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就餐一家7人感染,照常频繁外出,是该同情还是愤怒?
据人民网报道:今年2月13日下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在发布会上通报了一家7口人因为跟确诊新冠肺炎的亲戚聚餐,最后全部中招的案例。
庞星火介绍,某家人在过年期间和亲戚一起聚餐,8天后,接到亲戚的电话,说我得了新冠,是被来我家玩的朋友传染的,他去过武汉你也要当心。但这一家人完全不当回事,听了这些话跟没事人似的,仍然正常上班逛超市、去银行、走亲戚,直到家里有人发病了,仍在家里忍着不去医院,并照常出去买菜。又过了几天,孩子也病了,全家人开始着急了,终于大人孩子相继发病去了医院,疾控人员调查时,他才说出自己曾和病人一起吃饭的事实,结果为时过晚,全家7人已经全部中招。
对此,网友们的评论也是对这家人丝毫没有同情,甚至还很愤怒。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也。
不过这家人的做法也确实不对,在知道亲戚被确诊的消息后,按理说这家人应该进行自我居家隔离,却仍然选择无事人一样照常逛超市,上班、去银行等,尤其在家里大人已经发病的情况下,仍在家里忍着不去医院,并照常出去买菜。这期间家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作为潜伏的传染源再次传染到其他健康人身上,这种隐形的传播很有可能会影响一大波人,不知道还可能连累多少人?这样的悲剧本可以避免的,但是现在却对我们的抗疫行动也造成严重阻碍。
对此,庞星火提醒广大市民,如果你知道和新冠肺炎的病人接触过,或者与从湖北等高发地区归来的人接触过,特别是这些归来的人曾经有过症状,最好居家自我隔离,减少近距离接触家人和周围人,认真监测自己身体状况,一旦发烧要主动第一时间就医,并主动向医生说明自己的可疑接触情况,避免疫情出现扩散的可能!
看到这里,还是要强调,关键时期希望大家一定要重视疫情的严重性,做好自我防护,同时认真配合防疫工作,按照政府和专家的要求行动,不给国家添乱,不给抗疫行动添堵!可能有时候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酿成的悲剧就是一群人,害人又害己,悔之晚矣。对于这次事件,不知道大家是什么看法?仅仅是气愤吗?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吗?
对于这个事件,从法律角度怎么看?1号纪实特约律师熊高杰从法律角度及当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法律分析。
根据已经披露出来的案情来看,其实这一家人的做法是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知道亲戚被确诊的消息后,按理说这家人应该进行自我居家隔离,却仍然选择无事人一样照常逛超市,上班、去银行等,尤其在家里大人已经发病的情况下,仍在家里忍着不去医院,并照常出去买菜。如果说在知道亲戚确诊并提醒自己要当心时,还抱有侥幸心理,不相信自己也会感染,无法预见感染他人的危害性的话;在家里大人已经发病的情况下,仍在家里忍着不去医院,并照常出去买菜,这个时候就不可能还不知道这种危害性了。尤其现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都一个多月了,相信大家不管是从专家口中,还是周围的宣传资料或防控行动都应该知道这种病毒的传染性很强,特别是和已经确诊的病人接触,被感染的可能性显著增大,在家里人已经发病时更加印证了这一点,还能不知道?还能不当回事?还能不去医院?还能照常出去买菜?
