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次,开个:交友贴/相亲贴❤️
新老朋友都可以留言,带不带照片都可。
建议:
①简单介绍下自己,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对方微博主页逛一逛多了解一下;
②注意隐私安全,相信准研究生/研究生 们都有分辨能力了哦。
去年不少朋友脱单了,帮助大家真是一件美事儿。
朋友们友好留言,再次提醒:交友谨慎小心/注意安全。
#相亲##脱单##交友#
新老朋友都可以留言,带不带照片都可。
建议:
①简单介绍下自己,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对方微博主页逛一逛多了解一下;
②注意隐私安全,相信准研究生/研究生 们都有分辨能力了哦。
去年不少朋友脱单了,帮助大家真是一件美事儿。
朋友们友好留言,再次提醒:交友谨慎小心/注意安全。
#相亲##脱单##交友#
#雪中悍刀行和庆余年相比如何#【也许轩辕敬城可以救恶评如潮的《雪中悍刀行》】《雪中悍刀行》开播至今,吐槽不断,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好似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本来好好的一部爽文被导演拍成了慢动作大合集,想学王家卫,可惜只学了个皮毛。
导演只掌握了升格镜头,看起来好像有电影感,实际上行云流水才是武侠打斗的终极奥义。
而不是大草坪李淳罡空中待半集,也不是相国寺曹长卿和李淳罡的比试,连会员都不可见,更不是徐凤年毫无波澜的一刀斩天龙。
这些情节本来是提升电视剧格调的爽点,但是导演的轻描淡写与蜻蜓点水,让它们都成了槽点。
与《庆余年》相比,《雪中悍刀行》缺少了“爽”这个概念的贯彻与落实。
简单来说,《庆余年》和《雪中悍刀行》挺像的,都是庙堂、江湖之争,一人搅动风云。
可《庆余年》和《雪中悍刀行》几乎是原班人马,为何口碑天差地别?
因为导演忘记了《雪中悍刀行》本质上是爽文,非要特立独行,若按照《庆余年》一爽到底的路子,《雪中悍刀行》也不至于落到如此田地。
只是说得再多也无济于事,因为电视剧已经拍完了,这些槽点也无法挽回,那么怎样才可以救回跌到谷底的口碑呢?
其实,难也不难,因为一个人出现了,他就是轩辕敬城,若把他的部分处理好了,绝对可以助力《雪中悍刀行》从金刚境升到指玄境。
因为轩辕敬城就是活脱脱的爽文男主,符合爽文中一个少年从弱到强的逻辑,而且还有悲剧结尾,对于普通观众来说看得痛快,对于专业人士来说,有了反思,一石二鸟。
轩辕敬城是徽山轩辕家族的嫡长孙,有着极强的武学天赋,是家族首领的不二人选。
可是他打小不喜欢江湖纷扰,更厌恶打打杀杀,一心只读圣贤书,为求得功名兼济天下。无奈之下,轩辕大磐只得放弃了他,转而培养他的二弟、三弟。
而他也就成了家族唾弃的对象,毕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怎可在崇尚武学的徽山立足。
自此,轩辕敬城走的这条不寻常的路,成了他一个人的史诗,他要读书,读春秋大义、读道教无为、读佛门慈悲。
成人礼时,轩辕大磐曾给过轩辕敬城再次选择的机会,并为他救了痴爱之人,可他依旧追求经略,这一次的拒绝让轩辕敬城彻底成了过街老鼠,被族内人人喊打。
轩辕敬城所救之人,后来成了他的妻子,然而那位中年仙女对轩辕敬城没有半分情意,心中所念之人仍旧是女身男相的徐凤年母亲。
这份不可能有终的单相思毁了轩辕敬城,与中年仙女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夫妻之名,在有了女儿轩辕青锋之后也就名存实亡。
中年仙女看不上轩辕敬城的软弱无能,毛遂自荐与老祖宗轩辕大磐双修,送到嘴边的肉自然不能放过,即使她是自己的孙媳妇。
