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相信我们的人能多拿到一些燃料,如果觉得怀疑或者觉得Ulam没意义的,可以不参与开垦,把机会多给到理解和相信的人手中。Ulam现在还不完善,但是Ulam愿意把所有的东西都让大家看到,看到Ulam的成长。Ulam从来没有做过空投糖果,Ulam一直是借初始燃料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Ulam的共识。其他的区块链应该没有边开发边对公众开放。Ulam感谢理解和支持的人,Ulam也感谢所有陪伴成长的人。
遇到最完善的Ulam,也意味着你错过了Ulam。
——Ulam吴彦冰 https://t.cn/A6xuZL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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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新聚焦|勇当现代农业发展的排头兵——甘肃农垦黄羊河农场高质量发展走笔】昔日戈壁荒滩,今朝良田沃野。日前,记者来到距离武威市40公里的甘肃农垦黄羊河农场,条田广袤,产业兴旺。黄羊河农场是1953年经政务院批准建设的甘肃第一家国营机械化农场,由国家调配干部、复转军人、支边青年、大专院校知识分子在共同完成“屯垦戍边、建设河西”的历史使命中开垦建成。经过近70年的变革发展,已发展成为农工商并举、产加销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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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案结事未了,检察机关延伸职能化解二十年矛盾纠纷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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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模式,积极延伸法律服务职能,投入全县集中开展的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专项行动中,在办案中努力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12月7日,融安县检察院与融安县大将镇政府联合调解,将一起个人与集体间发生20年林木权属的纠纷成功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60岁的罗某是融安县大将镇农民,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与居住地的生产大队签订了开垦荒山的承包合同,罗某依合同在承包的荒山上种植了一些林木。1993年,该山场与邻屯发生权属纠纷,被邻屯村民放火烧毁其种植的部分林木,1994年群众又在被烧毁的山场种植林木,从此争议不断。罗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屯集体为被诉对象,从2003年开始便走上林权的诉争之路,先后经历了村委和政府多次调解、行政确权、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民事诉讼……,罗某提出的撤销政府行政决定、要求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合同真实有效等系列法律诉求均得到了法院支持,但他虽然赢得了官司,由于时间久远证据缺失、诉权方向错误等诸多因素,却依然无法取得争议山场林木所有权。二十多年过去了,原本荒山上的小树苗已经郁郁葱葱,变成参天大树,因它引发的纷争却始终尘埃未定。
经多方咨询无果,罗某拨打政府热线求助,政府热线让其向检察机关进行法律咨询。抱着试一试的想法, 9月9日罗某走进融安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他向检察官讲道:为了这25亩山场,自己四处奔走,打了近20年官司,耗费大量时间、精力、金钱,实在想不明白2017年法院都判决确认自己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但为什么还是无法取得林木的所有权?!身心疲惫,实在不想再打官司了,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解决这桩矛盾。检察官认真倾听了罗某的诉求,查看了他提供的法律文书等证据,向他详细解释了该山场林木纠纷的焦点问题,分析了合同效力与林木权属的关系,并从程序上向他提出解决矛盾的法律途径。经充分分析利弊后,同时向他提出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建议。罗某当即同意检察官的建议,并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自己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确保公正公平的解决这起山林纷争。
接待罗某来访后,融安县检察院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及时将该起多年来案结事未了的信访件主动向融安县大将镇政府进行通报,与乡镇分管领导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了共同发力以和解的方式化解该起个人与集体矛盾的共识。经多次分析研究,决定依托信访人罗某对检察机关的职业信任,和被信访屯委对辖区政府的信赖关系,着重围绕林木补偿款、山场权属这一重点开展沟通工作。经检察官、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主动登门,分头开展释法说理,认真向争议双方解读国家政策与法律,经过二个多月从中斡旋,终于促使争议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并决定以召开矛盾纠纷调处会的方式,化解双方多年来的积怨。
大将镇政府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邓黎华主持罗某与屯委矛盾调处现场会。
11月25日,在村委办公室,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大将镇政府主持信访人罗某与被诉屯委代表签订和解协议,一份承包合同引发的二十年矛盾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屯集体群众代表和信访人罗某分别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涛参加矛盾调处现场会,希望争议双方今后以和为贵,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共同携手,走上乡村振兴路、家庭致富路!
在今后工作中,融安县检察院将继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依托,积极延伸职能,主动将信访案件融入社会矛盾大调解的格局中来推进,并积极对接政府职能部门,充分打造工作合力,积极推进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全面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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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的罗某是融安县大将镇农民,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与居住地的生产大队签订了开垦荒山的承包合同,罗某依合同在承包的荒山上种植了一些林木。1993年,该山场与邻屯发生权属纠纷,被邻屯村民放火烧毁其种植的部分林木,1994年群众又在被烧毁的山场种植林木,从此争议不断。罗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屯集体为被诉对象,从2003年开始便走上林权的诉争之路,先后经历了村委和政府多次调解、行政确权、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民事诉讼……,罗某提出的撤销政府行政决定、要求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合同真实有效等系列法律诉求均得到了法院支持,但他虽然赢得了官司,由于时间久远证据缺失、诉权方向错误等诸多因素,却依然无法取得争议山场林木所有权。二十多年过去了,原本荒山上的小树苗已经郁郁葱葱,变成参天大树,因它引发的纷争却始终尘埃未定。
经多方咨询无果,罗某拨打政府热线求助,政府热线让其向检察机关进行法律咨询。抱着试一试的想法, 9月9日罗某走进融安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他向检察官讲道:为了这25亩山场,自己四处奔走,打了近20年官司,耗费大量时间、精力、金钱,实在想不明白2017年法院都判决确认自己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但为什么还是无法取得林木的所有权?!身心疲惫,实在不想再打官司了,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解决这桩矛盾。检察官认真倾听了罗某的诉求,查看了他提供的法律文书等证据,向他详细解释了该山场林木纠纷的焦点问题,分析了合同效力与林木权属的关系,并从程序上向他提出解决矛盾的法律途径。经充分分析利弊后,同时向他提出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建议。罗某当即同意检察官的建议,并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自己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确保公正公平的解决这起山林纷争。
接待罗某来访后,融安县检察院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及时将该起多年来案结事未了的信访件主动向融安县大将镇政府进行通报,与乡镇分管领导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了共同发力以和解的方式化解该起个人与集体矛盾的共识。经多次分析研究,决定依托信访人罗某对检察机关的职业信任,和被信访屯委对辖区政府的信赖关系,着重围绕林木补偿款、山场权属这一重点开展沟通工作。经检察官、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主动登门,分头开展释法说理,认真向争议双方解读国家政策与法律,经过二个多月从中斡旋,终于促使争议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并决定以召开矛盾纠纷调处会的方式,化解双方多年来的积怨。
大将镇政府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邓黎华主持罗某与屯委矛盾调处现场会。
11月25日,在村委办公室,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大将镇政府主持信访人罗某与被诉屯委代表签订和解协议,一份承包合同引发的二十年矛盾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屯集体群众代表和信访人罗某分别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涛参加矛盾调处现场会,希望争议双方今后以和为贵,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共同携手,走上乡村振兴路、家庭致富路!
在今后工作中,融安县检察院将继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依托,积极延伸职能,主动将信访案件融入社会矛盾大调解的格局中来推进,并积极对接政府职能部门,充分打造工作合力,积极推进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全面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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