这个时候,如果这家人主观上“故意”想传染给他人的话,则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主观上是“放任”传染给他人的话,也就是既不追求传染给他人的危害发生,也不拒绝传染给他人的危害出现,对是否传染给他人持“无所谓”的放任态度,则属于间接故意,也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主观上都没有以上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则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如果行为人对结果无认识和预见,行为人认识不到其密切接触人群行为会发生多数人遭受新冠传染结果,但社会公众认为行为人应当预见该结果,则应认定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亦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需要造成其密切接触人群出现新冠传染病的严重危害结果才能成立犯罪。
附: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其中该条第二款规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因为限于案情没有公布这家人当时有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出门,比如是否佩戴口罩、护目镜等,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者“放任”还不好判断;这家人照常出入公共场合,是否造成接触的人群出现“新冠肺炎”也没有公布,也无法判断是否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只能说有涉嫌犯罪的可能,还有待官方的进一步披露或者有关方的调查后才能确定。
关于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例已在全国各地陆续出现,值得警醒。让我们先来看看相关的新闻报道中反映出的事实,可以作为参考。
2月1日西宁晚报报道,湟中县李家山镇汉水沟村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近日返宁后,拒不执行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苟某还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2月2日,福建省晋江市英林镇通知一起感染性冠肺炎病例,男子武汉返乡却谎称菲律宾回来。期间该男子参加宴请,共计3000余人参加。英林镇要求,其周边桌就餐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派专人测体温。其他一般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14天,派专人电话随访。此外,该男子还参加东石镇婚宴,近千人也被要求居家医学观察。除该男子外,有7人确诊感染新冠肺炎。2月5日,新京报记者从晋江市检察院获悉,该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晋江警方立案侦查并监视居住。13时许,晋江市检察院发布通报称,晋江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英林镇新冠肺炎患者张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根据以上案例可知,如果自己有感染疫情的潜在较大风险,却故意隐瞒事实又不采取防护措施,甚至拒绝配合防控措施,随意外去活动密切接触人群,故意或者过失传播疫情,导致疫情扩散,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都是涉嫌犯罪的行为。切不可拿生命健康开玩笑,抱有侥幸心理,掉以轻心害人终会害己!世道总轮回,苍天饶过谁?不知敬畏心,迟早会吃亏。愿大家都能提高警惕,做好防护措施,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一旦感觉到潜在感染风险,更要注意减少出门减少密集接触他人的机会,学会采取网上购物、线上办公的方法,学会请求社区或者物业工作人员代购的方式,学会尊重配合国家的防控检验措施,学会敬畏法律敬畏生命的意识,就可以减少更多的人间悲剧或者令人愤怒的闹剧。愿疫情早日过去,我们一同坚守,静待春暖花开、繁花似锦!
熊高杰律师,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正在攻读南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合伙人、项目总监;武汉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是《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特邀公益律师,《湖北广播电视台》、《武汉电视台》等媒体机构特邀援助律师。参与出版的书籍有《大国律师》、《向公正致敬--80位公平正义使者访谈录》、《创业时代企业完全法律指南》等。
【1号纪实自媒体矩阵作品累计访问量超过5.4亿人次,刘德华《爱你一万年》词曲原创故事作者创办,欢迎关注、转发、投稿、分享,欢迎有故事的人物邀约访谈,媒体转载请获得授权后注明出处和作者。】
据人民网报道:今年2月13日下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在发布会上通报了一家7口人因为跟确诊新冠肺炎的亲戚聚餐,最后全部中招的案例。
庞星火介绍,某家人在过年期间和亲戚一起聚餐,8天后,接到亲戚的电话,说我得了新冠,是被来我家玩的朋友传染的,他去过武汉你也要当心。但这一家人完全不当回事,听了这些话跟没事人似的,仍然正常上班逛超市、去银行、走亲戚,直到家里有人发病了,仍在家里忍着不去医院,并照常出去买菜。又过了几天,孩子也病了,全家人开始着急了,终于大人孩子相继发病去了医院,疾控人员调查时,他才说出自己曾和病人一起吃饭的事实,结果为时过晚,全家7人已经全部中招。
对此,网友们的评论也是对这家人丝毫没有同情,甚至还很愤怒。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也。
不过这家人的做法也确实不对,在知道亲戚被确诊的消息后,按理说这家人应该进行自我居家隔离,却仍然选择无事人一样照常逛超市,上班、去银行等,尤其在家里大人已经发病的情况下,仍在家里忍着不去医院,并照常出去买菜。这期间家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作为潜伏的传染源再次传染到其他健康人身上,这种隐形的传播很有可能会影响一大波人,不知道还可能连累多少人?这样的悲剧本可以避免的,但是现在却对我们的抗疫行动也造成严重阻碍。
对此,庞星火提醒广大市民,如果你知道和新冠肺炎的病人接触过,或者与从湖北等高发地区归来的人接触过,特别是这些归来的人曾经有过症状,最好居家自我隔离,减少近距离接触家人和周围人,认真监测自己身体状况,一旦发烧要主动第一时间就医,并主动向医生说明自己的可疑接触情况,避免疫情出现扩散的可能!
看到这里,还是要强调,关键时期希望大家一定要重视疫情的严重性,做好自我防护,同时认真配合防疫工作,按照政府和专家的要求行动,不给国家添乱,不给抗疫行动添堵!可能有时候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酿成的悲剧就是一群人,害人又害己,悔之晚矣。对于这次事件,不知道大家是什么看法?仅仅是气愤吗?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吗?
