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悍将》,一部制作精良的好莱坞中等成本动作电影。本片以战争背景开篇,然后落到了复仇,谍战,野心家的路子,动作戏份火爆,小规模的冲突代入感十足,只是格局随着叙事变得越来越小,有点略微的后劲不足。演员的表演在这样的格局下,中规中矩,悲情孤胆英雄的人设算立得住,如果篇幅再长点,故事的层次再丰富点,应该可以更好。全片亮点是摄影,调性独特,配合打戏更加让人印象深刻。
我喜欢普鲁斯特,这是一个逐渐产生的过程。后来我也想到写作是个人的事情,但你不要忘记,从那时起,我开始研究和写作哲学,我认为文学的目标是写一本书,对读者展示他以前从没有想过的事情。这是我很长时间以来的理想——我要成功地说出有关世界的事情,不是任何人都能发现它们的,但我将看到这些事情。我还不知道它们,但我会看到它们的,而它们将展示世界。
一九二一年,除了我,所有的孩子都有天赋。我写作纯粹是装腔作势,搞俗套虚礼,冒充大人的样子;我之所以写作,因为我是夏尔施韦泽的外孙嘛。家人让我念拉封丹寓言,我不喜欢。拉封丹的韵文写得松松散散,我决定用十二音节诗重写他的寓言。这个创举超出了我的能力,我好像受到嘲弄,从此不再赋诗。但我已是离弦之箭,干脆放弃韵文,改写散文。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从《唧唧叫》中读到的引人入胜的奇遇进行再创造,笔录下来。该是我从虚无缥缈的幻想中走出来的时候了。在神奇的遨游中,我想达到的却是现实。
我从来不完全相信“自动写作”,但非常喜欢这种写作游戏,我是独生子嘛,可以自个儿玩耍。我不时搁下笔,装作犹豫不决的样子,双眉紧锁,目光恍惚,竭力使自己感觉到是一个作家。再说出于赶时髦,我醉心于抄袭,甚至有意走极端,下例可资印证。
我的文学活动虽然得到许可,但已受到冷落,处于半地下状态。然而我仍旧兢兢业业,无论课间休息、星期四、假期,或者有幸得病躺在床上,从不间断写作,记得病后初愈是我美好的时刻。我用的是一个红边黑皮本,像织挂毯一样不断地拿起又放下。我不怎么演电影了,小说代替了一切。总之,我写作是为了取乐。
我已开始发现自己。我几乎什么也不是,充其量在从事一项毫无内容的活动,但这已经足够了。我逃脱了喜剧:我还没有真下功夫,便已不再演戏了。说谎人在炮制谎言中发现了自己的真相。我在写作中诞生,在这之前只不过是迷惑人的游戏;从写第一部小说,我已明白一个孩子已经进入玻璃宫殿。对我来说,写作即存在;我摆脱了成年人,我的存在只是为了写作;如果我说:“我”,这指的就是写作的我。不管怎么说,反正我领略了喜悦,我是属于大家的孩子,却和自己在私下幽会。
我们要么为同胞写作,要么为上帝写作。而我决心为上帝写作,目的在于解救同胞。我要的是感恩者而不是读者。目中无人败坏了我的侠肝义胆。在我保护孤女的那阵子,已经嫌她们碍我的手脚不让她们露面了。成为作家后,我的方法没有改变,在拯救人类之前,我先把人类的眼睛蒙上,然后才转身刺杀敏捷的小黑兵——文字。当我的新孤女斗胆解开蒙眼带时,我已离去甚远。一个孤胆英雄救了她,她却没有及时发现国家图书馆的一个书架上光彩夺目地陈列着一本崭新的书,书上印着我的名字。
很多时候,你是为了创造一些值得创造的东西而写作:为使一些有价值的和体现你自身的东西走出个人圈外。人是在他写的书中被别人发现的。我和你都只是通过普鲁斯特的书来发现他的;我们喜欢他或不喜欢他也是从他的书中来的。人在他的书中现实地存在着,人的价值是从他的书中来的。
因为一旦你是不朽的,你创造了不朽的作品,那么一切都已经定了。但你又感觉到自己正在创造某种过去不存在的东西,所以你应该把自己放进日常时间里去。最好不要去想不朽,除非是同可见的现实联系在一起,应该把一切都放到现世的生活中去。我活着,我为了活着的人写作,同时也想到,如果我正在做的事情成功了,我死后人们仍然会读我的东西,而那些后世的人们,虽然我的作品不是为他们写的,我的话语不是向他们说的,他们仍将发现,我的作品是有存在价值的。
正是这样。或者你也可以这样想,你将成为一个作家,你要写各种东西,如果写得好,你就是一个好作家。但我又想,做一个作家,就是要实现写作艺术的本质。你对写作艺术本质实现的程度,同别人是难分上下的。当然,你可以停留在比某某人占优势这种水平上,但我说的不是这个。我说的是真正的作家——比如说,夏多布里昂或普鲁斯特。我为什么要去说,夏多布里昂对文学的理解不像普鲁斯特那样清楚呢?
