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赞]泉州:项目起势 发展胜势】12月7日,随着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泉州站在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工人文化宫启动建设,福建省首个国家大科学装置正式落地。这是泉州项目建设“进行曲”中的一记振奋音符。
发展是第一要务,项目是第一支撑。今年以来,泉州市结合推进“产业链招商季”活动,深入开展12个“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找准找实项目支撑和工作抓手,将各种优势和积极因素兑现为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的澎湃动力。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抓征迁交净地、抓创新促应用、抓招商要落地、聚城畅通、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一个个专项行动满弓劲发,大项目好项目全面起势,拼出泉州发展胜势。
“三服务”
项目攻坚拉动投资40多亿元
征收拆迁向来是项目大提速、区域大发展的“先手棋”。今年8月,一场“抓征迁交净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全市迅速铺开,分扫尾清零、集中攻坚、启动征迁三类精准施策,剑指攻破47个征迁项目“堡垒”,腾挪出600万平方米的发展空间。
何以清障?一线征迁故事里涌动着“三个服务”的泉州秘诀。
干部服务群众,“一户一策”解民忧。鲤城区爱国路周边片区安置房及通政小学北校区扩建项目仅耗时5天征收签约率达92.98%,13天完成100%签约任务量,刷新了该区项目征迁的最快速度。这背后离不开征收工作组数轮摸排,入户解读政策近千次,深入了解汇总被征迁户信息,做好图纸复核、附属物清点、产权确认、初步结算等前期工作,为签约启动打下的良好基础。“除了解决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等,我们还主动联系房屋中介、银行进驻指挥部提供现场服务,‘一站式’帮助群众解决后顾之忧。”工作人员林菲坦言,“居民家里的狗还会不会吠你”早已成为干部入户工作到位与否的衡量标准。
政府服务企业,“工作专班”巧破题。毗邻泰禾广场,靠近市行政中心,这样的区位优势吸引不少企业扎根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仅规上企业就有8家。企业主动搬迁意愿不强、证照不齐、配合度不高……面对种种难题,征收指挥部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及街道干部参与其中的企业工作专班,针对企业搬迁遇到的“新用地审批”“历史遗留”等困难开展各项帮扶措施,为企业提供暖心服务,在集中攻坚阶段就一举攻下了42宗。
机关服务一线,“跨区协作”啃硬骨。泉州大桥及接线扩改工程的前期征迁涉及三个地区,协调难度大、区域范围广。以专项行动为指导,三地政府拧做一股绳:鲤城多部门协同实地踏勘、修改征迁方案,数次登门耐心动员,赢得宝海庵同意迁建;丰泽运用司法力量,最大力度保证群众的合法利益和诉求;晋江积极协调群众在征地补偿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让施工队进场,最大程度交叉推进项目争分夺秒建设。如今,该项目施工提速,年底前有望完成桥梁水面的4个水中承台、2座水中墩柱建设,施工进度已优于预期。
抓征迁交净地势如破竹,截至11月底,47个攻坚项目已累计征迁497.46万平方米,完成总任务的八成以上,其中35个项目完成攻坚任务。得益于此,项目建设按下“加速键”,包括泉州大桥及接线扩改工程、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等在内28个重点项目顺利开建,拉动投资40多亿元,实质性推进了城市建设。
快时代
“聚城畅通”打造环湾30分钟生活圈
一座城市的聚集度,与交通路网密不可分。
去年开始,泉州梯次实施19个“聚城畅通”项目,加快古城与新城、环湾各组团间的快速连接。项目在服务中心城区内部交通的同时,可以快速疏解中心城区向外交通,实现中心市区和环湾集聚发展。
今年10月,泉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立足城市现状,站在更高站位强调实施“聚城畅通”工程的使命——“泉州城市组团加速破散促聚,最急迫的就是,以高速快速一体化带动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优化。”
日前,《泉州市2021年“聚城畅通”重点项目专项攻坚季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对“聚城畅通”工程给出了更为具象的着力点,交通、市政城建、铁路等三大类共53个项目即将大会战,推动泉州迈向环湾“快”时代。
思想引领实践,蓝图指引行动。一年来,泉州按照项目推进、问题协调、目标任务“三张清单”,梳理难点堵点问题,一个个“聚城畅通”项目攻坚推进,取得重大进展。截至12月底,泉州大桥扩宽改造工程完成六成路基;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已完成路基工程的75%,预计明年完工;兴泉铁路泉州段所有隧道全部贯通,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计划明年通车运营……
在徐徐铺展的便捷交通网络中,一重环湾快速路无疑最引人关注,作为泉州城市快速路网的核心环线,一重环湾快速路是“聚城畅通”工程的重要支撑。在一重环湾快速路石狮段,记者看到,工人们或在预制梁场制作箱梁,或进行雪上沟桥下部结构施工,整个项目已完成近六成工程量;晋江段也已经进入基础施工阶段。明年,随着石狮段和晋江段通车,一重环湾将全线贯通,快速串联环泉州湾区域经济组团,带着城市感受交通快的利好。
在规划的蓝图中,泉州将构建“三环湾+中环城+多向放射线”的城市快速路网体系,形成环湾30分钟生活圈、市域60分钟畅通圈和省域90分钟通达圈,快时代正在到来。
求创新
研发投入增速高于全省及全国10%以上
“十三五”以来,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创新高地,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加速汇集泉州,为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源源不断输送动能,“泉州高新区工业总产值保持年均约15%的快速增长”就是最好的例证。
