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辽宁沈阳,66岁老人骑车,被无盖窨井绊倒,导致骨折,要求赔偿40000元。窨井负责人说,老人自己不小心,应自负责任,法院这么判了。
2019年10月,18时,66岁的赫丽骑自行车,行至沈阳市于洪区,被路上一处没有井盖的窨井绊倒摔伤。
赫丽被送往医院,诊断为锁骨骨折,住院治疗5天,支付医疗费28953.29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11935.46元,个人支付17017.83元。
其后赫丽将窨井的使用者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28953.29元、伙食补助费500元、营养费500元、护理费645元、误工费4515元、交通费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共计41113.29元。
2021年4月,法院对该窨井进行了现场查勘。查勘当日,该窨井已铺设了井盖,井内有多条通信光缆,其中能够辨别标识的光缆为两家通讯公司所有。
其中一家通讯公司的代维企业为易信公司(化名),负责对窨井进行维护。易信公司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保险限额5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另一家通讯公司的代维企业是同鑫公司(化名),负责对窨井进行维护。
法院审理认为,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赫丽在骑行自行车过程中,被无井盖的窨井绊倒,致其受伤,系为因窨井造成的损害,故本案为推定过错责任,即在管理人不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应对赫丽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同鑫公司提出赫丽自身亦应承担部分责任的答辩意见。法院查明,事故发生当时,事发时路段光线较暗,赫丽骑行路段系非机动车道,路面并无明显警示标识,故赫丽在骑行时,未能发现无井盖窨井并无过错,其不应对自身损失承担责任。
窨井的使用人包括两家通讯公司,而易信公司、同鑫公司分别为其代维企业,易信公司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公众责任险。本案虽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但是为明确责任主体,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一并进行处理。
易信公司、同鑫公司作为涉案窨井的直接管理人,不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两家通讯公司作为涉案窨井的实际使用人,应分别与易信公司、同鑫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鉴于易信公司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险,故保险公司应按照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在保险限额内就易信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同鑫公司申请追加其分包单位为被告问题。因通讯公司与同鑫公司《设备维护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维护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故同鑫公司的追加申请,不予准许。同鑫公司可待承担赔偿义务后,另行主张权利。
法院对赫丽确认的损失为:医疗费17017.83元;护理费643.42元;交通费酌情3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共计18461.25元。
关于误工费,因赫丽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就其尚有劳动能力,并实际从事相应劳动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故不予支持。
关于营养费,因无医嘱,故不予支持。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因赫丽并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无法确定其损害程度,故对于精神损失抚慰金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和对应通讯公司连带赔偿医疗费17017.83元、护理费643.42元、交通费3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同鑫公司和对应通讯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2021年8月,保险公司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保险公司认为,一审法院未对同鑫公司应承担责任进行划分,且未扣减合同约定的免赔金额。
二审中,保险公司提交新证据:易信公司的投保单一份,证明应免赔10%。
同鑫公司、赫丽质证意见:非我方签署,与我方无关,且该证据是复印件,真实性无法核实。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关于责任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窨井因井盖缺失致赫丽受伤,易信公司、同鑫公司作为窨井的直接管理人,不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及分别实施了侵权行为,故一审法院认定易信公司、同鑫公司应对赫丽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无不妥,二审予以确认。
关于免赔10%。首先,该合同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其次,即使合同真实,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负有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公司自认未签写投保人声明,故二审认定保险公司对该免责条款(免赔10%)未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故对该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2021年10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名、公司名均为化名。(木白想说)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创作力计划#
2019年10月,18时,66岁的赫丽骑自行车,行至沈阳市于洪区,被路上一处没有井盖的窨井绊倒摔伤。
赫丽被送往医院,诊断为锁骨骨折,住院治疗5天,支付医疗费28953.29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11935.46元,个人支付17017.83元。
其后赫丽将窨井的使用者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28953.29元、伙食补助费500元、营养费500元、护理费645元、误工费4515元、交通费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共计41113.29元。
