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亿余元!#倒卖二手房的北京“南城房姐”栽了#】不到一年时间,被称为“南城房姐”的张某诈骗被害人7名,涉案金额1亿余元,涉及二手房产约上百处,由于未能按期支付“金主”利息,终致案发……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世纪90年代起,张某受雇于中介公司开始从事二手房交易。后来,熟知房屋交易流程、积累了一定资源的张某,离开中介公司单干,其交易的房产主要分布在北京市丰台、东城、西城、朝阳等区域。因其交易规模较大,张某被业内称为“南城房姐”。
经过在二手房交易市场多年的摸爬滚打,张某对房屋买卖方的心态吃得很透。她先是从房屋中介机构获取二手房房源信息,筛选和锁定一些业主比较着急套现的单子,利用卖房人急需现金的心理,低价吃进房产,并安排指标人(即符合北京购房资格的人员)背房(即登记为目标房产所有人),从而持有大量二手房房产。然后,等寻求到愿意出高价买房的人员时,再将手里的房源大幅加价卖出。
依据多位买受人的证言证实,张某每套二手房交易的收益多则近百万元,少则二三十万元,人为造成部分房价上涨。比如,张某曾于2018年12月从李某手中以指标人王某某的名义,以398万元价格购买丰台区芳城园二区某处房产,仅3个月后就以456万元价格将该房卖给闫某,扣除交易费用后,获利近50万元。
然而,因为北京房产价值较大,张某仅靠一己之力难以维持充足的资金流来保障房产流转,于是她采取提供高额利息回报的方式,找寻民间“金主”提供资金支持,甚至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由“金主”再发动亲朋好友筹资。目前,已有“金主”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之前,生意较好,张某许诺给“金主”们月息4%左右的利润基本都能兑现,但不久政府就出台多项房产限购政策,张某的二手房买卖生意逐渐惨淡,高息支付负担越来越重。
2018年6月后,为借新还旧和支付高息,手头紧张的张某开始采用虚构、隐瞒房产交易事实的手段对多位“金主”大肆实施诈骗:使用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骗取事主信任,多次、大额借款,虚构、隐瞒房产交易事实:一是将2016年、2017年已卖出的房产虚假列为合伙项目,继续行骗;二是虽然存在真实的房产交易,但投资后,她隐瞒相关房产已卖事实,将卖房款转作他用;三是以同一处房产为名,向不同事主借款,钱款到账后未用于交易目标房产;四是编造虚假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五是名为借款,实则偿债,所借款项大部分用于归还高息,未实际用于房屋交易使用。
截至2019年4月,因张某未能按期支付多位“金主”利息,终致案发。侦查机关经初步侦查认为,本案涉案金额高达近2亿余元,涉及二手房产约上百处,被骗事主近30名,单个事主实损金额最高的接近6000万元。(最高人民检察院)详见:https://t.cn/A6cZ0w9D
20世纪90年代起,张某受雇于中介公司开始从事二手房交易。后来,熟知房屋交易流程、积累了一定资源的张某,离开中介公司单干,其交易的房产主要分布在北京市丰台、东城、西城、朝阳等区域。因其交易规模较大,张某被业内称为“南城房姐”。
经过在二手房交易市场多年的摸爬滚打,张某对房屋买卖方的心态吃得很透。她先是从房屋中介机构获取二手房房源信息,筛选和锁定一些业主比较着急套现的单子,利用卖房人急需现金的心理,低价吃进房产,并安排指标人(即符合北京购房资格的人员)背房(即登记为目标房产所有人),从而持有大量二手房房产。然后,等寻求到愿意出高价买房的人员时,再将手里的房源大幅加价卖出。
依据多位买受人的证言证实,张某每套二手房交易的收益多则近百万元,少则二三十万元,人为造成部分房价上涨。比如,张某曾于2018年12月从李某手中以指标人王某某的名义,以398万元价格购买丰台区芳城园二区某处房产,仅3个月后就以456万元价格将该房卖给闫某,扣除交易费用后,获利近50万元。
然而,因为北京房产价值较大,张某仅靠一己之力难以维持充足的资金流来保障房产流转,于是她采取提供高额利息回报的方式,找寻民间“金主”提供资金支持,甚至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由“金主”再发动亲朋好友筹资。目前,已有“金主”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之前,生意较好,张某许诺给“金主”们月息4%左右的利润基本都能兑现,但不久政府就出台多项房产限购政策,张某的二手房买卖生意逐渐惨淡,高息支付负担越来越重。
2018年6月后,为借新还旧和支付高息,手头紧张的张某开始采用虚构、隐瞒房产交易事实的手段对多位“金主”大肆实施诈骗:使用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骗取事主信任,多次、大额借款,虚构、隐瞒房产交易事实:一是将2016年、2017年已卖出的房产虚假列为合伙项目,继续行骗;二是虽然存在真实的房产交易,但投资后,她隐瞒相关房产已卖事实,将卖房款转作他用;三是以同一处房产为名,向不同事主借款,钱款到账后未用于交易目标房产;四是编造虚假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五是名为借款,实则偿债,所借款项大部分用于归还高息,未实际用于房屋交易使用。
截至2019年4月,因张某未能按期支付多位“金主”利息,终致案发。侦查机关经初步侦查认为,本案涉案金额高达近2亿余元,涉及二手房产约上百处,被骗事主近30名,单个事主实损金额最高的接近6000万元。(最高人民检察院)详见:https://t.cn/A6cZ0w9D