这个骚操作直接给轩辕敬城戴了一顶公开的大绿帽,使他又一次成为笑柄,如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如果仅有妻子的背叛,轩辕敬城或许还能抗住流言蜚语,但女儿的瞧不上,令他备受煎熬,因此他立志卧薪尝胆,用自己的儒圣之道肃清轩辕家族的不正之风。
轩辕敬城的伪装从徽山上下耻笑一片开始。
在他们无知的掩饰下,二十年弹指一挥间,再有五年,他便可步入天门,届时春风化雨。
可轩辕大磐召轩辕青锋回徽山,与她双修的打算,打乱了轩辕敬城的计划,他不得已将谋略提前。
轩辕敬城飞身而起,步步生莲,请徐凤年搭救小女青锋并帮她执掌徽山,自己则会为她扫清所有障碍,让徽山成为北椋的拥趸。
安排完身外事后,轩辕敬城转身回到徽山,以指玄境杀掉进入指玄境的三弟,留下大惊失色的妻子和女儿。
他取出一坛桂花酒,独饮一杯,一语“管他什么境,谁都不许动我女儿”给轩辕青锋,一语“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即好”给中年仙女。
轩辕敬城布置好了一切,徐凤年一行上牯牛降观战,女儿、妻子明白了自己的大义,至此,他也到了“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时刻。
轩辕敬城独自一人来到大雪坪,轩辕大磐不以为然,问他是否知何为天象境,蚍蜉岂可撼树。
轩辕敬城淡然处之,不失往日儒雅,以平常口气说出一句“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随后黑云压城,天雷滚滚。
听罢此言,轩辕大磐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想点一个俊俏孙女接着双修。
可他忽视了书生意气的中流击水,沧海横流的英雄本色,莫道书生无胆气,敢叫天地沉入海。
轩辕敬城一命换一命,拼尽全力入儒圣,终成伪陆地神仙,九道雷霆于天庭而来,轩辕敬城借天劫拼死轩辕大磐。
而后轩辕敬城缓缓跪下,朗声道:“天垂千象,地载万物,皇天后土,轩辕敬城跪天地,以求死。”
自此雷霆倾泄而出,轩辕敬城为女儿守得一方天地,自己与违背伦理道德的轩辕大磐同归于尽,灰飞烟灭,徽山头顶的阴云就此散去。
正所谓“天地是大,所站不过方寸地,人生苦短,才百年三万六千五百日,糊糊涂涂过了一辈子,就很好”,一个“好”字是轩辕敬城毕生所求,也是他一生所愿。
这就是轩辕敬城的故事,这一段有日韩美三国影视剧的优点。
有美剧的个人英雄主义,轩辕敬城以一人撼动天道,以一人解救徽山,以一人扶持女儿。
有韩剧的狗血与浪漫,中年仙女爱了一个女人一辈子,最后嫁给了一个轩辕敬城,又与他的老祖宗双修,这般狗血,韩剧专属。
轩辕敬城请老祖宗升天之后,自己也灰飞烟灭,中年仙女来到崖畔,展露出一个谁都不曾见过的凄美笑颜,“敬城,不与你赌气了”,纵身一跃,为轩辕敬城殉情,狗血之后的浪漫,韩剧那味实锤。
有日剧的热血和中二,隐忍二十载,一朝清污垢,何等的热血沸腾;痴恋数十年,临死仍不悔当年娶她,又不让女儿强迫她来坟前祭奠,中二之意志坚定。
所以只要《雪中悍刀行》将轩辕敬城的故事拍好,何愁口碑不逆转,成为下一个《庆余年》也未尝不可,如滔滔江水的恶评也许也会化成一江春水。#电视剧雪中悍刀行##微博新知博主#
本来好好的一部爽文被导演拍成了慢动作大合集,想学王家卫,可惜只学了个皮毛。
导演只掌握了升格镜头,看起来好像有电影感,实际上行云流水才是武侠打斗的终极奥义。
而不是大草坪李淳罡空中待半集,也不是相国寺曹长卿和李淳罡的比试,连会员都不可见,更不是徐凤年毫无波澜的一刀斩天龙。
这些情节本来是提升电视剧格调的爽点,但是导演的轻描淡写与蜻蜓点水,让它们都成了槽点。
与《庆余年》相比,《雪中悍刀行》缺少了“爽”这个概念的贯彻与落实。
简单来说,《庆余年》和《雪中悍刀行》挺像的,都是庙堂、江湖之争,一人搅动风云。
可《庆余年》和《雪中悍刀行》几乎是原班人马,为何口碑天差地别?
