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购买玉器十多年朋友反目 巡回审判一小时握手言和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走进昆仑玉批发市场开展巡回审判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到昆仑玉批发市场巡回审判一起因购买玉器产生的纠纷案件,并当场达成调解。
近日,格尔木市法院受理了原告某玉器商行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因购买玉器产生纠纷案件,受理案件后,经承办法官电话了解,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是因玉器品相及价格等存在争议,被告拖欠部分货款未支付,被告要求到原告处查看原告销售的玉器是否货价相符,原告同意法官到其经营店铺查看。经征求双方意见,双方同意现场调解。由于被告身患疾病在外地就医,案件承办法官决定走进格尔木市昆仑玉批发市场开展巡回审判。
经进一步了解,原告某玉石商行的经营者与被告系相识多年的朋友,被告自2013年起多次在原告处购买玉石饰品,共计产生货款71500元,期间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支付20000元,剩余51500元未支付。在原告经营的店铺巡回审判现场,原告将销售给被告的玉器情况向法官做了详细描述,并就价格问题提供相关资料作为参考,法官询问被告得知其在购买玉器时详细查看过玉器品相,价格也是双方现场商定。为此,承办法官从买卖合同成立、履行以及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承担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作出法律解释,并告知被告拖欠货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司法实务中极为常见的案由,近年来,格尔木市法院受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持续增多,买卖纠纷案件诉辩双方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层面容易产生较大分歧。就如何保护个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化解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格尔木市法院在审判实务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聚焦争点、提炼观点、寻找共识达成一致意见。此外,格尔木市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对符合巡回审理条件的案件就地开庭,让阳光司法走进个体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真正做到了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通过以案普法的形式达到公平、公正、诚信交易的目的。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走进昆仑玉批发市场开展巡回审判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到昆仑玉批发市场巡回审判一起因购买玉器产生的纠纷案件,并当场达成调解。
近日,格尔木市法院受理了原告某玉器商行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因购买玉器产生纠纷案件,受理案件后,经承办法官电话了解,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是因玉器品相及价格等存在争议,被告拖欠部分货款未支付,被告要求到原告处查看原告销售的玉器是否货价相符,原告同意法官到其经营店铺查看。经征求双方意见,双方同意现场调解。由于被告身患疾病在外地就医,案件承办法官决定走进格尔木市昆仑玉批发市场开展巡回审判。
经进一步了解,原告某玉石商行的经营者与被告系相识多年的朋友,被告自2013年起多次在原告处购买玉石饰品,共计产生货款71500元,期间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支付20000元,剩余51500元未支付。在原告经营的店铺巡回审判现场,原告将销售给被告的玉器情况向法官做了详细描述,并就价格问题提供相关资料作为参考,法官询问被告得知其在购买玉器时详细查看过玉器品相,价格也是双方现场商定。为此,承办法官从买卖合同成立、履行以及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承担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作出法律解释,并告知被告拖欠货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司法实务中极为常见的案由,近年来,格尔木市法院受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持续增多,买卖纠纷案件诉辩双方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层面容易产生较大分歧。就如何保护个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化解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格尔木市法院在审判实务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聚焦争点、提炼观点、寻找共识达成一致意见。此外,格尔木市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对符合巡回审理条件的案件就地开庭,让阳光司法走进个体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真正做到了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通过以案普法的形式达到公平、公正、诚信交易的目的。
邻里纠纷矛盾加剧 民警介入成功化解
今年以来,温县公安局温泉派出所以创建枫桥派出所为载体,结合正在开展的“三零”创建工作,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近日,该所通过多方调解、耐心工作,成功化解一起邻里宅基地矛盾纠纷,获得了村委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2021年11月初到12月中旬期间,温泉街道办居民郭某在盖房施工中和邻居产生纠纷,邻居任某不断阻碍郭某施工,引发两家经常吵骂、纠扯等肢体冲突。双方先后多次打110报警,严重影响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引起了温泉派出所的高度重视。该所立即安排有多年民事纠纷调解经验的吴建军和孙伟妥善处理好此事,杜绝辖区不安定隐患。
吴建军和孙伟对此事展开深入调查,他们通过村干部,村民详细了解两家纠纷情况,并到宅基地纠纷现场实地查看,找出了两家因宅基地产生纠纷的矛盾根源。经过民警、村委干部商议后,他们结合土地、司法、信访等部门人员及部分群众,根据郭某和任某两家提供的宅基地长宽尺寸依据,由村干部公开、公正对双方宅基地进行了丈量和两家院地边界公开确认,双方都比较认可。
经过吴建军、孙伟多次调解和耐心仔细的宣讲法律,最终化解了郭某和任某两家闹了近两个月的宅基地纠纷。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该村村委和郭某特定制两面锦旗和感谢信送到温泉派出所对民警表示的衷心感谢。
