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大平原(二百一十三)|说说羊头子鱼】说说羊头子鱼——王树成
估计看到“羊头子鱼”这几个字,大家就会一头雾水,到底是羊呢,还是鱼?当年它可是渤海湾畔姓的家常菜,现在却成了老百姓生活的“奢侈品”。为何这羊头子鱼身价会有如此的变化?且听我慢慢道来。
一切还是从那个贫穷的年代说起吧。
“当时穷啊!”我奶奶告诉我,能吃的东西都吃了。树皮树叶子,棒子瓤地瓜蔓,连吃多了会死人的三棱草都吃得差不多了。虽然那个时候人们那么饿,河里的鱼虾却多的是。与不缺美食的今天,人们却把小龙虾这样的“清道夫”都不放过的生活截然相反。你说怪不怪。
“那时,海里的大鱼大虾却多的是。”做了半辈子渔民的爷爷讲,今天接近天价梭子蟹,在当时却是“扔获”。“该死的营生子又把网挂烂了”,看到满网的梭子蟹,人们那个烦啊,那个骂啊!
“碰到收梭子蟹的‘行贩’,给钱就卖。”爷爷说,“卖不了就扔了垫码头。”“卖多少钱一斤呢?”“四分”。
今天的我,实在想象不出,当年看到一大堆青盖梭子蟹被扔在码头是什么感觉。
今天被奉为上品的梭子蟹在当年就是这么不被待见,我们再来说说当年的羊头子鱼。
说到这里,还得向大家详细说一说这羊头子鱼到底是一种什么食物吧。要说这羊头子鱼是一种什么食物,咱先说说当年的渔民怎么“炸货”(其实就是用水把海鲜煮熟,但传统就叫“炸货”)、拣货的吧。在那个没有冰冻速运的年代,“行贩”们都是骑着“加重”自行车,等海堡的人把“货”“炸熟”再带走。据说一辆车子最多能载400斤货。几十斤、上百斤的货,鱼虾蟹子一股脑倒进特大号铁锅里,等锅口泛起白沫子的时候,被大笊篱捞出来在渔网上晾晒,下个环节就是“拣货”。手动如梭的渔家娘们把大的、小的,鱼、虾、蟹一一分类,然后过秤。这剩到最后的“下脚料”都是小鱼小虾、小螃蟹、小乌贼,各种不同的海鲜,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小”,因为小,“行贩”们是绝不收这东西的。要说这羊头子鱼还有共同点的话,那就是鲜,这小东西的鲜味绝不输大个海鲜,那诱人的鲜味,顶着风也能跑三里地,关键是那诱惑力大啊,循着这味道来到货摊前,保证你能唾流三尺,即使吃得再饱,剥着这小鱼小虾小螃蟹的肉,也能让你再吃进两个大饽饽。
也许就因为他们太小,太不起眼,渔民就随口给他们起了个名字——羊头子鱼。是啊,那个年代,羊头肉、猪头肉也不值钱,叫羊头子鱼就是是因为它不值钱。
这不值钱的羊头子鱼当年也有派上用场的地方。每年开始秋收的时候,每家每户都花两块钱买几斤羊头子鱼,下地带着干粮和羊头子鱼,地头午饭馒头就羊头子鱼,再累也能吃得下。因为这东西咸,所以下饭;因为下饭,多吃几个馒头才有力气干活。一些爱喝两口的,馒头筐子里还塞个酒瓶子,你还别说,坐在田间地头,这羊头子鱼还是最便捷、最可口的下酒菜。平时在家,一摸酒瓶子老娘们就叨叨,这个时候她就不好意思张嘴了,没了老娘们的叨叨,这酒喝着就更舒坦。
