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连线其他城市,看看外地咋治理违法遛犬】#哈尔滨人遛狗调查#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可城市中存在的违法养犬、遛犬现象不容忽视。本报近日就哈尔滨存在的一些市民不文明养狗的问题,连续刊发了《遛狗乱象调查:200人遛狗8成不拴绳》《哈市警方:严打违法养犬、遛犬行为》两篇报道,得到了广泛关注。日前,记者连线国内其他城市,了解了外地是如何治理违法养犬、遛犬行为的。
深圳: 先罚再捕 疏堵结合 两周一执法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深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获悉,深圳市关于犬类管理的制度非常健全、配备齐全。深圳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科王姓工作人员告诉生活报记者,市里有专门的人员进行行业指导,各区的执法局、街道办都有犬类管理人员,配备有捕狗工具,对捕狗人员进行培训。对捕烈性犬等一些特殊任务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理。
捕来的狗送到专门的留检基地,并且号召爱心人士领养,对长期无人认养的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介绍,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深圳市城管执法部门每两周开展一次文明养犬统一执法日专项行动,将执法行动常态化、全天候、广覆盖,以精细化管理养犬行为,并严查流浪犬及禁养烈性犬。遛狗不牵绳最少罚款500元。
让广大宠物狗主人称赞的是,深圳不只管理,还举行各种活动来宣传文明养犬。就在今年10月29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了爱犬日活动,这样的活动已经举办三届了。活动设有“领养区”“科普咨询区”及“爱心区”。主会场现场为铲屎官和狗狗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相亲大会”,铲屎官们现场答对一定数量的题目,即可和想领养的狗狗幸福“牵手”,相依相伴。
杭州:严查不拴绳遛犬 设犬类执法队伍
11月29日,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致电浙江省杭州市城管局(市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监督处,朱姓处长表示,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是杭州市城管局直属单位,该单位的职能包括组织开展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乡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和公安交通管理等经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执法工作,其中就包括犬类执法队伍,具有犬类管理执法资格。
“犬类执法队伍有五六个人,负责全市的犬类管理工作。”朱处长说,除了市级有执法队伍,每个区也设有执法队伍。区级城管执法队伍除了处理市民投诉不文明养犬外,还主动到街路上巡查,重点查处不拴犬绳遛犬、不按规定时间遛犬等不文明行为,全面排查无证养犬行为。在杭州反映不文明养犬的渠道非常顺畅,除了“贴心城管APP”外,还可拨打12345市长公开电话投诉。
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规定,允许携带小型犬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对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
同时,杭州在禁养犬管理方面要求特别严格,对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没收犬只,对单位养犬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养犬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朱处长告诉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杭州的犬领证办理率还是非常高的,线上、线下两种方式都可以办证,线上办证可以做到足不出户,并且不强制推行芯片,在办证的时候会发给狗主人,是否植入芯片由狗主人定。
对于网传的捕狗不人性化的问题,杭州严格遵循“抱、牵、网、钳、吹”五步工作法,按照“能抱的不用手牵,能牵的不用工具,能用网罩的不用钳子,能用钳子的不用吹管”原则,善待犬只,规范捕犬。对有主无证犬,按规范暂扣保存,犬主接受处罚、办证后领回。对流浪犬、无证犬做好收容工作。对符合领养条件的犬种,推向社会公开领养。
济南:不牵绳累犯 五年不许养狗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获悉,该大队负责犬类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将采取早晚清查、网上巡查、调取小区监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曝光等措施,对首次发现的遛狗不拴狗绳行为予以警告,仍不改正的处罚20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没收犬只,犬主五年之内取消养犬资格。
他们还经常联合创城办、市城管执法局以及居委会、志愿者举行文明养犬宣传活动。还成立了“文明养犬自治委员会”,推动群众自治,效果很好。
随着济南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养犬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济南市制定出台了《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何修冬解读该文件时指出,济南市要构建多元共治的管理模式,提升养犬社会化治理水平。建立政府、部门、镇街、村居、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管理模式,突出养犬人自律自治,明确养犬人的责任;将社区自治管理模式和经验上升到法规中,鼓励和支持养犬行业协会、志愿服务组织等在犬只收容、流浪犬控制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济南市明确公安机关为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并对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何修冬指出,明确镇政府、街道办的管理职责,对组织协调居(村)委会做好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组织做好犬只免疫、协助做好犬只登记等做出规定。
