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绒毛膜癌最爱“盯上”育龄女性,要做好三级预防】#绒毛膜癌多发于育龄女性# #对于绒毛膜癌要做好三级预防#
生完三孩的李女士,产后已经2个多月,恶露却没有排干净,她一直以为是自己产后恢复不好,也没有重视。直到出现阴道不规律流血,她才去医院检查,却被诊断结果吓了一跳,医生诊断是绒毛膜癌。
绒毛膜癌是一种高度恶性的肿瘤,一般继发于葡萄胎、流产或正常分娩后,有少部分患者出现在异位妊娠之后,且多数是生育年龄女性。
郑州人民医院妇科主任张喜红表示,该病绝大部分与妊娠相关,早期主要症状有流产、腹部疼痛等。
张喜红表示,绒毛膜癌伴随症状主要因肿瘤远处转移引起,主要通过血行转移,发生早且广泛。
肺转移:最为常见,典型表现为胸痛、咳嗽、咯血及呼吸困难,常呈急性发作,也可呈慢性持续状态。
阴道转移:转移灶常位于阴道前壁及穹隆,一旦破溃,可引起不规律的阴道出血,甚至大出血。
肝转移:可表现为上腹部或肝区疼痛、黄疸等,若病灶穿透肝包膜,可出现腹腔内出血。
脑转移:起初可表现为猝然跌倒、暂时性失语、失明等,继而出现头痛、偏瘫、喷射样呕吐、抽搐甚至昏迷,最后可形成脑疝,压迫生命中枢,导致死亡。
出现流产、葡萄胎清宫、异位妊娠等情况一定要遵医嘱定期复诊,配合医生进行彩超和血HCG检查。
张喜红表示,绒毛膜癌是目前唯一一个有治愈希望的恶性肿瘤。绒毛膜癌的治疗以化疗为主,以手术为辅,通过手术治疗能控制大出血等并发症,消除耐药病灶,减少癌细胞带来的负荷,同时缩短化疗疗程。
对于绒毛膜癌,要做好三级预防:
一级预防:没有生育要求的育龄女性要做好避孕。
二级预防:有妊娠史,无论流产、足月产、葡萄胎清宫及异位妊娠应严密随访,尤其是有高危因素的育龄女性。
三级预防:有异常出血等症状应及时就诊,明确诊断,积极治疗。
出现不规律阴道流血及时去医院就诊
张喜红表示,营养状况与社会经济因素是绒毛膜癌可能的高危因素。
饮食中缺乏维生素A及其前体胡萝卜素和动物脂肪者发生葡萄胎的概率升高,既往有葡萄胎病史者患绒毛膜癌的风险显著增高。
年龄是绒毛膜癌另一个高危因素,绒毛膜癌在小于20岁和大于35岁女性中发生率增高。此外,流产和不孕也可能是高危因素。
出现不规律阴道流血等,及时前往医院就诊,排除绒毛膜癌。平时要关注月经健康,避免不必要的流产,对预防绒毛膜癌的发生有重要意义。
(郑州人民医院 余华)
生完三孩的李女士,产后已经2个多月,恶露却没有排干净,她一直以为是自己产后恢复不好,也没有重视。直到出现阴道不规律流血,她才去医院检查,却被诊断结果吓了一跳,医生诊断是绒毛膜癌。
绒毛膜癌是一种高度恶性的肿瘤,一般继发于葡萄胎、流产或正常分娩后,有少部分患者出现在异位妊娠之后,且多数是生育年龄女性。
郑州人民医院妇科主任张喜红表示,该病绝大部分与妊娠相关,早期主要症状有流产、腹部疼痛等。
张喜红表示,绒毛膜癌伴随症状主要因肿瘤远处转移引起,主要通过血行转移,发生早且广泛。
肺转移:最为常见,典型表现为胸痛、咳嗽、咯血及呼吸困难,常呈急性发作,也可呈慢性持续状态。
阴道转移:转移灶常位于阴道前壁及穹隆,一旦破溃,可引起不规律的阴道出血,甚至大出血。
肝转移:可表现为上腹部或肝区疼痛、黄疸等,若病灶穿透肝包膜,可出现腹腔内出血。
脑转移:起初可表现为猝然跌倒、暂时性失语、失明等,继而出现头痛、偏瘫、喷射样呕吐、抽搐甚至昏迷,最后可形成脑疝,压迫生命中枢,导致死亡。
出现流产、葡萄胎清宫、异位妊娠等情况一定要遵医嘱定期复诊,配合医生进行彩超和血HCG检查。
张喜红表示,绒毛膜癌是目前唯一一个有治愈希望的恶性肿瘤。绒毛膜癌的治疗以化疗为主,以手术为辅,通过手术治疗能控制大出血等并发症,消除耐药病灶,减少癌细胞带来的负荷,同时缩短化疗疗程。
对于绒毛膜癌,要做好三级预防:
一级预防:没有生育要求的育龄女性要做好避孕。
二级预防:有妊娠史,无论流产、足月产、葡萄胎清宫及异位妊娠应严密随访,尤其是有高危因素的育龄女性。
三级预防:有异常出血等症状应及时就诊,明确诊断,积极治疗。
出现不规律阴道流血及时去医院就诊
张喜红表示,营养状况与社会经济因素是绒毛膜癌可能的高危因素。
饮食中缺乏维生素A及其前体胡萝卜素和动物脂肪者发生葡萄胎的概率升高,既往有葡萄胎病史者患绒毛膜癌的风险显著增高。
年龄是绒毛膜癌另一个高危因素,绒毛膜癌在小于20岁和大于35岁女性中发生率增高。此外,流产和不孕也可能是高危因素。
出现不规律阴道流血等,及时前往医院就诊,排除绒毛膜癌。平时要关注月经健康,避免不必要的流产,对预防绒毛膜癌的发生有重要意义。
(郑州人民医院 余华)
维生素D与生殖健康息息相关
你知道吗,维生素D与怀孕和不孕症治疗也有一定联系。维生素D受体不仅存在于经典的靶组织,如骨骼、肾脏、乳腺和皮肤等。还存在于男女生殖器官的细胞中,如女性卵巢、胎盘及子宫内膜,男性精子头部和中部。
近期国内外研究关注和跟踪了不孕女性体内维生素D水平,发现:
不孕和反复流产的女性中维生素D水平明显偏低。子宫内膜异位症及多囊卵巢患者血清25—羟基维生素D3缺乏率较高。维生素 D 水平充足的女性更有可能产生更高质量的胚胎。
#永远幸试管婴儿#
你知道吗,维生素D与怀孕和不孕症治疗也有一定联系。维生素D受体不仅存在于经典的靶组织,如骨骼、肾脏、乳腺和皮肤等。还存在于男女生殖器官的细胞中,如女性卵巢、胎盘及子宫内膜,男性精子头部和中部。
近期国内外研究关注和跟踪了不孕女性体内维生素D水平,发现:
不孕和反复流产的女性中维生素D水平明显偏低。子宫内膜异位症及多囊卵巢患者血清25—羟基维生素D3缺乏率较高。维生素 D 水平充足的女性更有可能产生更高质量的胚胎。
#永远幸试管婴儿#
#儋州新闻[超话]# #海南儋州#
海南拟新增“育儿假”,夫妻都有!
近日,育儿假该怎么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全国多个省份拟新增“育儿假”
11月18日记者从海南省有关部门获悉,日前《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对外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其中,该《修正草案》增加了一条作为修正后的第三十三条:“夫妻抚育0-3岁子女期间,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给予双方各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海南拟新增“育儿假”
9月底向社会征求意见
今年9月29日,海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征求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修正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该公告指出,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该厅将海南省卫健委报请海南省政府审议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10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目前,已经过了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该《修正草案》还要经过修正、审议等程序后,才会最终向社会公布。