成绩固然喜人,然而面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对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泉州并没有“小富即安”,止步不前。瞄准研发经费投入不足、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多、科技人才总量较少等软肋,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实施“四个倍增”科技赋能计划,一场抓创新促应用专项行动旋即在泉州大地拉开帷幕,剑指到2025年,实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高新技术企业、高水平科研平台、高层次人才团队等4项倍增指标。
循着路线图指引,泉州大地劲掀“抓创新促应用”热潮。
“抓创新”,依托大院大所突破尖端技术。去年年底,在位于泉港石化科教园区的清源创新实验室,一项名为“高浓度CF显影液”的最新科研成果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钟灿等7位专家的鉴定。专家们一致认为,该产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突破了国外对显影液材料的垄断,建议加大市场推广力度。
“促应用”,打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渠道。不久前,泉州师范学院自主研发的“海蛎壳高值化利用技术”成功完成中试,该技术通过纳米技术与生物技术高效结合,实现对海蛎壳的高价值利用,目前已与企业达成项目合作,即将实现产品批量生产。“这些年,我们一些研发技术快速走出实验室,落地到市场应用。”泉州师范学院科研处处长戴聪杰说,“这得益于泉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的优化,不仅打破了很多条条框框的束缚,而且很多激励政策在为科研人员加油鼓劲。”
这样生动的故事绝非个例。来自泉州市科技局的消息,“抓创新促应用”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家统计局10月份公布的2020年度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数据显示,我市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142.08亿元,同比增长17.4%,领先于全国10.2%、全省11.8%的平均水平。在高企培育方面,今年全市共推荐申报高企916家,同比增长51.4%,按往年约80%通过率测算,预计今年通过认定高企720家,有望完成新增500家目标任务。
发展是第一要务,项目是第一支撑。今年以来,泉州市结合推进“产业链招商季”活动,深入开展12个“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找准找实项目支撑和工作抓手,将各种优势和积极因素兑现为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的澎湃动力。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抓征迁交净地、抓创新促应用、抓招商要落地、聚城畅通、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一个个专项行动满弓劲发,大项目好项目全面起势,拼出泉州发展胜势。
“三服务”
项目攻坚拉动投资40多亿元
征收拆迁向来是项目大提速、区域大发展的“先手棋”。今年8月,一场“抓征迁交净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全市迅速铺开,分扫尾清零、集中攻坚、启动征迁三类精准施策,剑指攻破47个征迁项目“堡垒”,腾挪出600万平方米的发展空间。
何以清障?一线征迁故事里涌动着“三个服务”的泉州秘诀。
干部服务群众,“一户一策”解民忧。鲤城区爱国路周边片区安置房及通政小学北校区扩建项目仅耗时5天征收签约率达92.98%,13天完成100%签约任务量,刷新了该区项目征迁的最快速度。这背后离不开征收工作组数轮摸排,入户解读政策近千次,深入了解汇总被征迁户信息,做好图纸复核、附属物清点、产权确认、初步结算等前期工作,为签约启动打下的良好基础。“除了解决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等,我们还主动联系房屋中介、银行进驻指挥部提供现场服务,‘一站式’帮助群众解决后顾之忧。”工作人员林菲坦言,“居民家里的狗还会不会吠你”早已成为干部入户工作到位与否的衡量标准。
政府服务企业,“工作专班”巧破题。毗邻泰禾广场,靠近市行政中心,这样的区位优势吸引不少企业扎根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仅规上企业就有8家。企业主动搬迁意愿不强、证照不齐、配合度不高……面对种种难题,征收指挥部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及街道干部参与其中的企业工作专班,针对企业搬迁遇到的“新用地审批”“历史遗留”等困难开展各项帮扶措施,为企业提供暖心服务,在集中攻坚阶段就一举攻下了42宗。
机关服务一线,“跨区协作”啃硬骨。泉州大桥及接线扩改工程的前期征迁涉及三个地区,协调难度大、区域范围广。以专项行动为指导,三地政府拧做一股绳:鲤城多部门协同实地踏勘、修改征迁方案,数次登门耐心动员,赢得宝海庵同意迁建;丰泽运用司法力量,最大力度保证群众的合法利益和诉求;晋江积极协调群众在征地补偿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让施工队进场,最大程度交叉推进项目争分夺秒建设。如今,该项目施工提速,年底前有望完成桥梁水面的4个水中承台、2座水中墩柱建设,施工进度已优于预期。
抓征迁交净地势如破竹,截至11月底,47个攻坚项目已累计征迁497.46万平方米,完成总任务的八成以上,其中35个项目完成攻坚任务。得益于此,项目建设按下“加速键”,包括泉州大桥及接线扩改工程、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等在内28个重点项目顺利开建,拉动投资40多亿元,实质性推进了城市建设。
快时代
“聚城畅通”打造环湾30分钟生活圈
一座城市的聚集度,与交通路网密不可分。
