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照片库存 我微博真的好久没有自我营业了 主要原因是懒 次要原因还是懒 我发誓等我考完一定好好营业(大概率还是不会的
(应该是)第一次把自己妆前&妆后同时发出来 我好猛[doge]
p1 今天杨迪的视频告诉我们 网恋需谨慎 想说谁口罩一戴不是美女呢 要是能口罩半永久 我这辈子可以出门不再化妆 (dbq 本人不会自拍 自拍只会✌
p2 中秋节库存 大概也许好像是近半年来我最后一次自己化妆了
想起来上个星期太emo 7问我要不要出门喝东西 我直接问喝奶茶还是喝酒 吓到7问我酒品好不好 笑死 我觉得我的酒品还好吧 虽然我喝多了也会(有意识地)装疯卖傻 最后我说我惜命 不喝酒
最近身体真的好虚 我真的要好好调整一下了 年纪大了 挺怕死的 但我好像很久以前承诺过yh和coco要一起喝可乐桶的 忘记是半年前还是去年的事情了 但我记得我承诺完就直接飞临沂了[并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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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上个星期太emo 7问我要不要出门喝东西 我直接问喝奶茶还是喝酒 吓到7问我酒品好不好 笑死 我觉得我的酒品还好吧 虽然我喝多了也会(有意识地)装疯卖傻 最后我说我惜命 不喝酒
最近身体真的好虚 我真的要好好调整一下了 年纪大了 挺怕死的 但我好像很久以前承诺过yh和coco要一起喝可乐桶的 忘记是半年前还是去年的事情了 但我记得我承诺完就直接飞临沂了[并不简单]
【事关停车!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重要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城市停车设施
发 展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精神,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及运行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
(一)加强规划统筹。各盟市要通过城市停车普查,摸清本地区现有城市停车设施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要依据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发展体系规划,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空间布局、用地结构、公共交通发展等情况,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坚持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由城市停车设施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人防办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以下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的居住社区要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配建停车位。鼓励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老旧楼宇等改造,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各级财政部门可合理安排资金予以统筹支持。深度挖掘城市潜在停车资源,通过停车资源共享、综合治理等方式,提高现有停车设施利用率,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进一步提高城市公交场站供给,保障公交车辆停放,避免公交车辆夜间占道停车。(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三)满足出行停车需求。在学校、医院、办公写字楼、重要商圈、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统筹规划路内停车位,鼓励现有停车场开展机械立体停车位改造,推广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进一步增加停车设施。在公共交通比较便利的区域,适当控制停车设施建设规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四)提升停车换乘衔接水平。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鼓励围绕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周边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支持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优化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线网布局,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出行服务水平。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二、提升停车设施发展水平
(五)提升停车设施装备技术水平。支持停车装备制造企业技术创新,加强机械式停车装备等研发。推进车牌识别、图像识别、电子标识等汽车信息采集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鼓励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ETC)拓宽应用范围。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结合停车设施建设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建新能源小汽车、公交车等充电设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六)完善城市停车信息管理。鼓励多元主体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停车数据全部面向社会开放,促进停车信息共享。支持城市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有条件的盟市积极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七)加快推进停车服务智能化。加快大数据、物联网、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支持有条件的盟市构建统一停车信息管理平台,鼓励停车服务企业开发推广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实现停车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内蒙古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八)鼓励停车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办公写字楼、重要商圈、旅游景区、公园等区域的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分时段共享。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有序向社会开放内部停车设施。鼓励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探索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在符合安全管理和不影响行人、车辆基本通行的条件下,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夜间充分利用周边道路和周边单位的闲置车位停放车辆。利用城市停车信息管理平台、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等实现车位共享,加强对共享车位的精细化管理,提高车位使用效率。(自治区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三、加强资金用地保障
(九)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对部分中心城区停车需求大、收益好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运营。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探索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形式进行规模化开发。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依法合规运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可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进一步拓展配套服务功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十)创新多元金融支持方式。争取国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试点,对有规划、有目标、有进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偿债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专项债券。加强窗口指导,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引导企业通过采取“债贷组合”等方式,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停车设施融资体系。(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内蒙古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规范停车设施用地管理。加强独立新建停车设施用地保障,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边角地带、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可充分结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利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布局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多功能综合体。加大城市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人防工程建设力度,解决交通拥堵及停车难问题。