因为导演忘记了《雪中悍刀行》本质上是爽文,非要特立独行,若按照《庆余年》一爽到底的路子,《雪中悍刀行》也不至于落到如此田地。
只是说得再多也无济于事,因为电视剧已经拍完了,这些槽点也无法挽回,那么怎样才可以救回跌到谷底的口碑呢?
其实,难也不难,因为一个人出现了,他就是轩辕敬城,若把他的部分处理好了,绝对可以助力《雪中悍刀行》从金刚境升到指玄境。
因为轩辕敬城就是活脱脱的爽文男主,符合爽文中一个少年从弱到强的逻辑,而且还有悲剧结尾,对于普通观众来说看得痛快,对于专业人士来说,有了反思,一石二鸟。
轩辕敬城是徽山轩辕家族的嫡长孙,有着极强的武学天赋,是家族首领的不二人选。
可是他打小不喜欢江湖纷扰,更厌恶打打杀杀,一心只读圣贤书,为求得功名兼济天下。无奈之下,轩辕大磐只得放弃了他,转而培养他的二弟、三弟。
而他也就成了家族唾弃的对象,毕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怎可在崇尚武学的徽山立足。
自此,轩辕敬城走的这条不寻常的路,成了他一个人的史诗,他要读书,读春秋大义、读道教无为、读佛门慈悲。
成人礼时,轩辕大磐曾给过轩辕敬城再次选择的机会,并为他救了痴爱之人,可他依旧追求经略,这一次的拒绝让轩辕敬城彻底成了过街老鼠,被族内人人喊打。
轩辕敬城所救之人,后来成了他的妻子,然而那位中年仙女对轩辕敬城没有半分情意,心中所念之人仍旧是女身男相的徐凤年母亲。
这份不可能有终的单相思毁了轩辕敬城,与中年仙女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夫妻之名,在有了女儿轩辕青锋之后也就名存实亡。
中年仙女看不上轩辕敬城的软弱无能,毛遂自荐与老祖宗轩辕大磐双修,送到嘴边的肉自然不能放过,即使她是自己的孙媳妇。
这个骚操作直接给轩辕敬城戴了一顶公开的大绿帽,使他又一次成为笑柄,如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如果仅有妻子的背叛,轩辕敬城或许还能抗住流言蜚语,但女儿的瞧不上,令他备受煎熬,因此他立志卧薪尝胆,用自己的儒圣之道肃清轩辕家族的不正之风。
轩辕敬城的伪装从徽山上下耻笑一片开始。
在他们无知的掩饰下,二十年弹指一挥间,再有五年,他便可步入天门,届时春风化雨。
可轩辕大磐召轩辕青锋回徽山,与她双修的打算,打乱了轩辕敬城的计划,他不得已将谋略提前。
轩辕敬城飞身而起,步步生莲,请徐凤年搭救小女青锋并帮她执掌徽山,自己则会为她扫清所有障碍,让徽山成为北椋的拥趸。
安排完身外事后,轩辕敬城转身回到徽山,以指玄境杀掉进入指玄境的三弟,留下大惊失色的妻子和女儿。
他取出一坛桂花酒,独饮一杯,一语“管他什么境,谁都不许动我女儿”给轩辕青锋,一语“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即好”给中年仙女。
轩辕敬城布置好了一切,徐凤年一行上牯牛降观战,女儿、妻子明白了自己的大义,至此,他也到了“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时刻。