去年开始,泉州梯次实施19个“聚城畅通”项目,加快古城与新城、环湾各组团间的快速连接。项目在服务中心城区内部交通的同时,可以快速疏解中心城区向外交通,实现中心市区和环湾集聚发展。
今年10月,泉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立足城市现状,站在更高站位强调实施“聚城畅通”工程的使命——“泉州城市组团加速破散促聚,最急迫的就是,以高速快速一体化带动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优化。”
日前,《泉州市2021年“聚城畅通”重点项目专项攻坚季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对“聚城畅通”工程给出了更为具象的着力点,交通、市政城建、铁路等三大类共53个项目即将大会战,推动泉州迈向环湾“快”时代。
思想引领实践,蓝图指引行动。一年来,泉州按照项目推进、问题协调、目标任务“三张清单”,梳理难点堵点问题,一个个“聚城畅通”项目攻坚推进,取得重大进展。截至12月底,泉州大桥扩宽改造工程完成六成路基;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已完成路基工程的75%,预计明年完工;兴泉铁路泉州段所有隧道全部贯通,主体结构施工已完成,计划明年通车运营……
在徐徐铺展的便捷交通网络中,一重环湾快速路无疑最引人关注,作为泉州城市快速路网的核心环线,一重环湾快速路是“聚城畅通”工程的重要支撑。在一重环湾快速路石狮段,记者看到,工人们或在预制梁场制作箱梁,或进行雪上沟桥下部结构施工,整个项目已完成近六成工程量;晋江段也已经进入基础施工阶段。明年,随着石狮段和晋江段通车,一重环湾将全线贯通,快速串联环泉州湾区域经济组团,带着城市感受交通快的利好。
在规划的蓝图中,泉州将构建“三环湾+中环城+多向放射线”的城市快速路网体系,形成环湾30分钟生活圈、市域60分钟畅通圈和省域90分钟通达圈,快时代正在到来。
求创新
研发投入增速高于全省及全国10%以上
“十三五”以来,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创新高地,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加速汇集泉州,为泉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源源不断输送动能,“泉州高新区工业总产值保持年均约15%的快速增长”就是最好的例证。
成绩固然喜人,然而面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对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泉州并没有“小富即安”,止步不前。瞄准研发经费投入不足、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多、科技人才总量较少等软肋,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实施“四个倍增”科技赋能计划,一场抓创新促应用专项行动旋即在泉州大地拉开帷幕,剑指到2025年,实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高新技术企业、高水平科研平台、高层次人才团队等4项倍增指标。
循着路线图指引,泉州大地劲掀“抓创新促应用”热潮。
“抓创新”,依托大院大所突破尖端技术。去年年底,在位于泉港石化科教园区的清源创新实验室,一项名为“高浓度CF显影液”的最新科研成果通过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钟灿等7位专家的鉴定。专家们一致认为,该产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突破了国外对显影液材料的垄断,建议加大市场推广力度。
“促应用”,打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渠道。不久前,泉州师范学院自主研发的“海蛎壳高值化利用技术”成功完成中试,该技术通过纳米技术与生物技术高效结合,实现对海蛎壳的高价值利用,目前已与企业达成项目合作,即将实现产品批量生产。“这些年,我们一些研发技术快速走出实验室,落地到市场应用。”泉州师范学院科研处处长戴聪杰说,“这得益于泉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的优化,不仅打破了很多条条框框的束缚,而且很多激励政策在为科研人员加油鼓劲。”
这样生动的故事绝非个例。来自泉州市科技局的消息,“抓创新促应用”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家统计局10月份公布的2020年度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数据显示,我市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142.08亿元,同比增长17.4%,领先于全国10.2%、全省11.8%的平均水平。在高企培育方面,今年全市共推荐申报高企916家,同比增长51.4%,按往年约80%通过率测算,预计今年通过认定高企720家,有望完成新增500家目标任务。
#公示公告# 【关于申报《天津市鼓励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成交规模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市关于进一步扩大进口有关意见精神,按照《天津市鼓励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成交规模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做好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报名参加第三届进博会、实际到会采购的我市注册法人单位,与第三届进博会参展商签订采购合同(或意向书),按照一年内采购合同(或意向书)实际执行情况,给予申报单位一次性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单位在第三届进博会期间签约成交(包括意向成交),并且在一年内完成进口(截至2021年11月10日),按照采购商品品类和实际进口金额计算:
1. 在1万美元(含)—100万美元(含)的,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奖励。
