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证监会网站24日发布消息,2021年12月24日,证监会公布《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备案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证监会有关负责同志。
一、问:请介绍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的背景。
答: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近些年来,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稳蹄疾,以直接和间接形式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家数不断增多,遍及香港、纽约、伦敦等多个境外市场。境外上市在支持我国企业利用外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境外上市企业为国家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境内外投资者也通过投资上市企业分享了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红利。
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是在资本市场深化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提出的,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更加健康、更可持续、更为长远的发展。目前规范企业境外上市活动的法规基础主要是199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160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其制定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初期,总体上已落后于市场实践,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2019年12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明确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应当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企业、中介机构、境内外投资者等市场主体十分关注境外上市监管制度的完善与改革,期待国家尽快出台制度规则进一步明确程序和要求,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境外上市活动。
在此背景下,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对《特别规定》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评估,针对现行制度短板和市场发展实际需要,提出了全面修订《特别规定》、统一制定规范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活动法规的工作思路,并起草形成了《管理规定》和与之配套的《备案办法》。
下一步,经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等立法程序,在相关制度规则正式发布实施时,证监会还将制定发布备案指引,进一步细化备案管理的具体安排,确保市场主体在办理备案时有清晰明确的规则依据。
二、问:请介绍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的必要性。
答: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不仅是助力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实际举措,也体现了我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资本市场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
首先,这是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需要。中国证监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上市地的态度是一贯的、明确的,从来没有动摇。展望未来,扩大开放的方向不会改变,支持企业用好两种资源的态度也不会改变。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并不是对境外上市监管政策的收紧。我们将继续坚持在开放中谋发展、在规范中促发展,保持境外融资渠道畅通,为企业境外上市活动提供清晰、透明和可操作的规则,构建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其次,这是推进制度型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境外上市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企业不管在哪里上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要求。近年来,个别境外上市企业出现了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了中国企业的整体国际形象,对中国企业境外融资产生了不利影响。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统筹开放和安全,提升我国企业境外上市的整体合规水平,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境外上市在促进科技进步、支持企业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也有利于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境外上市活动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这是深化境外上市监管“放管服”改革的需要。近年来,证监会积极推动境外上市监管“放管服”改革,精简申报文件和审核内容,大幅缩短审核周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备案管理将在现行境外上市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坚持“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不对企业是否符合境外上市地发行上市条件等进行审查,也不搞变相审批,重在加强境内外监管协作,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在规范管理的同时放开搞活,使境外上市监管“放管服”改革持久落实见效。
三、问:请介绍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平稳有序实施和过渡期的有关安排。
答:我们将坚持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确保备案管理平稳实施。
在制度设计方面主要体现:一是先从增量开始。对增量企业和发生再融资等活动的存量企业,按要求履行备案程序;其他存量企业备案将另行安排,给予充分的过渡期。二是区分首发和再融资。充分考虑境外市场再融资便捷高效的特点,对再融资在备案时点、备案材料要求等方面作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与境外市场实践做好衔接,减少对境外上市企业融资活动的影响。
四、问:请介绍境外上市备案管理主要流程。
答:证监会备案管理将重点关注境内企业合规情况,遵循必要、合理的原则设定备案程序和材料要求,避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备案管理将比现行的行政许可更加高效便捷。按照备案管理制度要求,企业须对重点合规事项提交说明,中介机构须出具必要的核查意见。备案材料完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如证监会认为材料反映的信息不完整、不充分,将要求企业进行补充说明。根据企业材料反映的情况,证监会视需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备案时限内,征求意见情况将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五、问:请介绍备案管理制度下加强境内监管协同有关考虑。
答:为保障备案管理顺利实施,证监会将与境内有关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加强政策衔接、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不会要求企业到多个部门拿“路条”、跑审批,尽可能减轻企业监管负担。
首先,对特定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以制度规则明确要求企业境外上市前履行监管程序的,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前应当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备案或核准等文件。比如,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中资商业银行境外上市前须履行银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其次,根据《管理规定》,证监会将牵头建立企业境外上市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在收到企业备案申请材料后,主动与有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或征求意见,以提高备案效率。同时,证监会将配合推动有关主管部门明晰相关领域的监管制度规则,提高政策可预期性。
最后,对涉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等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境外上市,在提交备案申请前,企业应当依法申报安全审查。
六、问:请介绍完善跨境证券监管合作安排的有关考虑。
答: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各国监管机构更需要加强监管合作和政策沟通。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与境外主要市场证券监管机构完善跨境证券监管合作安排。一是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建立备案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境外上市监管信息共享。二是加强跨境执法合作,共同打击企业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推进跨境审计监管合作,为企业境外上市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七、问:请介绍对协议控制(VIE)架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的考虑。