对于这个事件,从法律角度怎么看?1号纪实特约律师熊高杰从法律角度及当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法律分析。
根据已经披露出来的案情来看,其实这一家人的做法是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知道亲戚被确诊的消息后,按理说这家人应该进行自我居家隔离,却仍然选择无事人一样照常逛超市,上班、去银行等,尤其在家里大人已经发病的情况下,仍在家里忍着不去医院,并照常出去买菜。如果说在知道亲戚确诊并提醒自己要当心时,还抱有侥幸心理,不相信自己也会感染,无法预见感染他人的危害性的话;在家里大人已经发病的情况下,仍在家里忍着不去医院,并照常出去买菜,这个时候就不可能还不知道这种危害性了。尤其现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都一个多月了,相信大家不管是从专家口中,还是周围的宣传资料或防控行动都应该知道这种病毒的传染性很强,特别是和已经确诊的病人接触,被感染的可能性显著增大,在家里人已经发病时更加印证了这一点,还能不知道?还能不当回事?还能不去医院?还能照常出去买菜?
这个时候,如果这家人主观上“故意”想传染给他人的话,则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主观上是“放任”传染给他人的话,也就是既不追求传染给他人的危害发生,也不拒绝传染给他人的危害出现,对是否传染给他人持“无所谓”的放任态度,则属于间接故意,也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主观上都没有以上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则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如果行为人对结果无认识和预见,行为人认识不到其密切接触人群行为会发生多数人遭受新冠传染结果,但社会公众认为行为人应当预见该结果,则应认定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亦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需要造成其密切接触人群出现新冠传染病的严重危害结果才能成立犯罪。
附:2003年非典疫情期间,“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其中该条第二款规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因为限于案情没有公布这家人当时有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出门,比如是否佩戴口罩、护目镜等,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者“放任”还不好判断;这家人照常出入公共场合,是否造成接触的人群出现“新冠肺炎”也没有公布,也无法判断是否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只能说有涉嫌犯罪的可能,还有待官方的进一步披露或者有关方的调查后才能确定。
关于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例已在全国各地陆续出现,值得警醒。让我们先来看看相关的新闻报道中反映出的事实,可以作为参考。
2月1日西宁晚报报道,湟中县李家山镇汉水沟村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近日返宁后,拒不执行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苟某还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2月2日,福建省晋江市英林镇通知一起感染性冠肺炎病例,男子武汉返乡却谎称菲律宾回来。期间该男子参加宴请,共计3000余人参加。英林镇要求,其周边桌就餐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派专人测体温。其他一般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14天,派专人电话随访。此外,该男子还参加东石镇婚宴,近千人也被要求居家医学观察。除该男子外,有7人确诊感染新冠肺炎。2月5日,新京报记者从晋江市检察院获悉,该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晋江警方立案侦查并监视居住。13时许,晋江市检察院发布通报称,晋江市检察院提前介入英林镇新冠肺炎患者张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根据以上案例可知,如果自己有感染疫情的潜在较大风险,却故意隐瞒事实又不采取防护措施,甚至拒绝配合防控措施,随意外去活动密切接触人群,故意或者过失传播疫情,导致疫情扩散,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都是涉嫌犯罪的行为。切不可拿生命健康开玩笑,抱有侥幸心理,掉以轻心害人终会害己!世道总轮回,苍天饶过谁?不知敬畏心,迟早会吃亏。愿大家都能提高警惕,做好防护措施,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一旦感觉到潜在感染风险,更要注意减少出门减少密集接触他人的机会,学会采取网上购物、线上办公的方法,学会请求社区或者物业工作人员代购的方式,学会尊重配合国家的防控检验措施,学会敬畏法律敬畏生命的意识,就可以减少更多的人间悲剧或者令人愤怒的闹剧。愿疫情早日过去,我们一同坚守,静待春暖花开、繁花似锦!
