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暂停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跨省团游#【文旅部:暂停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跨省团队旅游】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及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严从紧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精心组织好假日市场工作。
《通知》指出,要指导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场所,落细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要求,配足防疫物资。指导A级旅游景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院、娱乐场所等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持续推进门票预约制度。严格执行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严格实施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坚决杜绝员工带病上岗。
《通知》明确,要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消防、特种设备方面安全隐患,制定游客流量管控方案,做好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准备和处置工作。指导旅行社合理规划产品和线路,做好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指导星级饭店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强化与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通知》强调,要加强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综合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
《通知》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引导游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预约错峰出行,关注旅途中的交通、消防安全等。做好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和宣传活动,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加强“两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中国旅游报)
《通知》指出,要指导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场所,落细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要求,配足防疫物资。指导A级旅游景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院、娱乐场所等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持续推进门票预约制度。严格执行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严格实施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坚决杜绝员工带病上岗。
《通知》明确,要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消防、特种设备方面安全隐患,制定游客流量管控方案,做好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准备和处置工作。指导旅行社合理规划产品和线路,做好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指导星级饭店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强化与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通知》强调,要加强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综合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
《通知》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引导游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预约错峰出行,关注旅途中的交通、消防安全等。做好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和宣传活动,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加强“两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中国旅游报)
#官渡社区风采# 【官渡区两社区荣获省级科普示范社区称号!】近日,官渡区世纪城社区和曙光社区成功创建为云南省科普示范社区。
为推动“科普进社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城市社区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省科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1年云南省科普示范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官渡区根据省级科普示范社区的创建指标,对年初申请参加省级科普示范社区创建的社区进行逐项对照打分,推荐了符合条件的世纪城社区和曙光社区参加2021年云南省科普示范社区角逐。两社区不负众望,成功创建为云南省科普示范社区(2021-2026年)。(来源:区科协)https://t.cn/A6xr0fI8
为推动“科普进社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城市社区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省科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1年云南省科普示范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官渡区根据省级科普示范社区的创建指标,对年初申请参加省级科普示范社区创建的社区进行逐项对照打分,推荐了符合条件的世纪城社区和曙光社区参加2021年云南省科普示范社区角逐。两社区不负众望,成功创建为云南省科普示范社区(2021-2026年)。(来源:区科协)https://t.cn/A6xr0fI8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4号)要求,现公布腾冲市、金平县、河口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江城县、孟连县、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芒市、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泸水市、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上述19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4号)要求,现公布腾冲市、金平县、河口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江城县、孟连县、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芒市、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泸水市、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上述19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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