2021年4月,法院对该窨井进行了现场查勘。查勘当日,该窨井已铺设了井盖,井内有多条通信光缆,其中能够辨别标识的光缆为两家通讯公司所有。
其中一家通讯公司的代维企业为易信公司(化名),负责对窨井进行维护。易信公司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保险限额5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另一家通讯公司的代维企业是同鑫公司(化名),负责对窨井进行维护。
法院审理认为,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赫丽在骑行自行车过程中,被无井盖的窨井绊倒,致其受伤,系为因窨井造成的损害,故本案为推定过错责任,即在管理人不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应对赫丽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同鑫公司提出赫丽自身亦应承担部分责任的答辩意见。法院查明,事故发生当时,事发时路段光线较暗,赫丽骑行路段系非机动车道,路面并无明显警示标识,故赫丽在骑行时,未能发现无井盖窨井并无过错,其不应对自身损失承担责任。
窨井的使用人包括两家通讯公司,而易信公司、同鑫公司分别为其代维企业,易信公司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公众责任险。本案虽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但是为明确责任主体,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一并进行处理。
易信公司、同鑫公司作为涉案窨井的直接管理人,不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两家通讯公司作为涉案窨井的实际使用人,应分别与易信公司、同鑫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鉴于易信公司已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险,故保险公司应按照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在保险限额内就易信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同鑫公司申请追加其分包单位为被告问题。因通讯公司与同鑫公司《设备维护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维护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故同鑫公司的追加申请,不予准许。同鑫公司可待承担赔偿义务后,另行主张权利。
法院对赫丽确认的损失为:医疗费17017.83元;护理费643.42元;交通费酌情3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共计18461.25元。
关于误工费,因赫丽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就其尚有劳动能力,并实际从事相应劳动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故不予支持。
关于营养费,因无医嘱,故不予支持。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因赫丽并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无法确定其损害程度,故对于精神损失抚慰金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和对应通讯公司连带赔偿医疗费17017.83元、护理费643.42元、交通费3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同鑫公司和对应通讯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2021年8月,保险公司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保险公司认为,一审法院未对同鑫公司应承担责任进行划分,且未扣减合同约定的免赔金额。
二审中,保险公司提交新证据:易信公司的投保单一份,证明应免赔10%。
同鑫公司、赫丽质证意见:非我方签署,与我方无关,且该证据是复印件,真实性无法核实。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关于责任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窨井因井盖缺失致赫丽受伤,易信公司、同鑫公司作为窨井的直接管理人,不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及分别实施了侵权行为,故一审法院认定易信公司、同鑫公司应对赫丽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无不妥,二审予以确认。
关于免赔10%。首先,该合同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其次,即使合同真实,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负有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公司自认未签写投保人声明,故二审认定保险公司对该免责条款(免赔10%)未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故对该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2021年10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名、公司名均为化名。(木白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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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著名针灸专家王红伟教授——谈名医治疗皮肤病经验用药
名医朱仁康应用生地治疗皮肤病的经验
朱仁康老先生治皮肤病,惯用生地,药量大(多在30克以上),使用范围亦广,常为同道们所瞩目。
对话,是朱老与后学者传授关于自己运用大剂量生地治疗皮肤病的经验。
问: 生地首载于《神农本草经》,性味甘苦而寒,有清热凉血、养阴润燥作用,历代沿用至今。您善用此药治疗皮肤病,其理何在?其经验可授之乎?
答: 因考虑到疮疡皮肤病血热所致者颇多,故喜用生地作为凉血清热的主药。临床上凡遇血热证者,除重用生地外,常与丹皮、赤芍二药配伍,收效颇为满意。”
问: 配丹皮、赤芍又有何妙用哉?
答: 有热当清乃为常法,但热与营血交结,情况就复杂了。
虽然《素问·调经论》有“血气者,喜温而恶寒,寒则泣不能流,温则消而去之”之论,但是热乃温之甚,血遇热失其度而妄行,或邪热煎熬营血而滞涩,故在重用生地的同时,配丹皮、赤芍既可加强凉血清热的作用,又能活血散血,以防火热煎熬,营血瘀滞。
此即取叶天士热入血分“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之意。
在临床上常见因某些药物而引起的药疹,周身泛起弥漫性大片红斑,中医称为中药毒。此系内中药毒,毒入营血,血热沸腾,外走肌腠所致。
余常用自拟的皮炎汤(生地、丹皮、赤芍、知母、生石膏、银花、连翘、竹叶、生甘草)治之,多能应手而愈。
另外,由于心经有火、血热生风引起的皮肤痛痒症、皮肤划痕症等病,每以《金鉴》消风散化裁治之,但常加大生地的用量,以增强凉血清热作用,往往能收到满意的疗效。
问: 您用生地治疗其他皮肤病前经验如何?”