2. 在1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含)的,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奖励。
3. 在1000万美元—1亿美元(含)的,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6万元人民币奖励。
4. 在1亿美元—10亿美元(含)的,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奖励。
5. 在10亿美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奖励。
对与意大利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展商签订采购合同(或意向书),且在一年内完成进口的,在上述奖励基础上,提高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提高比例不超过10%。
以上成交额(包括意向成交)以美元计价,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照2021年11月10日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s://t.cn/Rp7YadP)计算。
二、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核查途径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未发现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项目未申报其他财政资金。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境内收货人,以海关出具的进口报关单为准。
(三)完成进口的时间,以海关出具的进口报关单上的进口日期为准。
三、需报送的书面资料
1. 项目申报表及报告;
①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需写明企业注册时间和地点,实缴注册资本金,实际经营地点,主营业务及纳税等情况。
②项目绩效报告;
项目绩效报告包含三部分:一是项目申报期内企业进口商品种类和规模,同比增减变化幅度;二是进口商品的实际用途和产生的经济效益;三是企业的短期发展目标。
③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申请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报告正文字体字号用仿宋4号,段落标题用黑体小3号,总题目用黑体3号,左右边距留2.5厘米,纸张尺寸A4;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核正本);
3.《进博会成交奖励项目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申报单位需填写参加第三届进博会的采购商代码。申报进口产品应在“海关报关单号”栏中准确填写18位海关报关单号,并按海关报关单列明的项目逐项填报,不得将相同商品合计填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横版);
5. 进口货物报关单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在填报《进博会成交奖励项目申请表》时,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照2021年11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s://t.cn/Rp7YadP)计算;
6. 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采购的商品,需提交进博会期间成交合同(意向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核正本);
7. 其他单位账户存根;
以上项目的申报企业,须递交申报材料一式壹份,以左侧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均需加盖骑缝公章。申报材料由封面、目录、正文组成,按照申报要求内容依次装订,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正文每页要有页号,目录中要体现每项申报材料的具体页号,封面字体字号、目录请参照“申报材料格式”。
四、申报和审核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项目受理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市商务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58366502、58665705。逾期不再受理。
在企业提交复印件材料时,项目受理单位负责对有关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
(二)项目审核
项目受理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核,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核查项目申报单位是否存在“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通过审核的项目由市商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审核过程中如需进行延伸审核,项目申报单位需积极配合。市商务局将对不少于5家申报单位进行抽查确认。
(三)资金分配和拨付
市商务局根据资金预算、申报指南和专项审核、抽查延伸审核结果,制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金分配专项审核报告交市商务局确认。市商务局商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附件:
1.项目申报表
2.进博会成交奖励项目申请表
3.其他单位账户存根