有时候,融不进去的圈子,不要硬挤了。这两天退了一个多年的老友小群。
最早是会聊聊工作,生活,家庭,生活琐碎,偶尔聚聚之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群里的消息就变成了这里开盘了,多钱一平米,千人摇,万人摇之类,那里看房摇号验资,各种置换,卖房买房。
把这里两室倒腾成三室,三室翻腾成四室。
对了,群里除去我八个人,3对已经为了买房假离婚了,经常看着他们这样觉得很焦虑,很不安,对比他们的激进,我就像一条咸鱼,搬去农村,弄个花园整天搬弄着后院的花,忽然觉得不是一路人。
这个年纪,怎么舒服怎么来吧,让人不安,焦虑的人和事,就不去接触了。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最大的成功,莫过于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认定的,就坚定的走吧
最早是会聊聊工作,生活,家庭,生活琐碎,偶尔聚聚之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群里的消息就变成了这里开盘了,多钱一平米,千人摇,万人摇之类,那里看房摇号验资,各种置换,卖房买房。
把这里两室倒腾成三室,三室翻腾成四室。
对了,群里除去我八个人,3对已经为了买房假离婚了,经常看着他们这样觉得很焦虑,很不安,对比他们的激进,我就像一条咸鱼,搬去农村,弄个花园整天搬弄着后院的花,忽然觉得不是一路人。
这个年纪,怎么舒服怎么来吧,让人不安,焦虑的人和事,就不去接触了。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最大的成功,莫过于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认定的,就坚定的走吧
两年前为了换一套大房子,我卖了小房子,那房子属学区房。我先买的大房,再卖小房,卖房那过程挺心塞的。房子是顶层楼梯房,虽说房型、地段好,交通及配套都好,可属老旧小区,挂了两月无人问津,只得降价,也应了那句:没有卖不出去的房子,只有卖不出去的价格。很快就有人看房,接着中介说有人看中了,是郊区一父母为孩子结婚准备的。签合同时谈得还好,可后面办手续那过程就纠结了。首先,买房人首付钱不够,由中介操作,让他们转账给我后,马上用另一个与我无关系人账户再把钱转给他们。我说我是没钱才卖房的,也就没钱转给亲朋再让亲朋转给他们,再者我不想亲朋知道我卖房。中介就说那他们就不买房了,威胁我想办法配合。我说不是我不配合,是我没能力配合。
想想我买房是极力配合中介与原房东,现在卖房本以为轻松了,没想也是受人拿捏。就说按合同办,不买就不买吧。可中介想做成这单,来回沟通了几天,想了一办法,让我取现给他们。(避开银行监管,房款不能马上转出)这么大数额,房子总是要卖的,取现金就取现给他们吧。
过了一个月,中介又说,房产证他们已经办好了拿去抵押贷款了,想装修房子了,要我把钥匙给他们。房款没到账,就交钥匙,有你们这么操作的吗?我当然没同意,可中介三天两头打电话,说那边催得急,不然真不买了。
都这时候了,还在威胁不买房了,他们是脑袋进水了吗?我说你们都是这样做中介的,虽然过了那抢房的高峰期,但还是卖方市场。就因我急着卖房吗,就可以如此吓唬我,不保证我的利益吗。拒绝了几次,中介说让我与买家协商,就约着在店里见面沟通。一见面买家又拿出了一份合同,不是我们第一次的那份合同,而是后来买家与中介为多贷款重做的一份合同。我看了一下这第二份合同,上面写的的确是过完户就交钥匙。我只能说这合同不是我签的,不是我的意思表示,请买家想想,如果这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只付了百分之二十房款就要钥匙,合理吗,我的风险谁担。
买家也是明事理之人,与我没有过多的纠缠。只是中介的两边忽悠让买房人卖房人都不舒服,如吃饭时见着人呕吐的倒胃口。
不知中介是不是都这样。两年多了那房的水费信息还是我的,没改。每次欠费催缴短信都发到我手机上。而我在收到房款交出钥匙第二天就把中介的微信电话拉黑了。今天又收到了那边的水费单。
想想我买房是极力配合中介与原房东,现在卖房本以为轻松了,没想也是受人拿捏。就说按合同办,不买就不买吧。可中介想做成这单,来回沟通了几天,想了一办法,让我取现给他们。(避开银行监管,房款不能马上转出)这么大数额,房子总是要卖的,取现金就取现给他们吧。
过了一个月,中介又说,房产证他们已经办好了拿去抵押贷款了,想装修房子了,要我把钥匙给他们。房款没到账,就交钥匙,有你们这么操作的吗?我当然没同意,可中介三天两头打电话,说那边催得急,不然真不买了。
都这时候了,还在威胁不买房了,他们是脑袋进水了吗?我说你们都是这样做中介的,虽然过了那抢房的高峰期,但还是卖方市场。就因我急着卖房吗,就可以如此吓唬我,不保证我的利益吗。拒绝了几次,中介说让我与买家协商,就约着在店里见面沟通。一见面买家又拿出了一份合同,不是我们第一次的那份合同,而是后来买家与中介为多贷款重做的一份合同。我看了一下这第二份合同,上面写的的确是过完户就交钥匙。我只能说这合同不是我签的,不是我的意思表示,请买家想想,如果这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只付了百分之二十房款就要钥匙,合理吗,我的风险谁担。
买家也是明事理之人,与我没有过多的纠缠。只是中介的两边忽悠让买房人卖房人都不舒服,如吃饭时见着人呕吐的倒胃口。
不知中介是不是都这样。两年多了那房的水费信息还是我的,没改。每次欠费催缴短信都发到我手机上。而我在收到房款交出钥匙第二天就把中介的微信电话拉黑了。今天又收到了那边的水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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