答:在遵守境内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满足合规要求的VIE架构企业备案后可以赴境外上市。
一、问:请介绍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的背景。
答: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近些年来,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稳蹄疾,以直接和间接形式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家数不断增多,遍及香港、纽约、伦敦等多个境外市场。境外上市在支持我国企业利用外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境外上市企业为国家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境内外投资者也通过投资上市企业分享了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红利。
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是在资本市场深化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提出的,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更加健康、更可持续、更为长远的发展。目前规范企业境外上市活动的法规基础主要是199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160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其制定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初期,总体上已落后于市场实践,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2019年12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明确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应当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企业、中介机构、境内外投资者等市场主体十分关注境外上市监管制度的完善与改革,期待国家尽快出台制度规则进一步明确程序和要求,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境外上市活动。
在此背景下,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对《特别规定》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评估,针对现行制度短板和市场发展实际需要,提出了全面修订《特别规定》、统一制定规范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活动法规的工作思路,并起草形成了《管理规定》和与之配套的《备案办法》。
下一步,经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等立法程序,在相关制度规则正式发布实施时,证监会还将制定发布备案指引,进一步细化备案管理的具体安排,确保市场主体在办理备案时有清晰明确的规则依据。
二、问:请介绍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的必要性。
答: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不仅是助力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实际举措,也体现了我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资本市场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
首先,这是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需要。中国证监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上市地的态度是一贯的、明确的,从来没有动摇。展望未来,扩大开放的方向不会改变,支持企业用好两种资源的态度也不会改变。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并不是对境外上市监管政策的收紧。我们将继续坚持在开放中谋发展、在规范中促发展,保持境外融资渠道畅通,为企业境外上市活动提供清晰、透明和可操作的规则,构建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其次,这是推进制度型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境外上市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企业不管在哪里上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要求。近年来,个别境外上市企业出现了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损害了中国企业的整体国际形象,对中国企业境外融资产生了不利影响。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统筹开放和安全,提升我国企业境外上市的整体合规水平,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境外上市在促进科技进步、支持企业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也有利于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境外上市活动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这是深化境外上市监管“放管服”改革的需要。近年来,证监会积极推动境外上市监管“放管服”改革,精简申报文件和审核内容,大幅缩短审核周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备案管理将在现行境外上市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坚持“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不对企业是否符合境外上市地发行上市条件等进行审查,也不搞变相审批,重在加强境内外监管协作,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在规范管理的同时放开搞活,使境外上市监管“放管服”改革持久落实见效。
三、问:请介绍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平稳有序实施和过渡期的有关安排。
答:我们将坚持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确保备案管理平稳实施。
在制度设计方面主要体现:一是先从增量开始。对增量企业和发生再融资等活动的存量企业,按要求履行备案程序;其他存量企业备案将另行安排,给予充分的过渡期。二是区分首发和再融资。充分考虑境外市场再融资便捷高效的特点,对再融资在备案时点、备案材料要求等方面作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与境外市场实践做好衔接,减少对境外上市企业融资活动的影响。
四、问:请介绍境外上市备案管理主要流程。
答:证监会备案管理将重点关注境内企业合规情况,遵循必要、合理的原则设定备案程序和材料要求,避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备案管理将比现行的行政许可更加高效便捷。按照备案管理制度要求,企业须对重点合规事项提交说明,中介机构须出具必要的核查意见。备案材料完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如证监会认为材料反映的信息不完整、不充分,将要求企业进行补充说明。根据企业材料反映的情况,证监会视需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备案时限内,征求意见情况将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五、问:请介绍备案管理制度下加强境内监管协同有关考虑。
答:为保障备案管理顺利实施,证监会将与境内有关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加强政策衔接、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不会要求企业到多个部门拿“路条”、跑审批,尽可能减轻企业监管负担。
首先,对特定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以制度规则明确要求企业境外上市前履行监管程序的,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前应当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备案或核准等文件。比如,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中资商业银行境外上市前须履行银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其次,根据《管理规定》,证监会将牵头建立企业境外上市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在收到企业备案申请材料后,主动与有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或征求意见,以提高备案效率。同时,证监会将配合推动有关主管部门明晰相关领域的监管制度规则,提高政策可预期性。
最后,对涉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网络安全审查等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境外上市,在提交备案申请前,企业应当依法申报安全审查。
六、问:请介绍完善跨境证券监管合作安排的有关考虑。
答:在资本市场高度全球化的今天,各国监管机构更需要加强监管合作和政策沟通。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与境外主要市场证券监管机构完善跨境证券监管合作安排。一是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建立备案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境外上市监管信息共享。二是加强跨境执法合作,共同打击企业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推进跨境审计监管合作,为企业境外上市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七、问:请介绍对协议控制(VIE)架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的考虑。
