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余2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5-31 16:13来源:市交通运输局浏览次数:1252
应水芝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建设杭州至径山地面快速道路,提升径山与主城区通勤功能的建议》(余27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城乡建委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留祥路西延
235国道杭州老余杭至五常段改建工程(留祥路西延)是杭州西站的重要集疏运道路,目前正在建设中。项目东接三墩互通改建工程,与留石快速路顺接,西至科技大道-老15省道交叉口,计划2023年建成。项目建成后,径山区域可通过老15省道直接进入市区快速路网体系,极大缩短了径山与主城的时空距离。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留祥路西延工程建设中开辟一条支路,与235国道和长西线交叉口相顺接”的建议,由于该区域为永久基本农田,通过市政道路新建一条支线实施难度较大。为进一步加强西部乡镇与留祥路西延快速通道的联系,我局谋划以杭徽高速公路复线(余杭至临安段)的名义建设该快速通道与留祥路西延相接。项目已纳入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和杭州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中,目前正处在线位规划方案阶段。根据线位方案,项目顺接留祥路西延工程,与绕城高速西复线设置转换枢纽、与老15省道在长乐附近设置长乐互通后继续向西,终点接规划温义宣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后,径山附近百姓可以通过老15省道-规划杭徽高速公路复线-留祥路西延通道快速进入主城区。
二、关于104国道南移
为减少104国道对良渚遗址的影响,加强径山与主城的联系,我局赞同代表提出的“104国道南移”的建议。
目前,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正在开展104国道余杭彭公至连具塘段改建工程方案研究。项目起于104国道彭公互通,沿老15省道穿越杭州绕城西复线、杭长高速,至漕雅线后路线由北向东延伸,接杭州中环320国道连具塘瓶仓大道交叉口,向东与320国道并线至终点104国道疏港公路交叉点,路线全长约17公里(其中新建12.6公里,利用320国道共线4.4公里)。项目拟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功能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亿元,总用地约1470亩。项目建成后,径山区域市民可以通过该项目快速联通中环,利用中环-留祥路、中环-文一路可快速联系中心城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逐步推进径山与主城联系交通项目建设,继续做好杭徽高速公路复线(余杭至临安段)项目前期研究,指导余杭区交通运输局做好104国道余杭彭公至连具塘段改建工程方案深化。同时,我局将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沟通对接,争取省级层面支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涉及的土地、资金等问题,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杭州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楼栋,联系电话:0571-85460112。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1日 https://t.cn/RJ7z7Qn
时间:2021-05-31 16:13来源:市交通运输局浏览次数:1252
应水芝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建设杭州至径山地面快速道路,提升径山与主城区通勤功能的建议》(余27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城乡建委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留祥路西延
235国道杭州老余杭至五常段改建工程(留祥路西延)是杭州西站的重要集疏运道路,目前正在建设中。项目东接三墩互通改建工程,与留石快速路顺接,西至科技大道-老15省道交叉口,计划2023年建成。项目建成后,径山区域可通过老15省道直接进入市区快速路网体系,极大缩短了径山与主城的时空距离。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留祥路西延工程建设中开辟一条支路,与235国道和长西线交叉口相顺接”的建议,由于该区域为永久基本农田,通过市政道路新建一条支线实施难度较大。为进一步加强西部乡镇与留祥路西延快速通道的联系,我局谋划以杭徽高速公路复线(余杭至临安段)的名义建设该快速通道与留祥路西延相接。项目已纳入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和杭州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中,目前正处在线位规划方案阶段。根据线位方案,项目顺接留祥路西延工程,与绕城高速西复线设置转换枢纽、与老15省道在长乐附近设置长乐互通后继续向西,终点接规划温义宣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后,径山附近百姓可以通过老15省道-规划杭徽高速公路复线-留祥路西延通道快速进入主城区。
二、关于104国道南移
为减少104国道对良渚遗址的影响,加强径山与主城的联系,我局赞同代表提出的“104国道南移”的建议。
目前,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正在开展104国道余杭彭公至连具塘段改建工程方案研究。项目起于104国道彭公互通,沿老15省道穿越杭州绕城西复线、杭长高速,至漕雅线后路线由北向东延伸,接杭州中环320国道连具塘瓶仓大道交叉口,向东与320国道并线至终点104国道疏港公路交叉点,路线全长约17公里(其中新建12.6公里,利用320国道共线4.4公里)。项目拟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功能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亿元,总用地约1470亩。项目建成后,径山区域市民可以通过该项目快速联通中环,利用中环-留祥路、中环-文一路可快速联系中心城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逐步推进径山与主城联系交通项目建设,继续做好杭徽高速公路复线(余杭至临安段)项目前期研究,指导余杭区交通运输局做好104国道余杭彭公至连具塘段改建工程方案深化。同时,我局将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沟通对接,争取省级层面支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涉及的土地、资金等问题,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杭州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楼栋,联系电话:0571-85460112。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1日 https://t.cn/RJ7z7Qn