我写哲学文章时差不多不打草稿。写文学作品我要连打七八遍草稿,每一页的七八段作为单独的一组。我写三行,在它们下面画一横线,然后第四行是写在另一张纸上。哲学没有这种情况。我拉过一张纸,开始写上我头脑中酝酿的思想――那大概是不久前才有的思想——然后一口气写完。可能这一页纸还写不完,得好几张纸。然后到某一张纸写完时我停了笔,因为我有个地方写得很不好。于是我进行修改,接着再往下写,一直写完。换句话说,哲学是我向人们讲的话。它不像一部小说,那也是向人们说话,但得以另一种方式。
一九二一年,除了我,所有的孩子都有天赋。我写作纯粹是装腔作势,搞俗套虚礼,冒充大人的样子;我之所以写作,因为我是夏尔施韦泽的外孙嘛。家人让我念拉封丹寓言,我不喜欢。拉封丹的韵文写得松松散散,我决定用十二音节诗重写他的寓言。这个创举超出了我的能力,我好像受到嘲弄,从此不再赋诗。但我已是离弦之箭,干脆放弃韵文,改写散文。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从《唧唧叫》中读到的引人入胜的奇遇进行再创造,笔录下来。该是我从虚无缥缈的幻想中走出来的时候了。在神奇的遨游中,我想达到的却是现实。
我从来不完全相信“自动写作”,但非常喜欢这种写作游戏,我是独生子嘛,可以自个儿玩耍。我不时搁下笔,装作犹豫不决的样子,双眉紧锁,目光恍惚,竭力使自己感觉到是一个作家。再说出于赶时髦,我醉心于抄袭,甚至有意走极端,下例可资印证。
我的文学活动虽然得到许可,但已受到冷落,处于半地下状态。然而我仍旧兢兢业业,无论课间休息、星期四、假期,或者有幸得病躺在床上,从不间断写作,记得病后初愈是我美好的时刻。我用的是一个红边黑皮本,像织挂毯一样不断地拿起又放下。我不怎么演电影了,小说代替了一切。总之,我写作是为了取乐。
我已开始发现自己。我几乎什么也不是,充其量在从事一项毫无内容的活动,但这已经足够了。我逃脱了喜剧:我还没有真下功夫,便已不再演戏了。说谎人在炮制谎言中发现了自己的真相。我在写作中诞生,在这之前只不过是迷惑人的游戏;从写第一部小说,我已明白一个孩子已经进入玻璃宫殿。对我来说,写作即存在;我摆脱了成年人,我的存在只是为了写作;如果我说:“我”,这指的就是写作的我。不管怎么说,反正我领略了喜悦,我是属于大家的孩子,却和自己在私下幽会。
我们要么为同胞写作,要么为上帝写作。而我决心为上帝写作,目的在于解救同胞。我要的是感恩者而不是读者。目中无人败坏了我的侠肝义胆。在我保护孤女的那阵子,已经嫌她们碍我的手脚不让她们露面了。成为作家后,我的方法没有改变,在拯救人类之前,我先把人类的眼睛蒙上,然后才转身刺杀敏捷的小黑兵——文字。当我的新孤女斗胆解开蒙眼带时,我已离去甚远。一个孤胆英雄救了她,她却没有及时发现国家图书馆的一个书架上光彩夺目地陈列着一本崭新的书,书上印着我的名字。
很多时候,你是为了创造一些值得创造的东西而写作:为使一些有价值的和体现你自身的东西走出个人圈外。人是在他写的书中被别人发现的。我和你都只是通过普鲁斯特的书来发现他的;我们喜欢他或不喜欢他也是从他的书中来的。人在他的书中现实地存在着,人的价值是从他的书中来的。
因为一旦你是不朽的,你创造了不朽的作品,那么一切都已经定了。但你又感觉到自己正在创造某种过去不存在的东西,所以你应该把自己放进日常时间里去。最好不要去想不朽,除非是同可见的现实联系在一起,应该把一切都放到现世的生活中去。我活着,我为了活着的人写作,同时也想到,如果我正在做的事情成功了,我死后人们仍然会读我的东西,而那些后世的人们,虽然我的作品不是为他们写的,我的话语不是向他们说的,他们仍将发现,我的作品是有存在价值的。
正是这样。或者你也可以这样想,你将成为一个作家,你要写各种东西,如果写得好,你就是一个好作家。但我又想,做一个作家,就是要实现写作艺术的本质。你对写作艺术本质实现的程度,同别人是难分上下的。当然,你可以停留在比某某人占优势这种水平上,但我说的不是这个。我说的是真正的作家——比如说,夏多布里昂或普鲁斯特。我为什么要去说,夏多布里昂对文学的理解不像普鲁斯特那样清楚呢?