答: 据有关文献记载生地尚有“润皮肤燥、去诸湿热”(《医学启源》),“内专凉血滋阴,外润皮肤荣泽”(《本经逢源》)等功能,所以也用生地与相应的药物相配治疗湿疹、银屑病以及剥脱性皮炎等病。
例如,中药毒重证,由于毒热内炽,伤阴耗血,肌肤失养引起的剥脱性皮炎;银屑病由于外用药不当引起的红皮症,皮肤层层剥脱或皮肤大片潮红层层脱屑,皆系血热生风,风燥伤阴之证,余拟增液解毒汤治之。
方中重用生地,并与元参、麦冬、花粉、石斛、沙参等药配伍,此处生地的作用,在于滋阴润燥。
又如,湿疹渗水日久,伤阴耗血,而湿性粘腻难除,往往使病情缠绵不愈,出现舌红绛、苔根部稍腻等症,余拟滋阴除湿汤治之。
方中生地、元参、当归、丹参滋阴养血,配合茯苓、泽泻淡渗利湿,此处重用生地,其作用在于滋阴而兼能除湿。
以上所举,足可见吾用生地之大概也。
问:人参和黄芪,当归与地黄,这两组药有什么异同点呢?
答:人体的阴阳失调,是疾病发生的基本原因。所以治病的原则,就是利用药物的阴阳性能的作用,来调整人体阴阳的偏衰或偏亢,以达阴阳协调,疾病消失的目的。
气与血是人体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气属阳,血属阴,二者相互依存。阴血的化生,赖阳气的功能;而阳气的功能,又必须依附阴血的物质来供养。
参、芪、归、地,益气养血是它的主要性能,为临床常用的药物。
四者各有专长,黄芪补气中之阳,人参补气中之阴,当归补血中之阳,地黄补血中之阴。在临床上往往是相互配伍,以取得综合的疗效。
1、黄芪补气中之阳
黄芪性微温,味甘,为补药之长,故尊之曰“芪”。(《说文》:芪母也。)
《金匮》黄芪建中汤治虚劳里急,用黄芪温和中阳。
李东垣著《脾胃论》进一步阐发“人以脾胃中元气为本”的观点,主张“益气升阳”,用黄芪以促进脾胃阳气的升发。
《世医得效方》又宗仲景黄芪主治表阳虚之旨,创立玉屏风散以固表阳。
《本经》谓主大风者,因它可深入骨谷之中,驱逐风邪的外达。谓主痈疽,久败疮者,以其升发之力,排脓生肌。
表阳虚者,助阳固表;表水浸留者,温阳行水;气虚下陷者,升阳固脱,皆显示出它对脏腑之气的衰减现象,起到焕发、激进、升提、增强等作用。所以说,黄芪能补气中之阳。
2、人参补气中之阴
古所用之人参,即今之党参。党参性平,味甘。
《本经》谓其主五脏,李东垣常云,血虚以人参补之。
在补气生血的方剂中,常以人参、黄芪等药相配伍。黄芪在补气中能发挥其升阳、补中、生发(逐邪、内托)、固表等性能,而人参在补气中能发挥其滋阴、润燥、生血、止汗等性能。
气虚者,补其不足,因而仲景治表虚则用黄芪,治里虚则用人参。
张寿甫曾治胸中大气下陷二则,“因一当外感之余,津液铄耗,人参兼能滋津液,一当久病之余,元气亏损,人参兼能固元气也”。
可知人参能益气滋阴,而黄芪能益气升阳。同属补气之药,而又有专主阴阳之别,互相配伍,则其效益彰。
3、当归补血中之阳
当归味甘,微辛,性温,为生血、活血的主药。
张寿甫依其性能,辨知“其力能升能降,内润脏腑,外达肌表”。味辛性温故言能升,所以有破瘀生新以及外达肌表通行经脉的性能,因其液浓而味甘,故有内润脏腑的功效。
当归在血证中,虚者可补,实者可破,因其具备能升能降之长,所以说,当归能补血中之阳。
《金匮》当归芍药散、当归生姜羊肉汤,后世的当归补血汤,归脾汤等,俱用当归补脾生血;
血府逐瘀汤,仙方活命饮、补阳还五汤等用当归活血、化瘀,因其能滋生阴血,又能活血开痹。
举凡妇科的通经活血、补血、润燥以及外科疮痈诸证,无不应手奏效。
4、地黄补血中之阴