轩辕敬城独自一人来到大雪坪,轩辕大磐不以为然,问他是否知何为天象境,蚍蜉岂可撼树。
轩辕敬城淡然处之,不失往日儒雅,以平常口气说出一句“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随后黑云压城,天雷滚滚。
听罢此言,轩辕大磐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想点一个俊俏孙女接着双修。
可他忽视了书生意气的中流击水,沧海横流的英雄本色,莫道书生无胆气,敢叫天地沉入海。
轩辕敬城一命换一命,拼尽全力入儒圣,终成伪陆地神仙,九道雷霆于天庭而来,轩辕敬城借天劫拼死轩辕大磐。
而后轩辕敬城缓缓跪下,朗声道:“天垂千象,地载万物,皇天后土,轩辕敬城跪天地,以求死。”
自此雷霆倾泄而出,轩辕敬城为女儿守得一方天地,自己与违背伦理道德的轩辕大磐同归于尽,灰飞烟灭,徽山头顶的阴云就此散去。
正所谓“天地是大,所站不过方寸地,人生苦短,才百年三万六千五百日,糊糊涂涂过了一辈子,就很好”,一个“好”字是轩辕敬城毕生所求,也是他一生所愿。
这就是轩辕敬城的故事,这一段有日韩美三国影视剧的优点。
有美剧的个人英雄主义,轩辕敬城以一人撼动天道,以一人解救徽山,以一人扶持女儿。
有韩剧的狗血与浪漫,中年仙女爱了一个女人一辈子,最后嫁给了一个轩辕敬城,又与他的老祖宗双修,这般狗血,韩剧专属。
轩辕敬城请老祖宗升天之后,自己也灰飞烟灭,中年仙女来到崖畔,展露出一个谁都不曾见过的凄美笑颜,“敬城,不与你赌气了”,纵身一跃,为轩辕敬城殉情,狗血之后的浪漫,韩剧那味实锤。
有日剧的热血和中二,隐忍二十载,一朝清污垢,何等的热血沸腾;痴恋数十年,临死仍不悔当年娶她,又不让女儿强迫她来坟前祭奠,中二之意志坚定。
所以只要《雪中悍刀行》将轩辕敬城的故事拍好,何愁口碑不逆转,成为下一个《庆余年》也未尝不可,如滔滔江水的恶评也许也会化成一江春水。#电视剧雪中悍刀行##微博新知博主#
青春故事:那年我拒绝的情书
故事微刊 2022-01-03 07:30
作者:(台湾)莫 非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
每一次想到他,我便会感到一阵颤栗,为他那锲而不舍的劲儿,是那样一种可怕的坚持,坚持不把我给忘记。
原本,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那个小区里,我家住1号楼,他家住10号楼。小学班上我坐前面,他坐最后一排。功课我常考第一,是班长、模范生;而他,永远是最后一名,老师从不提他、不正眼瞧他,不把他当回事。只除了一次,老师当堂点名:“宋××,你怎么退步了?不是每次都是倒数第一,这回却考了个倒数第二?”语带讥讽,在全班的哄笑中,将考卷摔在他的桌子上。当时他也跟着同学们在班上傻笑,好像分辨不出老师说的是反话。