各盟市应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鼓励采用长租、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人防办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十二)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设施建设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降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投资规模等准入标准,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原则上不对车位数量作下限要求。细化停车设施设备分类,优化审批管理流程,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十三)加强建设运营监管。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的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推动停车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停车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税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十四)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盟市要不断完善停车收费价格机制,强化停车收费市场监管,严格规范停车经营秩序,提升收费服务水平。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停车设施名称、停车收费标准、计费时间、计费方式、收费依据等信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十五)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规范,构建多层次标准规范体系。各盟市负责制定或修编本地区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根据不同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评估调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停车管理法治保障
(十六)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尽快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按照立法计划,制定、完善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问题提供法治保障。规范开展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十七)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取缔非法停车场,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依法查处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建成营业后,基本停车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的,可以减少或逐步取消周边路内停车位。(自治区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强化组织实施。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及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等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协调督促盟市完善配套政策、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建设任务,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十九)做好宣传引导。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停车设施基本情况、专项规划、配建和收费标准等,引导公众树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有偿使用等观念。要大力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提倡社会资源共享和绿色出行理念,增强市民停车共享和文明停车意识。要及时总结推广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推动城市交通条件持续改善,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城市停车设施
发 展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精神,加快补齐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及运行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
(一)加强规划统筹。各盟市要通过城市停车普查,摸清本地区现有城市停车设施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要依据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发展体系规划,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空间布局、用地结构、公共交通发展等情况,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坚持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由城市停车设施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人防办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以下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的居住社区要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配建停车位。鼓励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老旧楼宇等改造,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各级财政部门可合理安排资金予以统筹支持。深度挖掘城市潜在停车资源,通过停车资源共享、综合治理等方式,提高现有停车设施利用率,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进一步提高城市公交场站供给,保障公交车辆停放,避免公交车辆夜间占道停车。(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三)满足出行停车需求。在学校、医院、办公写字楼、重要商圈、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统筹规划路内停车位,鼓励现有停车场开展机械立体停车位改造,推广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进一步增加停车设施。在公共交通比较便利的区域,适当控制停车设施建设规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四)提升停车换乘衔接水平。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鼓励围绕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周边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支持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优化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线网布局,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出行服务水平。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二、提升停车设施发展水平
(五)提升停车设施装备技术水平。支持停车装备制造企业技术创新,加强机械式停车装备等研发。推进车牌识别、图像识别、电子标识等汽车信息采集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鼓励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ETC)拓宽应用范围。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结合停车设施建设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建新能源小汽车、公交车等充电设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能源局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六)完善城市停车信息管理。鼓励多元主体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停车数据全部面向社会开放,促进停车信息共享。支持城市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有条件的盟市积极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七)加快推进停车服务智能化。加快大数据、物联网、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支持有条件的盟市构建统一停车信息管理平台,鼓励停车服务企业开发推广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实现停车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内蒙古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八)鼓励停车资源开放共享。鼓励办公写字楼、重要商圈、旅游景区、公园等区域的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分时段共享。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有序向社会开放内部停车设施。鼓励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探索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在符合安全管理和不影响行人、车辆基本通行的条件下,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夜间充分利用周边道路和周边单位的闲置车位停放车辆。利用城市停车信息管理平台、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等实现车位共享,加强对共享车位的精细化管理,提高车位使用效率。(自治区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三、加强资金用地保障