平时,这羊头子鱼也是鲁北百姓餐桌上不可或缺之物,没时间炒菜的农忙时节,和舍不得买菜的闲冬时节,羊头子鱼与山东知名于全国的虾酱大葱便成了农家饭桌的主力军,恰似四川的无辣不欢,粗犷朴实的鲁北人也是不咸不吃饭。且说这羊头子鱼,一粗瓷碗羊头子鱼就是一个完整的海鲜家族party,小梭鱼、小蛤蜊、小乌贼、小爬虾、小塔嘛……任何一个海族成员的名字前面只要加一个“小”字,在这里都可以对号入座,那味道和口感绝不因小而逊色。只要你有耐心一个个去剥壳去皮,需要不长不短的功夫,剥出的肉放在手心里也是一小把,吃一口饽饽或者喝一口酒,再把他们一起放进嘴里,会让你觉得这一小撮海鲜肉足够犒劳你刚才剥壳去皮的付出。剩下的羊头子鱼的骨头、皮壳还有碎末,便被媳妇们一股脑地扫起来,倒进鸡鸭的石槽里,这些生灵们对这些皮壳碎末也是情有独钟,据说它们吃了这些东西下出的蛋也是营养味美,这一点早有科学家做出论证。
冬天坐在烧得烫腚的土炕上,夏天坐在四面丝瓜架的农家院里,人们就这样对着羊头子鱼剥着,从春剥到夏,从秋剥到冬。剥去了岁月,剥白了头发,剥弯了腰,从青春岁月剥到子孙满堂。小小的羊头子鱼充实了鲁北人的餐桌,也装点了他们的平凡岁月。
现在,羊头子鱼可以说是“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从百姓家庭登上了大酒店餐桌。精致的白瓷盘子里是精挑细选的极少数能代表“家族形象”的羊头子鱼,并且有了自己的官方名字“锅煲鱼”。海产店里,羊头子鱼被放进精致的包装盒,打开一看,那颜色、那个头、那形状,几乎一模一样,让我莫名想起商业场所的礼仪小姐。一问价格,几十块钱一斤!
几块钱一斤的“羊头子鱼时代”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吧。
作者简介:王树成,男,80后,笔名“魏晋”,做过中学教师,基层文化工作者、新闻工作者,专注于地域特色文化和时代印记文化的整理和写作,多篇文学作品发表于省市平台,新闻、摄影作品发表于国家、省市媒体。
估计看到“羊头子鱼”这几个字,大家就会一头雾水,到底是羊呢,还是鱼?当年它可是渤海湾畔姓的家常菜,现在却成了老百姓生活的“奢侈品”。为何这羊头子鱼身价会有如此的变化?且听我慢慢道来。
一切还是从那个贫穷的年代说起吧。
“当时穷啊!”我奶奶告诉我,能吃的东西都吃了。树皮树叶子,棒子瓤地瓜蔓,连吃多了会死人的三棱草都吃得差不多了。虽然那个时候人们那么饿,河里的鱼虾却多的是。与不缺美食的今天,人们却把小龙虾这样的“清道夫”都不放过的生活截然相反。你说怪不怪。
“那时,海里的大鱼大虾却多的是。”做了半辈子渔民的爷爷讲,今天接近天价梭子蟹,在当时却是“扔获”。“该死的营生子又把网挂烂了”,看到满网的梭子蟹,人们那个烦啊,那个骂啊!
“碰到收梭子蟹的‘行贩’,给钱就卖。”爷爷说,“卖不了就扔了垫码头。”“卖多少钱一斤呢?”“四分”。
今天的我,实在想象不出,当年看到一大堆青盖梭子蟹被扔在码头是什么感觉。
今天被奉为上品的梭子蟹在当年就是这么不被待见,我们再来说说当年的羊头子鱼。