熊高杰律师,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正在攻读南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合伙人、项目总监;武汉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是《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特邀公益律师,《湖北广播电视台》、《武汉电视台》等媒体机构特邀援助律师。参与出版的书籍有《大国律师》、《向公正致敬--80位公平正义使者访谈录》、《创业时代企业完全法律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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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柏宏[超话]#[心] #向全世界安利林柏宏#
2019年12月11日 民视新闻 相关2则
《镜子森林》勇夺收视冠军 林柏宏大谈特训秘辛
“深入了解新闻记者生态圈的职人剧《镜子森林》,播出之后大受好评,勇夺同时段收视冠军。导演郑文堂今天跟饰演摄影记者的林柏宏庆功,林柏宏还透露,为了诠释好记者角色,拍摄前还特别找资深摄影记者特训。”
拿起相机拼命往前冲,立刻引爆家属情绪,在最新社会写实剧《镜子森林》中,饰演菜鸟摄影余志扬的林柏宏,热诚又超有冲劲,让不少观众印象深刻。
首次挑战演出摄影记者,林柏宏坦言好紧张,得做足功课,为了揣摩角色更拜师秘密特训,连怎么拿相机都很注意。导演郑文堂也透露,「我们拍下来的新闻现场,其实坦白说跟真实的新闻现场,已经很接近,但是真正跑新闻的人来看,一定会觉得说『我们更累』,我们能拍出某一部分压力,我想大家看了会有更多纾解」。
剧情大量改编台湾历年重大新闻事件,演员坦承演来内心冲击大,尤其导演郑文堂更用心刻划每个角色的性格,难度更高。
新戏上档创下好口碑,剧组开心庆功,还预告未来剧情更紧凑,秘辛更是连环爆,不止写实呈现记者生活,精彩情节更要抓准人心。
(民视新闻/林姗亭、胡希哲 台北报导)
--------------------------------------
《镜子森林》菜鸟敢言敢冲!林柏宏:「我相信摄影可以改变世界!」
“民视、公视《镜子森林》开播两周收视勇夺同时段冠军,口碑爆棚迴响热烈,总导演郑文堂带领参与《镜子森林》第一季特别演出「菜鸟摄影」的林柏宏与媒体茶叙,林柏宏提到:「会想了解狗仔记者的投资报酬率」,也表示演出剧中採访灾区新闻的过程令自己感受冲击与震撼。”
林柏宏剧中饰演菜鸟摄影记者「余志扬」,不懂江湖法则,也闹出不少惊险事,但却充满直击新闻现场拍摄的热血,也会跟长官讨论照片拍摄角度与美感,但却被派去拍黑道卖能量水,结果记忆卡被强拿,空手回公司又挨主管骂;最后还被报社派去当狗仔跟拍绯闻。导演郑文堂也解释林柏宏饰演的角色虽然被派去当狗仔,但心理上是当自己专业摄影,角色上的冲突充满火花。林柏宏也好奇这样的工作内容:「想知道是他们的投资报酬率,是不是很科学?平均值在哪里?因为一般摄影记者在现场拍到就可以走了,但狗仔不是,必须守候整天或是更多」。
林柏宏印象深刻的说,开拍前确实为了角色找资深摄影记者特训,经验老道的摄影记者示范将沉重的单眼相机背带「捲在手掌间」的小技巧,还对林柏宏叮咛说:「这样抓,在赶拍的时候比较不会掉」,「被特训」后的林柏宏说确实收获满满瞬间充满能量。林柏宏也被问到演员生涯有没有被骂过?他坦言:「确实有被骂经验,但我会仔细听被骂的内容,如果言之有物会听进去,但是如果被骂得没有重点,我就会跳过」。
林柏宏剧中虽是菜鸟,但导演郑文堂仍要他表现该有的积极态度,剧中还与姚淳耀有激烈冲突,郑文堂说:「这样才不会被杨谨华、姚淳耀这些资深记者吃死,他必须表现『很难处理』的样子」;播出两集后,有新闻界朋友跟郑文堂说:「像林柏宏这样子在公司迟早会被踢出去」,郑文堂赞赏说:「我认为这样子就对了」。但林柏宏却透露:「在开拍前面一个礼拜,我找不到角色,会慌!」,郑文堂拍摄时与他「密室协商」,也提到:「我相信每个演员在戏里是要有存在感,但需要有时间展现角色魅力」。后来拍摄他到灾区跑地震新闻时,林柏宏体会角色上身感说:「自己进去现场才发现多么冲击,有采访、有灾民跟记者冲突」,坦言「才感受到这角色有个核心,就是希望透过摄影可以改变世界,也越来越理解摄影记者的感受」。导演郑文堂表示:「我们拍摄新闻现场的场景,其实跟真实的新闻现场已经很接近,但是真正跑新闻的人来看,一定会觉得说『我们更累』,我们能拍出某一部分压力,我想大家看了会有更多纾解」。