每年夫妻各10天育儿假
或任意一方每天1小时育儿时间
该《修正草案》提出,夫妻抚育0-3岁子女期间,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给予双方各 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另外,女职工哺乳时间、哺乳假,育儿假假期重合的,应当只享受其中一种假期。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
那么
哪些情况才符合
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呢?
该《修正草案》指出:将原《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调整为修正后的第十七条,其中将原来“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改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另外,夫妻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子女中有残疾,经有关部门依法鉴定属于三级以上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因子女死亡现存两个子女以内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农村居民,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不含人口在一千万以上的少数民族)且夫妻双方工作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育三个子女都是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建立健全支持婴儿照护服务体系
减轻家庭育儿成本
该《修正草案》指出:建立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在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方面,减轻家庭育儿成本。鼓励各市县政府建设公立型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
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公立型幼儿园建立幼儿托班。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以区域为单位建立育儿指导中心,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此外,该《修正草案》增加了一条关于优生优育服务的内容,具体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优生优育、病残筛查、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另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有相应科室负责承担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并接受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
记者走访:海口市民盼望“育儿假”实施 “每天1小时育儿时间”好奶娃
对于备受关注的“育儿假”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海口市民,他们都期待着“育儿假”能早日实施,其中鼓励用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育儿假”,很多市民希望能具体落到实处,希望有相应的监督机制或激励机制,让用人单位愿意给予职工“育儿假”。
在《修正草案》中,海南给出了两个选择:每年给予双方各 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采访中,有部分市民觉得“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很好,也有部分市民更青睐“每天1小时的育儿时间”,尤其是女性市民。她们表示,这样可以提前下班回家看娃。
另外,记者也了解到,目前海口一些企事业单位也有给女职工提前1小时下班回家“奶娃”的情况,对此,该女职工觉得单位的做法很人性化,特别是还在哺乳期的女性,更是希望能早一点回家见到孩子。
律师点评:“育儿假”鼓励夫妻优生优育 落实需处理好劳动关系
对于“育儿假”的实施,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罗思章表示,全国各地拟新增“育儿假”,是在鼓励年轻夫妻优生优育、抚育孩子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因为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敢生,该《修正草案》也是响应国家三孩政策的配套措施。
其中,海南提出每年一对夫妻可以有10天的育儿假,或者说是任意一方每天有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这些举措对夫妻带小孩有很大的保障,值得点赞。
罗思章律师表示,在执行过程中,员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方面也要处理好,目前员工的假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还是比较紧张,在经济发展迅猛的情况下,很多单位存在“加班时间多,休假的时间少”的情况,有很多员工甚至连法定的假期都没有。
为此,罗思章律师表示,育儿假的执行过程中,应强化监管和保障,让措施落到实处,让每一个员工实实在在地享受到“育儿假”,同时对于如何休假也要灵活掌握;另外,年轻夫妻也要把“育儿假”期实实在在地用到育儿方面,而不是用这个假期来休息或者做别的事情,从而鼓励年轻人优生优育,更好地抚育子女健康成长。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海南拟新增“育儿假”,夫妻都有!
