性的男导购热情地感谢田桥对其品牌的支持,随后声情并茂地介绍了该品牌“双11”的优惠活动和热销产品,“期待您的光临”。
这已经是田桥最近接到的第3通营销电话了。这3通电话分别来自3家不同的护肤品店铺,接通后对方都是声音富有磁性的青年男子,营销话术也大同小异。
从短信到电话,田桥感到十分无奈:“一看是陌生号码,我还以为是快递或者其他重要电话,结果一接竟然是××品牌的营销电话。电话还不能像短信那样选择退订或无视,真的太烦了!”
事实上,每逢促销节点,电商平台及一些商家过量的短信、电话营销,已成为消费者的一大痛点。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21年“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在6月1日至6月20日共计20天舆情监测期内,共收集有关广告短信类负面信息近6.5万条。
报告称,广种薄收式的短信轰炸技术含量低、骚扰频次高。事实上,这种低成本制造“信息垃圾场”的短视行为就算偶有收益,其“变现”能力也相当有限,更多的还是惹人烦、讨人厌,最终也必将遭人弃。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任超认为,短信、电话营销作为商业广告的一种载体,本身没有“原罪”。营销短信发展到如今“人见人厌”的地步,主要在于发送行为并未建立在消费者知情和同意的基础之上。消费者相对于平台和商家,往往显得十分被动。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韬律师告诉记者,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营销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未经用户同意或超限、超范围发送营销短信,则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宁权。
张韬说,民法典中将安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进行了规定和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这种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过度营销的行为,还可能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相关权益和隐私权。”
群发产业链条成熟,商家可以批量购买
“我已经收到你们家无数条短信了,为什么还要打电话?你们这样已经造成骚扰了知道吗?!”最近,在接到推销电话后,忍无可忍的田桥发火了。电话那头先是一愣,表示很抱歉给她带来了不好的消费体验,具体情况会反馈给店家。
田桥又向该品牌旗舰店反映这一情况,客服称这是会员服务内容。对于“是否征得消费者同意”的问题,客服表示自己不清楚,会就此问题向专员反映。
记者查询包括该品牌旗舰店在内的10家网店发现,入会条件均要求消费者授权其获取并使用用户手机号等信息。《会员授权协议》《会员规则与隐私协议》等文件中往往有这样的表述:“您授权本平台将您提交的信息存储并提供给店铺使用,同意此店铺向您发送邮件、短信、致电或专属客服信息”“您知悉并同意,商家/品牌将通过短信、专属客服等渠道向您发送品牌及店铺最新消息”。
而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文件往往均以超链形式存在,需要用户主动点开查看,而用户是否查看并不影响授权确认。“当时根本没注意到有这个协议。”多位受访者说。
11月1日,记者致电一家电商平台,以消费者身份向其反映近日收到大量营销短信、电话,希望“平台能管管”。其人工客服表示情况已知悉,平台对于过度营销行为也持反对态度,会如实记录下来。而对“有无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的提问,其表示“不清楚”“暂无相关规定”。
张韬认为,商家和平台在会员注册的相关隐私协议中,将用户“知悉并同意”商家通过短信等渠道发送店铺营销信息,作为用户开通会员、享受服务的前置条件,且这一条件是不可跳过、不可选“否”的,这么做看似“合法”,实则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
对于这么多骚扰短信到底是谁发出来的问题,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存在不少为电商提供短信群发服务的网店,批量购买的费用也并不高。
记者在搜索引擎、购物平台等输入“短信群发”“活动短信”等关键词,能轻易搜到一批相关网店,店铺显著位置标明了“购物节营销类短信群发”等广告语。
记者点击进入一家号称“短信营销领域专家”的通信公司官网,上面打着“双11备战活动,预售低价存量~短信、彩信、400电话、空号检测全部低价”“你的好产品不做推广不打广告,你自己用吗”等广告。
根据该网站提供的微信号,记者添加了其客户经理。据客户经理介绍,公司提供的短信套餐最低1万条起充,“双11”有优惠,原价550元/万条的基础套餐现在仅售450元,“这个短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您充值以后可以慢慢使用,用完为止”。