今年以来,温县公安局温泉派出所以创建枫桥派出所为载体,结合正在开展的“三零”创建工作,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近日,该所通过多方调解、耐心工作,成功化解一起邻里宅基地矛盾纠纷,获得了村委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2021年11月初到12月中旬期间,温泉街道办居民郭某在盖房施工中和邻居产生纠纷,邻居任某不断阻碍郭某施工,引发两家经常吵骂、纠扯等肢体冲突。双方先后多次打110报警,严重影响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引起了温泉派出所的高度重视。该所立即安排有多年民事纠纷调解经验的吴建军和孙伟妥善处理好此事,杜绝辖区不安定隐患。
吴建军和孙伟对此事展开深入调查,他们通过村干部,村民详细了解两家纠纷情况,并到宅基地纠纷现场实地查看,找出了两家因宅基地产生纠纷的矛盾根源。经过民警、村委干部商议后,他们结合土地、司法、信访等部门人员及部分群众,根据郭某和任某两家提供的宅基地长宽尺寸依据,由村干部公开、公正对双方宅基地进行了丈量和两家院地边界公开确认,双方都比较认可。
经过吴建军、孙伟多次调解和耐心仔细的宣讲法律,最终化解了郭某和任某两家闹了近两个月的宅基地纠纷。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该村村委和郭某特定制两面锦旗和感谢信送到温泉派出所对民警表示的衷心感谢。
购买玉器十多年朋友反目 巡回审判一小时握手言和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走进昆仑玉批发市场开展巡回审判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到昆仑玉批发市场巡回审判一起因购买玉器产生的纠纷案件,并当场达成调解。
12月3日,格尔木市法院受理了原告某玉器商行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因购买玉器产生纠纷案件,受理案件后,经承办法官电话了解,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是因玉器品相及价格等存在争议,被告拖欠部分货款未支付,被告要求到原告处查看原告销售的玉器是否货价相符,原告同意法官到其经营店铺查看。经征求双方意见,双方同意现场调解。由于被告身患疾病在外地就医,案件承办法官决定走进格尔木市昆仑玉批发市场开展巡回审判。
经进一步了解,原告某玉石商行的经营者与被告系相识多年的朋友,被告自2013年起多次在原告处购买玉石饰品,共计产生货款71500元,期间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支付20000元,剩余51500元未支付。在原告经营的店铺巡回审判现场,原告将销售给被告的玉器情况向法官做了详细描述,并就价格问题提供相关资料作为参考,法官询问被告得知其在购买玉器时详细查看过玉器品相,价格也是双方现场商定。为此,承办法官从买卖合同成立、履行以及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承担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作出法律解释,并告知被告拖欠货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司法实务中极为常见的案由,近年来,格尔木市法院受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持续增多,买卖纠纷案件诉辩双方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层面容易产生较大分歧。就如何保护个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化解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市法院在审判实务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聚焦争点、提炼观点、寻找共识达成一致意见。此外,格尔木市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对符合巡回审理条件的案件就地开庭,让阳光司法走进个体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真正做到了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通过以案普法的形式达到公平、公正、诚信交易的目的。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到昆仑玉批发市场巡回审判一起因购买玉器产生的纠纷案件,并当场达成调解。
12月3日,格尔木市法院受理了原告某玉器商行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因购买玉器产生纠纷案件,受理案件后,经承办法官电话了解,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是因玉器品相及价格等存在争议,被告拖欠部分货款未支付,被告要求到原告处查看原告销售的玉器是否货价相符,原告同意法官到其经营店铺查看。经征求双方意见,双方同意现场调解。由于被告身患疾病在外地就医,案件承办法官决定走进格尔木市昆仑玉批发市场开展巡回审判。
经进一步了解,原告某玉石商行的经营者与被告系相识多年的朋友,被告自2013年起多次在原告处购买玉石饰品,共计产生货款71500元,期间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支付20000元,剩余51500元未支付。在原告经营的店铺巡回审判现场,原告将销售给被告的玉器情况向法官做了详细描述,并就价格问题提供相关资料作为参考,法官询问被告得知其在购买玉器时详细查看过玉器品相,价格也是双方现场商定。为此,承办法官从买卖合同成立、履行以及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承担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作出法律解释,并告知被告拖欠货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司法实务中极为常见的案由,近年来,格尔木市法院受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持续增多,买卖纠纷案件诉辩双方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层面容易产生较大分歧。就如何保护个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化解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市法院在审判实务中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聚焦争点、提炼观点、寻找共识达成一致意见。此外,格尔木市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对符合巡回审理条件的案件就地开庭,让阳光司法走进个体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真正做到了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通过以案普法的形式达到公平、公正、诚信交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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