近日,育儿假该怎么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全国多个省份拟新增“育儿假”
11月18日记者从海南省有关部门获悉,日前《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对外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其中,该《修正草案》增加了一条作为修正后的第三十三条:“夫妻抚育0-3岁子女期间,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给予双方各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海南拟新增“育儿假”
9月底向社会征求意见
今年9月29日,海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征求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修正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该公告指出,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该厅将海南省卫健委报请海南省政府审议的《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送审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10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目前,已经过了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该《修正草案》还要经过修正、审议等程序后,才会最终向社会公布。
每年夫妻各10天育儿假
或任意一方每天1小时育儿时间
该《修正草案》提出,夫妻抚育0-3岁子女期间,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给予双方各 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另外,女职工哺乳时间、哺乳假,育儿假假期重合的,应当只享受其中一种假期。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
那么
哪些情况才符合
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呢?
该《修正草案》指出:将原《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调整为修正后的第十七条,其中将原来“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改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另外,夫妻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子女中有残疾,经有关部门依法鉴定属于三级以上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因子女死亡现存两个子女以内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农村居民,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不含人口在一千万以上的少数民族)且夫妻双方工作生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育三个子女都是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建立健全支持婴儿照护服务体系
减轻家庭育儿成本
该《修正草案》指出:建立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在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方面,减轻家庭育儿成本。鼓励各市县政府建设公立型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
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公立型幼儿园建立幼儿托班。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以区域为单位建立育儿指导中心,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此外,该《修正草案》增加了一条关于优生优育服务的内容,具体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优生优育、病残筛查、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另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有相应科室负责承担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并接受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
记者走访:海口市民盼望“育儿假”实施 “每天1小时育儿时间”好奶娃
对于备受关注的“育儿假”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海口市民,他们都期待着“育儿假”能早日实施,其中鼓励用单位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育儿假”,很多市民希望能具体落到实处,希望有相应的监督机制或激励机制,让用人单位愿意给予职工“育儿假”。
在《修正草案》中,海南给出了两个选择:每年给予双方各 10日共同育儿假,或者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采访中,有部分市民觉得“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很好,也有部分市民更青睐“每天1小时的育儿时间”,尤其是女性市民。她们表示,这样可以提前下班回家看娃。
另外,记者也了解到,目前海口一些企事业单位也有给女职工提前1小时下班回家“奶娃”的情况,对此,该女职工觉得单位的做法很人性化,特别是还在哺乳期的女性,更是希望能早一点回家见到孩子。
律师点评:“育儿假”鼓励夫妻优生优育 落实需处理好劳动关系
对于“育儿假”的实施,北京圣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罗思章表示,全国各地拟新增“育儿假”,是在鼓励年轻夫妻优生优育、抚育孩子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因为现在很多年轻人不敢生,该《修正草案》也是响应国家三孩政策的配套措施。
其中,海南提出每年一对夫妻可以有10天的育儿假,或者说是任意一方每天有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这些举措对夫妻带小孩有很大的保障,值得点赞。
罗思章律师表示,在执行过程中,员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方面也要处理好,目前员工的假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还是比较紧张,在经济发展迅猛的情况下,很多单位存在“加班时间多,休假的时间少”的情况,有很多员工甚至连法定的假期都没有。
为此,罗思章律师表示,育儿假的执行过程中,应强化监管和保障,让措施落到实处,让每一个员工实实在在地享受到“育儿假”,同时对于如何休假也要灵活掌握;另外,年轻夫妻也要把“育儿假”期实实在在地用到育儿方面,而不是用这个假期来休息或者做别的事情,从而鼓励年轻人优生优育,更好地抚育子女健康成长。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