地黄性寒,微苦微甘,有益阴、清火、凉血、生血的性能。《本经》谓主折跌绝筋、伤中、逐血痹、填骨髓、长肌肉。
当归、地黄同属补血之要药。因当归专于补血中之阳,故具有血虚者能生,血瘀者能活,血寒者能温,血燥者能润等功效。
二者虽同有生血、润燥的作用,但又有活瘀与止血,温寒与清热之别。故常在补益阴血与活血去瘀的方剂中,当归配伍地黄,阴阳相系相资,血虚者易于滋生,血瘀者能去瘀生新。
气血在生理上既是脏腑功能活动的物质基础,又是脏腑功能活动的产物。它运行于全身,在各个组织与脏腑之间起到推动与濡养的作用。
气中有阳有阴,血中有阳有阴,这是物体中存在着的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必然规律,它在气血的功能中保持着相对的平衡,推动着机体的生长与发育。
若阴阳失调,失去平衡,产生偏盛偏衰,也就是疾病发生的基础。
黄芪补气中之阳,能益气升阳;人参补气中之阴,能益气滋阴;当归补血中之阳,能生血活血;地黄补血中之阴,能生血益阴。四者所主,各有专长,药与症合,使阴阳得以协调,故其效方著。
名医朱仁康应用生地治疗皮肤病的经验
朱仁康老先生治皮肤病,惯用生地,药量大(多在30克以上),使用范围亦广,常为同道们所瞩目。
对话,是朱老与后学者传授关于自己运用大剂量生地治疗皮肤病的经验。
问: 生地首载于《神农本草经》,性味甘苦而寒,有清热凉血、养阴润燥作用,历代沿用至今。您善用此药治疗皮肤病,其理何在?其经验可授之乎?
答: 因考虑到疮疡皮肤病血热所致者颇多,故喜用生地作为凉血清热的主药。临床上凡遇血热证者,除重用生地外,常与丹皮、赤芍二药配伍,收效颇为满意。”
问: 配丹皮、赤芍又有何妙用哉?
答: 有热当清乃为常法,但热与营血交结,情况就复杂了。
虽然《素问·调经论》有“血气者,喜温而恶寒,寒则泣不能流,温则消而去之”之论,但是热乃温之甚,血遇热失其度而妄行,或邪热煎熬营血而滞涩,故在重用生地的同时,配丹皮、赤芍既可加强凉血清热的作用,又能活血散血,以防火热煎熬,营血瘀滞。
此即取叶天士热入血分“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之意。
在临床上常见因某些药物而引起的药疹,周身泛起弥漫性大片红斑,中医称为中药毒。此系内中药毒,毒入营血,血热沸腾,外走肌腠所致。
余常用自拟的皮炎汤(生地、丹皮、赤芍、知母、生石膏、银花、连翘、竹叶、生甘草)治之,多能应手而愈。
另外,由于心经有火、血热生风引起的皮肤痛痒症、皮肤划痕症等病,每以《金鉴》消风散化裁治之,但常加大生地的用量,以增强凉血清热作用,往往能收到满意的疗效。
问: 您用生地治疗其他皮肤病前经验如何?”
答: 据有关文献记载生地尚有“润皮肤燥、去诸湿热”(《医学启源》),“内专凉血滋阴,外润皮肤荣泽”(《本经逢源》)等功能,所以也用生地与相应的药物相配治疗湿疹、银屑病以及剥脱性皮炎等病。
例如,中药毒重证,由于毒热内炽,伤阴耗血,肌肤失养引起的剥脱性皮炎;银屑病由于外用药不当引起的红皮症,皮肤层层剥脱或皮肤大片潮红层层脱屑,皆系血热生风,风燥伤阴之证,余拟增液解毒汤治之。
方中重用生地,并与元参、麦冬、花粉、石斛、沙参等药配伍,此处生地的作用,在于滋阴润燥。
又如,湿疹渗水日久,伤阴耗血,而湿性粘腻难除,往往使病情缠绵不愈,出现舌红绛、苔根部稍腻等症,余拟滋阴除湿汤治之。
方中生地、元参、当归、丹参滋阴养血,配合茯苓、泽泻淡渗利湿,此处重用生地,其作用在于滋阴而兼能除湿。
以上所举,足可见吾用生地之大概也。
问:人参和黄芪,当归与地黄,这两组药有什么异同点呢?