我写哲学文章时差不多不打草稿。写文学作品我要连打七八遍草稿,每一页的七八段作为单独的一组。我写三行,在它们下面画一横线,然后第四行是写在另一张纸上。哲学没有这种情况。我拉过一张纸,开始写上我头脑中酝酿的思想――那大概是不久前才有的思想——然后一口气写完。可能这一页纸还写不完,得好几张纸。然后到某一张纸写完时我停了笔,因为我有个地方写得很不好。于是我进行修改,接着再往下写,一直写完。换句话说,哲学是我向人们讲的话。它不像一部小说,那也是向人们说话,但得以另一种方式。
#电影古董局中局# [大侦探皮卡丘微笑]#古董局中局上映# [大侦探皮卡丘微笑]#雷佳音古董局中局#
(以下大概有一些些剧透)
好久不见小音,今天第一时间就去看他,果然雷佳音的演技永远不会让人失望。
他演许愿因为祖辈父辈从小受到歧视,有些自卑而又用玩世不恭掩饰这种自卑,空有专业能力鉴定才华却不能施展,终于施展后,装醉的许愿笑着说了两句“服不服”,一声比一声低,有傲气也有自嘲之感。但是那时候大概还没有下定决心,直到(应该是)材料被烧,看着火光露出的那个眼神,才真的是木户小姐所说的那句“装醉的人终于醒了”。
哭戏就不必再夸,赞美他脆弱而坚韧的眼神、泛红的眼尾一万次。最后解开真相的笑与眼泪,还有起伏的胸口,吃掉那颗奶糖,是棋局最后一手,是绝处逢生。
雷老师风衣背头大墨镜酷得不行。电影特效也很美,原来龙纹、画卷、子母镜、转心瓶投下的光、佛头还能用这种形式展现。两段鉴定特别燃。许愿低价卖真品那里,他一个人站在三轮上,人潮向他涌去,专业素养带出的锋芒使他颇有孤胆英雄气,令人动容。
不过大概限于篇幅,删减合并了原著中很多波折,角色动机好像不太明朗,几位主要角色之间的复杂情感没有充分展开,尤其是药不然和许愿之间相知相惜又相对立的情感没太感受到,还是蛮遗憾的啦。(反而是沈爷好帅。)
于是火速又看原著去了。
(以下大概有一些些剧透)
好久不见小音,今天第一时间就去看他,果然雷佳音的演技永远不会让人失望。
他演许愿因为祖辈父辈从小受到歧视,有些自卑而又用玩世不恭掩饰这种自卑,空有专业能力鉴定才华却不能施展,终于施展后,装醉的许愿笑着说了两句“服不服”,一声比一声低,有傲气也有自嘲之感。但是那时候大概还没有下定决心,直到(应该是)材料被烧,看着火光露出的那个眼神,才真的是木户小姐所说的那句“装醉的人终于醒了”。
哭戏就不必再夸,赞美他脆弱而坚韧的眼神、泛红的眼尾一万次。最后解开真相的笑与眼泪,还有起伏的胸口,吃掉那颗奶糖,是棋局最后一手,是绝处逢生。
雷老师风衣背头大墨镜酷得不行。电影特效也很美,原来龙纹、画卷、子母镜、转心瓶投下的光、佛头还能用这种形式展现。两段鉴定特别燃。许愿低价卖真品那里,他一个人站在三轮上,人潮向他涌去,专业素养带出的锋芒使他颇有孤胆英雄气,令人动容。
不过大概限于篇幅,删减合并了原著中很多波折,角色动机好像不太明朗,几位主要角色之间的复杂情感没有充分展开,尤其是药不然和许愿之间相知相惜又相对立的情感没太感受到,还是蛮遗憾的啦。(反而是沈爷好帅。)
于是火速又看原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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