他长了个大头,有人说他笨,大概是因为他在家里跟妹妹睡上下铺,老由上铺摔到地上,所以给摔傻了。此话从没有人求证过,但他的头真的大,他也是大家公认的笨。所以我对于他,好学生对于笨学生,女生对于男生,在那个年纪是绝对井水不犯河水的。但有一天,母亲却向我问到他的成绩,然后对我说:“他爸生前和你爸是好朋友,所以你要在功课上帮他一把!”母亲又说自他父亲过世,他母亲便离家去了台北,从事秘书之类的工作。他和妹妹被小阿姨收留,而小阿姨又因在歌厅唱歌,认识了一个客人,后来就同居在一起,他们称他为“叔叔”。是那样一个畸零的家庭,不容易啊!所以我应该帮他,那一天,便找他一起做功课,约在他家。
那天下午他家只有他。他带我参观了一下他家,然后带我到做功课的饭桌上,是个沾着油污的桌子,上面放着一盘冷馒头,一碟辣萝卜干。当时午后斜阳洒满一桌,成了房内最亮的地方,桌上像铺了块金色柔软的绸缎,什么东西都浸着温润色泽。
他教我用馒头夹辣萝卜干吃。因为没吃过,也因为新奇,我吃了两口,觉得特别香,和他相视一笑。那天下午,我们友善地一起做着功课。偶尔,室内回响着“嘎巴!嘎巴!”萝卜干的脆嚼声,在那午后阳光的一个角落,天地一片宁静。
但接连几天在学校,同学开始注意到他的变化了。“你看,宋××又在算人数了!”有人拍我肩要我注意。是在早晨的课间活动,学校安排我们跳土风舞,要流动换舞伴。排在另一头的他在等音乐时,会一个个数,看怎样换舞伴,可以换到和我在一起。我回头,果然望见他一脸认真地伸着手指,在一一点算。他个儿高、头又大,队列中很容易看见,但他对别人的注意浑然不知。当即我便羞愤了,真没想到数学那么差的他,会有这种脑筋?
死心塌地的追逐
我开始对他疏远,视如路人。不仅再没有邀他一起做功课,而且看他远远走来,我就闪在一边。我不喜欢同学把我和他联想到一块儿。但也有失算的时候。一天清晨上学路上,我骑着脚踏车一溜而过,转个弯后,赫然望见不远处,他正背着书包的背影。我只好硬着头皮往前骑,擦肩而过时,他抬了下头,发现是我,眼光闪了闪;我咬咬牙,假装视若无睹地继续往前骑。
一会儿,却意外地听到背后传来快速沉重的跑步声。回头一望,暗叫不好,这个傻大个一手紧抱书包,一边喘着气,紧追着我的车跑。我吓得愈骑愈快,他也愈跑愈快,头上甩着汗珠子,嘴巴大声吐着气,却不肯开口招呼我,或喊一声停。这使我也没什么理由阻止,我假装没看见,紧抿着嘴,兀自低头赶路,像个不相干的路人。地上是一高一低、快速移动的身影,偶尔一个远远地抛下另一个,偶尔两个又紧紧相随。
日后每次路上碰见,他一定撒开两脚,卖力地追赶着我的车。我从未问他为何要跟着我跑,他也从不招呼我停车等他一下!
寻常情书
暑期放假,我松了口气。不上学便见不到,我便很安全。
一晚,我忽然被墙外轻轻的叫声给唤醒了,那是压抑又紧张的声音,又要我听到,又不能叫别人知道。一下在墙这头,一下又冒到墙那头:“莫非!莫非!你出来一下!”小偷似的。
我听了,顿时噤声。有点兴奋,又有点不知所措。他叫我出去做什么?脑中一片空白。经验是新鲜的,但那个大头又叫我没太多想法,只好假装不在,可是又心虚,因为我知道他是知道我在的。他又叫了一阵,便也没声了。隔两天,又来叫,隔两天,再来。是那样不死心,探索、试探,叫魂似的叫。我烦透了。
“莫非!你出来一下!”他又在墙外叫魂了,终于给哥哥听见,他不耐烦地走出去,很凶地喊:“叫什么叫?是哪家的狗在叫?不要在这儿吵!”很成功地遏止了那头的叫魂声。进屋时,老哥对我得意地挑挑眼:“怎么样?你老哥厉害吧!”
