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心话[超话]#
·
仓央嘉措的只言片语,却美到极致[心]
1.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2.
与其相见,不如怀念,不如随缘。
3.
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
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
4.
人生不过是一场旅行,
你路过我,我路过你 。
然后,各自修行,各自向前,
如此余生各自安好。[心]
5.
你有权崇拜我
但你无权拥抱我
大地山河轻得不堪承担
每一滴泪都流向大海
6.
我生命中的千山万水,
任你一一告别。
世间事除了生死,
哪一件不是闲事。
7.
与灵魂作伴
让时间对峙荒凉
我无需对任何人交代
8.
住进布达拉宫
我就是雪域最大的王
流浪在拉萨街头
我就是时间最美的情郞
9.
这么多年,你一直在我心口幽居
我放下过天地,却从未放下过你
[心]
·
仓央嘉措的只言片语,却美到极致[心]
1.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2.
与其相见,不如怀念,不如随缘。
3.
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
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
4.
人生不过是一场旅行,
你路过我,我路过你 。
然后,各自修行,各自向前,
如此余生各自安好。[心]
5.
你有权崇拜我
但你无权拥抱我
大地山河轻得不堪承担
每一滴泪都流向大海
6.
我生命中的千山万水,
任你一一告别。
世间事除了生死,
哪一件不是闲事。
7.
与灵魂作伴
让时间对峙荒凉
我无需对任何人交代
8.
住进布达拉宫
我就是雪域最大的王
流浪在拉萨街头
我就是时间最美的情郞
9.
这么多年,你一直在我心口幽居
我放下过天地,却从未放下过你
[心]
宗萨仁波切教言节选:爱就是一场交易
宗萨仁波切在主持弟子的婚礼时:菩萨戒的精要就是,要让一切众生得到解脱、得到自由,如果你们不能让一切众生自由,最起码,你们可以让对方自由,这也是维系夫妻关系的关键。所以,在菩提心的摄持下,你们今天结婚,也就意味着,今天开始要努力给予对方自由和解脱。
我们每个人都认为我们很爱自己的家人,你很爱自己的孩子、妻子,不是吗?你会带她们去吃他们喜欢的披萨,他们过生日的时候从不忘记给他们买礼物,在他们不高兴的时候扮怪物尝试改变他们的心情。我们每个人都确信这就是爱,大概没有人会说这不是爱。
根据佛法,在我们证悟之前,我们所有的爱都是基于自我。或者说,我们所有的爱都需要回馈。当我们给了对方一个吻,我们至少希望也得到一个同样的吻或是其他东西。
我想稍微谈一下我们基于自我的爱与无我的爱之间的差异。无论我们是否察觉,我们事实上一直在计算。对家人,对朋友,对我们的爱情。如果你读过我之前的文章就应该知道,自我一直没有安全感,它非常缺乏存在感,为此他需要不断的通过他人、外境来摄取存在感。
为此我们建立家庭、学校、政府、医院、养老院以及各种社会组织,以获取各种不同时期所需的安全感。
在你出生的时候,你有爸爸妈妈,他们是你最大的安全感的ATM机。当你缺乏安全感的时候,你就会找他们要。当你长大了,你的爱人会给你最大的安全感。当你发现他已经不爱你了,你会寻找另一个安全感的来源——另一个爱人或是孩子,让他们给你新的安全感。
在这里我们着重讨论,我们如何从家庭与爱情来获取安全感。这两者在我们生命力所占比重非常大。当你认为你在爱的时候,事实上,你一直在试着维持收支平衡,我指的是爱情上的收支平衡。
当然不是完全指金钱,它的范围非常广,我可以举一个例子:如果你每天都亲吻你的爱人,而他从不主动亲你,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你就会觉得不平衡。你会怀疑他对你的爱。我指的是类似这种收支平衡。
假如你付出十块钱的爱,那么你是否要求对方至少付出八块钱的爱。如果对方付出的爱只有五块钱你就会非常生气,但你会试着告诉他你付出的是十块钱,因此他不能只回馈五块钱,但通常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发生争吵。
我们吵嘴的时候都会说:我为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可你呢?
