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球芳踪总决赛投票活动开启 四位大学校花终极PK https://t.cn/RWrpm2C 由中国台球协会主办,北京国奥众合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台球分会、上海市台球协会、四川省台球协会和海南省台球协会承办,北京国奥金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传媒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海口经济学院协办的世界9球•校园芳踪2017年“海南澄迈•中信国安”杯世界女子9球锦标赛校园行(决赛)将于11月6日举行。从北京、四川、上海和海口脱颖而出的四站校花冠军将在总决赛上展开终极对决。
可以申报国家明年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资金了!!!
2017-10-11 科技部支持 众合资源创新赢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请在下面的“回复”处留言,我们会尽快发给您。
三、申请资格要求
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申报咨询渠道
(一)在下面的“回复”处留言,我们会尽快为您提供对接服务。
(二)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1)“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2、68104462;(2)“高性能计算”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10、68104457;(3)“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8、68338941;(4)“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17、68104457;(5)“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0、68104408;(6)“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6、68104457;(7)“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2、68104423;(8)“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7、68104492;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9号楼,邮编:100044。(9)“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17、68207716;(10)“网络空间安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25、68207724;(11)“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32
2017-10-11 科技部支持 众合资源创新赢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请在下面的“回复”处留言,我们会尽快发给您。
三、申请资格要求
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申报咨询渠道
(一)在下面的“回复”处留言,我们会尽快为您提供对接服务。
(二)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1)“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2、68104462;(2)“高性能计算”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10、68104457;(3)“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8、68338941;(4)“地球观测与导航”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17、68104457;(5)“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0、68104408;(6)“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6、68104457;(7)“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2、68104423;(8)“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7、68104492;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9号楼,邮编:100044。(9)“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17、68207716;(10)“网络空间安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25、68207724;(11)“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32
【京津冀民间社会组织发展与创新联盟论坛暨社会组织发展与社区治理创新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和平新闻#京津冀协同发展已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中,三地社会组织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生力军。为加强京津冀地区民间社会组织的交流,逐步推动三地不同领域民间社会组织的合作,在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河北省社会工作促进会、北京市通州区社会建设研究指导与评估中心以及北京市通州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指导下,北京市众合社会工作事务所携手天津市和平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河北大学管理学院,于2017年9月9日在天津市和平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召开京津冀民间社会组织发展与创新联盟论坛暨社会组织发展与社区治理创新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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