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孙悟空喜欢林黛玉#
六小龄童要坐不住了,孙悟空不光喜欢白骨精了,孙悟空又喜欢林黛玉了。
六老师,赶快来抨击做这个无聊视频的博主!
看热闹不嫌事大,孙悟空又“被”恋爱了。
又有人在侮辱中国传统文学名著了,快,孙大圣,该出山了。
掣开如意金箍棒,打他个地覆天也翻。
俺老孙来也!
一根如意金箍棒,一万三千五百斤,神挡杀神,魔挡杀魔。
担山填海,手掌日月,三界称雄,为我齐天大圣。
何方妖孽,竟敢犯我大圣神威!
#微博新知博主#
六小龄童要坐不住了,孙悟空不光喜欢白骨精了,孙悟空又喜欢林黛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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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老孙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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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山填海,手掌日月,三界称雄,为我齐天大圣。
何方妖孽,竟敢犯我大圣神威!
#微博新知博主#
#历史[超话]#
任子田讲过这样一件事:他们乡有个人夜间赶路,忽见月下的墓地松柏之间,有一男一女并排而坐。那男子十六七岁,清秀可爱,那女子白发垂肩身子伛偻,身旁放着一根拐杖,至少有七八十岁。二人肩靠着肩,谈笑盈盈,情谊相融。这乡民不禁感到好奇,心想那老太太到底是何方妖孽,竟能勾引少年男子与她亲昵。等他慢慢靠近想一看究竟时,那二人却冉冉消失了。第二天,这乡民跟人打听那是谁家的墓,这才得知真相。原来,这墓的男主人少年早逝,妻子为他守墓五十多年,死后二人合葬在了一起,所以他才看到了昨晚老妻少夫那一幕。
《诗经》上说:“毂则异室,死则同穴。”意思是说,在活着的时候不能同居一室,死了以后才得以葬在同一个墓穴,这种感情堪称情真意切。
《礼记》中记载:“殷人之祔也离之,周人之祔也合之。善夫!”殷商时期合葬时,夫妇二人的棺材是分离的,周朝的合葬则是夫妇的棺材在一起的。这样安排再好不过!
圣人通晓阴阳之礼,所以能够用人情来理解鬼的感情。那些不近人情之人,又怎能理解《礼记》的精要呢?
任子田讲过这样一件事:他们乡有个人夜间赶路,忽见月下的墓地松柏之间,有一男一女并排而坐。那男子十六七岁,清秀可爱,那女子白发垂肩身子伛偻,身旁放着一根拐杖,至少有七八十岁。二人肩靠着肩,谈笑盈盈,情谊相融。这乡民不禁感到好奇,心想那老太太到底是何方妖孽,竟能勾引少年男子与她亲昵。等他慢慢靠近想一看究竟时,那二人却冉冉消失了。第二天,这乡民跟人打听那是谁家的墓,这才得知真相。原来,这墓的男主人少年早逝,妻子为他守墓五十多年,死后二人合葬在了一起,所以他才看到了昨晚老妻少夫那一幕。
《诗经》上说:“毂则异室,死则同穴。”意思是说,在活着的时候不能同居一室,死了以后才得以葬在同一个墓穴,这种感情堪称情真意切。
《礼记》中记载:“殷人之祔也离之,周人之祔也合之。善夫!”殷商时期合葬时,夫妇二人的棺材是分离的,周朝的合葬则是夫妇的棺材在一起的。这样安排再好不过!
圣人通晓阴阳之礼,所以能够用人情来理解鬼的感情。那些不近人情之人,又怎能理解《礼记》的精要呢?
与网友虎牙对话(17) 不傻才傻
虎:我把你的文章转到我的QQ,有一个好友说你抄袭他。
我:何方妖孽?
虎:汾阳一个大学中文系老师,你也太不厚道了,说人妖孽。
我:不是妖孽,我怎么会抄袭他,我会抄袭别人吗?想想都觉得恶心、耻辱!
虎:我也觉得不会,不可能,我与他网上聊过,你们语言风格相似,但他没有你的古文根底,没有你大开大合的气势,我的专业就是魏晋南北朝文学。
我:一个已被你否定的问题拿来说事,你不觉得浪费时间吗?
虎:对,聊天嘛,天,有什么好聊的,要聊就聊人!
我:这是你抄袭我,我被人抄袭还差不多。
虎:我是引用,利用文献,我注明出处《梅子金黄杏子肥》。
我:说正事吧,今天你有什么要说的?
虎:不许笑话我,本来是不想说的,又觉得不说可惜,给你的写作增添一个细节吧!
我:你是红楼梦中林之孝夫妇,一锥子扎不出一句完整的话,继续说。
虎:我发现小骗子看上去特别热情、善良,其实心里特别冷酷,有一次他把别的女孩送他的东西统统扔进垃圾桶。
我:这不是随了你的意吗,他与过去一刀两断,与你一心一意过日子?
虎:不,我不这样看问题,只能说他冷酷,由此及彼,我送他的东西,早晚也会被他扔进垃圾桶。
我:说明你早看穿了小骗子,为什么不悬崖勒马?
虎:我就是傻,十几年了,我至今把他送我的戒指戴在手指上,开始我见不得这戒指,见它就做梦,多次出现幻觉,我想扔掉,但没有,收起来了,后来平静下来,它成了一个美好的符号,我天天戴着它,除了略有伤感,没有一丝一毫对我不利,这事不能前后连贯想,截取一段美好,十分受用。
我:谢谢你提供这个迷人的细节,“一与之齐,终身不改”,还是小儿女的心态,唯美是从,你是赢家,人生的赢家,在这个问题上,不傻才傻!
虎:我把你的文章转到我的QQ,有一个好友说你抄袭他。
我:何方妖孽?
虎:汾阳一个大学中文系老师,你也太不厚道了,说人妖孽。
我:不是妖孽,我怎么会抄袭他,我会抄袭别人吗?想想都觉得恶心、耻辱!
虎:我也觉得不会,不可能,我与他网上聊过,你们语言风格相似,但他没有你的古文根底,没有你大开大合的气势,我的专业就是魏晋南北朝文学。
我:一个已被你否定的问题拿来说事,你不觉得浪费时间吗?
虎:对,聊天嘛,天,有什么好聊的,要聊就聊人!
我:这是你抄袭我,我被人抄袭还差不多。
虎:我是引用,利用文献,我注明出处《梅子金黄杏子肥》。
我:说正事吧,今天你有什么要说的?
虎:不许笑话我,本来是不想说的,又觉得不说可惜,给你的写作增添一个细节吧!
我:你是红楼梦中林之孝夫妇,一锥子扎不出一句完整的话,继续说。
虎:我发现小骗子看上去特别热情、善良,其实心里特别冷酷,有一次他把别的女孩送他的东西统统扔进垃圾桶。
我:这不是随了你的意吗,他与过去一刀两断,与你一心一意过日子?
虎:不,我不这样看问题,只能说他冷酷,由此及彼,我送他的东西,早晚也会被他扔进垃圾桶。
我:说明你早看穿了小骗子,为什么不悬崖勒马?
虎:我就是傻,十几年了,我至今把他送我的戒指戴在手指上,开始我见不得这戒指,见它就做梦,多次出现幻觉,我想扔掉,但没有,收起来了,后来平静下来,它成了一个美好的符号,我天天戴着它,除了略有伤感,没有一丝一毫对我不利,这事不能前后连贯想,截取一段美好,十分受用。
我:谢谢你提供这个迷人的细节,“一与之齐,终身不改”,还是小儿女的心态,唯美是从,你是赢家,人生的赢家,在这个问题上,不傻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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