说到这里,还得向大家详细说一说这羊头子鱼到底是一种什么食物吧。要说这羊头子鱼是一种什么食物,咱先说说当年的渔民怎么“炸货”(其实就是用水把海鲜煮熟,但传统就叫“炸货”)、拣货的吧。在那个没有冰冻速运的年代,“行贩”们都是骑着“加重”自行车,等海堡的人把“货”“炸熟”再带走。据说一辆车子最多能载400斤货。几十斤、上百斤的货,鱼虾蟹子一股脑倒进特大号铁锅里,等锅口泛起白沫子的时候,被大笊篱捞出来在渔网上晾晒,下个环节就是“拣货”。手动如梭的渔家娘们把大的、小的,鱼、虾、蟹一一分类,然后过秤。这剩到最后的“下脚料”都是小鱼小虾、小螃蟹、小乌贼,各种不同的海鲜,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小”,因为小,“行贩”们是绝不收这东西的。要说这羊头子鱼还有共同点的话,那就是鲜,这小东西的鲜味绝不输大个海鲜,那诱人的鲜味,顶着风也能跑三里地,关键是那诱惑力大啊,循着这味道来到货摊前,保证你能唾流三尺,即使吃得再饱,剥着这小鱼小虾小螃蟹的肉,也能让你再吃进两个大饽饽。
也许就因为他们太小,太不起眼,渔民就随口给他们起了个名字——羊头子鱼。是啊,那个年代,羊头肉、猪头肉也不值钱,叫羊头子鱼就是是因为它不值钱。
这不值钱的羊头子鱼当年也有派上用场的地方。每年开始秋收的时候,每家每户都花两块钱买几斤羊头子鱼,下地带着干粮和羊头子鱼,地头午饭馒头就羊头子鱼,再累也能吃得下。因为这东西咸,所以下饭;因为下饭,多吃几个馒头才有力气干活。一些爱喝两口的,馒头筐子里还塞个酒瓶子,你还别说,坐在田间地头,这羊头子鱼还是最便捷、最可口的下酒菜。平时在家,一摸酒瓶子老娘们就叨叨,这个时候她就不好意思张嘴了,没了老娘们的叨叨,这酒喝着就更舒坦。
平时,这羊头子鱼也是鲁北百姓餐桌上不可或缺之物,没时间炒菜的农忙时节,和舍不得买菜的闲冬时节,羊头子鱼与山东知名于全国的虾酱大葱便成了农家饭桌的主力军,恰似四川的无辣不欢,粗犷朴实的鲁北人也是不咸不吃饭。且说这羊头子鱼,一粗瓷碗羊头子鱼就是一个完整的海鲜家族party,小梭鱼、小蛤蜊、小乌贼、小爬虾、小塔嘛……任何一个海族成员的名字前面只要加一个“小”字,在这里都可以对号入座,那味道和口感绝不因小而逊色。只要你有耐心一个个去剥壳去皮,需要不长不短的功夫,剥出的肉放在手心里也是一小把,吃一口饽饽或者喝一口酒,再把他们一起放进嘴里,会让你觉得这一小撮海鲜肉足够犒劳你刚才剥壳去皮的付出。剩下的羊头子鱼的骨头、皮壳还有碎末,便被媳妇们一股脑地扫起来,倒进鸡鸭的石槽里,这些生灵们对这些皮壳碎末也是情有独钟,据说它们吃了这些东西下出的蛋也是营养味美,这一点早有科学家做出论证。
冬天坐在烧得烫腚的土炕上,夏天坐在四面丝瓜架的农家院里,人们就这样对着羊头子鱼剥着,从春剥到夏,从秋剥到冬。剥去了岁月,剥白了头发,剥弯了腰,从青春岁月剥到子孙满堂。小小的羊头子鱼充实了鲁北人的餐桌,也装点了他们的平凡岁月。
现在,羊头子鱼可以说是“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从百姓家庭登上了大酒店餐桌。精致的白瓷盘子里是精挑细选的极少数能代表“家族形象”的羊头子鱼,并且有了自己的官方名字“锅煲鱼”。海产店里,羊头子鱼被放进精致的包装盒,打开一看,那颜色、那个头、那形状,几乎一模一样,让我莫名想起商业场所的礼仪小姐。一问价格,几十块钱一斤!