这表示我们一直在计算,试图维持感情方面的收支平衡。连最纯洁的爱情也未能免俗,因为我们有自我,我们需要喂养自我。这让我们无法专心的爱,无法心无旁骛的爱。我们和对方拥吻的时候手里都拿着计算器。
家庭或爱情是一个我们最不希望出问题的地方,因为它是一个我们可以不断从中吸取安全感的来源。
但他同样很危险,我们以为我们已经调到安全模式,但总是会有意外跑出来打破我们的安全错觉。一旦我们觉得自己在爱情或家庭方面收支不平衡,我们所得到的就是不安全感,我们的自我感到威胁。
想想看,所有的家庭矛盾,所有的爱情问题都是因为感情方面的收支不平衡。你给了他十块钱的爱,可他呢。他好像完全不知道,他至少应该给我六块钱吧,可他给我的最多只能算两块钱。
无论是对我们的男朋友、女朋友,还是我们的先生太太,甚至对我们的父母子女,我们其实都是这样的。这就是基于自我的爱,这种爱要求回报,它从来不是无私的——掺杂自我的爱从来不是无私的。
我无意声讨这种爱。身为未证悟实相者,即使我们想,我们也不可能有超越这种爱的爱。但我不认为这是真的爱,这种爱以自我为中心,很少真正考虑别人的感受。
它以对方的付出来决定自己的付出,这是交易。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家庭关系老是这么紧张。总是出各种问题。因为我们并没有真的爱过任何人,你有完全不需要回馈的爱过任何人吗?不管他做什么都丝毫不影响你对他的爱?我很怀疑你们中有任何人有过这样的爱。
如果我们觉得我们的女朋友不高兴,我们会表现出很关心的样子,那不是因为我们爱她,那是因为作为我们身边的重要人物,她的不开心早晚会波及我们自己。会搞乱我们的计划,我们晚上的计划可能就泡汤了。我们很怕这种麻烦。这只是我们为了避免自我受伤采取的措施。
如同多数父母强迫自己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肩负荣耀家族的使命。这其实是全然的自私。我不认为他们有从孩子的角度考虑过。他们不过是希望让孩子满足他们的自我,重建他们失败的人生。在爱情里,我们也是如此,我们希望对方全然满足我们的自我。
我们之所以爱对方,因为对方爱我们几乎像我们爱自己一样,我们在他这里可以体会自我被全然满足的快感。但好景不长,很快,因为对方也是自私的,他来我们这里也是为了满足他的自我。
因此,当最初的冲动慢慢停滞下来之后,双方都开始看到对方的一点真面目。那时候双方都开始要求对方提供不少于自己的爱的爱,这是潜规则,你当然不会说:我给了你这么多,所以你也必须给我这么多。但没有说不代表你没有想。一切都心照不宣。
双方关系最佳时期可能就是双方收支比较平衡的时期。但很快,我们被其他事情分心了,其中一方可能不能及时提供对方所希望的那么多爱了。
这个时候,另一方就会感觉不安全。争吵就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发生在我们身上,发生在我们的爱情和亲情上。如果双方收支已经到了差异巨大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倾向于建立一段新的感情以维持自我的养料。
这就是我们的爱。我们是这样的人,即使我们在墙上画了一朵花,我们都会希望它得到别人的关注,每次路过我们都会提醒其他人:那是我画的。因为我们有期待,我们期待收到几句赞美。
我们在这里猜想一下圣者的爱,依据佛教的理论,如佛陀一般的圣者已经证悟无我,他没有一个自我需要被满足。因此,他不需要通过结婚,或是建立家庭,结交朋友来摄取安全感。他待在黑暗里也不会怕黑。他也不需要电影音乐来娱乐自己。
想象一下没有自我的人,他没有自他分别,他不认为某些人比另一些人更重要,我们认为某些人比另一些人更重要,无非是因为他们在我们的生命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我们需要这些重要的角色,我们的自我的大部分食物都由他们提供,因此经营好与这些重要人物的关系在我们的生命中显得尤为重要。而一个成就者,他不需要讨好任何人,因为他无需从他们那里获取自我的食物。
一个完全无我的人,一个视你如他自己的人,他爱你的方式可能很多样化,但他最关心的当然是让你获得和他一样的解脱。为此他可以和你一起喝酒,也可能揍你一顿,可能给你讲佛法,也可能和你讨论女人,只要可以将你导向解脱,他不在乎做任何事。
他也不期待你有某种回报,因为他没有自我需要被喂养。他不需要计算付出的爱和收到的爱是否均衡,因此他的爱是真正的爱,而不是我们假模假式的爱。
宗萨仁波切在主持弟子的婚礼时:菩萨戒的精要就是,要让一切众生得到解脱、得到自由,如果你们不能让一切众生自由,最起码,你们可以让对方自由,这也是维系夫妻关系的关键。所以,在菩提心的摄持下,你们今天结婚,也就意味着,今天开始要努力给予对方自由和解脱。
我们每个人都认为我们很爱自己的家人,你很爱自己的孩子、妻子,不是吗?你会带她们去吃他们喜欢的披萨,他们过生日的时候从不忘记给他们买礼物,在他们不高兴的时候扮怪物尝试改变他们的心情。我们每个人都确信这就是爱,大概没有人会说这不是爱。
根据佛法,在我们证悟之前,我们所有的爱都是基于自我。或者说,我们所有的爱都需要回馈。当我们给了对方一个吻,我们至少希望也得到一个同样的吻或是其他东西。
我想稍微谈一下我们基于自我的爱与无我的爱之间的差异。无论我们是否察觉,我们事实上一直在计算。对家人,对朋友,对我们的爱情。如果你读过我之前的文章就应该知道,自我一直没有安全感,它非常缺乏存在感,为此他需要不断的通过他人、外境来摄取存在感。
为此我们建立家庭、学校、政府、医院、养老院以及各种社会组织,以获取各种不同时期所需的安全感。