《镜子森林》每周日晚间10时民视播出,公视每周六晚间9时播出两集。另外,龙华偶像台与四季线上影视、LINE TV、KKTV、friDay等网路平台也加入播映行列。
(民视新闻网/洪雨汝 综合报导)
@我是林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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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森林》勇夺收视冠军 林柏宏大谈特训秘辛
“深入了解新闻记者生态圈的职人剧《镜子森林》,播出之后大受好评,勇夺同时段收视冠军。导演郑文堂今天跟饰演摄影记者的林柏宏庆功,林柏宏还透露,为了诠释好记者角色,拍摄前还特别找资深摄影记者特训。”
拿起相机拼命往前冲,立刻引爆家属情绪,在最新社会写实剧《镜子森林》中,饰演菜鸟摄影余志扬的林柏宏,热诚又超有冲劲,让不少观众印象深刻。
首次挑战演出摄影记者,林柏宏坦言好紧张,得做足功课,为了揣摩角色更拜师秘密特训,连怎么拿相机都很注意。导演郑文堂也透露,「我们拍下来的新闻现场,其实坦白说跟真实的新闻现场,已经很接近,但是真正跑新闻的人来看,一定会觉得说『我们更累』,我们能拍出某一部分压力,我想大家看了会有更多纾解」。
剧情大量改编台湾历年重大新闻事件,演员坦承演来内心冲击大,尤其导演郑文堂更用心刻划每个角色的性格,难度更高。
新戏上档创下好口碑,剧组开心庆功,还预告未来剧情更紧凑,秘辛更是连环爆,不止写实呈现记者生活,精彩情节更要抓准人心。
(民视新闻/林姗亭、胡希哲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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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森林》菜鸟敢言敢冲!林柏宏:「我相信摄影可以改变世界!」
“民视、公视《镜子森林》开播两周收视勇夺同时段冠军,口碑爆棚迴响热烈,总导演郑文堂带领参与《镜子森林》第一季特别演出「菜鸟摄影」的林柏宏与媒体茶叙,林柏宏提到:「会想了解狗仔记者的投资报酬率」,也表示演出剧中採访灾区新闻的过程令自己感受冲击与震撼。”
林柏宏剧中饰演菜鸟摄影记者「余志扬」,不懂江湖法则,也闹出不少惊险事,但却充满直击新闻现场拍摄的热血,也会跟长官讨论照片拍摄角度与美感,但却被派去拍黑道卖能量水,结果记忆卡被强拿,空手回公司又挨主管骂;最后还被报社派去当狗仔跟拍绯闻。导演郑文堂也解释林柏宏饰演的角色虽然被派去当狗仔,但心理上是当自己专业摄影,角色上的冲突充满火花。林柏宏也好奇这样的工作内容:「想知道是他们的投资报酬率,是不是很科学?平均值在哪里?因为一般摄影记者在现场拍到就可以走了,但狗仔不是,必须守候整天或是更多」。
林柏宏印象深刻的说,开拍前确实为了角色找资深摄影记者特训,经验老道的摄影记者示范将沉重的单眼相机背带「捲在手掌间」的小技巧,还对林柏宏叮咛说:「这样抓,在赶拍的时候比较不会掉」,「被特训」后的林柏宏说确实收获满满瞬间充满能量。林柏宏也被问到演员生涯有没有被骂过?他坦言:「确实有被骂经验,但我会仔细听被骂的内容,如果言之有物会听进去,但是如果被骂得没有重点,我就会跳过」。
林柏宏剧中虽是菜鸟,但导演郑文堂仍要他表现该有的积极态度,剧中还与姚淳耀有激烈冲突,郑文堂说:「这样才不会被杨谨华、姚淳耀这些资深记者吃死,他必须表现『很难处理』的样子」;播出两集后,有新闻界朋友跟郑文堂说:「像林柏宏这样子在公司迟早会被踢出去」,郑文堂赞赏说:「我认为这样子就对了」。但林柏宏却透露:「在开拍前面一个礼拜,我找不到角色,会慌!」,郑文堂拍摄时与他「密室协商」,也提到:「我相信每个演员在戏里是要有存在感,但需要有时间展现角色魅力」。后来拍摄他到灾区跑地震新闻时,林柏宏体会角色上身感说:「自己进去现场才发现多么冲击,有采访、有灾民跟记者冲突」,坦言「才感受到这角色有个核心,就是希望透过摄影可以改变世界,也越来越理解摄影记者的感受」。导演郑文堂表示:「我们拍摄新闻现场的场景,其实跟真实的新闻现场已经很接近,但是真正跑新闻的人来看,一定会觉得说『我们更累』,我们能拍出某一部分压力,我想大家看了会有更多纾解」。
《镜子森林》每周日晚间10时民视播出,公视每周六晚间9时播出两集。另外,龙华偶像台与四季线上影视、LINE TV、KKTV、friDay等网路平台也加入播映行列。
(民视新闻网/洪雨汝 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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