(九)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对部分中心城区停车需求大、收益好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运营。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探索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形式进行规模化开发。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依法合规运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可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进一步拓展配套服务功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十)创新多元金融支持方式。争取国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试点,对有规划、有目标、有进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偿债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专项债券。加强窗口指导,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引导企业通过采取“债贷组合”等方式,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停车设施融资体系。(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内蒙古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规范停车设施用地管理。加强独立新建停车设施用地保障,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边角地带、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可充分结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利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布局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多功能综合体。加大城市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人防工程建设力度,解决交通拥堵及停车难问题。各盟市应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鼓励采用长租、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人防办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十二)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设施建设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降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投资规模等准入标准,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原则上不对车位数量作下限要求。细化停车设施设备分类,优化审批管理流程,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十三)加强建设运营监管。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的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推动停车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停车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税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十四)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盟市要不断完善停车收费价格机制,强化停车收费市场监管,严格规范停车经营秩序,提升收费服务水平。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停车设施名称、停车收费标准、计费时间、计费方式、收费依据等信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十五)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规范,构建多层次标准规范体系。各盟市负责制定或修编本地区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根据不同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评估调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停车管理法治保障
(十六)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尽快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按照立法计划,制定、完善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问题提供法治保障。规范开展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十七)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取缔非法停车场,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依法查处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建成营业后,基本停车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的,可以减少或逐步取消周边路内停车位。(自治区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持)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强化组织实施。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及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等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协调督促盟市完善配套政策、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建设任务,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十九)做好宣传引导。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停车设施基本情况、专项规划、配建和收费标准等,引导公众树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有偿使用等观念。要大力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提倡社会资源共享和绿色出行理念,增强市民停车共享和文明停车意识。要及时总结推广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同推动城市交通条件持续改善,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碧蓝航线[超话]# #11月25日9:00港区改建#
各位亲爱的指挥官:
司令部将11月25日9:00~16:00对以下港区进行为期7小时的改造建设(如有变动将会另行发布通知)。改建期间将暂时无法进入港区,还请各位指挥官提前做好下线准备,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涉及港区』
安卓全港区、iOS全港区
『改建内容』
一、内容新增
1.开启限时联动活动「交汇世界的弧光」,活动时间11月25日维护后~12月9日。
※联动活动期间,参加各种特别活动,累积「弧光结晶」可获得丰富奖励;
※限时联动活动「交汇世界的弧光」中的部分关卡实装了周回模式下的道中战斗和旗舰战斗单场石油消耗最大值机制,以及在通关结算时可以额外获得的通关奖励;
◆特别作战◆
本次共计开放4个关卡,每一次成功击败boss关卡都可获得「弧光结晶」。通关常规关卡后可挑战SSSS.SP关卡,SSSS.SP关卡每日仅可通关一次,可以获得大量「弧光结晶」。
※活动海域内可打捞以下联动角色:飞鸟川千濑(超稀有);
※活动海域内可打捞联动外观装备箱(SSSS);
此外,通关全部关卡后还将额外解锁E.X海域。
※因关卡难度较大,还请各位指挥官谨慎前行。
◆限时建造◆
作战周期内,可建造以下联动角色:
宝多六花 超稀有 2%
新条茜 超稀有 2%
南梦芽 超稀有 2%
飞鸟川千濑超稀有 0.5%
奈美子 精锐2.5%
莲 精锐2.5%
※联动角色「飞鸟川千濑」也可通过活动兑换及海域内打捞获得;
※联动角色建造概率将于游戏内进行公示;
※联动角色不计入舰队科技、不计入收藏率。
◆手办台◆
活动期间,参与活动收集「塞壬情报」,收集全部12个后可获得纪念章「SSSS纪念章」。
「塞壬情报」可以通过任务关卡、完成活动任务、累计「弧光结晶」等方式收集;
※纪念章领取时间将于12月15日23:59截止;
◆激战对决◆
活动期间,12月1日为止每日开放一场新游戏,共计7场。完成小游戏最终回可获得联动家具-挂画「都市激战!」;
※游戏时间结束或者是点击游戏内退出按钮退出游戏都视为完成游戏,因为其他原因中途退出游戏则算作未完成游戏;
◆补给商店◆
活动期间,所获得活动道具「弧光结晶」可在“商店→补给商店→活动兑换”中兑换本期活动内容。
兑换开放时间:11月25日维护后~12月15日23:59
活动兑换内容:联动角色「飞鸟川千濑」(超稀有)、联动装备「征战巨坦」、联动装备「古立特圣剑」、联动装备「爆裂钻孔机」、联动装备「苍穹喷射机」、联动外观装备箱(SSSS)、喵箱SSR型、心智单元II、高级定向蓝图·四期等丰富奖励。
※联动角色「飞鸟川千濑」至多可兑换5次;
※联动装备「征战巨坦」、联动装备「古立特圣剑」、联动装备「爆裂钻孔机」、联动装备「苍穹喷射机」至多可各兑换1次;
※联动外观装备箱(SSSS)还可通过军火商限时贩售及活动海域内获得;
◆「怪兽」养成◆
活动期间累积获得「弧光结晶」,可以让养成中的怪兽变大,并可获得联动角色「貉」(精锐)、联动限定家具(怪兽啾)、联动装备「戴拿爆能加农」、联动装备「煌翼炎龙」、高级定向蓝图·四期、藏王重工科技箱T5及其他丰厚奖励!