答:人体的阴阳失调,是疾病发生的基本原因。所以治病的原则,就是利用药物的阴阳性能的作用,来调整人体阴阳的偏衰或偏亢,以达阴阳协调,疾病消失的目的。
气与血是人体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气属阳,血属阴,二者相互依存。阴血的化生,赖阳气的功能;而阳气的功能,又必须依附阴血的物质来供养。
参、芪、归、地,益气养血是它的主要性能,为临床常用的药物。
四者各有专长,黄芪补气中之阳,人参补气中之阴,当归补血中之阳,地黄补血中之阴。在临床上往往是相互配伍,以取得综合的疗效。
1、黄芪补气中之阳
黄芪性微温,味甘,为补药之长,故尊之曰“芪”。(《说文》:芪母也。)
《金匮》黄芪建中汤治虚劳里急,用黄芪温和中阳。
李东垣著《脾胃论》进一步阐发“人以脾胃中元气为本”的观点,主张“益气升阳”,用黄芪以促进脾胃阳气的升发。
《世医得效方》又宗仲景黄芪主治表阳虚之旨,创立玉屏风散以固表阳。
《本经》谓主大风者,因它可深入骨谷之中,驱逐风邪的外达。谓主痈疽,久败疮者,以其升发之力,排脓生肌。
表阳虚者,助阳固表;表水浸留者,温阳行水;气虚下陷者,升阳固脱,皆显示出它对脏腑之气的衰减现象,起到焕发、激进、升提、增强等作用。所以说,黄芪能补气中之阳。
2、人参补气中之阴
古所用之人参,即今之党参。党参性平,味甘。
《本经》谓其主五脏,李东垣常云,血虚以人参补之。
在补气生血的方剂中,常以人参、黄芪等药相配伍。黄芪在补气中能发挥其升阳、补中、生发(逐邪、内托)、固表等性能,而人参在补气中能发挥其滋阴、润燥、生血、止汗等性能。
气虚者,补其不足,因而仲景治表虚则用黄芪,治里虚则用人参。
张寿甫曾治胸中大气下陷二则,“因一当外感之余,津液铄耗,人参兼能滋津液,一当久病之余,元气亏损,人参兼能固元气也”。
可知人参能益气滋阴,而黄芪能益气升阳。同属补气之药,而又有专主阴阳之别,互相配伍,则其效益彰。
3、当归补血中之阳
当归味甘,微辛,性温,为生血、活血的主药。
张寿甫依其性能,辨知“其力能升能降,内润脏腑,外达肌表”。味辛性温故言能升,所以有破瘀生新以及外达肌表通行经脉的性能,因其液浓而味甘,故有内润脏腑的功效。
当归在血证中,虚者可补,实者可破,因其具备能升能降之长,所以说,当归能补血中之阳。
《金匮》当归芍药散、当归生姜羊肉汤,后世的当归补血汤,归脾汤等,俱用当归补脾生血;
血府逐瘀汤,仙方活命饮、补阳还五汤等用当归活血、化瘀,因其能滋生阴血,又能活血开痹。
举凡妇科的通经活血、补血、润燥以及外科疮痈诸证,无不应手奏效。
4、地黄补血中之阴
地黄性寒,微苦微甘,有益阴、清火、凉血、生血的性能。《本经》谓主折跌绝筋、伤中、逐血痹、填骨髓、长肌肉。
当归、地黄同属补血之要药。因当归专于补血中之阳,故具有血虚者能生,血瘀者能活,血寒者能温,血燥者能润等功效。
二者虽同有生血、润燥的作用,但又有活瘀与止血,温寒与清热之别。故常在补益阴血与活血去瘀的方剂中,当归配伍地黄,阴阳相系相资,血虚者易于滋生,血瘀者能去瘀生新。
气血在生理上既是脏腑功能活动的物质基础,又是脏腑功能活动的产物。它运行于全身,在各个组织与脏腑之间起到推动与濡养的作用。
气中有阳有阴,血中有阳有阴,这是物体中存在着的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必然规律,它在气血的功能中保持着相对的平衡,推动着机体的生长与发育。
若阴阳失调,失去平衡,产生偏盛偏衰,也就是疾病发生的基础。
黄芪补气中之阳,能益气升阳;人参补气中之阴,能益气滋阴;当归补血中之阳,能生血活血;地黄补血中之阴,能生血益阴。四者所主,各有专长,药与症合,使阴阳得以协调,故其效方著。
大乘离文字普光明藏经
唐中天竺三藏法师地婆诃罗奉敕译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王舍城耆阇崛山中,与大菩萨无量百千亿那由他数,皆是大智精进善巧,证无言法获妙辩才,是处非处不相违反,善调身心具诸解脱,常游三昧不舍大悲,惭愧为身智慧为首,多所饶益如大宝洲,了知诸法善不善相,不著文字而有言说,于真俗门洞达无碍,深明实际不住其中,善能分别而无所受,虽厌生死常护世间,周遍十方有大名称,于真妙藏寂然宴息,虽现受身永出三界,而行诸有勉济众生,平等教诲志常贤善,平等怜愍心无染著,能令自他莫不清净,成就如是无量功德。其名曰胜思惟菩萨、法震音菩萨、妙身菩萨、法辋菩萨、辩积菩萨、持地菩萨、持世菩萨、大名称菩萨、具诸辩菩萨、千容相菩萨、功德山菩萨、莲华眼菩萨、莲华面菩萨、珠髻菩萨、妙音菩萨,如是等菩萨摩诃萨,皆如童子色相端严,于此众中而为上首。