但安静只持续了几天,信箱里却开始出现我的“情书”了。因为是住同一个小区,一定是他本人专送,每每门外信箱“咚!”一声响,然后便是一阵跑远的脚步声。
说“情书”,其实是神近而非形似,全信不带任何与“情”有关的字眼,而且言语平常,简单几句话,算是小学生式的问候。信纸也是一张肮脏的作业纸,上面铅笔字迹歪七扭八,几句话写得挣扎痛苦非常,涂改痕迹历历在目,看得出他把一生的学问全用上了。是这样一封让人啼笑皆非的信,拿在手上,却惊心动魄,一颗想要表达什么的心,好像烫手指。
我从没回过信。年龄上,我还是讨厌“臭男生”的年龄,情感上也还没开放,对这一连串浓烈的表示,只觉得莫名其妙的“倒霉”。他大约也看出我的烦恼,在学校不再数舞伴了,但上学路上仍是追着跑,信箱也仍时不时躺着封信。
温柔大手
隔年初夏,一场滂沱大雨,到处淹水,我必须步行上学。走到校门口时,因为是上坡,黄浊的大水迎面滚滚流下,竟泛滥成校门宽的一条大河。老师在门口指挥,一些学生脱了鞋涉水前进。我也涉入水中,浸在冰凉水中的脚,像被许多鱼由趾间溜过。
我低头,在湍流水中摇摇晃晃地走,有点头晕,也有点害怕。走了一半,看着快速流过的水,忽然有点发昏,这时,一双手由后面伸来,是他。我因惧怕,一时摒除所有的矜持死命抓住,乖顺地由他牵我走到校门口。
现在回想,那绝不是一只偶然冒出的手,而是一只在身后多时,伺机待发的手;那也不是一双小学生的手,而是一只有力又稳定的手,一只多年身为保护者,走过无数生活困境的手。是那样一只手,把我由大水中牵出。到了高处,他松了手,看也不看我便离开了,大约是感到我的不自在。望着他的背影,我着实发了阵呆。
初中,我考到了私立学校。他与小阿姨一家搬走了,听说他被送进工厂去当学徒。高中,我又考到北部女中,一次回台中老家,看到他几封过期来信,地址是中坜,字迹仍是熟悉的,其中一封里他形容我是:飞上枝头做凤凰。有几个字是拼音注出来的。
他只是向爱投奔
女孩心的诡异之处,就在当自己对对方没感觉时,对方的一切追逐,都会被弃之如仇、逃之不及,对方再怎么掏心掏肺,也只是“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清渠”。
但在二十几年后,我渐渐有了不同的视野,我发现生命中的这一段,也许原本不是一般初恋式的追逐与被追逐。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他一生寻找的,是那属于人与人之间的关怀。
因为是那样一个成长在寂寞中的孩子,世界对于他来说是破碎、不安、残酷的,在他童年的记忆里,是被泪与屈辱淹没的大海;因为内心的渴望,他把我当成山一样的指标,一次次如浪涌向岸边,毫不气馁地向爱投奔。
而我给了他什么呢?一个阳光的下午?一个微笑?一个牵手?他不知道,当我骑着车飞快往前跑而他紧追不放时,他已把那一角阳光给逼退,给远远地抛在后方了。而我不知道的是,自己一个微小的友善表示,就是他生命中仅有的仁慈,就是他全部的阳光。
他追逐的,是阳光的影子,阳光的记忆。
故事微刊 2022-01-03 07:30
作者:(台湾)莫 非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
每一次想到他,我便会感到一阵颤栗,为他那锲而不舍的劲儿,是那样一种可怕的坚持,坚持不把我给忘记。
原本,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那个小区里,我家住1号楼,他家住10号楼。小学班上我坐前面,他坐最后一排。功课我常考第一,是班长、模范生;而他,永远是最后一名,老师从不提他、不正眼瞧他,不把他当回事。只除了一次,老师当堂点名:“宋××,你怎么退步了?不是每次都是倒数第一,这回却考了个倒数第二?”语带讥讽,在全班的哄笑中,将考卷摔在他的桌子上。当时他也跟着同学们在班上傻笑,好像分辨不出老师说的是反话。