一家提供群发短信服务的网店,资料显示营业时间已达9年。客服介绍,他们的业务大致分为通知网关和广告网关,通知网关不带任何促销性质的词汇,如通知取快递,发货提醒等;广告网关发行业的促销信息。广告营销短信群发50元/千条起售,全5分好评后可再赠送50条。
“超高质量、超快速度,支持三网,亲付款后我们3分钟内给您开好一个独立的账户,由您自己登录平台发的哦,操作非常简单的哦(我们平台里面有详细的截图教程)。确保稳定及时到达!支持定时、支持回复!”客服的文字中透着热情。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说,对于电商而言,“双11”等大促活动是每年最重要的一个节点,希望通过发送营销短信的方式吸引用户,特别是将之前曾经消费过的用户寻回,同时市面上有非常成熟的产业链进行短信群发服务,为商家提供便利,简直是“一拍即合”。
处罚少威慑力不大,治理仍需多方协作
10月25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召开行政指导会强调,各主要电商平台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承担起平台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宁权。
这并非官方对营销短信问题第一次发声。今年“6·18”大促期间,工信部就曾发布消息,提出规范电商平台“6·18”短信营销行为,尽快遏制垃圾短信蔓延趋势。
实际上,无论是民法典还是《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都明令禁止擅自发送商业营销短信这一行为。而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在官方关注与法律规定的双重压力下,电商对消费者的“轰炸”为何仍屡禁不止?
在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看来,短信营销违法行为隐蔽,查处有难度。一些平台随意改号,使得垃圾短信更具隐蔽性,增加了监管和溯源的难度。同时,监管技术和治理水平也有待提升,治理短信营销,光靠行政执法不行,需要政府、企业、电信运营商、公民、行业协会形成合力。
“营销短信无孔不入背后多是发送方的利益考量。大数据时代,浏览即‘留痕’,绘制用户画像进行精准推送不再是难事,广撒网的营销短信,又可以作为辅助手段触达尽可能多的用户群体。”任超说,对商家来说,短信推广是精准度极高且低成本的营销手段,因此很多商家对此乐此不疲。
任超说,尽管擅自发布营销短信已成为普遍现象,但却鲜有企业和商家因此受到处罚,而且顶格3万元的罚款,在可观的利润预期面前,威慑力也不大。
在张韬看来,治理营销短信是一项系统工程,很难一蹴而就。过量电信营销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商家利用平台规则漏洞打法律的擦边球,用户维权的时间成本与预期效果极其不匹配,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还有必要进一步提升等。
姚志伟建议,主管部门需要加大对非法采集、过度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等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针对电商平台和电信企业双管齐下,从源头进行治理。
“商家群发短信是依托电商平台获取的用户信息,而群发行为则是通过电信企业进行的。电商平台可以利用虚拟号码的技术,探索防止店家获得消费者真实号码的模式,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当然,由于网络交易的环节比较长,且涉及店家、快递等多个主体,这种模式的实现具有一定难度。同时,电信企业也应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高频电话、短信进行检测,必要时可以进行拦截。”姚志伟说。
郑宁建议,政府和企业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预警监测、防范拦截等机制,帮助用户免受垃圾短信侵扰。同时,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企业和个人进行联合惩戒。
“治理短信、电话营销乱象,需要完善治理体系顶层设计,依法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同时,充分发挥信用管理的作用,增强监管威慑效果。不管是平台还是商家的经营活动,都应该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越法律底线,无底线侵扰只会将消费者越推越远。”张韬说。(观察者网)
叮咚~
2021年10月30日,本学期第三期老年公寓爱老敬老活动顺利开展啦!
徐徐秋风淡淡花香,
脉脉情动声声祝福,
我们嬉笑玩闹,
只为您一展笑颜,
我们递水煮茶,
只愿您快乐永驻,
我们的一举一动,
是否会使您回忆,
那属于您的时代,
呼唤您内心童真。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以我之行护您愉悦,
我们与您心连心情牵情,
这也是两个时代在触碰,
送上殷殷祝愿,
期待下次与您相会!
2021年10月30日,本学期第三期老年公寓爱老敬老活动顺利开展啦!