几块钱一斤的“羊头子鱼时代”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了吧。
作者简介:王树成,男,80后,笔名“魏晋”,做过中学教师,基层文化工作者、新闻工作者,专注于地域特色文化和时代印记文化的整理和写作,多篇文学作品发表于省市平台,新闻、摄影作品发表于国家、省市媒体。
纽约
或许我们应该是中国第一代从小受欧美文化熏陶的一代了。从90年代开始,各种大片里的高楼林立,摩登现代,纸醉金迷的场景把一个让人感觉富可敌国几乎没有一个词可以准确形容它的好的小岛展现在了我的面前。
那时候中国还很穷,不说我生活小城市,哪怕当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种现在看起来和发达国家无二样甚至更漂亮的的顶级大城市里超过20层的高楼都是让人仰望称奇的东东,因此在我小小的心灵里曼哈顿岛上那一望无际的摩天大楼群带给人的震撼,让人很自然的联想到人类科技,工业文明的伟大。因此,从小我就有了一个莫名的小心愿,长大了要去看看纽约,要去看看曼哈顿,要去看看那些老一辈人挂在嘴边的资本主义的腐朽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在随后的成长岁月里,曼哈顿一直在各种电影和新闻里保持着在我眼前出现的频次和热度,911时,还不由得感伤了一下,很遗憾的想…….就算以后去也看不到著名的双塔了。
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2012年,经过了12个小时的飞行,我终于踏足了这个从小心驰神往的地方:纽约。在随后的日子里,我前前后后去了4次纽约,甚至还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把曼哈顿岛从上到下用脚量了一遍,屏幕里的纽约,记忆里的纽约和现实中的纽约终于融合在了一起……关于纽约,我终于有了一个直观全面的认知。
纽约是座“老城”
纽约给我的第一个颠覆性认知是这居然是一座“老”城,在小时候的认知里,美国是个没有历史的国家,纽约作为这个国家的象征,一切都是新的,想象中的纽约应该是摩天大楼扑面而来,地铁公交窗明几净,一切都应该是现代的,新潮的,甚至应该是超时代的。但当我真正踏足这里,走进纽约地铁Penn station的换乘站,走进中央火车站,走进纽约公共图书馆,我的认知就被颠覆了,这些地铁,建筑,装饰可以让人在1秒钟的时间里穿越到欧洲的那个鎏金时代。看看这些建筑的历史,不由得让人心生感叹,原来当我们还在半封建半殖民的时代里挣扎的时候,纽约就已经如此的美轮美奂了。特别是纽约公共图书馆,简直可以用人间值得来形容,1895年始建的它结合了古典和现代的美,结合了艺术感性和知识的理性,漫步其中会有一种不停在穿越的错觉,既像走在宫殿里,又像走在书店里,既像身处教堂的祈祷房,又像坐在大学的自修室…….以至于走出这里,我对纽约市民产生里一种莫名的羡慕嫉妒恨的情绪,真羡慕他们能在这里,借书,读书…….
纽约是座“文化之城”
小时候看过的各种电影中,仿佛都存在着一种鄙视链,美国人的形象就是粗鄙的,没文化的,与欧洲贵族的那种优雅,文艺形成一种鲜明的反差。因此纽约在我脑海中的人设应该是处处透着暴发户气息,全是LV,香奈儿那种奢侈品,与艺术,文化毫无瓜葛。但当我真正踏足这里,纽约又一次颠覆了我的认知。这里简直是一座博物馆之城,尤其是大都会博物馆和现代艺术博物馆比起卢浮宫和蓬皮杜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你还可以去林肯中心听一场纽约爱乐乐团的音乐会,去百老汇看一场现代艺术歌剧演出,总之,在几站地铁的范围里,纽约的文艺氛围就可以轻易平复任何一个文艺青年那颗躁动的心。
纽约是座“奇幻之城”
半跑题多话说了这么多,忽然想起了若干年前一个朋友问我的一个问题:“如果让你用一个词形容纽约最大的特点,你会说什么?” …….其实纽约给我的种种颠覆感,都不是它给我最深印象的东西,如果非要说纽约是个什么样的城市,我想我会用“奇幻之城”来形容它。
首先,就算在曼哈顿岛,你只需要坐地铁从50几街坐到120几街,你就可以轻易的完成从一个美国大都市到一个中东或非洲三线小城的穿越,我现在还清楚的记得,若干年前当我从125街地铁走出来,看到路边歪七扭八的躺着一堆吸嗨了的流浪汉的街景的奇幻感,让我瞬间想起了一部我看过的科幻小说《北京折叠》,这里跟5公里之外的上西区上东区完全就是两个世界,反差大到甚至会让人有种出戏的脱离感。