4.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统计商品代码
5.进口博览会成交买、卖双方识别代码及编码规则
(联系人:市商务局陈曦;电话:022-58665705、18920175705)
根据国家和我市关于进一步扩大进口有关意见精神,按照《天津市鼓励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成交规模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做好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报名参加第三届进博会、实际到会采购的我市注册法人单位,与第三届进博会参展商签订采购合同(或意向书),按照一年内采购合同(或意向书)实际执行情况,给予申报单位一次性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单位在第三届进博会期间签约成交(包括意向成交),并且在一年内完成进口(截至2021年11月10日),按照采购商品品类和实际进口金额计算:
1. 在1万美元(含)—100万美元(含)的,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奖励。
2. 在1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含)的,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奖励。
3. 在1000万美元—1亿美元(含)的,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6万元人民币奖励。
4. 在1亿美元—10亿美元(含)的,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奖励。
5. 在10亿美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奖励。
对与意大利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展商签订采购合同(或意向书),且在一年内完成进口的,在上述奖励基础上,提高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提高比例不超过10%。
以上成交额(包括意向成交)以美元计价,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照2021年11月10日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s://t.cn/Rp7YadP)计算。
二、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核查途径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未发现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项目未申报其他财政资金。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境内收货人,以海关出具的进口报关单为准。
(三)完成进口的时间,以海关出具的进口报关单上的进口日期为准。
三、需报送的书面资料
1. 项目申报表及报告;
①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需写明企业注册时间和地点,实缴注册资本金,实际经营地点,主营业务及纳税等情况。
②项目绩效报告;
项目绩效报告包含三部分:一是项目申报期内企业进口商品种类和规模,同比增减变化幅度;二是进口商品的实际用途和产生的经济效益;三是企业的短期发展目标。
③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申请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报告正文字体字号用仿宋4号,段落标题用黑体小3号,总题目用黑体3号,左右边距留2.5厘米,纸张尺寸A4;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核正本);
3.《进博会成交奖励项目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申报单位需填写参加第三届进博会的采购商代码。申报进口产品应在“海关报关单号”栏中准确填写18位海关报关单号,并按海关报关单列明的项目逐项填报,不得将相同商品合计填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横版);
5. 进口货物报关单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在填报《进博会成交奖励项目申请表》时,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照2021年11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s://t.cn/Rp7YadP)计算;
6. 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采购的商品,需提交进博会期间成交合同(意向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核正本);
7. 其他单位账户存根;
以上项目的申报企业,须递交申报材料一式壹份,以左侧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均需加盖骑缝公章。申报材料由封面、目录、正文组成,按照申报要求内容依次装订,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正文每页要有页号,目录中要体现每项申报材料的具体页号,封面字体字号、目录请参照“申报材料格式”。
四、申报和审核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项目受理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市商务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58366502、58665705。逾期不再受理。
在企业提交复印件材料时,项目受理单位负责对有关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