徐徐秋风淡淡花香,
脉脉情动声声祝福,
我们嬉笑玩闹,
只为您一展笑颜,
我们递水煮茶,
只愿您快乐永驻,
我们的一举一动,
是否会使您回忆,
那属于您的时代,
呼唤您内心童真。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以我之行护您愉悦,
我们与您心连心情牵情,
这也是两个时代在触碰,
送上殷殷祝愿,
期待下次与您相会!
【希望天津茱莉亚成为天津城市国际化发展的“催化剂”──访美国茱莉亚学院荣誉院长、首席中国事务官约瑟夫 W.波利希】 每个周末,天津茱莉亚学院(以下简称天津茱莉亚)的校园里总是人头攒动,来自全国各地的大学预科学生会聚于此,接受高水准的学院式系统音乐教育。10月30日,专程来津参加天津茱莉亚校园落成典礼的美国茱莉亚学院荣誉院长、首席中国事务官约瑟夫 W.波利希,也走到了预科学生之中,举办了一场面对面的交流会。交流会后,本报记者对波利希进行了专访,倾听他对天津茱莉亚的评价与期待,感受他对天津的深情与厚谊。
问:天津茱莉亚的设立开创了中美合作办学的新篇章,学院建设从无到有经历了10年时间,请问当初学院选址为何落户天津?您能分享这其中的过程吗?
答:成立于1905年的美国茱莉亚学院(以下简称美国茱莉亚)是世界知名表演艺术教育机构,天津茱莉亚合作办学项目是我们建校一百多年来第一次在海外开展合作办学,也是美国茱莉亚第一次在海外颁发学位。当初,考虑开设分校时,我还在美国茱莉亚担任院长,当时就提出了“一所学校,两座校园”的愿景。在学校筹建的过程中,我们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选址等方面的考量,考虑过其他的国家或城市,也考虑过是不是建立一个高端的音乐培训基地而不是完整的学院。
当我们来到中国、来到天津时,很惊喜地发现天津的城市发展理念与我们的初衷十分契合,天津市委、市政府远见卓识,相关部门及合作伙伴的构想也与我们的计划高度统一,于是大家一拍即合,合作设立一座世界一流的音乐教育院校的梦想,就从那时开始一步步走向现实。随后的十多年里,从最初起草规划到实际启动建设再到如今落成投用,我和同事们无数次到这里,与中美两国的合作伙伴们共同推进天津茱莉亚的建设与发展。2015年,我们在纽约宣布了筹建天津茱莉亚的消息。2017年,天津茱莉亚顺利启动项目建设。
问:时隔几年再次走进天津茱莉亚,您的感受如何?对天津茱莉亚的教学水平以及学生水准如何评价?
答:上一次,我来到天津还是两年前,那时天津茱莉亚还在建设之中,首届预科学生也才刚开学。如今,我亲眼见证了新校园的落成,这对我来说是非常激动与难忘的。我也欣喜地看到,在过去两年间,天津茱莉亚稳步发展,先后迎来了世界一流水准的教师团队,来自世界各地的两届研究生,大学预科也开始了向国内外著名音乐学府输送人才,这所中美合作办学的学校正努力撰写着世界音乐教育的全新篇章。
上周六我一整天都在旁听天津茱莉亚预科课程,我可以肯定地说,天津茱莉亚的预科教学和音乐表演水平与美国茱莉亚相差无几,这也证明了天津茱莉亚的实力。这些天,我还看到,天津茱莉亚在全球范围内选拔而来的研究生都具有非常高的水准,这让我十分欣慰与骄傲,我感受到持续100多年茱莉亚的信念在这里得到了实现。
问:天津茱莉亚学院的建设与天津的城市功能定位高度契合,您对学院的未来发展有何期待?今后学院对推动天津城市国际化发展起到怎样的作用?