上海:公共视频抓拍 根据影像截图处罚
前不久,上海市民唐先生因遛狗未牵狗绳,接到了辖区嘉兴路派出所依法做出的20元罚款处罚决定。面对处罚,唐先生起初并不承认自己未牵狗绳,坚称每次遛狗都有牵好自己的爱犬。民警随即拿出手机向其展示了一张照片,在这张照片上,唐先生手里攥着一团狗绳,却没有连着一旁的爱犬。让市民唐先生没想到的是,这张照片的拍摄者是全市首套专门用于抓拍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系统。
“遛狗不牵狗绳” 一直是广大市民反响比较突出的不文明养犬行为。然而,在警方的日常执法中,该类违法行为却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针对这一违法行为,近期虹口公安分局通过大调研,在辖区多个小区试点运行了一套抓拍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系统。据悉,这套系统实现了对小区出入犬类目标的智能分析筛选,可以将小区内公共视频拍摄到的影像与数据库进行碰撞分析,挑选拍到犬类的影像并截图保存。
上海的多个小区试点运行了抓拍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系统,成功发现并处罚了20余起遛狗不牵狗绳的违法行为。警方表示,下一步将拓宽试点维度,将符合硬件条件的社区逐步纳入模型覆盖范围,并将通过更多的样本收集,对该模型不断进行升级迭代,提高识别准确率,进一步净化养犬环境。
“强制收容”、 限时遛狗…… 多省市出台治理措施
安徽合肥七部门联手整治不文明遛狗。出门遛狗不牵绳可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犬粪不即时清理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合肥市文明办、公安局等七部门联手开展不文明遛犬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区域为市区二环路以内、大蜀山游览区、机场、开发区建成区。
辽宁马鞍山伤人犬“强制收容”。对于“遛狗不牵绳”的行为,执法人员将采取劝诫、罚款、收容等措施,并记录在案;对流浪犬和伤人犬应捕尽捕,“强制收容”。此外,执法人员将对未使用束犬绳牵领的犬只以及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的犬只进行捕抓收容,逐步对“遛狗不牵绳”干扰他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罚款。
河南张家口犬类管理分工明确,公安部门负责发证和治安案件,违法养犬由城管负责。自2020年7月1日起,张家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犬只注册、养犬证和犬牌的发放,对饲养犬只引发的各类治安案件的处理。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和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携犬出户的,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携带养犬证,为犬只佩戴犬牌、束犬链(长度不超过两米)、戴嘴套。
湖南长沙宣布出台《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长沙养犬施行分区域管理制度,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严格管理区每户限养1只普通犬。
在云南文山,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都可就地捕捉。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政府规定,在文山市区养犬的,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米,并由成年人牵引。7时至22时禁止遛狗。除此之外还要求,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都可就地捕捉,并按有关规定处置。
湖北武汉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因违反本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同时,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反规定将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陕西西安是最早开展“史上最严”犬类整治行动的。今年8月,当地警方就明确宣称要严格执行养犬“黑名单”制度,对于犬主出现遛狗不拴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被查处三次将吊销养犬登记证,五年内不得再次养犬。
11月16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对外宣布,将正式对该市限养区范围内的禁养犬开展收容处置。值得注意的是,在成都市公布的22种禁养犬中,中华田园犬、秋田犬等常见品种也榜上有名。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赵政府
深圳: 先罚再捕 疏堵结合 两周一执法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深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获悉,深圳市关于犬类管理的制度非常健全、配备齐全。深圳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科王姓工作人员告诉生活报记者,市里有专门的人员进行行业指导,各区的执法局、街道办都有犬类管理人员,配备有捕狗工具,对捕狗人员进行培训。对捕烈性犬等一些特殊任务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处理。
