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酒驾”创建单位公示】为进一步减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预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零酒驾”单位创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提升文明交通素质和共建共治交通安全水平。现公示2021年12月份创建的“零酒驾”示范村集体、乡镇、单位:
泊里村村民委员会
李阳镇政府
和顺贵都村镇银行
请广大群众对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大力宣传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共同打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如发现有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354-8139122
泊里村村民委员会
李阳镇政府
和顺贵都村镇银行
请广大群众对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大力宣传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共同打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如发现有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354-8139122
【生活垃圾分类“持久战”,TA们有“方案”!】12月23日下午,团区委2021年第九期“青社沙龙”潍坊新村街道专场举行,研讨会围绕“绿色低碳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的主题,分享交流垃圾分类减量方面的优秀案例,引导青年集思广益、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泉东二居民区党总支书记邓佳分享了小区做好垃圾运收环节等做法。在花木,垃圾六分类更体现了分类工作的精细化。香榭丽居民区的做法也值得借鉴。在垃圾分类前,该小区每层都设一只垃圾桶,保洁员每天进楼道收两次垃圾,再由一辆短驳车运送到垃圾箱房。研讨会上,这些成功案例给社区难点、痛点问题提供了更多元化的思考方式和解决路径。据悉,本月下旬,“青社沙龙”还将举办开放工作坊,进一步探讨“绿色低碳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的最优方法,后续还将通过一场场深入社区的青社微沙龙,推动建议方案落地。
【我市出台规定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日前,《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责任。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作机制,明确了城市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财政、生态环境、商务、机关事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规定了相关单位、个人以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环节的主体责任,把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收运处理企业、以及各级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对其行政区域与职责范围内的责任,按点、线、面三个层次有效地统一起来,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奠定基础。明确了垃圾产生者责任,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焚烧或者填埋生活垃圾。明确投放管理责任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建设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概算。
《办法》还对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等违章行为设定了具体罚则,以“违法必究”的权威保障《办法》的贯彻执行。
来源:淮南日报 记者 张 鹏
https://t.cn/A6xg38Jc
日前,《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责任。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作机制,明确了城市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财政、生态环境、商务、机关事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规定了相关单位、个人以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环节的主体责任,把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收运处理企业、以及各级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对其行政区域与职责范围内的责任,按点、线、面三个层次有效地统一起来,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奠定基础。明确了垃圾产生者责任,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焚烧或者填埋生活垃圾。明确投放管理责任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建设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概算。
《办法》还对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等违章行为设定了具体罚则,以“违法必究”的权威保障《办法》的贯彻执行。
来源:淮南日报 记者 张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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