他长了个大头,有人说他笨,大概是因为他在家里跟妹妹睡上下铺,老由上铺摔到地上,所以给摔傻了。此话从没有人求证过,但他的头真的大,他也是大家公认的笨。所以我对于他,好学生对于笨学生,女生对于男生,在那个年纪是绝对井水不犯河水的。但有一天,母亲却向我问到他的成绩,然后对我说:“他爸生前和你爸是好朋友,所以你要在功课上帮他一把!”母亲又说自他父亲过世,他母亲便离家去了台北,从事秘书之类的工作。他和妹妹被小阿姨收留,而小阿姨又因在歌厅唱歌,认识了一个客人,后来就同居在一起,他们称他为“叔叔”。是那样一个畸零的家庭,不容易啊!所以我应该帮他,那一天,便找他一起做功课,约在他家。
那天下午他家只有他。他带我参观了一下他家,然后带我到做功课的饭桌上,是个沾着油污的桌子,上面放着一盘冷馒头,一碟辣萝卜干。当时午后斜阳洒满一桌,成了房内最亮的地方,桌上像铺了块金色柔软的绸缎,什么东西都浸着温润色泽。
他教我用馒头夹辣萝卜干吃。因为没吃过,也因为新奇,我吃了两口,觉得特别香,和他相视一笑。那天下午,我们友善地一起做着功课。偶尔,室内回响着“嘎巴!嘎巴!”萝卜干的脆嚼声,在那午后阳光的一个角落,天地一片宁静。
但接连几天在学校,同学开始注意到他的变化了。“你看,宋××又在算人数了!”有人拍我肩要我注意。是在早晨的课间活动,学校安排我们跳土风舞,要流动换舞伴。排在另一头的他在等音乐时,会一个个数,看怎样换舞伴,可以换到和我在一起。我回头,果然望见他一脸认真地伸着手指,在一一点算。他个儿高、头又大,队列中很容易看见,但他对别人的注意浑然不知。当即我便羞愤了,真没想到数学那么差的他,会有这种脑筋?
死心塌地的追逐
我开始对他疏远,视如路人。不仅再没有邀他一起做功课,而且看他远远走来,我就闪在一边。我不喜欢同学把我和他联想到一块儿。但也有失算的时候。一天清晨上学路上,我骑着脚踏车一溜而过,转个弯后,赫然望见不远处,他正背着书包的背影。我只好硬着头皮往前骑,擦肩而过时,他抬了下头,发现是我,眼光闪了闪;我咬咬牙,假装视若无睹地继续往前骑。
一会儿,却意外地听到背后传来快速沉重的跑步声。回头一望,暗叫不好,这个傻大个一手紧抱书包,一边喘着气,紧追着我的车跑。我吓得愈骑愈快,他也愈跑愈快,头上甩着汗珠子,嘴巴大声吐着气,却不肯开口招呼我,或喊一声停。这使我也没什么理由阻止,我假装没看见,紧抿着嘴,兀自低头赶路,像个不相干的路人。地上是一高一低、快速移动的身影,偶尔一个远远地抛下另一个,偶尔两个又紧紧相随。
日后每次路上碰见,他一定撒开两脚,卖力地追赶着我的车。我从未问他为何要跟着我跑,他也从不招呼我停车等他一下!
寻常情书
暑期放假,我松了口气。不上学便见不到,我便很安全。
一晚,我忽然被墙外轻轻的叫声给唤醒了,那是压抑又紧张的声音,又要我听到,又不能叫别人知道。一下在墙这头,一下又冒到墙那头:“莫非!莫非!你出来一下!”小偷似的。
我听了,顿时噤声。有点兴奋,又有点不知所措。他叫我出去做什么?脑中一片空白。经验是新鲜的,但那个大头又叫我没太多想法,只好假装不在,可是又心虚,因为我知道他是知道我在的。他又叫了一阵,便也没声了。隔两天,又来叫,隔两天,再来。是那样不死心,探索、试探,叫魂似的叫。我烦透了。
“莫非!你出来一下!”他又在墙外叫魂了,终于给哥哥听见,他不耐烦地走出去,很凶地喊:“叫什么叫?是哪家的狗在叫?不要在这儿吵!”很成功地遏止了那头的叫魂声。进屋时,老哥对我得意地挑挑眼:“怎么样?你老哥厉害吧!”