捕来的狗送到专门的留检基地,并且号召爱心人士领养,对长期无人认养的犬只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介绍,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深圳市城管执法部门每两周开展一次文明养犬统一执法日专项行动,将执法行动常态化、全天候、广覆盖,以精细化管理养犬行为,并严查流浪犬及禁养烈性犬。遛狗不牵绳最少罚款500元。
让广大宠物狗主人称赞的是,深圳不只管理,还举行各种活动来宣传文明养犬。就在今年10月29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了爱犬日活动,这样的活动已经举办三届了。活动设有“领养区”“科普咨询区”及“爱心区”。主会场现场为铲屎官和狗狗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相亲大会”,铲屎官们现场答对一定数量的题目,即可和想领养的狗狗幸福“牵手”,相依相伴。
杭州:严查不拴绳遛犬 设犬类执法队伍
11月29日,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致电浙江省杭州市城管局(市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监督处,朱姓处长表示,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是杭州市城管局直属单位,该单位的职能包括组织开展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乡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和公安交通管理等经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执法工作,其中就包括犬类执法队伍,具有犬类管理执法资格。
“犬类执法队伍有五六个人,负责全市的犬类管理工作。”朱处长说,除了市级有执法队伍,每个区也设有执法队伍。区级城管执法队伍除了处理市民投诉不文明养犬外,还主动到街路上巡查,重点查处不拴犬绳遛犬、不按规定时间遛犬等不文明行为,全面排查无证养犬行为。在杭州反映不文明养犬的渠道非常顺畅,除了“贴心城管APP”外,还可拨打12345市长公开电话投诉。
依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规定,允许携带小型犬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对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
同时,杭州在禁养犬管理方面要求特别严格,对未经批准擅自养犬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没收犬只,对单位养犬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养犬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朱处长告诉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杭州的犬领证办理率还是非常高的,线上、线下两种方式都可以办证,线上办证可以做到足不出户,并且不强制推行芯片,在办证的时候会发给狗主人,是否植入芯片由狗主人定。
对于网传的捕狗不人性化的问题,杭州严格遵循“抱、牵、网、钳、吹”五步工作法,按照“能抱的不用手牵,能牵的不用工具,能用网罩的不用钳子,能用钳子的不用吹管”原则,善待犬只,规范捕犬。对有主无证犬,按规范暂扣保存,犬主接受处罚、办证后领回。对流浪犬、无证犬做好收容工作。对符合领养条件的犬种,推向社会公开领养。
济南:不牵绳累犯 五年不许养狗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获悉,该大队负责犬类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将采取早晚清查、网上巡查、调取小区监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曝光等措施,对首次发现的遛狗不拴狗绳行为予以警告,仍不改正的处罚20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没收犬只,犬主五年之内取消养犬资格。
他们还经常联合创城办、市城管执法局以及居委会、志愿者举行文明养犬宣传活动。还成立了“文明养犬自治委员会”,推动群众自治,效果很好。
随着济南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养犬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济南市制定出台了《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何修冬解读该文件时指出,济南市要构建多元共治的管理模式,提升养犬社会化治理水平。建立政府、部门、镇街、村居、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管理模式,突出养犬人自律自治,明确养犬人的责任;将社区自治管理模式和经验上升到法规中,鼓励和支持养犬行业协会、志愿服务组织等在犬只收容、流浪犬控制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济南市明确公安机关为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并对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何修冬指出,明确镇政府、街道办的管理职责,对组织协调居(村)委会做好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组织做好犬只免疫、协助做好犬只登记等做出规定。
上海:公共视频抓拍 根据影像截图处罚
前不久,上海市民唐先生因遛狗未牵狗绳,接到了辖区嘉兴路派出所依法做出的20元罚款处罚决定。面对处罚,唐先生起初并不承认自己未牵狗绳,坚称每次遛狗都有牵好自己的爱犬。民警随即拿出手机向其展示了一张照片,在这张照片上,唐先生手里攥着一团狗绳,却没有连着一旁的爱犬。让市民唐先生没想到的是,这张照片的拍摄者是全市首套专门用于抓拍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系统。