※活动奖励领取可在活动总览界面页签中查看;
※「弧光结晶」可在活动海域及每日活动任务中获取;
※奖励领取界面将保留至12月15日23:59;
◆换装商店◆
商店限时上架换装(11月25日维护后~12月8日23:59):
布莱默顿-「Happy Dating!」【L2D】
宝多六花-「晴空的车站」
新条茜-「两人独处的休息日」
南梦芽-「窗沿的美梦」
飞鸟川千濑-「与你同游的天空」
莲-「港区采访放送中!」
奈美子-「街头的相遇」
貉-「金色的步行道」
独立-「海风的Lucky Time」
2.开启限时活动「梦芽的环游之旅」,活动时间11月25日维护后~12月9日。
活动期间,每天获得5次行动。操纵控制盘,在探索中可获取联动家具「戴拿飞翼」、联动家具「戴拿潜舟」、联动家具「戴拿击车」、联动家具「戴拿战龙」、联动家具「合体暴龙」等丰富奖励。
3.开启新一期「世界巡游」活动,开放时间12月1日 0点 ~ 1月31日23:59
活动期间,指挥官通过完成巡游任务,可获取「巡游点数」。巡游任务随时间开放解锁,每获取100点「巡游点数」即可增加1巡游进度。巡游进度提升后可以获取相应等级的奖励,巡游进度最高可达100。
【奖励规则】
巡游进度奖励分为「基础巡游奖励」、「特许巡游奖励」两种奖励:
①基础巡游奖励
当巡游达到指定进度时,指挥官可以直接免费领取包含鸱·META、特装型布里MKIII、心智魔方、高级定向蓝图·四期等奖励在内的基础巡游奖励;
②特许巡游奖励
「特许巡游凭证」(68元)可于商店-优惠礼包中购买,购买后可立刻获得1500「巡游点数」(15巡游进度),巡游达到指定进度时可领取包含科罗拉多换装「旅途的旋律」、钻石等奖励在内的特许巡游奖励;
※购买「特许巡游凭证」后,不会影响基础巡游奖励的领取。
※「特许巡游凭证」将于活动结束一个小时前停止售卖,即1月31日22:59停止售卖,还请指挥官注意购买时间;
【特别提醒】
※在本期世界巡游活动结束后,所有巡游任务将会无法继续完成,所有巡游奖励将会无法继续领取,还请务必注意活动结束时间,提前领取奖励。
※巡游进度、[特许巡游凭证]仅对本期世界巡游活动生效;
4.限时换装体验更新(11月25日维护后~12月8日23:59):
宝多六花-「晴空的车站」、新条茜-「两人独处的休息日」、南梦芽-「窗沿的美梦」;
※由活动总览界面下方进入,可使用「换装体验券」进行换装体验;
※活动期间登录即可获得2张「换装体验券」;
5.家具商店限时上架联动主题家具「特摄都市」,时间:11月25日维护后~12月8日23:59;
6.军火商限时上架「外观装备箱(SSSS)」, 时间:11月25日维护后~12月8日23:59;
7.商城限时上架优惠礼盒(11月25日维护后~12月8日23:59):
「限时攻略补给」(上架期间可购买5次):石油x2000
「限时建造补给」(上架期间可购买1次):心智魔方x20、快速完成工具x10、物资x15000
「家具币礼包」(上架期间可购买2次):家具币x500、满汉全席x3
「心智单元礼包」(上架期间可购买2次):心智单元×1000
8.「JUUs动态」开启,活动时间11月25日维护后~12月9日
※活动期间,每隔一段时间港区角色会发布新的动态;
9.新增角色改造完成后的获取动画:椿;
10.新增角色语音:宝多六花(CV:宫本侑芽)、新条茜(CV:上田丽奈)、莲(CV:鬼头明里)、奈美子(CV:三森铃子)、南梦芽(CV:若山诗音)、飞鸟川千濑(CV: 安济知佳)、貉(CV:诹访彩花)、鸱·META(CV:吉田圣子);