在你出生的时候,你有爸爸妈妈,他们是你最大的安全感的ATM机。当你缺乏安全感的时候,你就会找他们要。当你长大了,你的爱人会给你最大的安全感。当你发现他已经不爱你了,你会寻找另一个安全感的来源——另一个爱人或是孩子,让他们给你新的安全感。
在这里我们着重讨论,我们如何从家庭与爱情来获取安全感。这两者在我们生命力所占比重非常大。当你认为你在爱的时候,事实上,你一直在试着维持收支平衡,我指的是爱情上的收支平衡。
当然不是完全指金钱,它的范围非常广,我可以举一个例子:如果你每天都亲吻你的爱人,而他从不主动亲你,这样过了一段时间,你就会觉得不平衡。你会怀疑他对你的爱。我指的是类似这种收支平衡。
假如你付出十块钱的爱,那么你是否要求对方至少付出八块钱的爱。如果对方付出的爱只有五块钱你就会非常生气,但你会试着告诉他你付出的是十块钱,因此他不能只回馈五块钱,但通常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发生争吵。
我们吵嘴的时候都会说:我为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可你呢?
这表示我们一直在计算,试图维持感情方面的收支平衡。连最纯洁的爱情也未能免俗,因为我们有自我,我们需要喂养自我。这让我们无法专心的爱,无法心无旁骛的爱。我们和对方拥吻的时候手里都拿着计算器。
家庭或爱情是一个我们最不希望出问题的地方,因为它是一个我们可以不断从中吸取安全感的来源。
但他同样很危险,我们以为我们已经调到安全模式,但总是会有意外跑出来打破我们的安全错觉。一旦我们觉得自己在爱情或家庭方面收支不平衡,我们所得到的就是不安全感,我们的自我感到威胁。
想想看,所有的家庭矛盾,所有的爱情问题都是因为感情方面的收支不平衡。你给了他十块钱的爱,可他呢。他好像完全不知道,他至少应该给我六块钱吧,可他给我的最多只能算两块钱。
无论是对我们的男朋友、女朋友,还是我们的先生太太,甚至对我们的父母子女,我们其实都是这样的。这就是基于自我的爱,这种爱要求回报,它从来不是无私的——掺杂自我的爱从来不是无私的。
我无意声讨这种爱。身为未证悟实相者,即使我们想,我们也不可能有超越这种爱的爱。但我不认为这是真的爱,这种爱以自我为中心,很少真正考虑别人的感受。
它以对方的付出来决定自己的付出,这是交易。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家庭关系老是这么紧张。总是出各种问题。因为我们并没有真的爱过任何人,你有完全不需要回馈的爱过任何人吗?不管他做什么都丝毫不影响你对他的爱?我很怀疑你们中有任何人有过这样的爱。
如果我们觉得我们的女朋友不高兴,我们会表现出很关心的样子,那不是因为我们爱她,那是因为作为我们身边的重要人物,她的不开心早晚会波及我们自己。会搞乱我们的计划,我们晚上的计划可能就泡汤了。我们很怕这种麻烦。这只是我们为了避免自我受伤采取的措施。
如同多数父母强迫自己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肩负荣耀家族的使命。这其实是全然的自私。我不认为他们有从孩子的角度考虑过。他们不过是希望让孩子满足他们的自我,重建他们失败的人生。在爱情里,我们也是如此,我们希望对方全然满足我们的自我。
我们之所以爱对方,因为对方爱我们几乎像我们爱自己一样,我们在他这里可以体会自我被全然满足的快感。但好景不长,很快,因为对方也是自私的,他来我们这里也是为了满足他的自我。
因此,当最初的冲动慢慢停滞下来之后,双方都开始看到对方的一点真面目。那时候双方都开始要求对方提供不少于自己的爱的爱,这是潜规则,你当然不会说:我给了你这么多,所以你也必须给我这么多。但没有说不代表你没有想。一切都心照不宣。
双方关系最佳时期可能就是双方收支比较平衡的时期。但很快,我们被其他事情分心了,其中一方可能不能及时提供对方所希望的那么多爱了。
这个时候,另一方就会感觉不安全。争吵就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发生在我们身上,发生在我们的爱情和亲情上。如果双方收支已经到了差异巨大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倾向于建立一段新的感情以维持自我的养料。
这就是我们的爱。我们是这样的人,即使我们在墙上画了一朵花,我们都会希望它得到别人的关注,每次路过我们都会提醒其他人:那是我画的。因为我们有期待,我们期待收到几句赞美。
我们在这里猜想一下圣者的爱,依据佛教的理论,如佛陀一般的圣者已经证悟无我,他没有一个自我需要被满足。因此,他不需要通过结婚,或是建立家庭,结交朋友来摄取安全感。他待在黑暗里也不会怕黑。他也不需要电影音乐来娱乐自己。
想象一下没有自我的人,他没有自他分别,他不认为某些人比另一些人更重要,我们认为某些人比另一些人更重要,无非是因为他们在我们的生命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我们需要这些重要的角色,我们的自我的大部分食物都由他们提供,因此经营好与这些重要人物的关系在我们的生命中显得尤为重要。而一个成就者,他不需要讨好任何人,因为他无需从他们那里获取自我的食物。
一个完全无我的人,一个视你如他自己的人,他爱你的方式可能很多样化,但他最关心的当然是让你获得和他一样的解脱。为此他可以和你一起喝酒,也可能揍你一顿,可能给你讲佛法,也可能和你讨论女人,只要可以将你导向解脱,他不在乎做任何事。
他也不期待你有某种回报,因为他没有自我需要被喂养。他不需要计算付出的爱和收到的爱是否均衡,因此他的爱是真正的爱,而不是我们假模假式的爱。
潼关肉夹馍协会道歉