尔时观自在菩萨与恒河沙等绍尊位者诸菩萨俱。殊胜见菩萨与无央数天帝释俱。虚空藏菩萨与无量菩萨及无量四天王众俱。大势至菩萨与无量亿梵天众俱。遍吉祥菩萨与无量婇女俱。普贤菩萨、不空见菩萨、星宿王菩萨、离疑菩萨、息诸盖菩萨、药王菩萨、药上菩萨,各与无量菩萨众俱。其中亦有无量诸佛,自变其身作菩萨像。尊者舍利弗、摩诃目揵连、摩诃迦叶,如是等大阿罗汉,各与无量声闻众俱。那罗延等无量天众,乃至恒沙国土日月诸天,威光照耀悉来佛所。至佛所已。彼天威光不能复现,犹如聚墨对阎浮金。婆楼那龙王、德叉迦龙王、阿那婆达多龙王、美音乾闼婆王、无扰浊迦楼罗王、各与无量诸眷属俱,来入此会。十方世界如恒河沙所有菩萨,咸于本土启请如来,与诸四众同时到此,各持种种出过世间殊好供事,奉上于佛诸菩萨已。即于会中坐莲华座。
尔时胜思惟菩萨摩诃萨从座而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向佛,而作是言:“世尊,我今欲请二字之义,惟愿如来垂哀见许。”
佛告胜思惟菩萨言:“善男子,欲有问者随汝意问,如来不为一众生故出现世间。为欲利益无量众生而出现耳。于是胜思惟菩萨即白佛言:“世尊,何者一法,是诸菩萨所应永离?何者一法,是诸菩萨应常护持?何者一法,是诸如来现所觉了?”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以如来威神之力,乃能问我如是深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
“善男子,有一种法菩萨应离,所谓欲贪。善男子,如是一法是诸菩萨所应永离。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瞋怒。如是一法是诸菩萨所应永离。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愚痴。如是一法是诸菩萨所应永离。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我取。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疑惑。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憍慢。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懈怠。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惛眠。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爱著。善男子,如是一法,是诸菩萨所应永离。
“善男子,汝复问我,何者一法,是诸菩萨应常护持?善男子,谓诸菩萨非己所安不加于物。若诸菩萨守护此法,即是能持诸佛如来一切禁戒。何以故?自爱身命不应杀生。自重资财不应偷盗。自护妻室不应侵他。如是等行皆名一法。善男子。若有敬顺如来语者,于此一法常当忆念。何以故?无有众生爱乐于苦,凡有所作悉求安乐。乃至菩萨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为自他皆得乐故。善男子,以如是义我说此言。非己所安不加于物,如是一法是诸菩萨应常护持。
“善男子,如汝所问何者一法是诸如来现所觉了。善男子,无有少法是如来觉。何以故?如来觉者无所觉故。善男子,一切法无生是如来觉。一切法无灭是如来觉。一切法离二边是如来觉。一切法不实是如来觉。善男子,诸业自性是如来觉。一切法从因缘生,是如来觉。因缘之法犹如电光,是如来觉。以因缘故而有诸业,是如来觉。善男子,一切法性普光明藏,是如来觉。善男子,何故法性名普光明藏?善男子,世出世智依之以生,如母怀子故名为藏。若智生时反照其本,如是法性为般若波罗蜜之所摄藏,是故名为普光明藏。善男子,一切法如幻如焰,是如来觉。善男子,诸法实性一味解脱,是如来觉。一味解脱是即名为普光明藏。善男子,一相法是如来觉。云何一相?所谓诸法不来不去、非因非缘、不生不灭、无取无舍、不增不减。善男子,诸法自性本无所有不可为喻,非是文辞之所辩说。如是一法,是诸如来现所觉了。”