11.新增角色换装语音:宝多六花-晴空的车站(CV:宫本侑芽)、新条茜-两人独处的休息日(CV:上田丽奈)、莲-港区采访放送中(CV:鬼头明里)、奈美子-街头的相遇(CV:三森铃子)、南梦芽-窗沿的美梦(CV:若山诗音)、飞鸟川千濑-与你同游的天空(CV:安济知佳)、貉-金色的步行道(CV:诹访彩花)、独立-海风的Lucky Time(CV:山崎遥)、布莱默顿- Happy Dating!(CV:巽悠衣子)、科罗拉多-旅途的旋律(CV:末柄里惠)、马布尔黑德-29.5日的赏月时间(CV:武田罗梨沙多胡)、黑太子-迷糊的侍者(CV:金元寿子)、鲪-偶遇的优等生(CV:远藤绫)、欧根亲王- Final Lap(CV:佐仓绫音);
二、内容优化
1.对科研系统进行了优化,优化后:
①【开发船坞】界面,完成开发并进入天运拟合阶段的方案舰头像的左下角将新增天运拟合阶段状态图标,以与其他状态的方案舰进行区分;
※科研开发进度为30级且未开启天运拟合的情况下,仍显示30级对应图标;
②定向蓝图使用界面增加当前所需蓝图的数字提示;
a.定向蓝图使用界面增加方案舰完成天运拟合所需蓝图的数字提示,该提示再次点击后可切换为方案舰达到科研等级30所需蓝图的数字提示;
b.优化了原“MAX”按钮逻辑,点击“MAX”按钮后:
※如果持有的定向蓝图数量少于所需蓝图,则会增加至持有的定向蓝图数量
※如果持有的定向蓝图数量大于所需蓝图,则会增加至所需蓝图数量
c.当兑换的数量大于所需蓝图数量时,增加相应的提示信息
③【开发船坞】及【天运拟合】界面的【开发等级】区域增加【MAX】按钮,便于快速使用蓝图;
④【开发船坞】界面右上角增加 蓝图兑换 功能,可快速选择满足条件的各期定向蓝图,兑换成当前方案舰的蓝图;
2.对聊天栏的标签进行了优化,优化后:
※聊天栏标签不再默认选中【信标】标签;
※对聊天栏的标签进行选择后,每次登陆都将保持上一次选择的状态;
3.大舰队页面新增【舰队商店】入口,可快速跳转至舰队商店;
4.优化了指挥喵系统界面内,训练按钮处的红点提示(此提示不会影响生活区与指挥喵系统的红点显示)。
修改前,原红点显示情况为:所有训练位都是训练中的喵箱时,才不会于训练按钮处显示红点;
修改后,当有以下情况时才会于训练按钮处显示红点:
※当有喵箱且有空闲训练位时;
※当有训练完成时的喵箱时;
5.调整了部分商品的显示顺序;
※【核心商店】中,心智单元、心智单元II两种商品将会在最前显示;
三、问题修复
1.修复了部分情况下索引功能“再次点击取消选择”功能不生效的问题;
2.修复了筛选-索引栏的【重巡】按钮类未包含超级巡洋舰的问题;
3.修复了部分情况下后宅、强化、退役、部分编队界面的筛选功能错误继承船坞筛选逻辑的问题;
4.修复了方案舰反潜属性未正确计算好感度加成的问题;
5.修复了部分情况下自律作战开启失败的问题;
6.修复了部分情况下角色档案界面点击语音报错的问题;
7.修复了部分情况下兑换舰载机部件T2时可兑换数量显示错误的问题;
8.修复了部分情况下换装商店的换装异常消失的问题;
9.其他图片及文字内容优化修正;
<联动特别福利>
2021年11月25日维护后,将通过邮件向所有指挥官发放【石油×2000、物资×4000、舰艇攻击教材T4×1、舰艇防御教材T4×1、舰艇辅助教材T4×1、心智单元I×1000、心智单元II×50、通用部件T4×5、皇家料理×2、试作型布里MKII×1】的联动特别福利,届时还请指挥官们注意查收。