1月26日,据河南媒体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向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道歉。
潼关肉夹馍协会在致歉信中表示,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我们深感自责,在此,诚恳向大家深深致歉!”
致歉信中还称,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协会将继续为全国各地潼关肉夹馍经营者,从操作流程、工艺技术、质量特色等各个方面提供服务。
不过,11月26日新京报记者查询潼关肉夹馍协会微信公众号、潼关县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潼关发布”,均暂未找到该致歉信。
潼关肉夹馍协会滥诉事件调查:
官司有输有赢,有律师反诉
11月25日下午,河南商丘宁陵县,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店主苏传银收到了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26日,负责他的案子的律师于刚说,潼关肉夹馍协会对商丘市6家潼关肉夹馍店的起诉全部撤诉。
为此忧心几个月的他,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200多名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店主建起了一个微信群,群中河南、内蒙古等地多个案件的被诉店主在25日得到胜诉消息。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态:“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当天傍晚,潼关肉夹馍协会就该事件发表致歉信,表示将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
一场针对数百家小县城潼关肉夹馍店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狙击”戛然而止。
在此之前,有律师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商户越来越多,因而对其提出反诉,指其滥诉并索赔。
━━━━━
肉夹馍店主遭遇“潼关”劫
38岁的苏传银是宁陵县人,20多年前就开始做小本生意,倒鸡蛋、卖馒头,如今经营两家潼关肉夹馍店。
潼关肉夹馍是一种流传久远的小吃。很多店家在宣传时都愿意讲这样一个故事:唐太宗李世民打天下时,路过潼关,吃了肉夹馍赞不绝口。由于制作快捷、顾客认知度高,潼关肉夹馍成了很多餐饮店的经营项目。
今年7月,苏传银收到法院传票: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他的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侵权,案件将在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
苏传银介绍,他在洛阳从一个朋友处学到了潼关肉夹馍的制作方法,2015年在当地开店。由于经营效果不理想,2017年年初,他回到宁陵县,开了第一家老苏潼关肉夹馍店。二店是去年刚开的,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又被起诉,苏传银的压力很大。
今年9月中旬,案件开庭。
“都是小老百姓,也不懂法律。遇到这样的事情,吓得不得了。”苏传银说,以前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协会,更想不到自己开个小餐馆竟然“犯法”了。
在商丘地区,也有店主不堪压力或不懂法律程序,已经交钱和解或执行败诉判决。
同在宁陵县经营一家潼关肉夹馍店的李女士,案件与苏传银一样在9月一审开庭。她很快就收到了败诉消息:侵权成立,需赔偿7500元。李女士说,她本来交了上诉状,但因为不懂如何通过法院工作人员发来的链接交费,错过了上诉期。
为了家里孩子上学,李女士正打算贷款买房。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代理律师说,如果不交钱,就会强制执行,还会涨利息,影响到征信,买房没法贷款。11月12日,李女士在微信上将7775元(赔偿7500元,诉讼费减半征收275元)打给对方律师,并叮嘱说,自己要去银行办贷款,要尽快处理好。
11月下旬,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商家一事经媒体曝光,引起公众关注。
在河南洛阳,几十家小吃店的店主称被协会成批起诉。这些商户收到了法庭传票,要求就侵权赔偿3万元-5万元不等,如果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要缴纳99800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有212件司法案件,其中210件作为原告起诉其他商家,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在地区方面,河南、内蒙古、山西、广东、辽宁等地多发。其中,河南30家,内蒙古26家。