当佛说此庄严王离文字普光明藏法门之时,有十地菩萨所见微尘数众生,悉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复有如是微尘数众生,皆发声闻辟支佛心。复有如是微尘数众生,在地狱者皆得离苦生人天中。无量菩萨得入初地。无量菩萨得百千三昧。无量众生悉蒙利益无空过者。
尔时佛告罗睺罗言:“善男子,我此法要汝当受持。”说是语时,会中有九十亿菩萨摩诃萨,承佛威神即皆避座,白佛言:“世尊,我等誓当受持如来所说法要,于此娑婆国土最后时中,见有其人流通为说。”
尔时四天王白佛言:“世尊,若有能持此经典者我当拥护,令其志愿皆得满足。所以者何?能持此经是法器故。”尔时世尊,普观众会而作是言:“诸仁者,我此所说甚深方广希有法门,非诸众生有少善根而能听受。能听受者即为承事供养于我,亦为荷担无上菩提。是人当得辩才无碍。决定生于清净佛土。是人临终定得亲见阿弥陀佛菩萨大众而现在前。我今在此耆阇崛山诸菩萨众所共围绕。彼临终时亦如是见。当知是人即为已得无尽法藏。当知是人得宿命智。当知是人不堕恶道。善男子,我今说此一切世间难信之法,设有众生作五逆罪,闻是经已书持读诵为人解说,所有业障咸得消除,终不受于恶趣之苦。斯人即为诸佛菩萨之所护念,在在所生诸根具足,蒙佛灌顶五眼清净。善男子,取要言之,我见是人已成佛道。”
佛说此经已,胜思惟等一切菩萨,及诸声闻天龙八部,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唐中天竺三藏法师地婆诃罗奉敕译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王舍城耆阇崛山中,与大菩萨无量百千亿那由他数,皆是大智精进善巧,证无言法获妙辩才,是处非处不相违反,善调身心具诸解脱,常游三昧不舍大悲,惭愧为身智慧为首,多所饶益如大宝洲,了知诸法善不善相,不著文字而有言说,于真俗门洞达无碍,深明实际不住其中,善能分别而无所受,虽厌生死常护世间,周遍十方有大名称,于真妙藏寂然宴息,虽现受身永出三界,而行诸有勉济众生,平等教诲志常贤善,平等怜愍心无染著,能令自他莫不清净,成就如是无量功德。其名曰胜思惟菩萨、法震音菩萨、妙身菩萨、法辋菩萨、辩积菩萨、持地菩萨、持世菩萨、大名称菩萨、具诸辩菩萨、千容相菩萨、功德山菩萨、莲华眼菩萨、莲华面菩萨、珠髻菩萨、妙音菩萨,如是等菩萨摩诃萨,皆如童子色相端严,于此众中而为上首。
尔时观自在菩萨与恒河沙等绍尊位者诸菩萨俱。殊胜见菩萨与无央数天帝释俱。虚空藏菩萨与无量菩萨及无量四天王众俱。大势至菩萨与无量亿梵天众俱。遍吉祥菩萨与无量婇女俱。普贤菩萨、不空见菩萨、星宿王菩萨、离疑菩萨、息诸盖菩萨、药王菩萨、药上菩萨,各与无量菩萨众俱。其中亦有无量诸佛,自变其身作菩萨像。尊者舍利弗、摩诃目揵连、摩诃迦叶,如是等大阿罗汉,各与无量声闻众俱。那罗延等无量天众,乃至恒沙国土日月诸天,威光照耀悉来佛所。至佛所已。彼天威光不能复现,犹如聚墨对阎浮金。婆楼那龙王、德叉迦龙王、阿那婆达多龙王、美音乾闼婆王、无扰浊迦楼罗王、各与无量诸眷属俱,来入此会。十方世界如恒河沙所有菩萨,咸于本土启请如来,与诸四众同时到此,各持种种出过世间殊好供事,奉上于佛诸菩萨已。即于会中坐莲华座。
尔时胜思惟菩萨摩诃萨从座而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向佛,而作是言:“世尊,我今欲请二字之义,惟愿如来垂哀见许。”
佛告胜思惟菩萨言:“善男子,欲有问者随汝意问,如来不为一众生故出现世间。为欲利益无量众生而出现耳。于是胜思惟菩萨即白佛言:“世尊,何者一法,是诸菩萨所应永离?何者一法,是诸菩萨应常护持?何者一法,是诸如来现所觉了?”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以如来威神之力,乃能问我如是深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