(二)项目审核
项目受理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核,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核查项目申报单位是否存在“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通过审核的项目由市商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审核过程中如需进行延伸审核,项目申报单位需积极配合。市商务局将对不少于5家申报单位进行抽查确认。
(三)资金分配和拨付
市商务局根据资金预算、申报指南和专项审核、抽查延伸审核结果,制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金分配专项审核报告交市商务局确认。市商务局商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附件:
1.项目申报表
2.进博会成交奖励项目申请表
3.其他单位账户存根
4.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统计商品代码
5.进口博览会成交买、卖双方识别代码及编码规则
(联系人:市商务局陈曦;电话:022-58665705、18920175705)
14省联盟,275家连锁开始报量,防“窜货”规定也来了!
河南明确9507家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纳入省药品集采范围(试点),同时275家零售药店连锁企业开始河南牵头14省联盟集采报量工作。同时规定不得将集采药品投放在非集采定点零售药店;如果私自投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零售企业及其所有门店参与该省药品集采的资格。这一规定似乎可以防止“窜货”的发生。
近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参加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零售连锁企业填报药品需求量的通知》,275家纳入河南省集采范围的零售药店连锁企业开始河南牵头14省联盟集采报量工作(具体名单见文末附表)。填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https://t.cn/A6x1WnnK 。
《通知》明确要求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统计各门店需求,汇总后填写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预采购量填报表,按照中选企业产品填报需求量,其中附件2表格已有内容严禁修改,否则视为无效报量。没有采购需求的品种无需填报。
同日,河南省医保局还公布了纳入河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名单,共涉及9507家零售药店,其中省辖市5572家,直辖县526家,跨省辖市连锁3209家(具体名单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通知》要求有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其下辖各零售连锁门店于2021年12月22日前与辖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郑州市医保“双定点”的零售药店需要分别向辖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分别签订上述补充协议。
纳入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下辖各零售连锁门店要按照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和《补充协议》约定做好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报量、合同签订、销售、回款等工作,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其中特别规定:不得将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投放在非集中带量采购定点零售药店;如果私自投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所有门店参与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资格。
这一规定似乎可以防止“窜货”的发生。对于药企而言,药店集采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是集采打开了院外市场零售药店的大门,药店集中到省平台上与医疗机构一起下单采购,不仅政策为药企省了上柜费等很多啰嗦事,也扩大了销路。但另一方面,如果政策不加以约束,这些药店采购了低价的集采品种进行窜货怎么办?厂家很难单方面控制窜货的发生。
如果照上述规定执行的话,等于是限制了药店将集采品种销往非集采药店的做法,这样的规定在国内尚属首例,值得肯定。
此前在12月1日,河南省发布《关于将部分零售连锁药店纳入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通知》,决定将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作为试点,纳入河南省药品集采,要求于2021年12月7日前上报省医保局价采处,过期不予受理。待试点成功后,将逐步把河南省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
通知明确,5种情形的医药零售连锁门店不得参与:
近两年内,有经营假、劣药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医疗器械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
近两年内,因违反协议管理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被医疗保障部门处理或处罚的;