这一数据或许并不完整。河南洛阳有商家表示,仅当地就有30多家店被起诉。在内蒙古,仅呼和浩特就有23家店同批被起诉,乌兰察布也有商家被诉,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有3家潼关肉夹馍店,两家被起诉,另一家被吓得停业。
此批案件被告均为肉夹馍店店主,多为个体工商户。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艳芳认为,个体户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时,一方面不了解相关法律制度,不知道自己侵权或被侵权;另一方面,由于经营规模小、实力弱,一旦卷入知识产权纠纷,缺乏专业法务团队,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应对案件。
━━━━━
相同诉讼,不同判决
在河南商丘宁陵县,苏传银、李女士等同批3个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案件,商家在一审中均被判侵权成立。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8月30日和9月10日,共两批23家潼关肉夹馍店被起诉,一审判决均认定侵权不成立。
店主们发现,找精通知识产权的律师有点难。
苏传银告诉记者,县城里懂知识产权的律师不多。对案情稍作了解后,多数律师都判断案子会输。
在呼和浩特经营一家老潼关肉夹馍店的高玉飞介绍,他5月接到呼和浩特市中院传票。开庭前,法官问双方能否和解,协会律师表示可以,高玉飞感到对方目的不单纯,就找律师咨询,当地好几位律师都说可能侵权。
最终,高玉飞找到了一位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得到的答案是:有赢的希望。于是,同批接到传票的23家店铺,分别抱团聘请了4名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应诉。
在高玉飞和苏传银的诉讼中,潼关肉夹馍协会诉求均为三项:判令被告侵权,赔偿3万元(或5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判决书上呈现的由潼关肉夹馍协会持有的第14369120号注册商标标志为:上部约三分之二位置为红色图案,下部由汉字和拼音的“潼关肉夹馍”构成。
在一审庭审中,苏传银方律师的辩护意见主要是:“潼关肉夹馍”字样因含有县级地域名称且仅有本商品通用名称、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是不能注册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的,且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查询得知,涉及“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注册申请共有4件,均未被核准注册。本案原告所主张拥有的商标权“潼关肉夹馍”是图片与文字相结合的集体商标,“潼关肉夹馍”属于该商标的组成部分,对于“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原告不享有商标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作为店铺名称和招牌,与涉案注册商标的核心部分相同,已构成商标近似,且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第三类肉夹馍为同类商品,足以使消费者混淆。
9月29日,法院一审判决,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停止侵权,更改店面招牌、变更工商登记中的店名,赔偿潼关肉夹馍协会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8500元。
在高玉飞的诉讼中,店方答辩分“不侵权”和“无损失”两个层次。
其中,“不侵权”的理由包括:“潼关肉夹馍”是通用名称;案涉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而王记肉夹馍店提供的服务属于第43类餐饮服务,二者分类和属性不同;潼关肉夹馍协会2018年在第43类上申请“潼关肉夹馍”商标被驳回,说明“潼关肉夹馍”作为一种小吃的通用名称,本身具有群众性和民间性,在餐饮服务类别上不宜注册为商标作过度保护;王记肉夹馍店使用“潼关肉夹馍”仅为描述所提供服务内容,门头招牌、店内介绍和包装袋均未使用案涉商标。
“无损失”一项包括:潼关肉夹馍协会未在呼和浩特开展经营,无损失;王记肉夹馍店小本经营,受疫情影响亏损,无侵权所得;即使有所得也与涉案商标无关;王记肉夹馍店销售肉夹馍不仅不会损害“潼关肉夹馍”商誉,反而加强了消费者的认可。