另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奇幻点则从纽约SOHO区的地名可以轻易理解,这里的地名大多都是在国名前面冠一个“小”字,比如“小意大利”“小韩国”“小俄罗斯”等等,在这里你只需要步行5分钟,穿过一个街区,你就能看到完全不同国家的风情。走在“Little Italy”,仿佛走在一个意大利的小街,你看到的到处都是意大利饭馆,意面,pizza等等甚至街边的招牌都是意大利文和英文并存的,而转过街角,走进“China town”,路边的招牌,商店又让你瞬间穿越回1980年的香港小巷,不只是中餐馆,甚至还有用敞口麻袋装着摆在街边卖花椒,辣椒面等各种调料等杂货铺……满耳朵听到的也是粤语,潮汕语的掺杂……这种奇怪的设定,会让人瞬间忘记自己身处的年代和地点,仿佛置身于一个4D的电影院一样,一国一时代的体悟着。嗯,也许是我文字功底太差了吧,实在不知道怎么描述这种体验,词语匮乏到只能想到“奇幻”这个词。
想着这纽约的日子,写了半天,结尾时又想起一个老友的趣事,实在忍不住要记录下来。记得那是我第一次去纽约,为了感受纽约的繁华,特意选择去了一次哈德逊河夜游。在一个全玻璃的游船上,听着驻唱歌手的钢琴,小提琴表演,喝着红酒吃着牛排,看着河两边灯火辉煌的摩天大楼,实在是一种特别的感受…… 哈哈哈哈,忍不住要笑出声,因为我想起了当时坐我对面的@ yt,他老人家从上船开始,倒头便睡,怎么都叫不醒,一直睡到下船我说:“yt,我们结束了,要回去了。” 把哈德逊河夜游活脱脱变成了一场哈德逊河梦游,哈哈,想来都觉得有趣的经历。
随笔就写到这吧,一句话,纽约真的是个很有趣的城市,值得去走走,去看看。“因为有句话说的好:纽约即使天堂又是地狱……能承受世人的爱与恨……”
或许我们应该是中国第一代从小受欧美文化熏陶的一代了。从90年代开始,各种大片里的高楼林立,摩登现代,纸醉金迷的场景把一个让人感觉富可敌国几乎没有一个词可以准确形容它的好的小岛展现在了我的面前。
那时候中国还很穷,不说我生活小城市,哪怕当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种现在看起来和发达国家无二样甚至更漂亮的的顶级大城市里超过20层的高楼都是让人仰望称奇的东东,因此在我小小的心灵里曼哈顿岛上那一望无际的摩天大楼群带给人的震撼,让人很自然的联想到人类科技,工业文明的伟大。因此,从小我就有了一个莫名的小心愿,长大了要去看看纽约,要去看看曼哈顿,要去看看那些老一辈人挂在嘴边的资本主义的腐朽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在随后的成长岁月里,曼哈顿一直在各种电影和新闻里保持着在我眼前出现的频次和热度,911时,还不由得感伤了一下,很遗憾的想…….就算以后去也看不到著名的双塔了。
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2012年,经过了12个小时的飞行,我终于踏足了这个从小心驰神往的地方:纽约。在随后的日子里,我前前后后去了4次纽约,甚至还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把曼哈顿岛从上到下用脚量了一遍,屏幕里的纽约,记忆里的纽约和现实中的纽约终于融合在了一起……关于纽约,我终于有了一个直观全面的认知。
纽约是座“老城”
纽约给我的第一个颠覆性认知是这居然是一座“老”城,在小时候的认知里,美国是个没有历史的国家,纽约作为这个国家的象征,一切都是新的,想象中的纽约应该是摩天大楼扑面而来,地铁公交窗明几净,一切都应该是现代的,新潮的,甚至应该是超时代的。但当我真正踏足这里,走进纽约地铁Penn station的换乘站,走进中央火车站,走进纽约公共图书馆,我的认知就被颠覆了,这些地铁,建筑,装饰可以让人在1秒钟的时间里穿越到欧洲的那个鎏金时代。看看这些建筑的历史,不由得让人心生感叹,原来当我们还在半封建半殖民的时代里挣扎的时候,纽约就已经如此的美轮美奂了。特别是纽约公共图书馆,简直可以用人间值得来形容,1895年始建的它结合了古典和现代的美,结合了艺术感性和知识的理性,漫步其中会有一种不停在穿越的错觉,既像走在宫殿里,又像走在书店里,既像身处教堂的祈祷房,又像坐在大学的自修室…….以至于走出这里,我对纽约市民产生里一种莫名的羡慕嫉妒恨的情绪,真羡慕他们能在这里,借书,读书…….
