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太冷了,风还特别大[允悲]然后,就因为这个,我居然就成功拐骗她们俩跟我去吃离公司近一点儿的那家麻辣烫啦今天就连那家店里人都少了好多,平时人多的连位置都找不到,得益于这个大风天儿,我们仨今天进店以后居然还能挑一挑座位呢~
不过,大家都觉得今天的麻辣烫口味有些偏咸了[允悲]于是就连小甜甜这个自律的人都又跑去买了一罐儿北冰洋来喝[允悲]我觉得今天下午我可能要不停的喝水了[允悲]
话说,还好今天早晨我听我妈妈的话,穿了我最保暖的那件鹅绒羽绒服,中午出去小手一揣谁也不理的,相当的暖和[允悲]就听着走在一边儿的ada和甜甜一直在念叨太冷了,我甚至还有点儿想要在阳光下的大风里再散会儿步来的哈哈哈哈哈哈[允悲]
再话说,知春里的树叶们果然很懂得紧跟季节潮流,现在几乎都掉光了,只剩下小树杈们在寒风里瑟瑟发抖了[允悲]希望这个冬天别太长,春天快点儿来
更希望我能快点儿见到老陈啊
不过,大家都觉得今天的麻辣烫口味有些偏咸了[允悲]于是就连小甜甜这个自律的人都又跑去买了一罐儿北冰洋来喝[允悲]我觉得今天下午我可能要不停的喝水了[允悲]
话说,还好今天早晨我听我妈妈的话,穿了我最保暖的那件鹅绒羽绒服,中午出去小手一揣谁也不理的,相当的暖和[允悲]就听着走在一边儿的ada和甜甜一直在念叨太冷了,我甚至还有点儿想要在阳光下的大风里再散会儿步来的哈哈哈哈哈哈[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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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转户之社保缴纳】这四件事很多人不知道!你中招了吗?!
每当提及“社保缴纳”
除了知道很重要,要按时交以外
好像都不太了解……
尤其是遇到企业不缴、少缴
却不知该如何面对
别担心,老师来为你解答!
记牢这4件事,远离套路!
问题一
试用期能不缴社保吗?
答: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就应缴纳社保。
只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成立,单位就应为职工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时,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必须指出的是,社保费的缴纳与职工是否处于试用期、是否胜任工作等均不挂钩。
问题二
社保缴纳能签承诺书“自愿放弃”吗?
答:不能,承诺书不合法。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并不会因为劳动者签了所谓的自愿放弃承诺书就代表用人单位没有这样的义务,这份承诺书是不合法的。
同时,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保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保,缴纳社保费。
最后,提醒劳动者,社保和以后的养老、医疗保障等都有所关联,劳动者切不可因为一些眼前的蝇头小利就签订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即使劳动者自身表示不想缴纳社保费,希望单位把缴社保的钱换成现金或其他,这种情况也是违法行为。
问题三
用人单位和社保缴纳方可分离吗?
答:不可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应尽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定的义务,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的应尽责任。
《社会保险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用人单位的社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保登记。
其中,“用人单位”和“当地”两个关键词不可忽视,这项规定的引申含义是,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的单位主体应当同是社保缴纳单位的主体,不应当随意跨单位、跨地区缴纳社会保险。
问题四
社保缴纳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应补足缴费款项,如存在不规范做法,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社保缴纳中最常见的“套路”就是用人单位漏缴和少缴。虽然社保缴纳的比例是固定的,但基数是可以选择的,最低和最高的基数都是上一年年度的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的时候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来作为基数。
在现实操作中,用人单位往往通过各种手段,按低于劳动者实际工资甚至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社保,这对劳动者日后的养老待遇、医疗、工伤、生育等费用都有影响。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保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保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当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规范做法,可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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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试用期能不缴社保吗?
答: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就应缴纳社保。
只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成立,单位就应为职工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时,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必须指出的是,社保费的缴纳与职工是否处于试用期、是否胜任工作等均不挂钩。
问题二
社保缴纳能签承诺书“自愿放弃”吗?
答:不能,承诺书不合法。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并不会因为劳动者签了所谓的自愿放弃承诺书就代表用人单位没有这样的义务,这份承诺书是不合法的。
同时,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保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保,缴纳社保费。
最后,提醒劳动者,社保和以后的养老、医疗保障等都有所关联,劳动者切不可因为一些眼前的蝇头小利就签订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即使劳动者自身表示不想缴纳社保费,希望单位把缴社保的钱换成现金或其他,这种情况也是违法行为。
问题三
用人单位和社保缴纳方可分离吗?
答:不可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应尽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定的义务,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的应尽责任。
《社会保险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
■用人单位的社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保登记。
其中,“用人单位”和“当地”两个关键词不可忽视,这项规定的引申含义是,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的单位主体应当同是社保缴纳单位的主体,不应当随意跨单位、跨地区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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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应补足缴费款项,如存在不规范做法,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社保缴纳中最常见的“套路”就是用人单位漏缴和少缴。虽然社保缴纳的比例是固定的,但基数是可以选择的,最低和最高的基数都是上一年年度的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的时候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来作为基数。
在现实操作中,用人单位往往通过各种手段,按低于劳动者实际工资甚至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纳社保,这对劳动者日后的养老待遇、医疗、工伤、生育等费用都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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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红的收入情况[玉兔]】
从这条新闻中看出来的,难道不是,网红赚的钱其实没有那么多吗?平时的数据水分由此可见。
别忘了,雪梨是头部网红之一,“钱夫人”宣传时动辄都是年度三十亿流水,可从2011年到现在,如果加上一倍的罚款才6000万,那就是逃税额度大约在3000万(个人所得税应该是40%吧?),这就意味着2011年出道到现在总收入其实也就是7500万左右。
对于普通人,这钱不算少,这可是头部排前几的网红哦。没去细算,可大概是这么个意思,大家怎么看?#如何看待网络主播偷逃税被处罚##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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