答: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我来这里不仅仅是为了学院的落成,也是为了制定学院的五年计划。以此为背景,我们正在探索开设更多专业的可能性。虽然现在讨论会开设哪些专业还为时过早,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将改善学院乃至整个天津的艺术教育环境。所以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为大家带来好消息。之前也曾有人有疑问,为什么天津茱莉亚没有设立本科部。其实,学院筹建之初,我们就计划先以研究生部的高水准奠定好发展基础,再进一步开展更多层级的教学活动,或是设立更多专业。如今看来,我们的计划在短期内取得了成功,这让大家对未来在天津的发展充满信心。
天津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中西合璧的城市。从天津茱莉亚筹建开始,我和我的同事、朋友们在天津工作了至少10年,现在我还成为了天津市的荣誉市民,我感到非常自豪。我希望天津茱莉亚能作为天津城市国际化发展的“催化剂”,也希望将“天津”和“茱莉亚”两个名字连在一起,在世界上共同成为“卓越”的代表。
我一直认为,天津茱莉亚不只是一个为学生授予学位的机构,也不是其他音乐学院的竞争对手,它更像是一个能在中国、东南亚乃至全球各地催化产生新项目、新想法的“催化剂”,其他音乐学院、艺术机构、演出团体等创意上的合作伙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合作交流性质的。因为我们在天津茱莉亚做的事情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事实上,我们研究生的所有专业都是合作项目。我们还创建了天津茱莉亚室内乐团,这样他们在中国或世界各地巡演时,天津的名字就会随之出现在世界各地,让天津更好地走向国际。
问:作为促进中美人文交流的新平台,在您看来,天津茱莉亚未来将在这方面发挥怎样的积极作用?
答:音乐是属于全人类的艺术形式,是跨越国界、沟通民心的桥梁。天津茱莉亚可以说是中美之间在艺术院校建设领域开展合作的开端,也是中美双方加强教育合作、开展人文交流的新平台。我一直有一个观点,音乐家不能只成为一位单纯的表演者,他应该将自己的能量辐射到整个社区、整个社会之中,成为“社会公民”,实现艺术的社会功能。艺术家更应走下舞台,走入社区与人群,对促进社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虽然这些影响很可能要几十年甚至更久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
我希望天津茱莉亚能让交流合作成为常态,不仅仅停留在教育机构之间,也能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合作与交流,或许一些相关的国际会议未来能在天津茱莉亚举办。其实,我们已经在进行一些人文交流的尝试。5月中旬,天津茱莉亚就与中国国家大剧院展开了一系列演出交流互访活动,这里面包括演出策划、艺术教育普及、艺术家培养、人员交流等多方面,希望能一起推动表演艺术和音乐教育事业在全球的发展。我们还举办了4场音乐会,其中一场便是以“中西对话:音乐联结文化”为主题的。非常感谢天津各部门以及合作伙伴给予我们的大力支持,没有你们就不会有天津茱莉亚。未来我也相信天津茱莉亚将在这里实现蓬勃发展,真正成为促进中美人文交流的新平台。(记者 万红)
https://t.cn/A6xPBhpA
问:天津茱莉亚的设立开创了中美合作办学的新篇章,学院建设从无到有经历了10年时间,请问当初学院选址为何落户天津?您能分享这其中的过程吗?
答:成立于1905年的美国茱莉亚学院(以下简称美国茱莉亚)是世界知名表演艺术教育机构,天津茱莉亚合作办学项目是我们建校一百多年来第一次在海外开展合作办学,也是美国茱莉亚第一次在海外颁发学位。当初,考虑开设分校时,我还在美国茱莉亚担任院长,当时就提出了“一所学校,两座校园”的愿景。在学校筹建的过程中,我们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选址等方面的考量,考虑过其他的国家或城市,也考虑过是不是建立一个高端的音乐培训基地而不是完整的学院。
当我们来到中国、来到天津时,很惊喜地发现天津的城市发展理念与我们的初衷十分契合,天津市委、市政府远见卓识,相关部门及合作伙伴的构想也与我们的计划高度统一,于是大家一拍即合,合作设立一座世界一流的音乐教育院校的梦想,就从那时开始一步步走向现实。随后的十多年里,从最初起草规划到实际启动建设再到如今落成投用,我和同事们无数次到这里,与中美两国的合作伙伴们共同推进天津茱莉亚的建设与发展。2015年,我们在纽约宣布了筹建天津茱莉亚的消息。2017年,天津茱莉亚顺利启动项目建设。
问:时隔几年再次走进天津茱莉亚,您的感受如何?对天津茱莉亚的教学水平以及学生水准如何评价?