答:在遵守境内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满足合规要求的VIE架构企业备案后可以赴境外上市。
想起来这边还没发过那我就填填相册!是提前给全世界最好的绒毛老师的生贺!
我是绒毛老师粉丝,她的脸我画得可认真了以至于画完了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dna里。此次画贺图,我付出巨大代价,一边画一边笑,从昨天晚上笑到今天早上,支气管炎都要笑出来了。好在我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早上把图发给她连麦听她反应,我们连了二十分钟吧,她笑了十八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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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2021年利辛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确保教师队伍有序衔接,实现年龄比例均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利辛县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安徽师范大学等省内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利辛县计划校园招聘45名高中教师,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2021年利辛县面向校园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利辛县政府网(https://t.cn/z0kTDSB)和相关高校就业网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安徽师范大学等省内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1991年12月23日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在指定高校进行校内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3至12月25日,采取网上报名和部分高校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1501936428@qq.com。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利辛县校园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所需照片为免冠近照。网上报名上述证件为原件扫描件,现场报名须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核实考生报名资格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发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地点:芜湖中央城大酒店三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5.体检与考察
县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利辛县政府网(https://t.cn/z0kTDSB)提前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s://t.cn/RBgoUZ8)。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6.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利辛县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教师须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为6年。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人员解决利辛县事业单位编制。通过校园招聘入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6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从工作次月开始享受连续6年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每年年初集中发放上年应享受的生活补贴。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均须提前申领安徽省“安康码”,并根据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面试。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安徽省“安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如无相关症状,应提供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报名地后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现场报名、面试。
3.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活动。
七、纪律与监督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利辛县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利辛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8832098(利辛县第一中学)
0558-8800222(县教育局)
0558-8812151(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8810280(县委教育工委纪工委)
利辛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3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利辛县计划校园招聘45名高中教师,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2021年利辛县面向校园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利辛县政府网(https://t.cn/z0kTDSB)和相关高校就业网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安徽师范大学等省内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1991年12月23日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在指定高校进行校内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3至12月25日,采取网上报名和部分高校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1501936428@qq.com。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利辛县校园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所需照片为免冠近照。网上报名上述证件为原件扫描件,现场报名须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核实考生报名资格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发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地点:芜湖中央城大酒店三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5.体检与考察
县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利辛县政府网(https://t.cn/z0kTDSB)提前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s://t.cn/RBgoUZ8)。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6.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利辛县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教师须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为6年。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人员解决利辛县事业单位编制。通过校园招聘入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6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从工作次月开始享受连续6年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每年年初集中发放上年应享受的生活补贴。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均须提前申领安徽省“安康码”,并根据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面试。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安徽省“安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如无相关症状,应提供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报名地后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现场报名、面试。
3.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活动。
七、纪律与监督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利辛县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利辛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8832098(利辛县第一中学)
0558-8800222(县教育局)
0558-8812151(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8810280(县委教育工委纪工委)
利辛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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