『改建补偿』
石油x2500、物资x4500
『发放时间』
2021年11月25日维护期间
『发放对象』
2021年11月25日维护前注册并创建角色的玩家
From 司令部
在这里联系我们↓↓↓
客服QQ:800059038
电话专线:400-178-2233
各位亲爱的指挥官:
司令部将11月25日9:00~16:00对以下港区进行为期7小时的改造建设(如有变动将会另行发布通知)。改建期间将暂时无法进入港区,还请各位指挥官提前做好下线准备,给各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涉及港区』
安卓全港区、iOS全港区
『改建内容』
一、内容新增
1.开启限时联动活动「交汇世界的弧光」,活动时间11月25日维护后~12月9日。
※联动活动期间,参加各种特别活动,累积「弧光结晶」可获得丰富奖励;
※限时联动活动「交汇世界的弧光」中的部分关卡实装了周回模式下的道中战斗和旗舰战斗单场石油消耗最大值机制,以及在通关结算时可以额外获得的通关奖励;
◆特别作战◆
本次共计开放4个关卡,每一次成功击败boss关卡都可获得「弧光结晶」。通关常规关卡后可挑战SSSS.SP关卡,SSSS.SP关卡每日仅可通关一次,可以获得大量「弧光结晶」。
※活动海域内可打捞以下联动角色:飞鸟川千濑(超稀有);
※活动海域内可打捞联动外观装备箱(SSSS);
此外,通关全部关卡后还将额外解锁E.X海域。
※因关卡难度较大,还请各位指挥官谨慎前行。
◆限时建造◆
作战周期内,可建造以下联动角色:
宝多六花 超稀有 2%
新条茜 超稀有 2%
南梦芽 超稀有 2%
飞鸟川千濑超稀有 0.5%
奈美子 精锐2.5%
莲 精锐2.5%
※联动角色「飞鸟川千濑」也可通过活动兑换及海域内打捞获得;
※联动角色建造概率将于游戏内进行公示;
※联动角色不计入舰队科技、不计入收藏率。
◆手办台◆
活动期间,参与活动收集「塞壬情报」,收集全部12个后可获得纪念章「SSSS纪念章」。
「塞壬情报」可以通过任务关卡、完成活动任务、累计「弧光结晶」等方式收集;
※纪念章领取时间将于12月15日23:59截止;
◆激战对决◆
活动期间,12月1日为止每日开放一场新游戏,共计7场。完成小游戏最终回可获得联动家具-挂画「都市激战!」;
※游戏时间结束或者是点击游戏内退出按钮退出游戏都视为完成游戏,因为其他原因中途退出游戏则算作未完成游戏;
◆补给商店◆
活动期间,所获得活动道具「弧光结晶」可在“商店→补给商店→活动兑换”中兑换本期活动内容。
兑换开放时间:11月25日维护后~12月15日23:59
活动兑换内容:联动角色「飞鸟川千濑」(超稀有)、联动装备「征战巨坦」、联动装备「古立特圣剑」、联动装备「爆裂钻孔机」、联动装备「苍穹喷射机」、联动外观装备箱(SSSS)、喵箱SSR型、心智单元II、高级定向蓝图·四期等丰富奖励。
※联动角色「飞鸟川千濑」至多可兑换5次;
※联动装备「征战巨坦」、联动装备「古立特圣剑」、联动装备「爆裂钻孔机」、联动装备「苍穹喷射机」至多可各兑换1次;
※联动外观装备箱(SSSS)还可通过军火商限时贩售及活动海域内获得;
◆「怪兽」养成◆
活动期间累积获得「弧光结晶」,可以让养成中的怪兽变大,并可获得联动角色「貉」(精锐)、联动限定家具(怪兽啾)、联动装备「戴拿爆能加农」、联动装备「煌翼炎龙」、高级定向蓝图·四期、藏王重工科技箱T5及其他丰厚奖励!