呼和浩特市中院一审认定:虽然王记肉夹馍店在案涉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服务上,使用了与案涉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但结合案涉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案涉商标的构成以及被控侵权标识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王记肉夹馍店的行为尚不足以使得一般消费者错误认为其是具有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成团资格及其成员产品特有的产品品质,其行为未侵犯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案涉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样的证据,同样的诉求,核心内容基本相同的抗辩意见,为何判决结论皆然相反?
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科技外交研究中心主任臧红岩介绍,商标注册领域比较专业,进入门槛比较高。同时,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和监管体系持续改革完善。2014年11月,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我国现行商标法制定于1982年,2019年4月第四次修正。
知识产权案件总量很小。2020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3000余万件,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案件仅为5390件。案件量少,精研这一领域的律师自然就少,这也是找知识产权律师困难的原因。
记者注意到,商丘市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的睢阳区人民法院,系2020年4月经最高法院批复,指定管辖发生在商丘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滥诉被叫停之前,已遭律师反诉
连日来,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肉夹馍店的行为,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知名法律博主、律师张新年发表言论称,“知识产权保护的是运用知识的创造成果,而不是既有的公共资源。”他认为,潼关是地名,肉夹馍是通用名,两者结合注册商标存在异议。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行为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滥诉行为,严重影响甚至扰乱了司法秩序,建议相关部门介入查处。
就在潼关肉夹馍协会事件爆出前不久,河南焦作、安阳、鹤壁等地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他们收到法院传票,原因是门牌上用了“逍遥镇”,而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若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每年要交1000元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万元到5万元。
河南周口市西华县21日表态,责令协会暂停商标起诉事宜。11月25日晚,新京报记者从潼关县委获悉,县委县政府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公开表态: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11月25日下午,苏传银收到了河南省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法院二审认为:老苏肉夹馍二店是否侵权的问题,关键在于其使用的包装、门头招牌是否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依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近似是指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本案中,“潼关肉夹馍”纯文字的注册申请未被核准注册,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的商标为图文组合,由占面积大部分的图形、汉字和拼音三部分组成。老苏肉夹馍二店商品包装名称仅为汉字“潼关肉夹馍”,店铺门头招牌为“老苏潼关肉夹馍”,不易混淆。
二审法院撤销了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落款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
1月26日,据河南媒体报道,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向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道歉。
潼关肉夹馍协会在致歉信中表示,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我们深感自责,在此,诚恳向大家深深致歉!”