纽约是座“文化之城”
小时候看过的各种电影中,仿佛都存在着一种鄙视链,美国人的形象就是粗鄙的,没文化的,与欧洲贵族的那种优雅,文艺形成一种鲜明的反差。因此纽约在我脑海中的人设应该是处处透着暴发户气息,全是LV,香奈儿那种奢侈品,与艺术,文化毫无瓜葛。但当我真正踏足这里,纽约又一次颠覆了我的认知。这里简直是一座博物馆之城,尤其是大都会博物馆和现代艺术博物馆比起卢浮宫和蓬皮杜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你还可以去林肯中心听一场纽约爱乐乐团的音乐会,去百老汇看一场现代艺术歌剧演出,总之,在几站地铁的范围里,纽约的文艺氛围就可以轻易平复任何一个文艺青年那颗躁动的心。
纽约是座“奇幻之城”
半跑题多话说了这么多,忽然想起了若干年前一个朋友问我的一个问题:“如果让你用一个词形容纽约最大的特点,你会说什么?” …….其实纽约给我的种种颠覆感,都不是它给我最深印象的东西,如果非要说纽约是个什么样的城市,我想我会用“奇幻之城”来形容它。
首先,就算在曼哈顿岛,你只需要坐地铁从50几街坐到120几街,你就可以轻易的完成从一个美国大都市到一个中东或非洲三线小城的穿越,我现在还清楚的记得,若干年前当我从125街地铁走出来,看到路边歪七扭八的躺着一堆吸嗨了的流浪汉的街景的奇幻感,让我瞬间想起了一部我看过的科幻小说《北京折叠》,这里跟5公里之外的上西区上东区完全就是两个世界,反差大到甚至会让人有种出戏的脱离感。
另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奇幻点则从纽约SOHO区的地名可以轻易理解,这里的地名大多都是在国名前面冠一个“小”字,比如“小意大利”“小韩国”“小俄罗斯”等等,在这里你只需要步行5分钟,穿过一个街区,你就能看到完全不同国家的风情。走在“Little Italy”,仿佛走在一个意大利的小街,你看到的到处都是意大利饭馆,意面,pizza等等甚至街边的招牌都是意大利文和英文并存的,而转过街角,走进“China town”,路边的招牌,商店又让你瞬间穿越回1980年的香港小巷,不只是中餐馆,甚至还有用敞口麻袋装着摆在街边卖花椒,辣椒面等各种调料等杂货铺……满耳朵听到的也是粤语,潮汕语的掺杂……这种奇怪的设定,会让人瞬间忘记自己身处的年代和地点,仿佛置身于一个4D的电影院一样,一国一时代的体悟着。嗯,也许是我文字功底太差了吧,实在不知道怎么描述这种体验,词语匮乏到只能想到“奇幻”这个词。
想着这纽约的日子,写了半天,结尾时又想起一个老友的趣事,实在忍不住要记录下来。记得那是我第一次去纽约,为了感受纽约的繁华,特意选择去了一次哈德逊河夜游。在一个全玻璃的游船上,听着驻唱歌手的钢琴,小提琴表演,喝着红酒吃着牛排,看着河两边灯火辉煌的摩天大楼,实在是一种特别的感受…… 哈哈哈哈,忍不住要笑出声,因为我想起了当时坐我对面的@ yt,他老人家从上船开始,倒头便睡,怎么都叫不醒,一直睡到下船我说:“yt,我们结束了,要回去了。” 把哈德逊河夜游活脱脱变成了一场哈德逊河梦游,哈哈,想来都觉得有趣的经历。
随笔就写到这吧,一句话,纽约真的是个很有趣的城市,值得去走走,去看看。“因为有句话说的好:纽约即使天堂又是地狱……能承受世人的爱与恨……”
天冷了买了个小柴抱枕,然后想起了差不多四年前,快到冬天的时候我也买了个娘口三三的暖手抱枕,冬天一到我就揣着它走来走去,在学楼走廊上边揣着它边晒太阳像个安逸的老太太,然后周围的同学都会借我的娘口三三去暖手,通常他们会用很可爱的语气恰一把猫脸然后对我娘口三三真可爱。我喜欢借给漂亮的女孩子,她们拿它蹭脸我也不嫌弃,不漂亮但是是我的朋友我也很乐意,男孩子揣手手我就开始嫌弃哈哈哈哈哈虽然他们也是我的好朋友。这两天跟老蓝聊了很多,他的担忧在现在的我看来也许有些多余,这么看来我确实成长了一点,又也许这本来就是我跟他性格差距的使然,今天也是和选认识的第四年,四年前的今天我跟她当了同桌互加了QQ圣诞节的时候她送了我娘口三三的小挂饰,那一天晚上心情都很好。时间真的过得很快,甚至都没在我脸上留下些许有关于岁月的痕迹,我带着过去向前走,边走边试错,边走边爱人,边走边忘却。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