答:上一次,我来到天津还是两年前,那时天津茱莉亚还在建设之中,首届预科学生也才刚开学。如今,我亲眼见证了新校园的落成,这对我来说是非常激动与难忘的。我也欣喜地看到,在过去两年间,天津茱莉亚稳步发展,先后迎来了世界一流水准的教师团队,来自世界各地的两届研究生,大学预科也开始了向国内外著名音乐学府输送人才,这所中美合作办学的学校正努力撰写着世界音乐教育的全新篇章。
上周六我一整天都在旁听天津茱莉亚预科课程,我可以肯定地说,天津茱莉亚的预科教学和音乐表演水平与美国茱莉亚相差无几,这也证明了天津茱莉亚的实力。这些天,我还看到,天津茱莉亚在全球范围内选拔而来的研究生都具有非常高的水准,这让我十分欣慰与骄傲,我感受到持续100多年茱莉亚的信念在这里得到了实现。
问:天津茱莉亚学院的建设与天津的城市功能定位高度契合,您对学院的未来发展有何期待?今后学院对推动天津城市国际化发展起到怎样的作用?
答: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我来这里不仅仅是为了学院的落成,也是为了制定学院的五年计划。以此为背景,我们正在探索开设更多专业的可能性。虽然现在讨论会开设哪些专业还为时过早,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将改善学院乃至整个天津的艺术教育环境。所以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为大家带来好消息。之前也曾有人有疑问,为什么天津茱莉亚没有设立本科部。其实,学院筹建之初,我们就计划先以研究生部的高水准奠定好发展基础,再进一步开展更多层级的教学活动,或是设立更多专业。如今看来,我们的计划在短期内取得了成功,这让大家对未来在天津的发展充满信心。
天津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中西合璧的城市。从天津茱莉亚筹建开始,我和我的同事、朋友们在天津工作了至少10年,现在我还成为了天津市的荣誉市民,我感到非常自豪。我希望天津茱莉亚能作为天津城市国际化发展的“催化剂”,也希望将“天津”和“茱莉亚”两个名字连在一起,在世界上共同成为“卓越”的代表。
我一直认为,天津茱莉亚不只是一个为学生授予学位的机构,也不是其他音乐学院的竞争对手,它更像是一个能在中国、东南亚乃至全球各地催化产生新项目、新想法的“催化剂”,其他音乐学院、艺术机构、演出团体等创意上的合作伙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合作交流性质的。因为我们在天津茱莉亚做的事情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事实上,我们研究生的所有专业都是合作项目。我们还创建了天津茱莉亚室内乐团,这样他们在中国或世界各地巡演时,天津的名字就会随之出现在世界各地,让天津更好地走向国际。
问:作为促进中美人文交流的新平台,在您看来,天津茱莉亚未来将在这方面发挥怎样的积极作用?
答:音乐是属于全人类的艺术形式,是跨越国界、沟通民心的桥梁。天津茱莉亚可以说是中美之间在艺术院校建设领域开展合作的开端,也是中美双方加强教育合作、开展人文交流的新平台。我一直有一个观点,音乐家不能只成为一位单纯的表演者,他应该将自己的能量辐射到整个社区、整个社会之中,成为“社会公民”,实现艺术的社会功能。艺术家更应走下舞台,走入社区与人群,对促进社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虽然这些影响很可能要几十年甚至更久的时间才能显现出来。
我希望天津茱莉亚能让交流合作成为常态,不仅仅停留在教育机构之间,也能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合作与交流,或许一些相关的国际会议未来能在天津茱莉亚举办。其实,我们已经在进行一些人文交流的尝试。5月中旬,天津茱莉亚就与中国国家大剧院展开了一系列演出交流互访活动,这里面包括演出策划、艺术教育普及、艺术家培养、人员交流等多方面,希望能一起推动表演艺术和音乐教育事业在全球的发展。我们还举办了4场音乐会,其中一场便是以“中西对话:音乐联结文化”为主题的。非常感谢天津各部门以及合作伙伴给予我们的大力支持,没有你们就不会有天津茱莉亚。未来我也相信天津茱莉亚将在这里实现蓬勃发展,真正成为促进中美人文交流的新平台。(记者 万红)
https://t.cn/A6xPBhpA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