“遛狗不牵狗绳” 一直是广大市民反响比较突出的不文明养犬行为。然而,在警方的日常执法中,该类违法行为却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针对这一违法行为,近期虹口公安分局通过大调研,在辖区多个小区试点运行了一套抓拍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系统。据悉,这套系统实现了对小区出入犬类目标的智能分析筛选,可以将小区内公共视频拍摄到的影像与数据库进行碰撞分析,挑选拍到犬类的影像并截图保存。
上海的多个小区试点运行了抓拍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系统,成功发现并处罚了20余起遛狗不牵狗绳的违法行为。警方表示,下一步将拓宽试点维度,将符合硬件条件的社区逐步纳入模型覆盖范围,并将通过更多的样本收集,对该模型不断进行升级迭代,提高识别准确率,进一步净化养犬环境。
“强制收容”、 限时遛狗…… 多省市出台治理措施
安徽合肥七部门联手整治不文明遛狗。出门遛狗不牵绳可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犬粪不即时清理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合肥市文明办、公安局等七部门联手开展不文明遛犬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区域为市区二环路以内、大蜀山游览区、机场、开发区建成区。
辽宁马鞍山伤人犬“强制收容”。对于“遛狗不牵绳”的行为,执法人员将采取劝诫、罚款、收容等措施,并记录在案;对流浪犬和伤人犬应捕尽捕,“强制收容”。此外,执法人员将对未使用束犬绳牵领的犬只以及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的犬只进行捕抓收容,逐步对“遛狗不牵绳”干扰他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罚款。
河南张家口犬类管理分工明确,公安部门负责发证和治安案件,违法养犬由城管负责。自2020年7月1日起,张家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犬只注册、养犬证和犬牌的发放,对饲养犬只引发的各类治安案件的处理。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和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携犬出户的,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携带养犬证,为犬只佩戴犬牌、束犬链(长度不超过两米)、戴嘴套。
湖南长沙宣布出台《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长沙养犬施行分区域管理制度,分为禁止养犬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严格管理区每户限养1只普通犬。
在云南文山,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都可就地捕捉。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政府规定,在文山市区养犬的,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米,并由成年人牵引。7时至22时禁止遛狗。除此之外还要求,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都可就地捕捉,并按有关规定处置。
湖北武汉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因违反本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同时,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反规定将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陕西西安是最早开展“史上最严”犬类整治行动的。今年8月,当地警方就明确宣称要严格执行养犬“黑名单”制度,对于犬主出现遛狗不拴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被查处三次将吊销养犬登记证,五年内不得再次养犬。
11月16日,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对外宣布,将正式对该市限养区范围内的禁养犬开展收容处置。值得注意的是,在成都市公布的22种禁养犬中,中华田园犬、秋田犬等常见品种也榜上有名。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赵政府
【“小野发艺”突然“易主”,承诺今年返款至今没着落……】#哈尔滨一发艺室易主承诺返款没着落# 一直以来,一些美容美发店会搞一些打折优惠、充值赠礼等促销活动,吸引了不少顾客。日前,哈尔滨市民秦女士向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反映,2019年,她在位于哈尔滨市西城红场内、注册名称为盛妆小野发艺室西城红场店(以下简称“小野发艺”)充值1万元,协议约定好每年返3000元,三年共返9000元,也就是花1000元享受1万元的美发服务,可今年这个钱到现在也没有返。对此,哈尔滨“小野发艺”合作方——北京市一发丽锦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发丽锦”)哈尔滨区域负责人石某表示,希望会员给予缓冲时间,该公司将积极解决后续会员问题,将分批次返还,剩余钱转为会员卡,会员卡可在全国300家“北京一发丽锦”连锁店使用。
理发店促销 承诺充值1万元三年返9000元
消费者:才返一年3000元 今年到现在没返款