“善男子,有一种法菩萨应离,所谓欲贪。善男子,如是一法是诸菩萨所应永离。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瞋怒。如是一法是诸菩萨所应永离。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愚痴。如是一法是诸菩萨所应永离。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我取。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疑惑。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憍慢。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懈怠。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惛眠。善男子,复有一法菩萨应离,所谓爱著。善男子,如是一法,是诸菩萨所应永离。
“善男子,汝复问我,何者一法,是诸菩萨应常护持?善男子,谓诸菩萨非己所安不加于物。若诸菩萨守护此法,即是能持诸佛如来一切禁戒。何以故?自爱身命不应杀生。自重资财不应偷盗。自护妻室不应侵他。如是等行皆名一法。善男子。若有敬顺如来语者,于此一法常当忆念。何以故?无有众生爱乐于苦,凡有所作悉求安乐。乃至菩萨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为自他皆得乐故。善男子,以如是义我说此言。非己所安不加于物,如是一法是诸菩萨应常护持。
“善男子,如汝所问何者一法是诸如来现所觉了。善男子,无有少法是如来觉。何以故?如来觉者无所觉故。善男子,一切法无生是如来觉。一切法无灭是如来觉。一切法离二边是如来觉。一切法不实是如来觉。善男子,诸业自性是如来觉。一切法从因缘生,是如来觉。因缘之法犹如电光,是如来觉。以因缘故而有诸业,是如来觉。善男子,一切法性普光明藏,是如来觉。善男子,何故法性名普光明藏?善男子,世出世智依之以生,如母怀子故名为藏。若智生时反照其本,如是法性为般若波罗蜜之所摄藏,是故名为普光明藏。善男子,一切法如幻如焰,是如来觉。善男子,诸法实性一味解脱,是如来觉。一味解脱是即名为普光明藏。善男子,一相法是如来觉。云何一相?所谓诸法不来不去、非因非缘、不生不灭、无取无舍、不增不减。善男子,诸法自性本无所有不可为喻,非是文辞之所辩说。如是一法,是诸如来现所觉了。”
当佛说此庄严王离文字普光明藏法门之时,有十地菩萨所见微尘数众生,悉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复有如是微尘数众生,皆发声闻辟支佛心。复有如是微尘数众生,在地狱者皆得离苦生人天中。无量菩萨得入初地。无量菩萨得百千三昧。无量众生悉蒙利益无空过者。
尔时佛告罗睺罗言:“善男子,我此法要汝当受持。”说是语时,会中有九十亿菩萨摩诃萨,承佛威神即皆避座,白佛言:“世尊,我等誓当受持如来所说法要,于此娑婆国土最后时中,见有其人流通为说。”
尔时四天王白佛言:“世尊,若有能持此经典者我当拥护,令其志愿皆得满足。所以者何?能持此经是法器故。”尔时世尊,普观众会而作是言:“诸仁者,我此所说甚深方广希有法门,非诸众生有少善根而能听受。能听受者即为承事供养于我,亦为荷担无上菩提。是人当得辩才无碍。决定生于清净佛土。是人临终定得亲见阿弥陀佛菩萨大众而现在前。我今在此耆阇崛山诸菩萨众所共围绕。彼临终时亦如是见。当知是人即为已得无尽法藏。当知是人得宿命智。当知是人不堕恶道。善男子,我今说此一切世间难信之法,设有众生作五逆罪,闻是经已书持读诵为人解说,所有业障咸得消除,终不受于恶趣之苦。斯人即为诸佛菩萨之所护念,在在所生诸根具足,蒙佛灌顶五眼清净。善男子,取要言之,我见是人已成佛道。”
佛说此经已,胜思惟等一切菩萨,及诸声闻天龙八部,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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