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历史标定未来 用传承续写辉煌——写在国家核安全局成立三十五周年之际】1984年7月2日,随着国务院的批复文件——《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家核安全局的批复》(国函字〔1984〕107号)下达至国家科委,象征着我国独立核安全监管事业开端的国家核安全局正式成立。从此,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便始终围绕“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发展。国家核安全局的成立,代表了我国独立客观地进行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督的开始,也代表了我国正式将核安全纳入国家法制监管轨道。(中国环境报)https://t.cn/AiO04cVP
【用历史标定未来 用传承续写辉煌——写在国家核安全局成立三十五周年之际】1984年7月2日,随着国务院的批复文件——《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家核安全局的批复》(国函字〔1984〕107号)下达至国家科委,象征着我国独立核安全监管事业开端的国家核安全局正式成立。从此,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便始终围绕“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发展。国家核安全局的成立,代表了我国独立客观地进行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督的开始,也代表了我国正式将核安全纳入国家法制监管轨道。https://t.cn/AiO04cVP
【用历史标定未来 用传承续写辉煌——写在国家核安全局成立三十五周年之际】1984年7月2日,随着国务院的批复文件——《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家核安全局的批复》(国函字〔1984〕107号)下达至国家科委,象征着我国独立核安全监管事业开端的国家核安全局正式成立。从此,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便始终围绕“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发展。国家核安全局的成立,代表了我国独立客观地进行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督的开始,也代表了我国正式将核安全纳入国家法制监管轨道。(中国环境报)https://t.cn/AiO04c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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