市民秦女士告诉生活报记者,她是“小野发艺”的老会员了,2019年9月8日,位于西城红场内的“小野发艺”搞促销活动,在店员的推荐下,她参与店内的活动充值10000元,协议约定每年返还3000元,分三年返完9000元,约定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2021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日,相当于花1000元做10000元的项目。秦女士说,去年返了3000元,今年却没有返款,给“小野发艺”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被告知换老板了,新老板不承担财务问题,不能返现金了,可以转为卡内余额继续使用。最终,经过秦女士与店长沟通,工作人员告诉她12月末可以返3000元现金,已经将她的信息报上去了,另3000元可以转卡继续使用。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秦女士提供的“黑金特权卡协议”上看到:甲方为黑龙江盛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秦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该公司法人与位于西城红场的“小野发艺”经营者为同一个人——孙红岩),已方为秦女士。协议的第二条黑金特权卡目的写明“基于感恩回馈参与者,是以赠送消费回报参与者为目的”。协议第四条黑金卡特权规则写明“凡预存壹万元的会员卡享有10000元消费。回馈期限:次年的10月1日;回馈金额:3000元或消费卡6000元(2020年10月1日;2021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日)”。
另一名市民王女士也向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反映,2019年11月20日,她也与“小野发艺”签订了“充值有礼协议”,协议中写有“凡是充值20000元赠送20000元,期满后甲方返还充值额20000元”,可是期满后“小野发艺”并未兑现承诺。
25日下午,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来到位于西城红场的“小野发艺”,一名自称姓姜的店长表示,这个店现已归属“北京一发丽锦”,他是最近才来这个店的,之前这名顾客参与的是充值返利的活动,因为这个店“卖”了,不能返钱了。他说有两个解决方法:第一,如果想要钱可以起诉之前的老板;第二,可以把剩余没返的钱转为会员卡继续在店内消费。
“北京一发丽锦”哈尔滨区域负责人:
给些缓冲时间 分批解决老会员遗留问题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拨打了北京市一发丽锦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办公电话核实相关情况,一名自称“北京一发丽锦”哈尔滨区域负责人的石某表示,之前“小野发艺”连锁店办了一些返利的会员卡,“小野发艺”现金流断了,之前该企业一直是拆东墙补西墙,在维持门店的各项费用,同时还兑现了一部分会员返利,最后实在撑不住了,因为都是美业人,“小野发艺”的负责人找到“北京一发丽锦”寻求帮助,“北京一发丽锦”与哈尔滨小野负责人合作了一部分股份,运营和管理权归“北京一发丽锦”负责。
石某说,在合作之初他们也要处理这些老会员的问题,突然间大批量处理这些问题,说实话该公司也处理不过来,从11月1日,不同时间段处理返钱的会员问题,希望会员也能够理解,给他们一个缓冲的时间,哈尔滨有11家店几百名员工,还有那么多客人,如果存活不下来,对美业人来说挺可惜。
石某表示,无论怎么说,这些客人的问题也要解决,首先保证先让企业生存下来,他们不推卸责任,会积极处理这些问题,让这些会员的损失降到最小,公司会分批次去解决,每家店返一部分比例金额的现金,一部分还可以转为会员卡继续消费,也可在“北京一发丽锦”的300家店使用。
律师:商家没那么大利润
提醒消费者理性投资消费
黑龙江省直属律师协会会长鞠文英表示,一般来讲,双方签署的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协议有效商家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就应当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但问题是,商家的赔偿能力确实直接影响对消费者的最终赔偿效果。尤其是如果把店面出兑,情况就更为复杂。第一种情况是房租、设备的出租出兑,实质就是房屋转租、设备出卖。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能向新经营者主张任何权利,新经营者也不承担原经营者的任何义务;第二种情况是承兑双方通过协议约定新的商家承担或者一定范围内承担原经营者的义务。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新商家部分履行合同,不能履行的部分或不同意由新商家履行部分,可以向原经营者主张违约赔偿。所以,此类情况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近年来,个别经营服务单位,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亦未向单用途预付卡监管部门备案,对外公开宣传,承诺高额赠送或优惠的回报,发售预充值、预付费卡吸引消费者预充、预付大额资金。这些行为,不但涉嫌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而且一旦资金链断裂无法按约兑付,消费者可能将面临血本无归的局面。这类案件,也是非法集资案件中常见的手段之一,有的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甚至涉嫌集资诈骗,有时商家即便不涉及刑事案件积极履约,也可能实现不了商家当初的承诺,达不到消费者最初的预期,甚至造成消费者较大经济损失。在此提醒广大读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商家利润没有那么高,不可能花1000元钱享受10000元的服务。一定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消费,防止利益受损。
25日,秦女士向哈西市场监督管理所反映了此事。哈西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约谈商家进行协调。对此,生活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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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肖劲彪;摄影:肖劲彪
理发店促销 承诺充值1万元三年返9000元
消费者:才返一年3000元 今年到现在没返款