※活动奖励领取可在活动总览界面页签中查看;
※「弧光结晶」可在活动海域及每日活动任务中获取;
※奖励领取界面将保留至12月15日23:59;
◆换装商店◆
商店限时上架换装(11月25日维护后~12月8日23:59):
布莱默顿-「Happy Dating!」【L2D】
宝多六花-「晴空的车站」
新条茜-「两人独处的休息日」
南梦芽-「窗沿的美梦」
飞鸟川千濑-「与你同游的天空」
莲-「港区采访放送中!」
奈美子-「街头的相遇」
貉-「金色的步行道」
独立-「海风的Lucky Time」
2.开启限时活动「梦芽的环游之旅」,活动时间11月25日维护后~12月9日。
活动期间,每天获得5次行动。操纵控制盘,在探索中可获取联动家具「戴拿飞翼」、联动家具「戴拿潜舟」、联动家具「戴拿击车」、联动家具「戴拿战龙」、联动家具「合体暴龙」等丰富奖励。
3.开启新一期「世界巡游」活动,开放时间12月1日 0点 ~ 1月31日23:59
活动期间,指挥官通过完成巡游任务,可获取「巡游点数」。巡游任务随时间开放解锁,每获取100点「巡游点数」即可增加1巡游进度。巡游进度提升后可以获取相应等级的奖励,巡游进度最高可达100。
【奖励规则】
巡游进度奖励分为「基础巡游奖励」、「特许巡游奖励」两种奖励:
①基础巡游奖励
当巡游达到指定进度时,指挥官可以直接免费领取包含鸱·META、特装型布里MKIII、心智魔方、高级定向蓝图·四期等奖励在内的基础巡游奖励;
②特许巡游奖励
「特许巡游凭证」(68元)可于商店-优惠礼包中购买,购买后可立刻获得1500「巡游点数」(15巡游进度),巡游达到指定进度时可领取包含科罗拉多换装「旅途的旋律」、钻石等奖励在内的特许巡游奖励;
※购买「特许巡游凭证」后,不会影响基础巡游奖励的领取。
※「特许巡游凭证」将于活动结束一个小时前停止售卖,即1月31日22:59停止售卖,还请指挥官注意购买时间;
【特别提醒】
※在本期世界巡游活动结束后,所有巡游任务将会无法继续完成,所有巡游奖励将会无法继续领取,还请务必注意活动结束时间,提前领取奖励。
※巡游进度、[特许巡游凭证]仅对本期世界巡游活动生效;
4.限时换装体验更新(11月25日维护后~12月8日23:59):
宝多六花-「晴空的车站」、新条茜-「两人独处的休息日」、南梦芽-「窗沿的美梦」;
※由活动总览界面下方进入,可使用「换装体验券」进行换装体验;
※活动期间登录即可获得2张「换装体验券」;
5.家具商店限时上架联动主题家具「特摄都市」,时间:11月25日维护后~12月8日23:59;
6.军火商限时上架「外观装备箱(SSSS)」, 时间:11月25日维护后~12月8日23:59;
7.商城限时上架优惠礼盒(11月25日维护后~12月8日23:59):
「限时攻略补给」(上架期间可购买5次):石油x2000
「限时建造补给」(上架期间可购买1次):心智魔方x20、快速完成工具x10、物资x15000
「家具币礼包」(上架期间可购买2次):家具币x500、满汉全席x3
「心智单元礼包」(上架期间可购买2次):心智单元×1000
8.「JUUs动态」开启,活动时间11月25日维护后~12月9日
※活动期间,每隔一段时间港区角色会发布新的动态;
9.新增角色改造完成后的获取动画:椿;
10.新增角色语音:宝多六花(CV:宫本侑芽)、新条茜(CV:上田丽奈)、莲(CV:鬼头明里)、奈美子(CV:三森铃子)、南梦芽(CV:若山诗音)、飞鸟川千濑(CV: 安济知佳)、貉(CV:诹访彩花)、鸱·META(CV:吉田圣子);