近两年内,被医疗保障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其他不符合参加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
此外其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也不在此次试点范围之列;并对药店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同时不得参与倒卖集中采购药品;集采药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药店需主动承诺加价率。
已有山东、广东、浙江等地药店纳入集采,各大上市连锁药房也纷纷跟进
此前(2019年9月30日),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此次采购的,可允许其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为响应国家政策,目前山东、浙江、上海、广东等多个省份都已经发布通知,对药店医保药品集采,纳入医保系统的采购渠道。
山东省率先在2019年5月15日发出通知,自当年7月1日起执行,将连锁药店纳入集采体系,要求连锁药店医保药品采购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原使用量的60%。
2019年5月2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出通知,为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采购平台采购权限。5个月后,浙江省医保局通知要求“定点药店药品销售价格按照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标准基础上适当加成”。
2019年6月26日,上海市阳光医药采购网通知,自2019年7月起,市药事所将开展“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这意味着上海的药店也要进行药品统一采购。
2020年1月2日,广东省药品零售行业集采联盟也举行了首轮集采启动仪式。
而各大连锁药店也顺势而为,纷纷跟进集采。
如益丰大药房在2019年12月18日发布公告表示:消费者凡在2公里内其他药店购买了低于其店内零售价的同厂同规格药品,将退还药品的小销售单位3倍差价。
2019年12月20日,老百姓大药房在官微同样承诺“退还3倍差价”,全国5000+门店与医院“同药同价”。
2020年1月10日,大参林发声,称自2020年1月1日起,旗下4000多家门店响应国家集采政策,进行相应品种降价。
除上市连锁药房外,漱玉平民大药房、吉林大药房等连锁企业也已相继跟进降价。2019年12月起,漱玉平民全省1600余家门店将统一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这预示着国家集采+药店集采两大政策正式在山东并轨,在全国尚属首家!
紧接着,2020年1月,吉林大药房表示,900余家门店统一执行国家集采药品中选价。对于零售药店来说,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响应。既在社会舆论上塑造了好的形象彰显龙头大哥的率先垂范,又能把握主动,将相应的处方药资源把握在手中,可谓一石二鸟。
随着国家集采的不断推进与落实,间接拉低了药店相关药品价格,而药店分级管理则让一些药店失去处方药、中药饮片的销售资格,如此一来,药店非但享受不了处方外流的红利,反而逐渐被边缘化,同时,国家医保局一直着力打击骗保,可以说,当前零售药店危机四伏。
在此背景下,大型连锁药店抓住机遇,积极与国家政策接轨,间接将中小型连锁边缘化。因此,零售连锁药房应看到此中孕育的机遇,主动响应执行集采结果以寻求更长远的发展。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河南明确9507家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纳入省药品集采范围(试点),同时275家零售药店连锁企业开始河南牵头14省联盟集采报量工作。同时规定不得将集采药品投放在非集采定点零售药店;如果私自投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零售企业及其所有门店参与该省药品集采的资格。这一规定似乎可以防止“窜货”的发生。
近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参加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零售连锁企业填报药品需求量的通知》,275家纳入河南省集采范围的零售药店连锁企业开始河南牵头14省联盟集采报量工作(具体名单见文末附表)。填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https://t.cn/A6x1WnnK 。
《通知》明确要求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统计各门店需求,汇总后填写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预采购量填报表,按照中选企业产品填报需求量,其中附件2表格已有内容严禁修改,否则视为无效报量。没有采购需求的品种无需填报。
同日,河南省医保局还公布了纳入河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名单,共涉及9507家零售药店,其中省辖市5572家,直辖县526家,跨省辖市连锁3209家(具体名单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通知》要求有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其下辖各零售连锁门店于2021年12月22日前与辖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连锁药店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郑州市医保“双定点”的零售药店需要分别向辖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分别签订上述补充协议。
