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窑赋》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蜈蚣百足,行不及蛇;雄鸡两翼,飞不过鸦。
马有千里之程,无骑不能自往;人有冲天之志,非运不能自通。
盖闻,人生在世,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文章盖世,孔子厄于陈邦;武略超群,太公钓于渭水。颜渊命短,殊非凶恶之徒;盗跖年长,岂是善良之辈。尧帝明圣,却生不肖之儿;瞽叟愚顽,反生大孝之子。
张良原是布衣,萧何称谓县吏。晏子身无五尺,封作齐国宰相;孔明卧居草庐,能作蜀汉军师。楚霸虽雄,败于乌江自刎;汉王虽弱,竟有万里江山。李广有射虎之威,到老无封;冯唐有乘龙之才,一生不遇。韩信未遇之时,无一日三餐,及至遇行,腰悬三尺玉印,一旦时衰,死于阴人之手。
有先贫而后富,有老壮而少衰。满腹文章,白发竟然不中;才疏学浅,少年及第登科。深院宫娥,运退反为妓妾;风流妓女,时来配作夫人。
青春美女,却招愚蠢之夫;俊秀郎君,反配粗丑之妇。蛟龙未遇,潜水于鱼鳖之间;君子失时,拱手于小人之下。衣服虽破,常存仪礼之容;面带忧愁,每抱怀安之量。时遭不遇,只宜安贫守份;心若不欺,必然扬眉吐气。初贫君子,天然骨骼生成;乍富小人,不脱贫寒肌体。
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草木不生;水不得时,风浪不平;人不得时,利运不通。注福注禄,命里已安排定,富贵谁不欲?人若不依根基八字,岂能为卿为相?
吾昔寓居洛阳,朝求僧餐,暮宿破窖,思衣不可遮其体,思食不可济其饥,上人憎,下人厌,人道我贱,非我不弃也。今居朝堂,官至极品,位置三公,身虽鞠躬于一人之下,而列职于千万人之上,有挞百僚之杖,有斩鄙吝之剑,思衣而有罗锦千箱,思食而有珍馐百味,出则壮士执鞭,入则佳人捧觞,上人宠,下人拥。人道我贵,非我之能也,此乃时也、运也、命也。
嗟呼!人生在世。富贵不可尽用,贫贱不可自欺。听由天地循环,周而复始焉。 https://t.cn/RuQ52aU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蜈蚣百足,行不及蛇;雄鸡两翼,飞不过鸦。
马有千里之程,无骑不能自往;人有冲天之志,非运不能自通。
盖闻,人生在世,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文章盖世,孔子厄于陈邦;武略超群,太公钓于渭水。颜渊命短,殊非凶恶之徒;盗跖年长,岂是善良之辈。尧帝明圣,却生不肖之儿;瞽叟愚顽,反生大孝之子。
张良原是布衣,萧何称谓县吏。晏子身无五尺,封作齐国宰相;孔明卧居草庐,能作蜀汉军师。楚霸虽雄,败于乌江自刎;汉王虽弱,竟有万里江山。李广有射虎之威,到老无封;冯唐有乘龙之才,一生不遇。韩信未遇之时,无一日三餐,及至遇行,腰悬三尺玉印,一旦时衰,死于阴人之手。
有先贫而后富,有老壮而少衰。满腹文章,白发竟然不中;才疏学浅,少年及第登科。深院宫娥,运退反为妓妾;风流妓女,时来配作夫人。
青春美女,却招愚蠢之夫;俊秀郎君,反配粗丑之妇。蛟龙未遇,潜水于鱼鳖之间;君子失时,拱手于小人之下。衣服虽破,常存仪礼之容;面带忧愁,每抱怀安之量。时遭不遇,只宜安贫守份;心若不欺,必然扬眉吐气。初贫君子,天然骨骼生成;乍富小人,不脱贫寒肌体。
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草木不生;水不得时,风浪不平;人不得时,利运不通。注福注禄,命里已安排定,富贵谁不欲?人若不依根基八字,岂能为卿为相?
吾昔寓居洛阳,朝求僧餐,暮宿破窖,思衣不可遮其体,思食不可济其饥,上人憎,下人厌,人道我贱,非我不弃也。今居朝堂,官至极品,位置三公,身虽鞠躬于一人之下,而列职于千万人之上,有挞百僚之杖,有斩鄙吝之剑,思衣而有罗锦千箱,思食而有珍馐百味,出则壮士执鞭,入则佳人捧觞,上人宠,下人拥。人道我贵,非我之能也,此乃时也、运也、命也。
嗟呼!人生在世。富贵不可尽用,贫贱不可自欺。听由天地循环,周而复始焉。 https://t.cn/RuQ52aU
驰誉律师│IPO的基本条件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即首次公开募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一节 主体资格
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二条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二节 规范运行
第十四条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第十八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三)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四)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第二十条 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第三节 财务与会计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认定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可不适用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
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二)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三)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第三十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四)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五)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即首次公开募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一节 主体资格
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二条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二节 规范运行
第十四条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第十八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三)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四)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第二十条 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第三节 财务与会计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认定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可不适用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
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二)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三)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第三十条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四)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五)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什么是存肢效应?有两个年轻人,他们恋爱了四年。
突然有一天,女孩提出分手,理由是性格不合。
男孩死活不同意,但是于事无补。
失恋的男孩无法面对残酷的现实,整天沉浸在对女孩的思念与留恋当中,对任何劝慰和开导都充耳不闻。
男孩自顾自地喝闷酒,睡大觉……
存肢效应,是一种生理现象:
一个健康的人,如果突然断了只胳膊,在伤口愈合后很长一段时间里,80%以上的截肢者,对失去的肢体,还会有存在感和支配欲。
基于此,也引申喻指一种心理现象,意即:
人在失去以后,在心理上,面对那个空落的位置,也会有存在感和支配欲。
比如说,刚退下来的领导,因为无法面对改变而充满失落;
比如说,失去老伴的老人,因为无法应对空缺而孤独难耐;
比如说,没有抓住发展机遇,被失败击倒而感到郁郁寡欢;
当我们失去爱情、金钱、地位、健康等心爱之物,总会有一段痛苦的日子。
出现这些现象,或多或少都有受到存肢效应的影响,尤其是曾经拥有、当下失去、未来不再的时候。
突然有一天,女孩提出分手,理由是性格不合。
男孩死活不同意,但是于事无补。
失恋的男孩无法面对残酷的现实,整天沉浸在对女孩的思念与留恋当中,对任何劝慰和开导都充耳不闻。
男孩自顾自地喝闷酒,睡大觉……
存肢效应,是一种生理现象:
一个健康的人,如果突然断了只胳膊,在伤口愈合后很长一段时间里,80%以上的截肢者,对失去的肢体,还会有存在感和支配欲。
基于此,也引申喻指一种心理现象,意即:
人在失去以后,在心理上,面对那个空落的位置,也会有存在感和支配欲。
比如说,刚退下来的领导,因为无法面对改变而充满失落;
比如说,失去老伴的老人,因为无法应对空缺而孤独难耐;
比如说,没有抓住发展机遇,被失败击倒而感到郁郁寡欢;
当我们失去爱情、金钱、地位、健康等心爱之物,总会有一段痛苦的日子。
出现这些现象,或多或少都有受到存肢效应的影响,尤其是曾经拥有、当下失去、未来不再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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