致歉信中还称,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协会将继续为全国各地潼关肉夹馍经营者,从操作流程、工艺技术、质量特色等各个方面提供服务。
不过,11月26日新京报记者查询潼关肉夹馍协会微信公众号、潼关县人民政府官方微博“潼关发布”,均暂未找到该致歉信。
潼关肉夹馍协会滥诉事件调查:
官司有输有赢,有律师反诉
11月25日下午,河南商丘宁陵县,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店主苏传银收到了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26日,负责他的案子的律师于刚说,潼关肉夹馍协会对商丘市6家潼关肉夹馍店的起诉全部撤诉。
为此忧心几个月的他,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200多名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店主建起了一个微信群,群中河南、内蒙古等地多个案件的被诉店主在25日得到胜诉消息。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态:“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当天傍晚,潼关肉夹馍协会就该事件发表致歉信,表示将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会积极妥善处理。
一场针对数百家小县城潼关肉夹馍店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狙击”戛然而止。
在此之前,有律师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商户越来越多,因而对其提出反诉,指其滥诉并索赔。
━━━━━
肉夹馍店主遭遇“潼关”劫
38岁的苏传银是宁陵县人,20多年前就开始做小本生意,倒鸡蛋、卖馒头,如今经营两家潼关肉夹馍店。
潼关肉夹馍是一种流传久远的小吃。很多店家在宣传时都愿意讲这样一个故事:唐太宗李世民打天下时,路过潼关,吃了肉夹馍赞不绝口。由于制作快捷、顾客认知度高,潼关肉夹馍成了很多餐饮店的经营项目。
今年7月,苏传银收到法院传票: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他的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侵权,案件将在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审理。
苏传银介绍,他在洛阳从一个朋友处学到了潼关肉夹馍的制作方法,2015年在当地开店。由于经营效果不理想,2017年年初,他回到宁陵县,开了第一家老苏潼关肉夹馍店。二店是去年刚开的,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又被起诉,苏传银的压力很大。
今年9月中旬,案件开庭。
“都是小老百姓,也不懂法律。遇到这样的事情,吓得不得了。”苏传银说,以前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协会,更想不到自己开个小餐馆竟然“犯法”了。
在商丘地区,也有店主不堪压力或不懂法律程序,已经交钱和解或执行败诉判决。
同在宁陵县经营一家潼关肉夹馍店的李女士,案件与苏传银一样在9月一审开庭。她很快就收到了败诉消息:侵权成立,需赔偿7500元。李女士说,她本来交了上诉状,但因为不懂如何通过法院工作人员发来的链接交费,错过了上诉期。
为了家里孩子上学,李女士正打算贷款买房。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代理律师说,如果不交钱,就会强制执行,还会涨利息,影响到征信,买房没法贷款。11月12日,李女士在微信上将7775元(赔偿7500元,诉讼费减半征收275元)打给对方律师,并叮嘱说,自己要去银行办贷款,要尽快处理好。
11月下旬,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商家一事经媒体曝光,引起公众关注。
在河南洛阳,几十家小吃店的店主称被协会成批起诉。这些商户收到了法庭传票,要求就侵权赔偿3万元-5万元不等,如果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要缴纳99800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有212件司法案件,其中210件作为原告起诉其他商家,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在地区方面,河南、内蒙古、山西、广东、辽宁等地多发。其中,河南30家,内蒙古26家。
这一数据或许并不完整。河南洛阳有商家表示,仅当地就有30多家店被起诉。在内蒙古,仅呼和浩特就有23家店同批被起诉,乌兰察布也有商家被诉,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有3家潼关肉夹馍店,两家被起诉,另一家被吓得停业。
此批案件被告均为肉夹馍店店主,多为个体工商户。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艳芳认为,个体户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时,一方面不了解相关法律制度,不知道自己侵权或被侵权;另一方面,由于经营规模小、实力弱,一旦卷入知识产权纠纷,缺乏专业法务团队,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应对案件。
━━━━━
相同诉讼,不同判决
在河南商丘宁陵县,苏传银、李女士等同批3个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案件,商家在一审中均被判侵权成立。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8月30日和9月10日,共两批23家潼关肉夹馍店被起诉,一审判决均认定侵权不成立。
店主们发现,找精通知识产权的律师有点难。
苏传银告诉记者,县城里懂知识产权的律师不多。对案情稍作了解后,多数律师都判断案子会输。
在呼和浩特经营一家老潼关肉夹馍店的高玉飞介绍,他5月接到呼和浩特市中院传票。开庭前,法官问双方能否和解,协会律师表示可以,高玉飞感到对方目的不单纯,就找律师咨询,当地好几位律师都说可能侵权。
最终,高玉飞找到了一位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得到的答案是:有赢的希望。于是,同批接到传票的23家店铺,分别抱团聘请了4名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应诉。
在高玉飞和苏传银的诉讼中,潼关肉夹馍协会诉求均为三项:判令被告侵权,赔偿3万元(或5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判决书上呈现的由潼关肉夹馍协会持有的第14369120号注册商标标志为:上部约三分之二位置为红色图案,下部由汉字和拼音的“潼关肉夹馍”构成。