但安静只持续了几天,信箱里却开始出现我的“情书”了。因为是住同一个小区,一定是他本人专送,每每门外信箱“咚!”一声响,然后便是一阵跑远的脚步声。
说“情书”,其实是神近而非形似,全信不带任何与“情”有关的字眼,而且言语平常,简单几句话,算是小学生式的问候。信纸也是一张肮脏的作业纸,上面铅笔字迹歪七扭八,几句话写得挣扎痛苦非常,涂改痕迹历历在目,看得出他把一生的学问全用上了。是这样一封让人啼笑皆非的信,拿在手上,却惊心动魄,一颗想要表达什么的心,好像烫手指。
我从没回过信。年龄上,我还是讨厌“臭男生”的年龄,情感上也还没开放,对这一连串浓烈的表示,只觉得莫名其妙的“倒霉”。他大约也看出我的烦恼,在学校不再数舞伴了,但上学路上仍是追着跑,信箱也仍时不时躺着封信。
温柔大手
隔年初夏,一场滂沱大雨,到处淹水,我必须步行上学。走到校门口时,因为是上坡,黄浊的大水迎面滚滚流下,竟泛滥成校门宽的一条大河。老师在门口指挥,一些学生脱了鞋涉水前进。我也涉入水中,浸在冰凉水中的脚,像被许多鱼由趾间溜过。
我低头,在湍流水中摇摇晃晃地走,有点头晕,也有点害怕。走了一半,看着快速流过的水,忽然有点发昏,这时,一双手由后面伸来,是他。我因惧怕,一时摒除所有的矜持死命抓住,乖顺地由他牵我走到校门口。
现在回想,那绝不是一只偶然冒出的手,而是一只在身后多时,伺机待发的手;那也不是一双小学生的手,而是一只有力又稳定的手,一只多年身为保护者,走过无数生活困境的手。是那样一只手,把我由大水中牵出。到了高处,他松了手,看也不看我便离开了,大约是感到我的不自在。望着他的背影,我着实发了阵呆。
初中,我考到了私立学校。他与小阿姨一家搬走了,听说他被送进工厂去当学徒。高中,我又考到北部女中,一次回台中老家,看到他几封过期来信,地址是中坜,字迹仍是熟悉的,其中一封里他形容我是:飞上枝头做凤凰。有几个字是拼音注出来的。
他只是向爱投奔
女孩心的诡异之处,就在当自己对对方没感觉时,对方的一切追逐,都会被弃之如仇、逃之不及,对方再怎么掏心掏肺,也只是“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清渠”。
但在二十几年后,我渐渐有了不同的视野,我发现生命中的这一段,也许原本不是一般初恋式的追逐与被追逐。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他一生寻找的,是那属于人与人之间的关怀。
因为是那样一个成长在寂寞中的孩子,世界对于他来说是破碎、不安、残酷的,在他童年的记忆里,是被泪与屈辱淹没的大海;因为内心的渴望,他把我当成山一样的指标,一次次如浪涌向岸边,毫不气馁地向爱投奔。
而我给了他什么呢?一个阳光的下午?一个微笑?一个牵手?他不知道,当我骑着车飞快往前跑而他紧追不放时,他已把那一角阳光给逼退,给远远地抛在后方了。而我不知道的是,自己一个微小的友善表示,就是他生命中仅有的仁慈,就是他全部的阳光。
他追逐的,是阳光的影子,阳光的记忆。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