11.新增角色换装语音:宝多六花-晴空的车站(CV:宫本侑芽)、新条茜-两人独处的休息日(CV:上田丽奈)、莲-港区采访放送中(CV:鬼头明里)、奈美子-街头的相遇(CV:三森铃子)、南梦芽-窗沿的美梦(CV:若山诗音)、飞鸟川千濑-与你同游的天空(CV:安济知佳)、貉-金色的步行道(CV:诹访彩花)、独立-海风的Lucky Time(CV:山崎遥)、布莱默顿- Happy Dating!(CV:巽悠衣子)、科罗拉多-旅途的旋律(CV:末柄里惠)、马布尔黑德-29.5日的赏月时间(CV:武田罗梨沙多胡)、黑太子-迷糊的侍者(CV:金元寿子)、鲪-偶遇的优等生(CV:远藤绫)、欧根亲王- Final Lap(CV:佐仓绫音);
二、内容优化
1.对科研系统进行了优化,优化后:
①【开发船坞】界面,完成开发并进入天运拟合阶段的方案舰头像的左下角将新增天运拟合阶段状态图标,以与其他状态的方案舰进行区分;
※科研开发进度为30级且未开启天运拟合的情况下,仍显示30级对应图标;
②定向蓝图使用界面增加当前所需蓝图的数字提示;
a.定向蓝图使用界面增加方案舰完成天运拟合所需蓝图的数字提示,该提示再次点击后可切换为方案舰达到科研等级30所需蓝图的数字提示;
b.优化了原“MAX”按钮逻辑,点击“MAX”按钮后:
※如果持有的定向蓝图数量少于所需蓝图,则会增加至持有的定向蓝图数量
※如果持有的定向蓝图数量大于所需蓝图,则会增加至所需蓝图数量
c.当兑换的数量大于所需蓝图数量时,增加相应的提示信息
③【开发船坞】及【天运拟合】界面的【开发等级】区域增加【MAX】按钮,便于快速使用蓝图;
④【开发船坞】界面右上角增加 蓝图兑换 功能,可快速选择满足条件的各期定向蓝图,兑换成当前方案舰的蓝图;
2.对聊天栏的标签进行了优化,优化后:
※聊天栏标签不再默认选中【信标】标签;
※对聊天栏的标签进行选择后,每次登陆都将保持上一次选择的状态;
3.大舰队页面新增【舰队商店】入口,可快速跳转至舰队商店;
4.优化了指挥喵系统界面内,训练按钮处的红点提示(此提示不会影响生活区与指挥喵系统的红点显示)。
修改前,原红点显示情况为:所有训练位都是训练中的喵箱时,才不会于训练按钮处显示红点;
修改后,当有以下情况时才会于训练按钮处显示红点:
※当有喵箱且有空闲训练位时;
※当有训练完成时的喵箱时;
5.调整了部分商品的显示顺序;
※【核心商店】中,心智单元、心智单元II两种商品将会在最前显示;
三、问题修复
1.修复了部分情况下索引功能“再次点击取消选择”功能不生效的问题;
2.修复了筛选-索引栏的【重巡】按钮类未包含超级巡洋舰的问题;
3.修复了部分情况下后宅、强化、退役、部分编队界面的筛选功能错误继承船坞筛选逻辑的问题;
4.修复了方案舰反潜属性未正确计算好感度加成的问题;
5.修复了部分情况下自律作战开启失败的问题;
6.修复了部分情况下角色档案界面点击语音报错的问题;
7.修复了部分情况下兑换舰载机部件T2时可兑换数量显示错误的问题;
8.修复了部分情况下换装商店的换装异常消失的问题;
9.其他图片及文字内容优化修正;
<联动特别福利>
2021年11月25日维护后,将通过邮件向所有指挥官发放【石油×2000、物资×4000、舰艇攻击教材T4×1、舰艇防御教材T4×1、舰艇辅助教材T4×1、心智单元I×1000、心智单元II×50、通用部件T4×5、皇家料理×2、试作型布里MKII×1】的联动特别福利,届时还请指挥官们注意查收。
『改建补偿』
石油x2500、物资x4500
『发放时间』
2021年11月25日维护期间
『发放对象』
2021年11月25日维护前注册并创建角色的玩家
From 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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