市民秦女士告诉生活报记者,她是“小野发艺”的老会员了,2019年9月8日,位于西城红场内的“小野发艺”搞促销活动,在店员的推荐下,她参与店内的活动充值10000元,协议约定每年返还3000元,分三年返完9000元,约定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2021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日,相当于花1000元做10000元的项目。秦女士说,去年返了3000元,今年却没有返款,给“小野发艺”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被告知换老板了,新老板不承担财务问题,不能返现金了,可以转为卡内余额继续使用。最终,经过秦女士与店长沟通,工作人员告诉她12月末可以返3000元现金,已经将她的信息报上去了,另3000元可以转卡继续使用。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秦女士提供的“黑金特权卡协议”上看到:甲方为黑龙江盛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秦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该公司法人与位于西城红场的“小野发艺”经营者为同一个人——孙红岩),已方为秦女士。协议的第二条黑金特权卡目的写明“基于感恩回馈参与者,是以赠送消费回报参与者为目的”。协议第四条黑金卡特权规则写明“凡预存壹万元的会员卡享有10000元消费。回馈期限:次年的10月1日;回馈金额:3000元或消费卡6000元(2020年10月1日;2021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日)”。
另一名市民王女士也向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反映,2019年11月20日,她也与“小野发艺”签订了“充值有礼协议”,协议中写有“凡是充值20000元赠送20000元,期满后甲方返还充值额20000元”,可是期满后“小野发艺”并未兑现承诺。
25日下午,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来到位于西城红场的“小野发艺”,一名自称姓姜的店长表示,这个店现已归属“北京一发丽锦”,他是最近才来这个店的,之前这名顾客参与的是充值返利的活动,因为这个店“卖”了,不能返钱了。他说有两个解决方法:第一,如果想要钱可以起诉之前的老板;第二,可以把剩余没返的钱转为会员卡继续在店内消费。
“北京一发丽锦”哈尔滨区域负责人:
给些缓冲时间 分批解决老会员遗留问题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拨打了北京市一发丽锦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办公电话核实相关情况,一名自称“北京一发丽锦”哈尔滨区域负责人的石某表示,之前“小野发艺”连锁店办了一些返利的会员卡,“小野发艺”现金流断了,之前该企业一直是拆东墙补西墙,在维持门店的各项费用,同时还兑现了一部分会员返利,最后实在撑不住了,因为都是美业人,“小野发艺”的负责人找到“北京一发丽锦”寻求帮助,“北京一发丽锦”与哈尔滨小野负责人合作了一部分股份,运营和管理权归“北京一发丽锦”负责。
石某说,在合作之初他们也要处理这些老会员的问题,突然间大批量处理这些问题,说实话该公司也处理不过来,从11月1日,不同时间段处理返钱的会员问题,希望会员也能够理解,给他们一个缓冲的时间,哈尔滨有11家店几百名员工,还有那么多客人,如果存活不下来,对美业人来说挺可惜。
石某表示,无论怎么说,这些客人的问题也要解决,首先保证先让企业生存下来,他们不推卸责任,会积极处理这些问题,让这些会员的损失降到最小,公司会分批次去解决,每家店返一部分比例金额的现金,一部分还可以转为会员卡继续消费,也可在“北京一发丽锦”的300家店使用。
律师:商家没那么大利润
提醒消费者理性投资消费
黑龙江省直属律师协会会长鞠文英表示,一般来讲,双方签署的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协议有效商家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就应当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但问题是,商家的赔偿能力确实直接影响对消费者的最终赔偿效果。尤其是如果把店面出兑,情况就更为复杂。第一种情况是房租、设备的出租出兑,实质就是房屋转租、设备出卖。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能向新经营者主张任何权利,新经营者也不承担原经营者的任何义务;第二种情况是承兑双方通过协议约定新的商家承担或者一定范围内承担原经营者的义务。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新商家部分履行合同,不能履行的部分或不同意由新商家履行部分,可以向原经营者主张违约赔偿。所以,此类情况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近年来,个别经营服务单位,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亦未向单用途预付卡监管部门备案,对外公开宣传,承诺高额赠送或优惠的回报,发售预充值、预付费卡吸引消费者预充、预付大额资金。这些行为,不但涉嫌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而且一旦资金链断裂无法按约兑付,消费者可能将面临血本无归的局面。这类案件,也是非法集资案件中常见的手段之一,有的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甚至涉嫌集资诈骗,有时商家即便不涉及刑事案件积极履约,也可能实现不了商家当初的承诺,达不到消费者最初的预期,甚至造成消费者较大经济损失。在此提醒广大读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商家利润没有那么高,不可能花1000元钱享受10000元的服务。一定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消费,防止利益受损。
25日,秦女士向哈西市场监督管理所反映了此事。哈西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约谈商家进行协调。对此,生活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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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肖劲彪;摄影:肖劲彪
关于家暴八大误区你知道吗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法不入家门”?只有女性遭受家暴?别人家暴,与我无关?关于家暴的几大误区,你都知道吗?
“法不入家门”?