在一审庭审中,苏传银方律师的辩护意见主要是:“潼关肉夹馍”字样因含有县级地域名称且仅有本商品通用名称、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是不能注册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的,且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查询得知,涉及“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注册申请共有4件,均未被核准注册。本案原告所主张拥有的商标权“潼关肉夹馍”是图片与文字相结合的集体商标,“潼关肉夹馍”属于该商标的组成部分,对于“潼关肉夹馍”纯文字商标,原告不享有商标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作为店铺名称和招牌,与涉案注册商标的核心部分相同,已构成商标近似,且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第三类肉夹馍为同类商品,足以使消费者混淆。
9月29日,法院一审判决,老苏潼关肉夹馍二店停止侵权,更改店面招牌、变更工商登记中的店名,赔偿潼关肉夹馍协会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8500元。
在高玉飞的诉讼中,店方答辩分“不侵权”和“无损失”两个层次。
其中,“不侵权”的理由包括:“潼关肉夹馍”是通用名称;案涉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而王记肉夹馍店提供的服务属于第43类餐饮服务,二者分类和属性不同;潼关肉夹馍协会2018年在第43类上申请“潼关肉夹馍”商标被驳回,说明“潼关肉夹馍”作为一种小吃的通用名称,本身具有群众性和民间性,在餐饮服务类别上不宜注册为商标作过度保护;王记肉夹馍店使用“潼关肉夹馍”仅为描述所提供服务内容,门头招牌、店内介绍和包装袋均未使用案涉商标。
“无损失”一项包括:潼关肉夹馍协会未在呼和浩特开展经营,无损失;王记肉夹馍店小本经营,受疫情影响亏损,无侵权所得;即使有所得也与涉案商标无关;王记肉夹馍店销售肉夹馍不仅不会损害“潼关肉夹馍”商誉,反而加强了消费者的认可。
呼和浩特市中院一审认定:虽然王记肉夹馍店在案涉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服务上,使用了与案涉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识,但结合案涉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案涉商标的构成以及被控侵权标识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王记肉夹馍店的行为尚不足以使得一般消费者错误认为其是具有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成团资格及其成员产品特有的产品品质,其行为未侵犯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案涉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样的证据,同样的诉求,核心内容基本相同的抗辩意见,为何判决结论皆然相反?
兰州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科技外交研究中心主任臧红岩介绍,商标注册领域比较专业,进入门槛比较高。同时,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和监管体系持续改革完善。2014年11月,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我国现行商标法制定于1982年,2019年4月第四次修正。
知识产权案件总量很小。2020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3000余万件,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案件仅为5390件。案件量少,精研这一领域的律师自然就少,这也是找知识产权律师困难的原因。
记者注意到,商丘市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的睢阳区人民法院,系2020年4月经最高法院批复,指定管辖发生在商丘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滥诉被叫停之前,已遭律师反诉
连日来,潼关肉夹馍协会大批起诉肉夹馍店的行为,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知名法律博主、律师张新年发表言论称,“知识产权保护的是运用知识的创造成果,而不是既有的公共资源。”他认为,潼关是地名,肉夹馍是通用名,两者结合注册商标存在异议。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行为是一种非常恶劣的滥诉行为,严重影响甚至扰乱了司法秩序,建议相关部门介入查处。
就在潼关肉夹馍协会事件爆出前不久,河南焦作、安阳、鹤壁等地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他们收到法院传票,原因是门牌上用了“逍遥镇”,而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若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每年要交1000元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万元到5万元。
河南周口市西华县21日表态,责令协会暂停商标起诉事宜。11月25日晚,新京报记者从潼关县委获悉,县委县政府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11月26日凌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公开表态: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11月25日下午,苏传银收到了河南省商丘市中院邮寄来的二审判决书。法院二审认为:老苏肉夹馍二店是否侵权的问题,关键在于其使用的包装、门头招牌是否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依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近似是指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本案中,“潼关肉夹馍”纯文字的注册申请未被核准注册,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的商标为图文组合,由占面积大部分的图形、汉字和拼音三部分组成。老苏肉夹馍二店商品包装名称仅为汉字“潼关肉夹馍”,店铺门头招牌为“老苏潼关肉夹馍”,不易混淆。
二审法院撤销了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讼请求。落款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