纳入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下辖各零售连锁门店要按照河南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和《补充协议》约定做好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报量、合同签订、销售、回款等工作,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其中特别规定:不得将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投放在非集中带量采购定点零售药店;如果私自投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所有门店参与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资格。
这一规定似乎可以防止“窜货”的发生。对于药企而言,药店集采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是集采打开了院外市场零售药店的大门,药店集中到省平台上与医疗机构一起下单采购,不仅政策为药企省了上柜费等很多啰嗦事,也扩大了销路。但另一方面,如果政策不加以约束,这些药店采购了低价的集采品种进行窜货怎么办?厂家很难单方面控制窜货的发生。
如果照上述规定执行的话,等于是限制了药店将集采品种销往非集采药店的做法,这样的规定在国内尚属首例,值得肯定。
此前在12月1日,河南省发布《关于将部分零售连锁药店纳入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通知》,决定将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作为试点,纳入河南省药品集采,要求于2021年12月7日前上报省医保局价采处,过期不予受理。待试点成功后,将逐步把河南省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
通知明确,5种情形的医药零售连锁门店不得参与:
近两年内,有经营假、劣药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医疗器械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
近两年内,因违反协议管理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被医疗保障部门处理或处罚的;
近两年内,被医疗保障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其他不符合参加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
此外其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也不在此次试点范围之列;并对药店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同时不得参与倒卖集中采购药品;集采药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可追溯,药店需主动承诺加价率。
已有山东、广东、浙江等地药店纳入集采,各大上市连锁药房也纷纷跟进
此前(2019年9月30日),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此次采购的,可允许其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标准以下部分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为响应国家政策,目前山东、浙江、上海、广东等多个省份都已经发布通知,对药店医保药品集采,纳入医保系统的采购渠道。
山东省率先在2019年5月15日发出通知,自当年7月1日起执行,将连锁药店纳入集采体系,要求连锁药店医保药品采购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原使用量的60%。
2019年5月2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出通知,为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采购平台采购权限。5个月后,浙江省医保局通知要求“定点药店药品销售价格按照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标准基础上适当加成”。
2019年6月26日,上海市阳光医药采购网通知,自2019年7月起,市药事所将开展“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这意味着上海的药店也要进行药品统一采购。
2020年1月2日,广东省药品零售行业集采联盟也举行了首轮集采启动仪式。
而各大连锁药店也顺势而为,纷纷跟进集采。
如益丰大药房在2019年12月18日发布公告表示:消费者凡在2公里内其他药店购买了低于其店内零售价的同厂同规格药品,将退还药品的小销售单位3倍差价。
2019年12月20日,老百姓大药房在官微同样承诺“退还3倍差价”,全国5000+门店与医院“同药同价”。
2020年1月10日,大参林发声,称自2020年1月1日起,旗下4000多家门店响应国家集采政策,进行相应品种降价。
除上市连锁药房外,漱玉平民大药房、吉林大药房等连锁企业也已相继跟进降价。2019年12月起,漱玉平民全省1600余家门店将统一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这预示着国家集采+药店集采两大政策正式在山东并轨,在全国尚属首家!
紧接着,2020年1月,吉林大药房表示,900余家门店统一执行国家集采药品中选价。对于零售药店来说,与其被动接受,不如主动响应。既在社会舆论上塑造了好的形象彰显龙头大哥的率先垂范,又能把握主动,将相应的处方药资源把握在手中,可谓一石二鸟。
随着国家集采的不断推进与落实,间接拉低了药店相关药品价格,而药店分级管理则让一些药店失去处方药、中药饮片的销售资格,如此一来,药店非但享受不了处方外流的红利,反而逐渐被边缘化,同时,国家医保局一直着力打击骗保,可以说,当前零售药店危机四伏。
在此背景下,大型连锁药店抓住机遇,积极与国家政策接轨,间接将中小型连锁边缘化。因此,零售连锁药房应看到此中孕育的机遇,主动响应执行集采结果以寻求更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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