【中国再添“大国重器” 全球最先进140米级打桩船“一航津桩”正式交付】1月7日,“智造中国·中交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暨世界首艘140米级打桩船“一航津桩”交船仪式在江苏南通顺利举行。由中交一航局投资研发的全球桩架最高、吊桩能力最大、施打桩长最长、抗风浪能力最强的专用打桩船——“一航津桩”正式交付,我国水工建设领域再添一座“大国重器”。
“一航津桩”型长124米、型宽39米、型深8米、桩架高142米,最大作业桩重达700吨、最大作业桩长达118米+水深、最大作业桩径达6米,建成后将用于大型桩基、风电导管架桩、风电单桩等施工,在大型港口、跨海大桥、海上风电等工程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作为全世界最先进的专用打桩船,“一航津桩”实现了多项首创革新:行业内采用的液压动力系统,实现了打桩船全电力“一键启动”便捷操作;首次采用全电力辅助推进,可实现船体全方位灵活移船及方位调整;同时该船配备了自主研发的施工管理控制系统,采用“北斗+近岸4G+卫星通信”组合技术,能够有效应对外海恶劣海况,满足无限航区调遣,完成自航移泊驻位,降低了对辅助船舶的需求,极大提高了施工效率,实现了数字化管理、智能化施工、绿色化运行。
沉桩作业,是水工领域施工的根本性工序。作为新中国“筑港摇篮”,中交一航局拥有多艘适用于沿海作业的变幅臂架打桩船和全回转多功能打桩船,如今又建造完成了适用于外海施工的超大型打桩船,再次见证并引领了我国水工行业的技术变革。
https://t.cn/A6JL88QI
“一航津桩”型长124米、型宽39米、型深8米、桩架高142米,最大作业桩重达700吨、最大作业桩长达118米+水深、最大作业桩径达6米,建成后将用于大型桩基、风电导管架桩、风电单桩等施工,在大型港口、跨海大桥、海上风电等工程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作为全世界最先进的专用打桩船,“一航津桩”实现了多项首创革新:行业内采用的液压动力系统,实现了打桩船全电力“一键启动”便捷操作;首次采用全电力辅助推进,可实现船体全方位灵活移船及方位调整;同时该船配备了自主研发的施工管理控制系统,采用“北斗+近岸4G+卫星通信”组合技术,能够有效应对外海恶劣海况,满足无限航区调遣,完成自航移泊驻位,降低了对辅助船舶的需求,极大提高了施工效率,实现了数字化管理、智能化施工、绿色化运行。
沉桩作业,是水工领域施工的根本性工序。作为新中国“筑港摇篮”,中交一航局拥有多艘适用于沿海作业的变幅臂架打桩船和全回转多功能打桩船,如今又建造完成了适用于外海施工的超大型打桩船,再次见证并引领了我国水工行业的技术变革。
https://t.cn/A6JL88QI
#江阴发布#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将免罚!】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自2022年3月1日起,江苏40项交通运输领域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不予行政处罚。
本次《省免罚清单》中公布的免罚事项涉及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港口、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包括对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影响公路畅通的处罚;对将公路作试车场地的处罚;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的处罚;对未经许可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处罚;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标志牌、标志灯、计价器、IC卡刷卡器 以及有关信息化管理设施,不按照规定主动向乘客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的处罚等。
本次实施的“免罚事项”旨在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为,统筹执法“力度”与“温度”。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在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同时,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并采取签订“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
对当事人被免予处罚并作出承诺的,将通过“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江苏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加强各地各部门联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高执法效率,加强信用管理和宣传,引导当事人诚实守信,自觉履行承诺。
本次《省免罚清单》中公布的免罚事项涉及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港口、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包括对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影响公路畅通的处罚;对将公路作试车场地的处罚;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的处罚;对未经许可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处罚;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标志牌、标志灯、计价器、IC卡刷卡器 以及有关信息化管理设施,不按照规定主动向乘客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的处罚等。
本次实施的“免罚事项”旨在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为,统筹执法“力度”与“温度”。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在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同时,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并采取签订“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
对当事人被免予处罚并作出承诺的,将通过“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江苏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加强各地各部门联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高执法效率,加强信用管理和宣传,引导当事人诚实守信,自觉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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