反家暴是社会文明进步标志。2016年,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生效,其中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暴力。”在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将此作为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
2020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明确提到,“法不入家门”已经成为历史,反对家庭暴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散布隐私也算家暴
反家暴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在广东,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对此作了更为细化的规定,明确将家庭成员之间的“侮辱、诽谤、散布隐私、威胁、跟踪、骚扰”等精神暴力也纳入家暴范畴,同时将“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明确为家庭暴力。
广东还规定,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也是家庭暴力受害人。
只有女性遭遇家暴?
不少曝光的案例中,家暴的受害者往往是女性。但女性绝非家暴的唯一受害者。根据中国妇联的抽样调查,也有男性会被伴侣殴打,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也会有家暴情况的发生。
2019年,浙江杭州市妇联发布《杭州市反家庭暴力工作调查研究报告(2016-2018)》。白皮书显示,反家暴法施行以来,在2018年,家庭暴力投诉总量首次下降。但与此相反的是,三年中,男性报案数仍逐年增长。
谈恋爱阶段、离婚之后,
不能适用反家暴法?
生活中,不少家暴事件发生于谈恋爱期间,也有不少案件中出现了离婚后一方威胁、骚扰另一方的行为。
最高法认为,反家暴法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现有法律对家庭成员的界定是基于血亲、姻亲和收养关系形成的法律关系。此外,反家暴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意味着监护、寄养、同居、离异等关系的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中,受到法律约束。
别人家暴,与我无关?
世卫组织在2017年的数据显示,全球三分之一的女性遭受过身体或性暴力,仅有不到10%的女性报过警。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反家暴法如此规定。法律规定,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处理家暴可“和稀泥”?
现实中,由于长期存在的观念误区等问题,一些家暴事件即使报警也无法得到及时处理,导致悲剧发生。
反家暴法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根据法律,当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对于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身保护令只有当事人
可以申请么?
反家暴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曾介绍,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系统共发出791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依照法律,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家暴,无法离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法院可根据案件情况,酌定施暴方少分财产的比例,以此惩戒施暴者。
一方遭遇家暴离婚,还可请求施暴方进行损害赔偿。
家暴不是家丑,而是违法犯罪,它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不要隐忍,不要沉默,勇于反抗!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法不入家门”?只有女性遭受家暴?别人家暴,与我无关?关于家暴的几大误区,你都知道吗?
“法不入家门”?
反家暴是社会文明进步标志。2016年,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生效,其中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暴力。”在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将此作为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
2020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明确提到,“法不入家门”已经成为历史,反对家庭暴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散布隐私也算家暴
反家暴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在广东,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对此作了更为细化的规定,明确将家庭成员之间的“侮辱、诽谤、散布隐私、威胁、跟踪、骚扰”等精神暴力也纳入家暴范畴,同时将“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明确为家庭暴力。
广东还规定,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也是家庭暴力受害人。
只有女性遭遇家暴?
不少曝光的案例中,家暴的受害者往往是女性。但女性绝非家暴的唯一受害者。根据中国妇联的抽样调查,也有男性会被伴侣殴打,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也会有家暴情况的发生。
2019年,浙江杭州市妇联发布《杭州市反家庭暴力工作调查研究报告(2016-2018)》。白皮书显示,反家暴法施行以来,在2018年,家庭暴力投诉总量首次下降。但与此相反的是,三年中,男性报案数仍逐年增长。
谈恋爱阶段、离婚之后,
不能适用反家暴法?
生活中,不少家暴事件发生于谈恋爱期间,也有不少案件中出现了离婚后一方威胁、骚扰另一方的行为。
最高法认为,反家暴法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现有法律对家庭成员的界定是基于血亲、姻亲和收养关系形成的法律关系。此外,反家暴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意味着监护、寄养、同居、离异等关系的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中,受到法律约束。
别人家暴,与我无关?
世卫组织在2017年的数据显示,全球三分之一的女性遭受过身体或性暴力,仅有不到10%的女性报过警。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反家暴法如此规定。法律规定,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处理家暴可“和稀泥”?
现实中,由于长期存在的观念误区等问题,一些家暴事件即使报警也无法得到及时处理,导致悲剧发生。
反家暴法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根据法律,当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对于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身保护令只有当事人
可以申请么?
反家暴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曾介绍,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系统共发出791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依照法律,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家暴,无法离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法院可根据案件情况,酌定施暴方少分财产的比例,以此惩戒施暴者。
一方遭遇家暴离婚,还可请求施暴方进行损害赔偿。
家暴不是家丑,而是违法犯罪,它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不要隐忍,不要沉默,勇于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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